..續本文上一頁被稱爲大師,此如天臺智者,被隋代的 晉王稱爲大師,便是一例。(見“唐高僧傳”卷二十一)
至于居士被稱爲大師的,就我所知,還不是今日的張廷榮居士的 發明,那是由于歐陽竟無居士的門下,對于歐陽竟無居士的恭維,才開了頭的 。
歐陽竟無跟太虛大師同是楊仁山居士的學生,他們後來所走的路向卻頗有 不同,歐陽竟無很有以現代維摩自居的氣概,他根本看不起出家人,也不恭敬 出家人,並且主張比丘當拜居士,這個問題曾經引起太虛大師的糾正,但也不 生效果。歐陽居士對于近世的佛學,尤其是對唯識一系的貢獻卓著,他的門下 也都是些有名的學者,歐陽竟無之被稱爲大師,就是出于這班人的好心;他們 是以學術領袖的身分去衡量歐陽竟無的,正像章太炎被稱爲國學大師、張大千 被稱爲國畫大師一樣,那是出于純中國的觀念,是從漢書伏生傳稱爲大師以來 的傳統觀念,最要緊的,這一觀念跟佛教無關。
我跟張廷榮居士,已有近十年的友誼,像他那樣的熱忱和勤懇,在今日的 居士群中,實在是難能可貴的,所以,我對他的尊敬,正像尊敬所有我的其他 師友一樣,他稱楊仁山及歐陽竟無爲大師,已不是新近發生的事,只是新近因 此事而發生了對于這個問題的爭論,所以寫出了我的所知所見。(一九六四年九月一日覺世二六叁期)
叁十一、“舍利”考原
舍利子,是佛教徒從修持身心方面所得的一種特殊結晶物,佛經中對于佛陀舍利的 重視,乃是跟佛陀在世現身時一樣神聖,凡有佛陀舍利的所在,就等于佛陀所 在的地方,並且規定要建塔供養;否則,亵渎了佛陀的舍利,罪過是很大的, 至于高僧的舍利,佛經中也有明確規定,應該建塔供養,不過佛的舍利塔跟聖 僧的舍利塔,在建築的規模上是有差別的。事實上,佛教之有寶塔,就是由于 供養舍利的要求而來,舍利子的本身,並沒有太大的神秘性,凡是有了相當修 持工夫的凡夫僧尼乃至俗人,同樣可以燒出或多或少的舍利子來。對于佛陀及 聖僧舍利的神聖性,那是由于他們本身所修證的功德而來。所以,在佛教史上 ,除了建塔供養,盡其最大能力作最上莊嚴的供養,比如浙江的阿育王寺,就 是因了一顆佛陀舍利而成名,故也從未見用佛陀或聖僧的舍利子給凡夫陪葬的 記載,佛教對于佛陀及聖僧的遺物,都要行五體投地禮,要以頂戴受持,豈可 將佛陀或聖僧的舍利子置于凡夫遺體的口中陪葬?
