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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文化论稿 第八章 中国佛教风俗习惯▪P4

  ..续本文上一页臣,弃象马如脱履;庶士豪家,舍资财若遗迹,于是招提栉比,宝塔骈罗,争写天上之姿,竞模山中之影。金塔与灵台比高。广殿共阿房等壮,岂直木衣绨绣,土被朱紫而已哉!京师表里凡有一千余寺”。北魏孝文帝也称,当时“内外之人,兴建福业,造立图寺,高敞显博,亦足以辉隆至教矣。然无知之徒,各相高尚,贫富相竞,费竭财产,务存高广”(延兴二年四月诏)。及至隋唐此风愈盛。据道宣《大唐内典录》的说法,文帝开皇、仁寿间,全国修建佛寺约有五千所。唐代到武宗灭佛时统计,全国有大、中寺院四千六百所,小的庙宇(招提,兰若)四万所。诚如唐初法琳和尚所说:“自五百余年来,寺塔遍于九州,僧尼溢于三辅。”(《破邪论》上)虽然这些佛像寺塔绝大多数是僧尼、朝廷和官府所造,但其中民间私人修造者也为数不少。龙门石窟和敦煌莫高窟的佛像题记上就留下了许多施主、供养人的姓名。他们或者是希望出征平安、仕途日升,或者是希望去病免灾、延年益寿。在唐代还有人用僧侣逝世火葬后的骨灰和泥压制成佛像称为“善业泥像”。明清以后的善男信女则不惜重金捐资为佛像贴金。如浙江灵隐寺佛殿的释迦牟尼像就用了九十六两黄金把佛像表面涂得金碧辉煌。“为佛菩萨重塑金身”就此成为许多信徒许愿的“口头禅”。许多有钱人还把屋舍庄园施为寺庙。如唐代就有尉迟乐以所居为奉恩寺;王维以舍庄为寺;鱼朝恩献通化门外赐庄为章敬寺;王缙舍第为宝应寺。这些还都是历史上的知名人物。一般民间所献不计其数。宋代更有一种功德坟寺,这是建造于贵族墓地范围内的私人寺院。其住持的任命和寺院事务的管理均由坟寺主人自行决定。虽然这些佛像寺塔的施主、供养人主要是地主、官僚或者富商大贾。但是许多穷苦的信徒为了来世能够摆脱人间的苦难,也同样把卖儿贴妇钱捐助给佛教事业。如《涑水记闻》载:“唐神龙年中,襄阳将铸佛像,有一姥至贫,营求助施,卒不能得。姥有一钱,则为女时母所赐也,宝之六十余年。及铸像时,姥持所有,因发重愿投之炉中,及破炉出像,姥所施钱,着佛胸臆。”再如,鲁迅小说《祝福》中描写祥林嫂倾其所有,到庙里捐造门槛,以为功德,也是反映了旧时一般贫苦信徒的信仰习俗。

