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敘在虎跑出家因緣。遂命余到其靜室筆錄,山窗明淨,遙望可見風帆沙鳥,摒絕萬慮,聆其法音,娓娓動聽,至今猶萦回腦際也。後由其刪改交《越風》發表,惜東鯨滋擾,編者避地,刊行未果。稿件存亡,至今無聞。後僅于《永懷錄》傳記中爲追敘一二而已”。
這裏所說的“《永懷錄》傳記”,指的是高先生所撰《弘一大師的生平》一文。該文發表于《每周導報》(泉州)第一卷第五期上,有引題“一代藝人與高僧”,文末署“中華廿七年暮春,勝進居士高文顯,于刺桐城。”當寫于一九叁八年叁四月間;此文收入《弘一大師永懷錄》(1943)有所刪改;一九七九年——《南洋佛教》一百二十七期重刊,與《每周導報》同;《弘一大師全集
十
附錄卷》(1993.2)收入此文系據《覺音》第二十,二一1期合刊(1941);文字與《永懷錄》編入同,看來爲《覺音》雜志編輯所刪改,因其時高先生已遵母命“背著”弘一大師遠遊菲律賓了。
現據《每周導報》上所刊的第叁部分“飄然動出世想”,援引于下:
“李叔同先生的出家因緣,大家都是莫明其妙的,他的教師蔡元培(曾提倡美術代替宗教之說)及國內名人如吳稚晖、葉楚倉……以及他的朋友,學生,如夏丐尊,豐子恺等,都是莫明其妙的。去年(1937)春間,因爲《越風》雜志社的編輯黃萍荪先生要出版杭州的專號,寫信來請弘一法師將他在杭州出家的因緣寫出來,但是法師因爲精治梵典未得空閑,且不便再入世谛文字因緣,那時適我因爲廈門大學的學程尚未結束,也寄居在南普陀寺內,而法師則在寺前的功德樓上,于是法師便命我于星期日的時候,到他的樓上去,由他親口述當時在杭州出家的經過,由我筆記,再經過一番整理,以應《越鳳》之請。于是約當在春假的某星期日,我便到他的樓上去。兩個人對坐著,我集中注意力,聽他的敘述,而一方面筆頭忙著在動,于一小時余,將他的出家因緣敘述完畢了。可是不幸因杭州淪陷,越風社雖然出了預告的篇目,可是至今連那篇經過法師刪改的舊稿,也不知流落何處。”
弘一大師1937.4.10致函高文顯:“《越風》稿,定于五日截止。今天已是十日,宜速寄去”。(33)同年覆黃萍荪函:“惠書誦悉。老病頹唐,未能執筆撰文。惟回憶昔年瑣事,爲高君言之,請彼筆記。呈奉左右,聊以塞責耳”。(34)
“聊以塞責”是弘一大師自謙之詞。他卻是認真地口述,認真地修改,並且催促“宜速寄去”。不論是高文顯先生,或他人所記錄的講詞,弘一大師都認真地刪改潤色過,一絲不苟,連標點符號也不輕易放過。出于對大師的景仰,也都經大師本人認可後才正式印行,《弘一大師全集
八書信卷》就有許多關于刊印講演訂正的信函。刊本衍文漏字誤植的現象是存在的,應盡可能地據在大師刪改的記錄稿本加以訂正,而不宜歸咎筆記者;更不宜以“行文也不合現行閱讀習慣”爲由,加以指責。須知語言是發展的變化著的。
六十多年前的語言習慣(甚至標點符號的用法),行文怎能要它合乎“現行閱讀習慣”呢?
弘一大師的出家,夏丐尊先生《弘一法師之出家》(1939)(35)可以印證。不論遠因或近因,都與老友、摯友有關,大師說:“我的出家,大半由于這位夏居士的助緣,此恩永不能忘!”(36)
夏居士因說了“索性做了和尚,倒爽快!”後悔負疚,而大師卻“笑顔對我,毫不介意”身體力行,付諸實施。“這在佛教中稱爲“增上緣””。(37)“增上緣”還是外因。內因,大師“當民國二年夏天”到西湖廣化寺“也曾到出家人所住的地方去看看,心裏卻感覺得很有意思呢!”當夏丐尊與他爲避“名人來演講”,去湖心亭吃茶,夏說:“像我們這種人,出家做和尚倒是很好的。”大師說:“那時候我聽到這句話,就覺得很有意思,這可以說是後來我出家的一個遠因了。…“我之到虎跑寺去斷食,可以說是我出家的近因了。”弘一大師留下的《斷食日志》(38),是出家前兩年首尾二十天的斷食記錄,是極爲珍貴的人體生理極限自我實驗報告。實踐與認識,不斷升華。斷食實驗後,茹素、誦經、禮佛、拜師、受叁皈依、著僧衲、剃度、受戒,終生“以戒爲師”,嚴守戒行。慧明法師的忠厚笃實、平等待人、感化“馬溜子”,弘一法師說:“令我佩服不已的。”
出家,對大師的一生來說,是個“突變”。讀了高文顯先生筆記的《我在西湖出家的經過》,可以感受到他是無數的量變中,合理合情地“突變”的。弘一大師口述此文時(1937),已經做了二十年和尚。十年在江浙,來閩南也十年了。認真回顧在閩南十年的生活,加以總結,解剖自己。《南閩十年之夢影》便是結晶。
此文最初發表于《佛教公論》第一卷第九號(1937.4。15.出版)第17一21頁。文末標明講演及重記時間爲:“中華民國二十六年叁月廿八日(舊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在養正院講。計九日晨于樓上重記。”題目下署:“弘一老法師講勝進居士筆記”全文分爲七個大段。《弘一大師全集
八。雜著卷》收入,依弘一大師紀念會編《晚睛老人講演錄》(1943.上海大雄書店印行),不分七個大段,文字有所改動,僅于題目下署“丁醜二月十六日在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講”。未署筆記者。此文確爲高先生所筆記。林子青先生《弘一大師新譜》于1937年有此記載,並說:“此文詳述師與閩南十年之法緣,爲研究大師晚年之重要史料”。(39)
弘一大師對于閩南的氣候,是逐步適應的,先是怕熱,後來致蔡冠洛函雲:“閩南冬暖夏涼,頗適老病之軀也”。(40)對于佛學教育,也是視因緣成熟與否而爲之的。他說:“做一個佛教徒必須十分深信善惡因果報應及諸佛菩薩靈應的道理,才有做佛教徒的資格!”初級的學僧應該如此,就是升到佛教大學也要如此。要重視品行道德,所謂僧寶,出家人要在俗家之上。他還舉了有趣的細節——“草庵鍾”,我看到這個鍾,就想到我在草庵生大病的情形。……“慚愧我德薄業重!”“所以我故意地把鍾改慢兩刻,仍照草庵的鍾那個老樣子”。十年的閩南生活,“所做事情,成功的卻是很少很少,殘缺破碎的居大半。”他自己起了個名字,叫“二一老人”。
“這“二一老人”的名字,也可以算是我在閩南居住了十年的一個最好的紀念!”