用珍寶陪葬的習俗,幾乎是世界各民族共通的原始信仰,這與用活物乃至 用活人來殉葬的信仰是同一個源流。但在佛教的葬禮中,不但不主張用寶物殉 葬,甚至不主張用高貴的棺木及新做的衣服,如果有錢有衣,應該布施貧窮及 供養(佛法僧)叁寶,這才是功德,將這功德回向亡靈, 才能使亡故的親友得到實益而超生福地。
現在,由于吳申叔先生的孝心及熱忱,竟把佛陀及聖僧的舍利子,擬作世 俗的珍寶,以世俗的想法,給死人陪葬,祈亡者超生。
其實,佛在佛經中說:“佛子離吾數千裏,憶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 右,雖常見吾,不順吾戒,終不得道。”這就是說,實踐佛陀教法的人,雖遠 隔佛陀數千裏,也等于在佛前;若不實踐佛陀的教法,縱然天天伴著佛,也是 沒有用。
佛教不是迷信神秘的宗教,佛陀完全是著重在人生行爲的善惡價值,如果 對于佛法能夠信受奉行——扶困濟弱,布施放生、供養叁寶、持戒、習定、修 慧,那是必定超生的,乃至能夠解脫生死而超凡入聖的,否則的話,即使抱住 了二千五百多年以前的釋迦佛腳,乃至與佛同處同時火葬,也無多少功德而言 ,也無超生佛土的希望。用舍利子陪葬,又有什麼用呢?這樣當可安慰並不了 解佛法真義的陸氏夫婦的親屬,所以,說得明白一些,這是一種可敬而並非可 法的事。
本文曾于一九六四年七月發表于覺世旬刊二五八期,但到一九六七年夏季,吳 申叔先生自己也病逝之後,仍請那位法師在他口中安放舍利,可知那是出于一 種信仰的行爲。因此當本書出版之時,便將它修改補充了一些。
現在且對舍利的觀念略加考證如下:
根據大乘金光明經舍身品說:“是舍利者,即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重。 ”又說:“舍利是戒定慧所薰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這是將色身舍利比 同法身舍利的智慧功德而成的觀念。
在比較原始的經律中,所稱的舍利,大抵是死人的屍骸。例如長阿含遊行 經,將佛陀入滅之後尚未火化時的色身,即稱爲舍利,火化時有些人還怕佛的 舍利燒光了,故有諸末羅等,各相謂言:“今火猛熾,焰盛難止,維舍利, 或能消盡。”火化後的遺骨也均稱爲舍利,所以同經把分取佛陀舍利,稱爲“ 來請骨分”。
雜阿含經四六·一二二七,波斯匿王的祖母死了,維之後,也有“供養 舍利畢”之句。可知舍利也不僅限于出家聖賢才有,在家凡夫的屍骸,同樣是 稱爲舍利。
因此,在玄應音義卷六說:“舍利正音設利羅(Sarira) ,譯雲身骨。舍利有全身者,有碎身者。”
行事鈔資持卷記下四之一釋瞻病篇也說:“舍利此翻遺身,即死屍也。”
我國唐朝的韓愈,谏憲宗皇帝迎佛骨,其實那佛骨就是舍利。
到了宋仁宗時,還有印度僧人善稱等九人,帶來梵經、佛骨、菩薩像等。 此所稱的佛骨,其實即是舍利。
所稱全身舍利與碎身舍利之分,出于菩薩處胎經常無常品等所說,其源出 印度的梨俱吠陀時代,有兩種葬法,埋葬的是全身舍利,火葬的即成碎身舍利 。
由于火葬所得的碎身舍利,法苑珠林第十四將之又分爲叁種:一是骨舍利 ,其爲白色;二是發舍利,其爲黑色;叁是肉舍利;其爲赤色。這是因爲修持 功德而于火化之時,使身體的若幹組織凝爲結晶物的結果。正因此爲結晶物, 所以在法苑珠林第四十又說:“若佛舍利,椎打不碎;若弟子舍利,椎擊便破 。”這個椎打不碎的記載,最初是由“金剛不壞身”的思想而來,本系指其法 身,佛的法身不壞,故稱金剛不壞,實則佛的色身照例也要示現無常敗壞。例 如浴佛功德經中說到,佛舍利分有身骨舍利及法頌舍利的兩種,佛的遺骨爲身 骨舍利,佛的遺教爲法頌舍利,此處的法頌舍利,實即法身理體的表現。後人 將佛的法舍利與骨舍利的價值,同等看待之後,便信仰佛的身骨舍利,也是椎 打不碎的。