  在中国民间,普通百姓从事造像、造塔、刻经、造庙和其他大型宗教活动时,经常采取集资的方式。动员全村、全乡乃至一个地区的人力物力。于是各种社邑组织便应运而生。《僧史略》说:“历代以来成就僧寺为法会社也。社之法,以众轻成一重。济事成功,莫近于社。今之结社,共作福因,条约严明,愈于公法,行人互相激励,勤于修证,则社有生善之功大矣。”我国古代的社,最初是先秦农村公社的残留。在汉代乡里普遍立社。全体居民不分贫富都参加。其主要活动是祭祀社神——土地神。起先立社有一定之制,后来出现了百姓自由结合而成的私社。佛教传入中国后,在南北朝时期便出现了由共同信仰佛教的居民组成的法社和义邑。据历史记载,最早的结社是庐山慧远建立的白莲社。白莲社有道俗一百二十余人,其中在家居士皆是当时名士。他们在庐山东林寺立阿弥陀像,建斋立誓,求愿往生西方净土世界。后来这种法社在民间一直十分流行。特别是唐末至两宋时更为兴盛。贞元年间,吴郡包山的神皓设有西方法社。江州兴果寺的神凑结成菩提香火社。白居易于长庆二年(822年)曾经参加杭州龙兴寺僧南操创立的华严社。这个法社规定社人每天要念诵《华严经》一卷,一年四季都要举行斋会。华严社拥有社人布施的斋用良田四十顷。白居易还为它撰写了一篇《社诫文》(《白氏文集》卷五十九)。义邑,也称社邑、邑社、田社、行社等,创始于北魏。主要是在家信徒为造像修寺刻经而结成的信仰团体。从北魏太和七年(483年)的造像碑铭等资料看,当时有些义邑规模很大,成员人数多达一百余人。其中包括邑主(又称邑维那、邑长、社老等);传教僧人邑师(又称社僧);担任劝助布施财物的劝化主;筹建道场佛堂的道场主或佛堂主;献助法器、经典、灯明的钟主、经主、灯明主以及出资造佛像的像主等。义邑在隋唐时期更为活跃。《酉阳杂俎》记载,唐大中年间,长安百姓梦见云花寺观音菩萨显灵,“遂立社,建塔移之”。《涑水记闻》记载,“开元初,同州界有数百家,为东西普贤邑社,造普贤菩萨像,而每日设斋”。北京房山石经题记和洛阳龙门石窟题记也记载了幽州、涿州行社每年四月八日皆刻石经,洛阳北市丝行社人在龙门凿窟供佛。从敦煌文书里也可以看到,当地邑社的主要活动是“修理兰若及佛堂”,“于普光寺上灯”,“布施财物”(见s.5828号文书),“行香不到,准条合罚”(见s.1475V(2)号文书)。不过,当时义邑的活动内容除造像、修寺、刻经之外,还扩大到了念经、斋会和俗讲等。据《续高僧传•宝琼传》记载,宝琼领导的义邑邑人各持《大品般若经》一卷,以备平时诵读。每月开设斋会,各邑人依次念经。这种义邑一般有成员二十至四十余人,几乎遍及村村寨寨、各行各业。宋代以来中国民间佛教团体尤以净土宗的念佛结社最为风行。省常在西湖昭庆院,刻阿弥陀佛像,用血书写《华严•净行品》,组织了一个有一百二十六人的净行社,他被称为净土宗七祖。至道二年(996年),知礼在浙江四明延庆寺发起念佛施戒会。仁宗时,大臣文彦博和净严禅师一起在京师创立净土会,聚集僧俗十万人念佛。直到近代各地还有净业社和念佛莲社等团体。

  法会是一种集体举行的佛教仪礼。印度原始佛教强调“自业自得”的生命律则,故并不重视法会这种礼仪形式。但在中国形形色色的法会则成为佛教的重要标帜。这些法会的仪轨,绝大多数是由中国古代僧侣所制定,几乎没有宗派差别。在一种法会里,往往会有净土、密宗和禅宗思想杂糅其中。尤其是到唐代以后,各种法会皆逐渐失去本来面目,转为以祈祷为主,演变成民间信徒追求现实利益的信仰习俗。中国的佛教法会按其性质大致可分为斋僧、礼忏、超度、纪念、放生法会等。斋僧会是中国最早的法会,汉代笮融和汉灵帝都曾设饭斋僧。佛教以僧人为三宝之一,故在家信徒皈依三宝,必须供养僧室。斋僧会便是在这种信仰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出家僧尼集体接受供养的仪礼。斋僧会按照僧人多少分为五百僧斋、千僧斋和万僧斋。梁武帝曾设千僧斋。北魏孝武帝,唐代宗、德宗、懿宗时都曾设万僧斋。还有一种八关斋会也是供养斋食的。这是一种在家信徒一日一夜内接受八种戒的法会。后来,以供养僧人为目的的斋会演变为具有超度荐福、纪念报恩等用意的活动。如唐太宗曾为阵亡将士设斋行道;虞世南曾为疾病痊愈而举行千僧斋;贞观四年胜光寺因丈六释迦绣像竣工而举行千僧斋;贞观六年为求雨而举行斋僧会。由于这种施食思想的流行,除斋僧会之外,又出现了不分道俗、男女、贵贱,不设任何差别,不限制人数,尽量供应免费饭食的“无遮大会”。斋会所需费用皆由施主负担。能够承办这种斋会的当然只有封建帝王了。相传梁武帝于中大通五年(533年)二月在同泰寺开讲《金刚经》,设道俗无遮大会,参加者有三十一万九千余人。

