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叁十頌》懸論
法尊法師(在成都佛學社講)
一、造論之主
凡是學一種言教,對于建立這種言教的人,要知道他的曆史,才“容易生起淨信,所以在講《唯識叁十論》之先,對于造論主,先要說一說。
《唯識叁十論》是世親菩薩造的,世親菩薩的時代,有說在佛滅度後八百年的,有說一千年的,總在八百年至一千年之間。世親菩薩初從一切有部出家,因力發揮小乘,就常常駁難大乘,後來加了一點經部的知見,對于小乘就有點感覺不滿,這是從菩薩所造《俱舍論》裏見得到的。菩薩的哥哥,就是無著菩薩,是宏揚大乘的,趁此就勸菩薩舍小歸大,世親菩薩得了大乘的知見,深悔從前謗大乘的罪過,便要割掉他的舌根來忏罪,無著菩薩才止住住他說:你的謗法不是你的舌根獨自造的罪,即是你的舌根自造的罪,把它割掉也忏不了;不如留著你的舌根,來弘揚大乘教法。世親菩薩對于大乘教法唯識宗的功績,恐怕還在無著菩薩之上,無著菩薩造的關于唯識的論,《攝大乘論》最重要,世親菩薩造的《二十唯識》、《叁十唯識》兩論最力重要,《二十唯識》重在破他,是真能破;《叁十唯識》重在立自,是真能立。《二十唯識》,菩薩既造了頌,複造了注解;《叁十唯識》,只造了頌。造注解的有十大論師,見解在枝節上時有不同,哪一家的見解,才是菩薩的真正意思,便頗費考究了!
二、佛法和學佛法的人
要講唯識,先要知道唯識所破的法是什麼。唯識是破小乘的,所以對于小乘教法,應該知道一個大概,因此先把整個的佛法,概括的說一說。甚麽是佛法?如何才是學佛人?
凡是佛法,必合于幾個條件,合于這幾個條件的言教,就是佛法。幾個條件叫做法印。
(一)叁法印:有說叁法印的,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磐寂靜。有說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
這四句話,只有佛法如此說,凡是外道決不如此說的。諸行無常,不但大乘說諸行無常,就是小乘承認有極微,也說他是刹那生滅的,不說有爲法常住。可是佛法,必說諸行無常,說有常住之行者,便非佛法。大小乘通說有漏世間有叁種苦:苦苦,壞苦,行苦。苦苦是一切有情都知道的。壞苦,凡夫就多不知道了,日頭盡管說知道樂必有苦,但是樂境當前的時候,哪一個凡夫又能拒絕了不接受,說這是苦呢?不唯不能拒絕,反用盡心力去追求這個壞苦。至于行苦,更不能知道了,所渭行苦,就是有情受煩惱惑業的拘束,不能自由的苦,隨著自己所造的福非福不動叁業,漂流生死,永無了期。外道有知道壞苦的,如同中國老莊的不貴難得之貨而求無爲,印度數論的觀察自性,勝論觀實德業,但是他們也不過造些不動業而已!即使成就禅定,仍在叁界之內,決沒有知道有漏皆苦的。
大小乘通說涅磐寂靜。凡夫是決不會說涅磐寂靜的,外道最高,只說禅定,至非非想處,沒有說到涅磐的。
大小二乘都說無我,大乘具說二無我,小乘但說人無我;但較高一點的經部也說法無我。凡夫和外道,執著有法我不必說了,就是人無我,也不會說的。
這四法印,就是佛法的條件,合乎這四個條件的言教,就是法。如何才是學佛的人呢?最初是用四法印做標准,得到四法印的知見的人,便算是學佛法的人。但是這樣的人是很少的。
(二)叁皈依:依著阿底峽尊者的教授,就用叁皈依來印學佛的人,凡是得到歸依體的人,都是佛弟子,沒有叁皈依的人,就使他讀盡叁藏十二部聖教,只是當學說研究研究,不算是學佛的人。
(叁)四宗之見:其次西藏所傳,對于佛法的四大宗派,要得到一派的知見。四大宗有大乘二宗,小乘二宗。大小乘知見的差別,就是小乘只說人無我;大乘兼說法無我。大乘不許有對境外色,小乘許有對境外色。小乘又分有部和經部,他們的見解大體有叁種不同:一是四谛的解釋,二是叁世法的有無,叁是四大的是否實有。有部說二谛,凡一法用觀慧去分析之後,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觀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張桌子,斫成幾塊,不會還是“桌子”,不會再起桌子“觀念”,這一類的法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後,不失它先有的觀念,便是勝義;例如青色,無論分析的如何微钿,青相不會失掉,不會另起別色的覺念,這便是勝義谛。
經部的勝義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無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勝義谛是有爲,可以表诠及契證;世俗谛是無爲,唯可以遮诠顯示。不唯與有部不同,也和大乘二谛,恰恰相反。
有部說極微實有,刹那生死,是地水火風色香味觸四大四塵和合成的,顯色實有,形色也實有。經部說極微只是色香味觸和合成的,地水火風四大也是以四微力體,只許顯色實有;形色便是假有。
