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後章仇大夫,請開禅法,居淨泉(衆)寺,化道(導)衆生」。
「金和上每年十二月、正月,與四衆百千萬人受緣,嚴設道場,處高座說法」。
這是東山下淨衆寺一流。『圓覺經大疏鈔』卷叁之下也說到;「無住……遊蜀中,遇金和上開禅,亦預其會」。並說這種開禅的法會,名爲「開緣」(續一四·二七八)。
被稱爲「南宗」的慧能門下,在京洛大開禅法的,是神會,如『南宗定是非論』(神會集二八叁)說:
「能禅師是的的相傳付囑人。已下門徒道俗近有數(應脫落「十」或「百」字)余人,無有一人敢濫開禅門。縱有一人得付囑者,至今未說」。
「一人得付囑者,至今未說」,就是神會自己。在開元二十年(七叁二)左右,神會還沒有開法。神會是天寶四年(七四五),因兵部侍郎宋鼎的禮請而到東京(洛陽)的。天寶八年(七四九),神會在洛州荷澤寺定宗旨,但法難就來了,如『圓覺經大疏鈔』卷叁之下(續一四·二七七)說:
「因洛陽诘北宗傳衣之由,及滑臺演兩宗真僞,與崇遠等持(原誤作「詩」)論一會。………便有難起,開法不得」。
神會在被貶逐(七五叁)以前,還不曾開法。直到安祿山作亂,郭子儀收複兩京(七五七),神會才以六祖付囑人的資格,大開禅門,如『曆代法寶記』(大正五一·一八五中)所說:
「東京荷澤寺神會和上,每月作檀場,爲人說法,破清淨禅,立如來禅」。
壇經的原始部分
弘忍以來,有公開的開法傳禅。傳授的方便,彼此都有所不同,但有一共同的形式,那就是戒禅合一。第二章指出,道信法門的特色之一,是菩薩戒與禅法的結合。第四章中,曾列舉南宗、北宗、淨衆宗、宣什宗──東山門下的開法情形;南宗與北宗,明顯的達到了戒(佛性本源清淨)與禅的合一。這是曆史的事實,一代的禅風。了解一般開法的特性,就知道『壇經』也有這一部分──大梵寺說法。這一部分,現有的『壇經』不同本子,在次第上,文句上,雖有些出入,然分析其組成部分,是大體相同的。炖煌本的次第是:
「善知識!淨心,念摩诃般若波羅蜜法」。
「善知識!我此法門,以定慧爲本」。
「善知識!我此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無念爲宗,無相爲體,無住爲本」。
「善知識!總須自體與受無相戒。一時逐慧能口道,令善知識見自叁身佛」。
「今既歸依自叁身佛已,與善知識發四弘大願」。
「既發四弘誓願訖,與善知識無相忏悔叁世罪障」。
「今既忏悔已,與善知識受無相叁歸依戒」。
「今既自歸依叁寶,總各各至心,與善知識說摩诃般若波羅蜜法」。
大梵寺說法部分,不是一般的說法,是公開的開法傳禅,是與歸戒、忏悔、發願等相結合的。明藏本說:「于城中大梵寺講堂,爲衆開緣說法」(大正四八·叁四七下)。「開緣」,正是開法傳禅的別名。
宣什與淨衆宗的開法,沒有詳細的記錄流傳下來(『曆代法寶記』有金和上開示叁句的大意)。神秀有『大乘無生方便門』;神會有『壇語』;慧能有『壇經』的大梵寺說法部分。開法,是不止一次的。無論是神秀,慧能,神會,或其他禅師,每次開法,特別是開示法門部分,不可能每次都是一樣的。如每次同樣,那就成爲宣讀儀軌,失去了開法的意義。『大乘無生方便門』(現有炖煌出土的,四種大同而又多少增減的本子,就是不同一次的開法,不同記錄的例子),『壇語』,都不是神秀與神會的著作,而是一次一次的開法,由弟子憶持其共通部分而記錄下來的。慧能的開緣說法,想來也不止一次。現存的是以大梵寺開法爲主(這應該是當時最盛大的一次),由門人憶持記錄而成。
『壇經』現存各本的內容,含有其他部分,而不限于大梵寺說法的。然『壇經』的主體部分,即『壇經』之所以被稱爲『壇經』的,正是大梵寺說法部分,如炖煌本『壇經』(大正四八·叁叁七上)說:
「慧能大師于大梵寺講堂中,升高座,說摩诃般若波羅蜜法。……刺史遂令門人僧法海集記,流行後代,……說此壇經」。
宋代禅者的意見,也正是這樣。如宋道原于景德元年──一00四年上進的『傳燈錄』卷五(大正五一·二叁五下)說:
「韶州刺史韋據,請于大梵寺轉妙*輪,並受無相心地戒。門人紀錄,目爲壇經,盛行于世」。
『傳法正宗記』,是契嵩的名著,嘉佑六年(一0六一)上呈。卷六(大正五一·七四七中──下)也說:
「韶之刺史韋據,命居其州之大梵寺說法。……其徒即集其說,目曰壇經」。