  礼忏是一种以忏悔罪孽为目的的法会。在印度佛教戒律上本有布萨忏悔之法,但在中国并未普及。自晋代以后,中国佛教徒按照大乘教义创制忏法,遂使忏悔逐渐法会化。忏法盛行于南北朝的齐梁时代。梁武帝因当时僧侣食肉,召集京师高僧辩论,制断食肉,并令诸僧七日忏悔。亲制《慈悲道场忏法》,又称《梁皇忏》。此后采用大乘经典中忏悔和礼赞的内容而成的各种忏法十分繁兴。至隋代智顗时遂具备了独自的形式。他制定的《法华忏法》既是修行的方法,又是忏悔的仪式。内容分为严净道场、净身、三业供界、奉请三宝、赞叹三宝、礼佛、忏悔、行道旋绕、诵《法华经》、坐禅实相正观等十法。实质是借礼拜、赞叹、忏悔以安定心思,然后从诵经、坐禅两方面正观实相。如是周而复始的修行,以达到证悟。唐宋是忏法全盛时代,各种忏法层出不穷。最为普及的有唐代知玄的《慈悲水忏》,宋代知礼的《大悲忏》、遵式的《净土忏》以及《药师忏》、《地藏忏》等。本来忏法是佛教徒自己修行的方法,和他人增益福德毫无关系。但后来逐渐演变为民间佛教祈福的习俗。施主给以财物指定僧人修何忏法、诵何经典。举行礼忏法会也就成为僧侣职业。明代以后,僧侣以应世俗之请而作佛事的称为应赴僧,寺院礼忏佛事也几与贸易谋利无异了。

  超度死者的法会以水陆法会和焰口法会最为重要。水陆法会是《梁皇忏》和唐代密教冥道无遮大斋相结合发展起来的一种法会。相传梁武帝梦见一位高僧对他说:“六道四生,受苦无量,宜兼水陆大斋,以普济之。”武帝乃与宝志和尚广寻经教,历三年而在镇江金山寺撰成科仪。其实,这是后人附会。一般认为水陆法会盛行于宋代,其科仪也为宋人而定。北宋熙宁中,杨锷整理金山旧仪,撰成《水陆仪》三卷,盛行于世。南宋末年志盘又续成《新仪》六卷。于是金山旧仪称“北水陆”,志盘所撰称“南水陆”。宋以后又屡有修订,现在通行的是明代袾宏订正的《水陆仪规》。水陆法会流行之初,主要是战争之后超度死难者的法会。后来则包括超度地方上的孤魂野鬼和自己的已故亲友。如苏轼曾为亡妻宋氏设水陆法会。王机宜为亡弟留守枢密兴办水陆法会于南京蒋山太平兴国寺。由于这种法会规模较大,故富者可独力营办,称“独姓法会”,贫者只能共财修设,称“众姓水陆”。焰口原是密教的一种仪规,其源出于唐代不空所译《救拔焰口陀罗尼经》。“焰口”是鬼王的名称,亦译作“面燃”。经中说阿难在静室中修习禅定,至夜三更,焰口鬼王告阿难说:“你三日后命将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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