有部說叁世之法,皆是實有。他說沒有“過去”的因,“現在”是誰的果,沒有“未來”的果,“現在”是誰的因,若無實有的“過去”,則困果都沒有了。故說實有過未之法。經部說實“過去”“未來”的法不是實有。過去的因若是實有,何以說已經過去?未來的果若是實有,即不須再爲生起,更無須現在的法作因了。說過去是實有,便壞因杲。即此現在之法,觀待過去法,說它是果,觀待未來法,說它是因,不待過去實有,自成因果。遠是小乘兩宗差別的大概。至于大乘唯識宗,不唯脫過未不是實有,現在的對境外色,也不是突有,唯是識上所現的影像罷了。
中觀宗師即用唯識破外境的方法,破他內識實有之說,連識也不承認是實有。學佛的人,對于遠四宗的知見,必要得到一宗。在大乘各宗不屬于中觀,必屬于唯識,就是修淨土,學禅宗,也不能例外。屬不屬于某一宗的人,要看這人,有沒有那一宗的知見,不是看他讀未讀那一宗的書。沒有得到一宗知見的,就把叁藏十二部讀完,都不算屬于那某一宗的人。故是否某宗之人,當以有無彼宗之知見而判別審定了。
凡學佛人之正見,在大小乘四宗之內,必屬于一宗,就是在婆沙、經部、唯識、中觀四宗的知見,必須得到一種。就是修密宗的人,也不能例外的。龍樹無著,不必須說了,例如蓮花生大師是中觀的“知見”,阿底峽尊者也是中觀“知見”,金洲大師,馨底跋大師等,則是依唯識的“知見”,修密法了。凡是大乘人,總須采此二宗見解之一爲主的。
叁、唯識大意
俱舍和經部的見解,前面說了一點。現在須將唯識的大意略說一說。唯識的大意,是說不離識的境有,離識的境是沒有。並不是不承認有境,只是不承認有離識的境。所以唯識宗承認識是實有的。如果說識也是假有,便入到中觀宗的範圍之內去了,便是中觀,不是唯識。
言诠與義相:一切諸法可以用兩種言說的方式來表示,謂表诠和遮诠。諸有爲法的自相,比較容易用直接的語言去表述它。如說青,可以直接表示是青色,這一種是表诠。這與普通說的直覺一樣,不假遮余,便能顯示自體,及得到自體了。諸無爲法或共相,則不易用語言直接表示,就得用間接表示的方法,把與此法相反的,或非此法的法遮遣去了,此法的行相,才能顯的出未。如說:“無常”,無常的“相”,很難表示出來,只有把常遮遣了,無常的相才能顯現。這種就是遮诠。真如與無我等皆是這樣。唯識的唯字就是遮诠。以遮無外境,而顯有內識。所以欲說唯識,應將外境先遮遣去,唯識之理,才能顯現。唯識和小乘的不同,就是小乘執有外境,唯識駁無外境。唯識破小乘的外境,大約就是這樣破法。
破小乘實執:第一問他所執的外境,是粗色還是細色?若是粗色,必定可以分析。可以分析,就不是實有。如說一本書,把他一頁一頁撕開來,就不成其爲書了。再說,點一個火把他燒了,更不成其爲書了。書如此,其它粗色可以類推。可見粗色的外境,不是實有。若是細色,就問他這細色,有沒有方向分位?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樣,可以分析,還非實有。小乘所執的細色,極微,是沒有方分的。但是唯識宗人說:這個話說不通。極微沒有方分,決不能和合起來,成爲粗色。試問兩個極微,和合的時候,是兩個極微只有一方相接,和我手裏珠子這樣,兩個並著呢?還是兩個極微的全體都相合呢?
若兩個極微只是並排著,只是一方相接,有相接的一方,還有不相接的一方,那麼,極微仍然是有方分的。若是兩今極微全體都相接沒有一部分不相接,那麼,兩個極微便合成一個去了。兩個極微和合,只有一個極微大,叁十極微和合起來,還是只能有一個極微大。推下去,推上百千萬個極微,也只有一個極微大,便永不會成粗色。若兩極微並不相接觸,不相接觸如何能說極微和成粗色呢?即使不相接觸,也應該說這個在那個的東邊,那個在這個的西邊,也不會沒有方分的,說是粗色,便不會實有,說是細色,又說不通。所以外境,定非實有。還有一種破法,是從所緣緣去破的。如說眼識,他的生起,必定要具足四緣。四緣當中,有一個就是所緣緣。所緣的意思,就是說,若一種法能生緣自識上的影像,爲識所攀緣。如遠處的色,盡管存在,我們的眼識看不見他,不起他的影像,他就不能爲我們眼識的所緣了。緣的意思,就是能引生識體的法,必定要實有的法,才能爲其它的法做緣。這都是唯識宗以下共同承認的。唯識宗人可以這樣問小乘說:你所執的外境,決不能作所緣緣。試問作所緣緣的外境,是粗色還是細色?若是粗色,縱可說是所緣,而不是緣。粗色雖是眼識緣得到的,但粗色是可以分析的,可以分析,就不是實有。不是實有,就非是緣了。若說細色,縱使是緣,也不是所緣。極微是眼所不能見的。識上沒有他的影像,縱是實有,也不是所緣了。
這樣說來,外境必非所緣緣。唯有內識變起的相分,才是所緣緣。阿賴耶識變起根身器界,爲前六識作疏所緣緣。六識自己的相分,爲自識的親所緣緣。所以唯識只許有實粗色,不許細色實有。粗色是由識上頓時變起的,不是極微和合而成的。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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