佛舍利椎打不碎的記載,初見于梁朝僧所撰的出叁藏記集第十叁,敘述 康僧會在東吳初化孫權的時候,因爲孫權問他佛法的靈驗,康僧會便于叁七日 中,虔誠祈請,感得佛陀舍利,打擊不碎,此在梁朝慧皎所撰的高僧傳卷一康 僧會傳中亦作如此記述:僧會將舍利呈給孫權,因見舍利瓶上出現五色光炎, 所以贊謂:“希有之瑞”,僧會則進而言曰:“舍利神威,豈直光相而已,乃 劫燒之火不能焚,金剛之杵不能碎。”孫權便命當場試驗,乃將舍利置于鐵砧錘 上,由力士擊之,結果,“砧錘俱陷,舍利無損”。此一舍利不是由印度帶來 ,而是由康僧會的虔誠祈求而感得的,其有神力加持,打擊不碎,深可置信。
其次,在日本佛教史上,也有類似的記述,例如日本書紀第二十所載,敏 達天皇十叁年條下,說有司馬達等,于齋食之上感得舍利,獻于馬子宿祢,馬子 即將舍利置于鐵質之中,再用鐵錘擊打,試其真僞,結果,鐵質及鐵錘俱毀, 舍利依然無恙。這一舍利,也是虔誠感得而非來自印度。由其打擊不破,故又 有個“堅固子”的稱呼。
因爲舍利可憑虔誠心祈求感得,不必要到印度去求,于是,在中國佛教的 傳記之中,便有許多人感得各種各樣的舍利,最普遍的是在油燈燭火上出現 的燈花舍利。有人寫經時,筆端出現舍利,洗面時,臉上落下舍利,掃榻時, 床上也能發現舍利。這種由神異化現的舍利,若按之于梵文的原義,倒有商榷 其名稱的余地了。
當然,舍利的神異不可思議的事迹,乃爲史不絕書的事實,最顯著的,佛 陀的真身舍利,能夠從一粒大的生出許多小的,小的漸次又長成大的,如此輾 轉,生生不已,所以自佛滅度以來,佛的真身舍利,曾爲廣大的地區及衆多的 信徒迎請供養。最初分爲八國各建一塔;阿育王時建八萬四千塔,就有八萬四 千舍利;大唐西域記十二說玄奘叁藏自印度東歸,也請回了如來肉舍利一百五 十粒。奘師當時在印度所見的佛舍利,據西域記所載,迦畢試國由龍王所建的 堵波(塔)中,供有如來骨舍利一升余;王城西北大河 之南岸舊王伽藍中,供有如來頂骨一片;西南舊王妃伽藍的堵波中,安有如 來舍利升余,西南比羅娑洛山的象堅堵波中,也藏有如來舍利一升多,這些 塔中的舍利,竟達一升以上,必系曆年的新生,否則,佛陀的舍利,既已廣泛 分布,不會尚有如此之多的。
在中國,供養如來真身舍利的,自古即有不少,據廣弘明集第十五所舉, 共有十七座塔;又據法苑珠林叁十八所載的,則有十九座塔。(有 關塔與舍利的關系,請另參閱本書第十篇“佛教的道場名稱”)
總之,舍利的原義是人的遺骸屍骨,梵語Sarira,音譯爲 設利羅、室利羅、實利、舍利,遺骸的任何部分,不論是什麼形狀,均名爲舍利 。
叁十二、“龍象”考物
龍的記載,在東西方的典籍之中都有很多,但據近世地質學家及考古學家 從地層下的發掘,只知有恐龍的化石,那是生存在數十萬年以前的動物。直到 近四十年來——自一九二八年一月起,又有人在英國北部蘇克蘭地方,一個叫 做洛霍納斯的湖泊中,陸續地被人發現了藏有幾只仍然活著的恐龍的蹤迹;一 九六二年又有英國的空軍人員,曾在馬來西亞西北岸海外的桑桑島及提洛島, 也發現有恐龍的存在,恐龍的形狀類似蜥蜴而且巨大,在洛霍納斯的湖泊中, 有一只身長二十公尺。這些史前的動物,是水陸兩…
《學佛知津》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