高文顯先生說:“他(指大師)講《南閩十年之夢影》,由我譯廈語並筆記,整理後再送上去給他修飾,也許他認爲不要進文章病院”。(41)一九叁七年六月五日弘一大師致書蔡冠洛:“旬日後郵奉聯幅等時,附講稿二種(《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及《南閩十年之夢影》),皆在養正院所講者(去年正月及今年二月)。
養正院創辦于叁年前,朽人所發起者(教育青年僧衆)。今夏或將與他院合並。養正之名,難可複存。此二講稿可爲養正院紀念之作品,爲朽人居閩南十年紀念之作也。唯筆記未甚完美,擬請仁者暇時爲之潤色。(多多刪改無妨,固所記錄者亦不盡與演詞同也)並改正其訛字、文法及標點。題目亦乞再爲斟酌。(“青年佛徒”等)
更乞仁者爲立一總名。即以此二篇講稿合爲一部書。雖非深文奧義,爲大雅所不取,或亦可令青年學子浏覽,不無微益也”。(42)
既表明弘一大師對此二篇之重視,又希望蔡冠洛居士“多多刪改”.再“爲之潤色”。信中接著說:“此講稿擬別刊行。世界書局或欲受刊者,廣洽法師處存有數十元,願以付印也。又擬請仁者撰序及題簽,以爲居南閩十年之紀念耳。”
一九叁四年七月二十日弘一大師《擬定佛教養正院教科用書表》“以奉勝進居士”,聘他爲教員,商定于秋季招生開學。一九叁七年初大師函請高先生代授養正院訓育課。
一九叁五年影印弘一大師爲李汝晉居士手寫《大悲咒》,高先生作《序),盛贊“弘一法師來閩數載,居常運用其藝術手腕,書寫經文佛號,贈諸缁素,以廣結勝緣。”當弘一大師赴惠安淨峰寺之前,書贈葉青眼居士華嚴經句聯文“持戒到彼岸,說法度衆生”等,葉說:“余謂此次州人士多來求公字,少來求法,不無可惜。
公笑謂余曰:“余字即是法”居士不必過爲分別”。(43)弘一大師認爲書藝也是“說法度衆主”的方式,更具魅力的方式。廈門大學的師生通過高文顯向大師求字者不少。
廣義(昙昕)法師在《一公本師見聞瑣記》中說:“是年(廿五年)在佛教養正院講《十善業道德經概要》。又教寫字方法,須由篆字下手,……寫字最要緊的是章法,章法七分,書法叁分,合成十分,然後可名學書。吳昌碩的字並不好,不過有幾分章法而已。
經雲:“是法非思量蔔度之所能解”。書法亦爾”。(44)伍稼青先生《特立獨行的弘一法師》一文于第四節”書法精妙冠絕一時”
亦有同樣的記載。(45)此事林子青《弘一大師新譜》亦收在1936年。然高先生筆記的《最後一言》,刊于《南洋佛教》127期、文末時間標明“(中華民國二十六年叁月二十八日講于佛教養正院)”此文是否首次刊發,待查。《弘一大師全集》(福建人民出版社)未收入。《南洋佛教》127期所刊,無“吳昌碩的字並不好”等語,筆者覺得弘一大師的德行絕不會在學僧面前評論他人是非。及至讀了高芬陀小姐提供的其父的筆記原稿影印件,恍然大悟。筆記原稿有這樣一段語:“在一幅字的中間頂重要的,就是章法。所以章法是第一,其次才論到字。我的朋友豐子恺居士也曾說過的。當他批評上海書法家吳昌碩的字時,他說吳昌碩的書法,單就一個字,一個字看起來,倒不大好看,但是合並起來,全部觀之,那就很好看了。”
廣義法師說得過略,走了樣,把引述豐子恺的話當作弘一大師說的,而且也曲解了原意。豐子恺的話還是贊揚吳…
《記終生敬奉弘一大師的高文顯先生(王爾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