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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的生平與思想▪P8

  ..續本文上一頁之賢母。以此風于鄉邑,是亦治天下國家之根本*輪也。(中略)各守本分,相夫教子,乃天下太平之根本。以故周之王業,基于叁太。彼太姜、太任、太姒,乃女中聖人。但以陰相其夫,胎教其子爲事。(注七)

  天下少有生即知者,都必須由長輩教導啓發。最初的幾年,日夜隨于母側,親炙美德,常承訓誨,性情自然而然趨于溫文有禮,故女子的守本分,相夫教子,乃天下太平之根本。即爲:世上有賢德的母親,才有賢明的兒子,故有擾秀的人才出現。古時候的聖母,注重胎教,希望秉成良好的性質,以使將來的舉止行動合乎禮而不窬矩。因之,世以太太稱女者,以太姜、太任、太姒叁聖女,各能相夫教子,以開周朝八百年的王業(注八)。家庭教育,不但是治國平天下的根本,振興佛法也是依賴良好的教育,使其幼受庭訓。年長後,或出家爲僧,雖不能弘闡佛法,也不致于破齋犯戒,撥無因果。遂使世法與佛法共依存,國運同法運齊興隆。(注九)

  在此,將印光大師對教育的一項獨特見解稍加說明。他說世人歡喜有子傳遞香火,而不知教育的重要,而“光兄弟叁人,光最小,二兄皆無子,其門遂絕。光聞之,不勝欣慰,以其以後不會有造惡業辱祖先之子孫故也。”(注一 0)印光大師是以不辱先人爲要,他這種非常特殊的看法,塑造成他的嚴謹處世,與苦口婆心的勸化弟子們重視家庭教育。

  因果一法,爲佛教入門之初步,亦爲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要圖(注一一)。因爲,凡是明因識果者,一定不敢自欺欺人,作出傷天害理,或損人利己的事。譬如:

  經雲:菩薩畏因,衆生畏果,菩薩恐遭惡果,預先斷除惡因。由是罪障消滅,功德圓滿,直至成佛而後已。衆生常作惡因,欲免惡果,譬如當日避影,徒勞奔馳。每見無知愚人,稍作微善,即望大福。一遇逆境,便謂作善獲殃,無有因果。從茲退悔初心,反謗佛法。豈知報通叁世,轉變由心之奧旨乎?(注一二)

  因果的事理,是通叁世,重疊無盡的,很可能此善因種下去還未得善果,以前的惡果先成熟而獲惡報,怎可因而斷定無因果之報應呢?猶如種植稻谷一樣,早種者早收成;如欠債一般,力強者先牽(注一叁)。基于因果法則,知今生之幸與不幸都有其來由,倘能悟已往之不谏,知來者之可追;痛改前非,努力行善,就是“轉變由心之奧旨”。所以說:極力提倡因果報應,及家庭教育,是可以改變社會不好的風氣,使人人臻于真善美之境。

  [注釋]

  注一: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五、頁二四六八——二四七二,謝真淨〈光公覺範永垂後世〉。 

  注二: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二0 0,〈與聶雲臺居士書〉。

  注叁: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二0二,〈複江易園居士書〉。

  注四: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二二九,〈複永嘉某居士書五〉。

  注五: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叁,卷上、書,〈複觀心居士書〉。

  注六: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二二八,〈複永嘉某居士書叁〉。

  注七:同右。

  注八: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七叁一——七叁二,〈江西歸事略發隱〉。根據《列女博》卷一,頁四四、四八、五二,記載——太王妃太姜,王季妃太任,文王妃太姒的生平事迹,可得知,周朝以仁厚立國,母後的力量功不可沒,也難怪印光大師重視家庭教育,強調胎教,有賢女及賢母,就有賢聖人的誕生,國家的賢聖人增多,自然國泰民安,富庶樂利。

  注九: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六,頁八0,應脫〈錄家庭教育跋〉。

  注一 0: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二,頁九叁四,〈複胡奉塵居士書〉。

  注一一: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二四O,〈複周群铮居士書六〉。

  注一二: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七八,〈與衛錦洲居士書〉。

  注一叁: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二,頁八七八,〈複周頌堯居士書〉。

  第叁節 以居家修行適應時代需求

  印光大師不輕易贊成佛弟子出家,因爲現今學佛,非常方便,不像以前,非出家則難以聽聞佛法而修行;在清乾隆十九年(一七五四)以前出家都得經過考試,或者政府頒給度牒才能出家,所以學佛比較不普遍(注一)。清末、民國以來,信仰自由的風氣漸開,已無嚴格的出家限製。因此,印光大師認爲盡可在家修行,以免出家若不真修,更不如俗。他說:

  如來說法,恒順衆生。遇父言慈,遇子言孝。外盡人倫,內消情慮,使複本有真心,是名爲佛弟子,豈在兩根頭發上論也(注二)。

  他認爲:在家居士可以淨土法門教示兒女,及親戚朋友,告訴他們正視生死的大事。如能依照這種方式修行,即能獲益。怎麼需要再選擇場所,以做清淨修行?可說家庭就是道場!盡可以父母、兄弟、妻子、朋友、親戚,爲法眷,自行化他,口勸身率,使其同歸淨域,盡出苦輪。這即是戴發的高僧,居家佛子也(注叁)。

