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中國佛教文化論稿 第八章 中國佛教風俗習慣▪P4

  ..續本文上一頁臣,棄象馬如脫履;庶士豪家,舍資財若遺迹,于是招提栉比,寶塔骈羅,爭寫天上之姿,競模山中之影。金塔與靈臺比高。廣殿共阿房等壯,豈直木衣绨繡,土被朱紫而已哉!京師表裏凡有一千余寺”。北魏孝文帝也稱,當時“內外之人,興建福業,造立圖寺,高敞顯博,亦足以輝隆至教矣。然無知之徒,各相高尚,貧富相競,費竭財産,務存高廣”(延興二年四月诏)。及至隋唐此風愈盛。據道宣《大唐內典錄》的說法,文帝開皇、仁壽間,全國修建佛寺約有五千所。唐代到武宗滅佛時統計,全國有大、中寺院四千六百所,小的廟宇(招提,蘭若)四萬所。誠如唐初法琳和尚所說:“自五百余年來,寺塔遍于九州,僧尼溢于叁輔。”(《破邪論》上)雖然這些佛像寺塔絕大多數是僧尼、朝廷和官府所造,但其中民間私人修造者也爲數不少。龍門石窟和敦煌莫高窟的佛像題記上就留下了許多施主、供養人的姓名。他們或者是希望出征平安、仕途日升,或者是希望去病免災、延年益壽。在唐代還有人用僧侶逝世火葬後的骨灰和泥壓製成佛像稱爲“善業泥像”。明清以後的善男信女則不惜重金捐資爲佛像貼金。如浙江靈隱寺佛殿的釋迦牟尼像就用了九十六兩黃金把佛像表面塗得金碧輝煌。“爲佛菩薩重塑金身”就此成爲許多信徒許願的“口頭禅”。許多有錢人還把屋舍莊園施爲寺廟。如唐代就有尉遲樂以所居爲奉恩寺;王維以舍莊爲寺;魚朝恩獻通化門外賜莊爲章敬寺;王缙舍第爲寶應寺。這些還都是曆史上的知名人物。一般民間所獻不計其數。宋代更有一種功德墳寺,這是建造于貴族墓地範圍內的私人寺院。其住持的任命和寺院事務的管理均由墳寺主人自行決定。雖然這些佛像寺塔的施主、供養人主要是地主、官僚或者富商大賈。但是許多窮苦的信徒爲了來世能夠擺脫人間的苦難,也同樣把賣兒貼婦錢捐助給佛教事業。如《涑水記聞》載:“唐神龍年中,襄陽將鑄佛像,有一姥至貧,營求助施,卒不能得。姥有一錢,則爲女時母所賜也,寶之六十余年。及鑄像時,姥持所有,因發重願投之爐中,及破爐出像,姥所施錢,著佛胸臆。”再如,魯迅小說《祝福》中描寫祥林嫂傾其所有,到廟裏捐造門檻,以爲功德,也是反映了舊時一般貧苦信徒的信仰習俗。

