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能,此功能未起現行之前 (即潛隱的功能) ,不稱識而稱種子。此功能發生作用 (由潛隱而生起現行) ,不稱種子而稱識。種子生現行,必待緣俱。心法生起要具備四種緣,色法生起只須二種緣,此留待後文再講。
叁十頌說,八識爲叁能變。 即頌文謂:[此能變唯叁] ,唯叁,指八種識有叁類能變,即異熟能變、思量能變、及了別境能變。 <成唯識論> 诠釋能變,謂能變有二種,一者因能變,一者果能變。論曰: [此叁皆名能變識者,能變有二種,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 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
所謂 [因能變] ,就是第八識所攝持的種子 (即等流、異熟二因習氣) 的轉變----由潛隱的種子起現行,轉變爲第八識 (即等流、異熟二因習氣所生的果。) 。在此轉變中,種子爲因,第八識識體爲果,故說名因能變;所謂 [果能變] ,是第八識體生起時,前七識相繼生起,在八個識及其心所的自體分上,各各生起相、見二分的變。
事實上,因能變與果能變本是一件事,識體以種子爲親因而生,故說種子爲因能變;而識體從種子生時,同時識體上變現出相、見二分,故說識體爲果能變。因果二種變,非是前後異時,而是同時轉變,但在意義上說,這是兩種轉變。
簡單的說,因能變,就是種子生起八識識體的變; 果能變,就是八識識體變現相、見二分的變。此處要注意的,即八識識體變現相、見二分時,其所相應的的心所,也各各變現出相、見二分。
於此有一疑問,所謂因能變,是種子生起八識識體的變。而種子是第八識所攝持,何以又能生出第八識? 答案是這樣,所謂種子與識,基本上只是一種功能。第八識與其所含藏的種子,是無始以來同時俱有的,種子是能生之因,八識現行是所生之果; 而現行是能熏之因,受熏的新種子是所生之果,此二重因果,是刹那滅,果俱有。因此,種子能生出第八識,第八識同時也能攝持種子。
果能變,是八識識體轉變出相、見二分的變,但在轉變相見二分的同時,識體本身就不稱爲識體,而稱爲自證分了。正如 <識論> 所稱: [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這時,八識心王,及一切心所,各各析爲相、見、自證叁分。由此而有了心物相對的世界。即自證分與見分,同屬能緣慮作用的心識界,相分只是所緣慮的物質界。唯識家以相分隨同見分,同依識體變現,此即是攝物歸心,所以成其唯識。
解釋所變,十大論師所見不一。安慧但立識體一分,難陀立相見二分,陳那於相見之外立自證分,成爲叁分,護法於叁分之外更立證自證分,成爲四分。因此,就有了 [安難陳護,一二叁四。] 之說。不過,後世都以護法之說爲正義。這就叫做 [識體四分] 。
四分,就是說心心所有四種作用。分是一分 (一部分), 四分即指心、心所的四部分作用。四分即是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相分是客觀的外境,唯此外境並非實有,而是內識所變現的。見分,這是主觀的認識作用,它所認識的就是心識所變現的相分。自證分,這是對主觀的認識作用加以證知的作用,它也就是識的自體。證自證分: 這是識的自體,對自證分再度證知的一種作用。
唯識宗立八識心王,五十一相應心所,此心王、心所,體雖各一,而分別其所起的作用,則有四種,即上述之四分。叁十頌頌文謂 [有種種相轉] 所謂種種相,指的是我的種種相,法的種種相,都是 [依] 著內 [識所變] 現的 [見分] 、 [相分] 而起假說。因此,這見分和相分都是識所變現出來的。茲再詳說四分。
一、 [相分] :即自心體上變現出爲見分所緣的境相。這在唯識學上、攝盡一切所謂客觀的現象。因爲心識是能緣慮之法,心識生起時,識體變現出相見二分,見分是能緣慮的作用,相分是所緣慮的境相。唯識宗立論,以爲宇宙萬法,皆內識之所變現,故所謂相分,是第八識的色法種子----所謂相分色所變現的境相。
相分之相與像字通用,如相片又稱像片,亦稱肖像,故所謂相,亦就是影像。此影像不是外境的 [本質色] ,而是托第八阿賴耶識的 [相分色] ,在眼識上再變現一重 [相分] (影像) ,由眼識的見分去緣。所以唯識學上說: [識所緣,唯識所變。]
二、 [見分] :即心識的緣慮作用,亦即主觀的認識主體。心識生起,自其自體變現出相、見二分,相分是色法,概括世間的一切物質現象; 見分是心法,有緣慮作用,是認識的主體。不過此見分與相分,都是識體之所變現,攝物歸心,所以成其唯識。
叁、 自證分:又作自體分,自覺的證知作用。見分有緣慮、了別相分的作用,但不能自知其所見有無謬誤,故必須另有一證知其作用者,即是自證分。自證分即識之自體,故又名自體分。