  印光大師不贊成人出家的原因,散見于《文鈔》各處,綜合起來有主要的叁點:

  第一、現今亂世,多半都以俗欺僧,法弱魔強,惡徒邪黨,常懷欺僧奪産之心。因此,欲出家,反不如居家學佛較有益(注四)。

  第二、若是已有家眷者,不經過家人同意,欲舍親遠去,則室人有無依之恨,慈親有怨子之懷。而且一般不明至理的人,反而批評佛法爲背叛世道,妄生毀謗。促使這些人造口業,墮落惡道。變成未見其益,而先遭受大損失(注五)。

  第叁、古人謂: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將相所能爲。是真語實語的,因出家必須荷佛家業,續佛慧命,非破無明以複本性,宏法道以利衆生者,不能爲也(注六)。

  而不是出家便一無所事的坐著修清淨行。他舉例說:自從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徐蔚如印《文鈔》以來,他即終日爲人忙。不知出家,若撐持道場,宏揚佛法,其事更多。即使作個自了漢,而所須的衣食,當得經營,叁餐之飲食,也得自己料理,那有不忙碌的道理(注七)。

  所以說:天下事都各有其因緣,而不是出家就好,不出家就不能修行。佛法中的六度萬行,及倫常應世,一切都在因緣法中。在家能樂天知命,不怨不尤。素位而行,即可引衆多人入正道。在一鄉之中,大都以你爲標准。你雖無大作爲,也爲一鄉之儀範(注八)。 就是,佛法無一人不應修,亦無一人不能修。只要正心誠意,克己複禮,主敬存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扮好角色,則居家誠敬實是好修行。

  有人說印光大師有幾項特別而矛盾的作風,方倫居士在《永思集續編》裏爲他作了辯護:

  一、他自己出家,而不贊成他人出家。若有人與他商量要出家的事,大部分勸其打消念頭。這主要是恐其畫虎不成,反爲犬,倒不如做個名副其實的居士來護持佛法,比較穩當(注九)

  二、自己是出家人的出家弟子,然而他出家後,並不收出家的弟子,這乃是他對僧伽的內容,有難言之痛,所謂不足爲外人道也(注一O)。

  叁、自己通宗通教,而不大贊成他人研究宗教,凡缁素行人,如有問及宗教上的問題,都以“老實念佛”四字,作爲答覆,這是恐怕問者能力不足,即生不能成辦,並非說宗教之不高深,不足學,所以這一事,也可以說是老婆心切(注一一)。

  總而言之,修行是不分出家與在家,但要出家必須克服種種困難,不如在家敦倫盡分做個稱職的學佛居士,擁護佛法,攝化群衆,亦不失爲良策。故印光大師不輕易允許佛弟子出家可窺其設想之周到,與利衆之心切,不願見其出家,扮不好角色而苦惱;而望其以在家孝敬師長,感化大衆,使人們真正體會到佛法利濟衆生的好處。

  [注釋] 

  注一 :在《全集》冊一,頁四五,印光大師說:“清世祖不觀時機,仰尊佛製。革前朝之試僧,永免度牒,令其隨意出家,爲之作俑也。”認爲清世祖對佛法的尊崇,而宣布取消度牒,考試政策。而事實上,于清乾隆十九年起,才通令取消官給度牒政策(見黃忏華等《中國佛教總論》頁一二六,木铎出版社)。而在《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一——禮部,也記載“清乾隆十九年(中略)或致滋擾,有名無實,此綜理日久所悉,正不必襲複古辟異之迹也。著停止。”著停止,是指停止頒給度牒,取消考試之義。故知印光大師所說的年代值得商榷。

  注二: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八一,〈複泰順林介生居士書一〉。

  注叁: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八二,〈複泰順林介生居士書一〉。

  注四: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二,頁九叁七,九叁八,〈複楊樹枝居士書二〉。

  注五: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二叁八,〈複周群铮居士書四〉。 

  注六: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一,頁四五,〈複泰順謝融脫居士書〉。

  注七: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頁九叁七,〈複楊樹枝居士書二〉。

  注八: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二,頁一一 0叁,〈複念佛居士書〉。

  注九:印光《印光大師全集》冊五,頁二七一四,方倫〈由宗仰印大師談及老實念佛〉。以下舉數例爲印光大師勸人不出家有:

  一、《全集》冊一,頁八一——八二,林介生居士欲出家,印光大師就要他在家好好修行,做個戴發的高僧。

  二、《全集》冊一,頁二叁八,周群铮居士也被他以慈親的不允許,則應當在家笃修淨業,使慈親生信念佛,以期了脫之導。

  叁、《全集》冊一,頁四五,告訴謝融脫居士說:欲求出家者,第一要發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第二要有過人天姿,方可剃落,否則不可。

  四、《全集》冊一,頁二二六,知師壽居士已心有回轉,不出家了。

  幸甚,因出家一事,今人多以爲避懶偷安的計策。

  以上,都是印光大師不贊成某些人想要出家的實例,但並不是完全都反對,他是針對那些居士的問題而答覆。近代的慧叁長老,在《永思集續編》追悼印光大師提到他的出家是經過印光大師的同意,並請天臺宗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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