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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壇經,……悟真在嶺南曹溪山法興寺,見今傳受此法。如付此(原作「山」)法,….…,持此經以爲依(原作「衣」)承,于今不絕。……不得妄付壇經」(大正四八·叁四五中)。
炖煌本『壇經』,如上所引述的,一再明確的說到:「若不得壇經,即無禀受」;「不禀受壇經,非我宗旨」。在傳法同時,要傳一卷『壇經』。『壇經』不只代表慧能的宗旨,又是作爲師弟間授受的「依約」(依據,信約);憑『壇經』的傳授,以證明爲「南宗弟子」的。『壇經』是被「傳」被「付」的,是傳授南宗宗旨的「依約」,這就是「壇經傳宗」。
圭峰『禅源諸诠集都序』(卷上)說:「荷澤洪州,參商之隙」(大正四八·四0一中)。洪州──道一門下,荷澤──神會門下,當時是有些嫌隙的。韋處厚爲大義禅師作碑銘;大義是道一弟子,所有對神會門下的批評,正代表道一門下的意見。照韋處厚的碑文所說:神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對神會是存有崇高敬意的。即使神會不是獨得慧能的正傳,也是能得大法的一人(那時的洪州門下,還不敢輕毀神會)。但神會的「習徒,迷真」向俗,如「橘逾淮而變枳」一般。看起來,還是弘傳神會所傳的南宗頓禅,而實質上是變了,「竟」然變「成」用「壇經」來作爲「傳宗」的依約。失去傳法──密傳心印的實質,而換來傳授『壇經』的形式。所以神會是「優」越的,神會的習徒是低「劣」的,優劣是非常明白了。這是當時道一門下對神會門下的責難,因而造成嫌隙。神會門下未必專重傳授『壇經』的形式,然以傳授『壇經』爲付法的依約,從炖煌本『壇經』看來,是確實如此的。神會門下應用『壇經』爲付法的依約,所以在當時手寫秘本的『壇經』上,加上些禀承、依約的文句。依大義禅師碑銘,說神會門下對『壇經』有什麼改變,那只能證明是「壇經傳宗」這部分。
神會門下爲什麼要用『壇經』來作「傳宗」的依約?從迹象看來,當時神會門下,在禅法的傳授上,有一重大的困擾。起初,神會責難北宗門下,確定慧能爲六祖。當時最有力的一著,就是傳衣,如『南宗定是非論』(神會集二八一──二八二、二八四──二八五)說:
「經今六代,內傳法契以印證心,外傳袈裟以定宗旨。從上相傳,一一皆與達摩袈裟爲信。其袈裟今見在韶州,更不與人。余物相傳者,即是謬言」。
「法雖不在衣上,表代代相承,以傳衣爲信,令弘法者得有禀承,學道者得知宗旨不錯謬故」。
神會以弘忍傳衣給慧能,證明慧能爲六祖。袈裟是「信衣」,是證明「得有禀承」,「定其宗旨」的。然而神會自己,慧能並沒有傳衣給他。神會沒有傳衣爲禀承,那怎能證明是代代相傳的正宗?在神會責難神秀門下的時候,應該已多少感覺到了。所以在定宗旨的大會上,不能明說自己得慧能的傳授,只能隱約的說:「能禅師已後……傳授者是誰?(會)和上答:已後應自知」。「縱有一人得付囑者,至今未說」(神會集二八六、二八叁)。四川的淨衆、保唐門下,看透了這一問題,因而提出意見,神會沒有傳承慧能的正宗,如『曆代法寶記』(大正五一·一八五中──下)說:
「會和上雲:若更有一人說,會終不敢說也。爲會和上不得信袈裟」。
「遠法師問(神會)禅師:上代袈裟傳不?會答:傳。若不傳時,法有斷絕。又問:禅師得不?答;不在會處」。
「有西國人迦葉,賢者安樹提等二十余人,向會和上說法處。問:上代信袈裟,和上得不?答:不在會處」。
神會在動亂中成功(天寶戰亂以前,神會還沒有開法),沒幾年又在動亂中去世。到了神會門下,沒有信袈裟,那與北宗禅師們有什麼差別?而四川的保唐門下,正傳說衣在無住處,證明慧能的法統在四川,這應該是神會門下最感困擾的事了!在這種情形下,發生了「壇經傳宗」的事實。當時,『壇經』是手寫秘本。在傳法付囑時,附傳「一卷壇經」,「以此爲依約」。對外宣稱:慧能說:衣不再傳了,以後傳授一卷壇經以定宗旨。『壇經』代替了信袈裟,負起「得有禀承」,「定其宗旨」的作用。這就是「壇經傳宗」的意義,也就是道一門下責難荷澤門下的問題所在。神會死于七六二年。德宗貞元十二年(七九六),敕定神會爲七祖。『曆代法寶記』約作于七七五年。大義禅師死于八一八年。所以神會門下修改『壇經』,以『壇經』爲傳宗的依約,大抵在七八0──八00年間。
與「壇經傳宗」有關的,炖煌本還有一大段文(大正四八·叁四四中──下):
「此頓教法傳受,從上已來,至今幾代?六祖言:初傳受七佛,釋迦牟尼佛第七。大迦葉第八,阿難第九,……南天竺國王子第叁子菩提達摩第叁十五。唐國,僧慧可第叁十六,……慧能自身當今受法第四十」(原誤作「十四」)。
「大師言:今日以後,遞相傳受,須有依約,莫失宗旨」。