  在中國民間,普通百姓從事造像、造塔、刻經、造廟和其他大型宗教活動時,經常采取集資的方式。動員全村、全鄉乃至一個地區的人力物力。于是各種社邑組織便應運而生。《僧史略》說:“曆代以來成就僧寺爲法會社也。社之法,以衆輕成一重。濟事成功,莫近于社。今之結社,共作福因,條約嚴明,愈于公法,行人互相激勵,勤于修證,則社有生善之功大矣。”我國古代的社,最初是先秦農村公社的殘留。在漢代鄉裏普遍立社。全體居民不分貧富都參加。其主要活動是祭祀社神——土地神。起先立社有一定之製,後來出現了百姓自由結合而成的私社。佛教傳入中國後,在南北朝時期便出現了由共同信仰佛教的居民組成的法社和義邑。據曆史記載,最早的結社是廬山慧遠建立的白蓮社。白蓮社有道俗一百二十余人,其中在家居士皆是當時名士。他們在廬山東林寺立阿彌陀像,建齋立誓,求願往生西方淨土世界。後來這種法社在民間一直十分流行。特別是唐末至兩宋時更爲興盛。貞元年間,吳郡包山的神皓設有西方法社。江州興果寺的神湊結成菩提香火社。白居易于長慶二年(822年)曾經參加杭州龍興寺僧南操創立的華嚴社。這個法社規定社人每天要念誦《華嚴經》一卷,一年四季都要舉行齋會。華嚴社擁有社人布施的齋用良田四十頃。白居易還爲它撰寫了一篇《社誡文》(《白氏文集》卷五十九)。義邑,也稱社邑、邑社、田社、行社等,創始于北魏。主要是在家信徒爲造像修寺刻經而結成的信仰團體。從北魏太和七年(483年)的造像碑銘等資料看,當時有些義邑規模很大,成員人數多達一百余人。其中包括邑主(又稱邑維那、邑長、社老等);傳教僧人邑師(又稱社僧);擔任勸助布施財物的勸化主;籌建道場佛堂的道場主或佛堂主;獻助法器、經典、燈明的鍾主、經主、燈明主以及出資造佛像的像主等。義邑在隋唐時期更爲活躍。《酉陽雜俎》記載,唐大中年間,長安百姓夢見雲花寺觀音菩薩顯靈,“遂立社,建塔移之”。《涑水記聞》記載,“開元初,同州界有數百家,爲東西普賢邑社,造普賢菩薩像,而每日設齋”。北京房山石經題記和洛陽龍門石窟題記也記載了幽州、涿州行社每年四月八日皆刻石經,洛陽北市絲行社人在龍門鑿窟供佛。從敦煌文書裏也可以看到,當地邑社的主要活動是“修理蘭若及佛堂”,“于普光寺上燈”,“布施財物”(見s.5828號文書),“行香不到,准條合罰”(見s.1475V(2)號文書)。不過,當時義邑的活動內容除造像、修寺、刻經之外,還擴大到了念經、齋會和俗講等。據《續高僧傳•寶瓊傳》記載,寶瓊領導的義邑邑人各持《大品般若經》一卷,以備平時誦讀。每月開設齋會,各邑人依次念經。這種義邑一般有成員二十至四十余人,幾乎遍及村村寨寨、各行各業。宋代以來中國民間佛教團體尤以淨土宗的念佛結社最爲風行。省常在西湖昭慶院,刻阿彌陀佛像,用血書寫《華嚴•淨行品》,組織了一個有一百二十六人的淨行社,他被稱爲淨土宗七祖。至道二年(996年),知禮在浙江四明延慶寺發起念佛施戒會。仁宗時,大臣文彥博和淨嚴禅師一起在京師創立淨土會,聚集僧俗十萬人念佛。直到近代各地還有淨業社和念佛蓮社等團體。

  法會是一種集體舉行的佛教儀禮。印度原始佛教強調“自業自得”的生命律則,故並不重視法會這種禮儀形式。但在中國形形色色的法會則成爲佛教的重要標幟。這些法會的儀軌,絕大多數是由中國古代僧侶所製定,幾乎沒有宗派差別。在一種法會裏,往往會有淨土、密宗和禅宗思想雜糅其中。尤其是到唐代以後,各種法會皆逐漸失去本來面目,轉爲以祈禱爲主,演變成民間信徒追求現實利益的信仰習俗。中國的佛教法會按其性質大致可分爲齋僧、禮忏、超度、紀念、放生法會等。齋僧會是中國最早的法會,漢代笮融和漢靈帝都曾設飯齋僧。佛教以僧人爲叁寶之一,故在家信徒皈依叁寶,必須供養僧室。齋僧會便是在這種信仰背景下産生的一種出家僧尼集體接受供養的儀禮。齋僧會按照僧人多少分爲五百僧齋、千僧齋和萬僧齋。梁武帝曾設千僧齋。北魏孝武帝,唐代宗、德宗、懿宗時都曾設萬僧齋。還有一種八關齋會也是供養齋食的。這是一種在家信徒一日一夜內接受八種戒的法會。後來,以供養僧人爲目的的齋會演變爲具有超度薦福、紀念報恩等用意的活動。如唐太宗曾爲陣亡將士設齋行道;虞世南曾爲疾病痊愈而舉行千僧齋;貞觀四年勝光寺因丈六釋迦繡像竣工而舉行千僧齋;貞觀六年爲求雨而舉行齋僧會。由于這種施食思想的流行,除齋僧會之外,又出現了不分道俗、男女、貴賤,不設任何差別,不限製人數,盡量供應免費飯食的“無遮大會”。齋會所需費用皆由施主負擔。能夠承辦這種齋會的當然只有封建帝王了。相傳梁武帝于中大通五年(533年)二月在同泰寺開講《金剛經》,設道俗無遮大會,參加者有叁十一萬九千余人。