契嵩曾寫了一篇『壇經贊』,是至和元年(至和叁年的前二年──一0五四)所作,編入『镡津文集』卷叁。所贊的『壇經』內容,是:「定慧爲本」,「一行叁昧」,「無相爲體」,「無念爲宗」,「無住爲本」,「無相戒」,「四弘願」,「無相忏」,「叁歸戒」,「說摩诃般若」,「我法爲上上根人說」,「從來默傳分付」,「不解此法而辄謗毀」 (大正五二·六六叁上──下)。契嵩所贊的『壇經』內容,就是大梵寺說法部分,次第完全與炖煌本相同。這是炖煌本『壇經』,爲現存各本『壇經』中最古本的明證。古人心目中的『壇經』,是以大梵寺說法部分爲主體的。所以現存的『壇經』,應分別爲二部分:一、(原始的)『壇經』──「壇經主體」,是大梵寺開法的記錄。二、『壇經附錄』,是六祖平時與弟子的問答,臨終付囑,以及臨終及身後的情形。二者的性質不同,集錄也有先後的差別。在『壇經』的研究上,這是應該分別處理的。
『壇經』,尊稱爲「經」,當然是出于後學者的推崇。爲什麼稱爲「壇」──大梵寺說法部分,被稱爲「壇經」呢?這是由于開法傳禅的「壇場」而來。如『傳法寶紀』說:「自(法)如禅師滅後,學徒不遠萬裏,歸我法壇」。『曆代法寶記』說:「荷澤寺神會和上,每月作檀場,爲人說法」(大正五一·一八五中)。『壇語』也說:「已來登此壇場,學修般若波羅蜜」(神會集二叁二)。當時的開法,不是一般的說法,是與忏悔、發願、歸依、受戒等相結合的傳授。這是稱爲「法壇」與「壇場」(壇,古代或通寫爲檀)的理由,也就是被稱爲『壇經』,『壇語』的原因。 壇,有「戒壇」、「密壇」、「忏壇」、「(施)法壇」。戒壇是出家人受具足戒的壇場;慧能、神會的時代,「戒壇」早已成立。開元中,又有「密壇」的建立,這是傳授密法,修持密法的道場。禮忏有「忏壇」,如隋智□所說,灌頂所記的『方等叁昧行法』(大正四六·九四五上)說:
「道場應作圓壇,縱廣一丈六尺。……作五色圓蓋,懸于壇上」。
「道場」,是行道──忏悔、坐禅等處所。「壇」是道場的主要部分,是陳設佛像、經書,莊嚴供養的。依天臺家所傳,忏悔也與歸依、受戒、坐禅等相結合。神會的『壇語』,說到「道場」,又說到「壇場」,這是忏悔、禮拜、發願、受戒、傳授禅法的地方。凡忏悔,受戒,傳授密法,都有「壇場」。唐代禅者的開法,也在壇內進行授戒、傳禅,這就是「法壇」或「施法壇」了。
上來的引述,主要爲了證明:東山門下的禅法,取公開的、普遍的傳授方式,與忏悔、歸戒等相結合。所以仿照「戒壇」 (或「忏壇」)而稱之爲「法壇」、「施法壇」。慧能在大梵寺,「說摩诃般若波羅蜜法,授無相戒」。弟子們記錄下來,就稱爲『壇經』或『施法壇經』。這就是『壇經』的主體,『壇經』的原始部分。
第二節 炖煌本壇經的成立
慧能在大梵寺,「說摩诃般若波羅蜜法,授無相戒」。傳說由弟子法海記錄,爲『壇經』的主體部分。這在慧能生前,應該已經成立了。等到慧能入滅,于是慧能平日接引弟子的機緣,臨終前後的情形,有弟子集錄出來,附編于被稱爲『壇經』的大梵寺說法部分之後,也就泛稱爲『壇經』。這才完成了『壇經』的原型,可稱爲「曹溪原本」。
以現存『壇經』本來說,炖煌本最古。但炖煌本已不是『壇經』原型,而有過補充、修改,這是古人所曾經明白說到的。
荷澤門下的壇經傳宗
『壇經』是先後集成的,並有過修改與補充,但『壇經』代表了慧能南宗的頓禅,一向是大家(禅者)所同意的。到近代,才有神會或神會門下造『壇經』的見解。其中一項文證,是韋處厚(死于八二八年)所作『興福寺內供奉大德大義禅師碑銘』(全唐文卷七一五)所說:
「秦者曰秀,以方便顯」。
「洛者曰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優劣詳矣」!
「吳者曰融,以牛頭聞,徑山其裔也」。
「楚者曰道一,以大乘攝,(大義)大師其黨也」。
韋處厚敘述當時的禅宗四大派,說到在洛陽的是神會。神會的習徒,「竟成壇經傳宗」,這確實說到了『壇經』與神會門下的關系,但「竟成壇經傳宗」,是什麼意義?應有充分的理解,才不會因誤解而想入非非。這句話,在『壇經』的炖煌本中,發見了明確的解說,如說:
「刺史遂令門人僧法海集記,流行後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原作「于」)約,以爲禀承,說此壇經」(大正四八·叁叁七上)。
「若論宗旨,傳授壇經,以此爲依(原作「衣」)約。若不得壇經,即無禀受。須知法處年月日姓(原作「性」)名,遞(原作「遍」)相付囑。無壇經禀承,非南宗弟」原作「定」)子也。未得禀承者,雖說頓教法,未知根本,終(原作「修」)不免诤」(大正四八·叁四二上)。
「大師言:十弟子!已後傳法,遞(原作「迎」)相教授一卷壇經,不失本宗。不禀受(原作「授」)壇經,非我宗旨。如今得了,遞(原作「迎」)代流行。得遇壇經者,如見吾親授」(大正四八·叁四叁下)。
「大師言:今日已後,遞(原作「迎」)相傳授,須有依約,莫失宗旨」(大正四八…
《中國禅宗史 下(印順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