說到傳法的統系,經律舊有各種不同的傳承。與禅宗傳法統系相關的,有叁:一、佛陀跋陀羅──覺賢叁藏,來中國傳禅,在廬山譯出『達摩多羅禅經』(約四一一譯出),慧觀作序(見『出叁藏記集』卷九)。『禅經』(及經序)敘述禅法的傳承,說到大迦葉,阿難,末田地,舍那婆斯,優波崛(五師),婆須蜜,僧伽羅叉,達摩多羅,不若蜜多羅。二、後魏吉迦夜等(約四七二頃)傳出的『付法藏傳』六卷,也是從大迦葉等五師起,到師子尊者止,共二十四人。叁、梁僧佑(五一八卒)撰『出叁藏記集』(卷十二),有「薩婆多部記目錄」,中有兩種大同小異的傳說。1.「舊記」所傳:從大迦葉到達磨多羅(後五師,都是『禅經序』所說的),共五十叁世。2.「長安城內齊公寺薩婆多部佛陀跋陀羅師宗相承略傳」,從阿難第一起,到僧伽佛澄,共五十四世。比「舊記」所說,在達摩多羅後,又增出四人。僧佑是律師,所以看作律的傳承,其實與佛陀跋陀羅所傳有關,是參照『付法藏因緣傳』而補充集成的。這叁種(四說)法統譜系,爲後代禅者的主要依據。
自道信、弘忍以來,禅風大盛,達摩以來的傳承,也就自然的傳說出來。統論禅宗法統說的發展,略有叁個時期。第一、弘忍門下的早期傳說(六八0──):中國方面,從菩提達摩、僧可、僧璨、道信、弘忍到神秀,或說慧能。天竺方面,引『達摩多羅禅經』,以說明遠承天竺。代表北宗的是這樣,如『唐中嶽沙門釋法如行狀』,『傳法寶紀』。代表南宗的神會,也是這樣,如『南宗定是非論』(神會集二九四──二九五)說:
「和上答:菩提達摩西國承僧伽羅叉,僧伽羅叉承須婆蜜,須婆蜜承優波崛,優波崛承舍那婆斯,舍那婆斯承末田地,末田地承阿難,阿難承迦葉,迦葉承如來付。唐國以菩提達摩而爲首,西國以菩提達摩爲第八代。西國有般若蜜多羅承菩提達摩後,唐國有慧可禅師承菩提達摩後。自如來付,西國與唐國,總經有一十叁代」。
神會的東西十叁代說,只是將菩提達摩以來的六代,與『禅經』說相結合。『禅經』說:「尊者達摩多羅,乃至不如蜜多羅」。神會說:「西國有般若(與「不如」音相近)蜜多羅承菩提達摩後,唐國有慧可禅師承菩提達摩後」;這可見神會是以達摩多羅爲菩提達摩的。禅者都注重修持,對精思密察的法相,翔正確實的曆史,是他們所忽略的。禅者的傳法統系(古代的),雖引用古說,但沒有經過嚴密的考訂,而是在充滿熱心的傳說中,逐漸發展而來的。西國的傳承,引用『禅經序』;中國的傳承,菩提達摩以來,已有六代。這是當時禅者的一般意見,神會也只是采用當時的傳說而已。神會依『禅經序』,以達摩多羅爲菩提達摩,可說錯得有點意義。如『出叁藏記集』卷九「修行地不淨觀經序」(慧觀所作)(大正五五·六六下──六七上)說:
「昙摩多羅菩薩與佛陀斯那,俱共谘得高勝,宣行法本」。
「昙摩(多)羅從天竺來」。
又,『達摩多羅禅經』「序」(慧遠所作)(大正一五·叁0一中)說:
「達摩多羅與佛大先,其人西域之俊,禅訓之宗」。
「達摩多羅阖衆篇于同道,開一色爲恒沙。其爲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複無際,而未始出于如。故曰:色不離如,如不離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佛大先以爲:澄源引流,固宜有漸」。
佛陀跋陀羅(覺賢)的禅學,含有兩個系統:一、□賓(北方)的漸禅,是佛大先(即佛陀斯那)所傳的。二、天竺(南方)來的頓禅,是達摩多羅所傳的。「色不離如,如不離色」,是直觀一切法皆如的。達摩多羅是菩薩,是天竺而不是□賓,是頓禅而不是漸禅,這是引起禅者以達摩多羅爲菩提達摩的原因吧!
第二、西天二十八祖說形成時期(約七叁0──):初期禅者的粗略傳說──西國七代說,略如注意,就會發覺到一千多年而只有七代,決定是不妥當的,于是二十八代(或二十九世)說興起。二十八世與二十九世,原則是一樣的,都是『付法藏傳』與『禅經序』的結合(梁僧佑『出叁藏記集』所出的二說,用意相同)。在『付法藏傳』的基礎上,加上『禅經序』的(除去迦葉、阿難、末田地──叁師,因爲是重複的)舍那婆斯、優波崛、婆須蜜、僧伽羅叉,及達摩多羅(或作菩提達摩,菩提達摩多羅)──五師。從(『付法藏傳』的)迦葉到師子尊者──二十四世;加(『禅經序』的)舍那婆斯等五世,成二十九世說。如李華所作『左溪大師碑』(左溪玄朗卒于七五四)說:「佛以心法付大迦葉,此後相承,凡二十九世。至粱魏間,有菩薩僧菩提達摩禅師」(全唐文卷叁二0)。『曆代法寶記』,也用二十九世說,爲成都保唐宗的傳說,約作于七七五頃。二十八世說,是流行于京、洛的神會門下所說的。或不取末田地,或沒有彌遮迦,所以爲二十八世。如荷澤門下別派(七八一)所作的『曹溪大師別傳』,立二十八祖。『壇經…
《中國禅宗史 下(印順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