  禮忏是一種以忏悔罪孽爲目的的法會。在印度佛教戒律上本有布薩忏悔之法,但在中國並未普及。自晉代以後,中國佛教徒按照大乘教義創製忏法,遂使忏悔逐漸法會化。忏法盛行于南北朝的齊梁時代。梁武帝因當時僧侶食肉,召集京師高僧辯論,製斷食肉,並令諸僧七日忏悔。親製《慈悲道場忏法》,又稱《梁皇忏》。此後采用大乘經典中忏悔和禮贊的內容而成的各種忏法十分繁興。至隋代智顗時遂具備了獨自的形式。他製定的《法華忏法》既是修行的方法,又是忏悔的儀式。內容分爲嚴淨道場、淨身、叁業供界、奉請叁寶、贊歎叁寶、禮佛、忏悔、行道旋繞、誦《法華經》、坐禅實相正觀等十法。實質是借禮拜、贊歎、忏悔以安定心思,然後從誦經、坐禅兩方面正觀實相。如是周而複始的修行,以達到證悟。唐宋是忏法全盛時代,各種忏法層出不窮。最爲普及的有唐代知玄的《慈悲水忏》,宋代知禮的《大悲忏》、遵式的《淨土忏》以及《藥師忏》、《地藏忏》等。本來忏法是佛教徒自己修行的方法,和他人增益福德毫無關系。但後來逐漸演變爲民間佛教祈福的習俗。施主給以財物指定僧人修何忏法、誦何經典。舉行禮忏法會也就成爲僧侶職業。明代以後,僧侶以應世俗之請而作佛事的稱爲應赴僧,寺院禮忏佛事也幾與貿易謀利無異了。

  超度死者的法會以水陸法會和焰口法會最爲重要。水陸法會是《梁皇忏》和唐代密教冥道無遮大齋相結合發展起來的一種法會。相傳梁武帝夢見一位高僧對他說:“六道四生,受苦無量,宜兼水陸大齋,以普濟之。”武帝乃與寶志和尚廣尋經教,曆叁年而在鎮江金山寺撰成科儀。其實,這是後人附會。一般認爲水陸法會盛行于宋代,其科儀也爲宋人而定。北宋熙甯中,楊锷整理金山舊儀,撰成《水陸儀》叁卷,盛行于世。南宋末年志盤又續成《新儀》六卷。于是金山舊儀稱“北水陸”,志盤所撰稱“南水陸”。宋以後又屢有修訂,現在通行的是明代袾宏訂正的《水陸儀規》。水陸法會流行之初,主要是戰爭之後超度死難者的法會。後來則包括超度地方上的孤魂野鬼和自己的已故親友。如蘇轼曾爲亡妻宋氏設水陸法會。王機宜爲亡弟留守樞密興辦水陸法會于南京蔣山太平興國寺。由于這種法會規模較大,故富者可獨力營辦,稱“獨姓法會”,貧者只能共財修設,稱“衆姓水陸”。焰口原是密教的一種儀規,其源出于唐代不空所譯《救拔焰口陀羅尼經》。“焰口”是鬼王的名稱,亦譯作“面燃”。經中說阿難在靜室中修習禅定,至夜叁更,焰口鬼王告阿難說:“你叁日後命將盡,生…

《中國佛教文化論稿 第八章 中國佛教風俗習慣》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