四、 證自證分:心法四分之一,對自證分加以證知的作用,這是識體作用的一部分。自證分有證知見分的作用,但誰來證知自證分有無謬誤呢? 於是識體更起一種作用,以證知自證分的所證是否正確,此再度證知的作用,即是證自證分。但誰來證知證自證分有無謬誤呢? 就是原來的自證分,因爲自證分和證自證分二者,能互緣互證,所以就不必另立一個證證自證分了。
叁、 彰能變體----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唯識宗立八識,謂八識皆能轉變,而此轉變,只有叁類。故叁十頌頌文曰: [此能變唯叁,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八識唯有叁類能變。此叁能變是:
一、 初能變識: 又稱異熟能變識,指第八阿賴耶識的轉變。
二、 第二能變識: 又稱思量能變識,指第七末那識的轉變。
叁、 第叁能變識: 又稱了別能變識,指前六識的轉變。
當識變時,並不是任何一識單獨轉變,而是叁類識全體次第轉變。轉變的主因,是阿賴耶識中儲藏的種子,何類種子成熟,則轉變出何種境界。
頌文中的此字,就是指依識所變的相見二分。能變是對所變而言,佛典用語,常有能、所二字。能是主動,所是被動。如心識緣境,有所謂能緣、所緣等是。所以相見二分是被變現的,名爲所變;識是變現的主體,名爲能變。能變之識,在體方面說,則有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種識;但是約類來講, [唯] 有叁類。唯是決定義,既非是二,也非是四,決定是叁。即初能變的異熟能變識,第二能變的思量能變識,第叁的了境能變識。
異熟能變識,是引業所感得的有情總報真異熟的果體。也就是阿賴耶識,所以阿賴耶識舊譯果報識,新譯異熟識。異熟是什麽意思呢?異者不同,熟者成熟。異熟二字,有下述叁義:
一、 異時而熟:有情所造善惡之業,由造業到果熟受報,要經過相當的時間----或隔生而熟,或二叁生而熟,由造業到成果的時間不同,曰異時而熟。這有如果樹上結的果子,由開花結果,到果子成熟,要經過相當們的時間,這叫異時而熟。
二、 變異而熟:有情由造業到受果,既然隔世,因望於果,其性質必有變異,曰變異而熟。譬如水果,由初結果到完全成熟,味道上必有變異,這叫變異而熟。
叁、 異類而熟:有情造作善惡諸業,善業感樂果,惡業感苦果。而苦樂之果非善非惡,是無記性,此無記之果對善惡之因而言,是異類而熟。譬如江河溪澗之水,性質各異,但流入大海時,就混同一味了,這叫異類而熟。
思量能變識,即第七末那識。末那識梵文 Manas Vijnana , Manas 意譯爲 [意] ,Vijnana 意譯爲 [識] ,合譯爲意識,這就與第六意識同名了。爲避免與第六意識混淆,因此保留末那原名,以示區別。第六、七識雖然同名,但解釋不同,第六識是依意根之識,是依主釋; 第七識乃意即是識,是持業釋。 <成唯識論> 曰: [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
此識恒常執持第八識見分爲 [我] ,而思量計度,即是此末那識的體性行相。叁十頌稱其爲 [思量爲性相] 。思者思慮,量者度量,識之緣境,凡有了別,即有思量,因此八個識皆有思量的作用。但此處何以特別突顯第七識的思量作用? 因爲以八識作用殊勝來說,則 [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 末那義譯爲意,意的作用本來就是思量。並且此識的思量,是 [恒審思量]。
恒是恒常,審是審察,所以末那識是恒常的 [審查思量] 。以八個識分析,前五識沒有審察思量,故說是 [非恒非審] 的思量。第六識有思量,但此思量有時間斷 (如在五位無心的情況下) ,所以是 [審而非恒] 的思量。第八識恒時相續,沒有間斷,但它也沒有審察思量,所以是 [恒而非審] 的思量。唯有第七識是恒常的審察思量。第七識思量些什麽呢? 就是恒時執持第八識的見分爲自我,而審察思量。此識命名,若思量屬識,則識即思量,是持業釋;若識屬思量,即識之思量,是依主釋。
了別境能變識,指前六識而言,此六識各各了別各種粗顯外境,名了別境識。叁十頌曰: [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 差別有六種者,謂了別境識是前六識的總名,若分別來說,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識,了別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境。頌文中 [及了別境識] ,及者合集義,即六識集合起來,總名了別境識。此了別境識命名,若了別屬識,則了別即識,是持業釋;若識屬了別,即識之了別,是依主釋。
第五講 異熟能變----第八識
今日講叁能變中的初能變、異熟能變識。古人講異熟能變,以「八段十義」科分。八段者以頌文標目,十義者以識體顯義,茲列表如下…
《《唯識叁十頌》講記(于淩波居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