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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是救世之光▪P16

  ..續本文上一頁生死大事,他對于衆生,「唯欲自甯,安知余人也」。對于叁界 [P142] ,「若聞彼土之名,戰栗惶遽」。這樣的根性,生怕現在不能了生死,不能得究竟。于是如來爲他诃毀生死,贊歎涅槃,化現涅槃城,引導他見四谛,得解脫。這類根性,自以爲究竟了,再不能自動的進修大乘;要到他;「臨滅度時,佛則住前,現于大道」,這才知道沒有究竟而回心向大。還有一類聲聞:有慈悲心而不能廣大,也能修「施戒道慧」。雖還是爲了了生死,專精禅思,達到無爲涅槃界。但他能自「知羅漢根不至究竟」,能自動的求學菩薩道,從佛受教而回心。修大慈大悲行,六波羅蜜多行,不著不斷的空行;即還能入生死中而度衆生。

  緣覺,都是發過菩提心的,但是退心了。或者是過去發大心,而現在忘失了;或修六度而著相,念佛而著色相。對于這種根性,佛爲說叁乘道,有佛出世,于是自己去住茅蓬,岩洞,觀萬物從緣而得道。這兩類的共同處,都是發菩提心而不了深義,取著佛身的相好。但他們到底是要回心向大的;等到了脫生死入涅槃界,佛即「爲現大乘,無有叁(乘)道」,這才能「不見叁界,無涅槃想」而回入大乘。 [P143]

  菩薩,是發大菩提心的。除了退向緣覺的,也有二類;一、漸入的,解了叁界如化,一切皆空;修學六度,精進的一直前進,廣集無邊功德,一層一層的前進。末了,方便成就,才能悟無生忍得不退轉地。二、超行的:初發大菩提心,即能悟無生忍而得不退地,這是直捷地了得我法性空,「一切本無(本無,即真如的異譯)而不可得分別」。你以爲心爲煩惱所染汙而系縛嗎?要知道,「用不了解,便起吾我(吾我是我我所的異譯),適著便縛,以縛求脫。不著無縛,阿誰求脫」?這即是古德「誰縛汝」的教授,頓入無生的境地。如說:「慧者觀叁界,五陰悉如夢。以了無處所,還得不起(不起即無生)忍。道(道即菩提的舊譯)法無遠近,猶空無所處。心空解本無:忽如大日光,當爾時之慧,無得無所失,道無去來今,覺乃本無一」。在這心空的平等大慧中,不住叁界,不著涅槃:不見有衆生可度,而能大願方便度衆生;不見有佛道可成,而能大勤方便修六度:這是菩薩的利根(依龍樹論,這還有叁類差別)。

  同歸一道的究極意趣,實指平等慧的解悟本無;如通泛的說,回心向大,也 [P144] 可說同歸一大乘了。佛法的因機設教,叁乘一乘,都在學佛者的心行上立論。所以如忽略這點,以爲那部經是大乘,那部經是小乘;或者說那部法是叁乘,那部法是一乘,都是不相幹的!學大乘法而證小果,墮入外道,這是常有的事。學者如修學大乘,修學一乘,應時時檢點自己心行。看看自己的發心如何──爲了生死,還是爲度衆生?行踐如何──還是修出離行,還是慈悲六度行?悟解如何─ ─還是取相滯有,還是即心空而入無生?雖然一切衆生終究是要成佛的,是要入一乘平等大慧的,但未到這步田地,決不因爲讀一乘經,學一乘法,就算一乘行者了! [P145]

  

  一叁、中道之佛教

  佛教在一切宗教中,是脫盡神教氣分的。說明這一點,必須了解釋尊時代印度宗教的情況。印度從吠陀時代到奧義書時代,婆羅門教的勢力已根深蒂固。婆羅門教的思想,把宇宙看爲神秘的實在,是一種形而上的本體論者。這擬人的神而即是一切的本體,或叫生主,或叫祈禱主,或叫梵,或叫我,名稱雖隨時代而變化,而內在的含義,是一脈相承的。他們說:宇宙萬有是依梵爲本體而發現的,人類也不能例外;人類內在有與大梵同性質的──常住、自在、喜樂的我,就是人類生命的本質。這個人的小我,就是一般宗教的「靈性」,靈性與神本來有密切的關系。婆羅門教把宇宙與人生的本體,看作本來常住自在快樂的,但事實上,人生在世,環繞著的自然、社會,乃至自我身心,觸處都是痛苦惱亂,一切是無常幻滅的。常恒自在快樂的本體,爲什麼會産生無常不自在的現實世間呢? [P146] 這本是思想上的大矛盾。但他們似乎不大理會這些,理智到底爲情意所使,只想如何解除痛苦,而恢複到梵我本來的常住快樂,于是乎有解脫論産生。釋尊出世前後,印度的思想界起了一個變化。原來婆羅門教的文化,是來自西北印(五河地方),而大成于恒河上流的拘羅地方。當他沿恒河東下的時候,東方的摩竭陀、毗舍離一帶的新興民族,受了西來文化的熏陶,興起一種新的思潮,反對西方婆羅門思想。西方舊宗教動搖,而東方新宗教(種種沙門團)又大抵流于過激或懷疑。當這東西沖突,新舊交替的時候,釋尊應時而起,建立時代的新宗教。佛教的立教基本,是接受了當時公認的輪回與解脫說,而從踏實的立場,破除婆羅門教幻想的神我說,把它建立在理智的基礎上。理論與行爲,都予舊宗教以徹底的革新。生死輪回與涅槃解脫,在印度當時,是一種公認的事實;問題只在爲什麼會輪回?怎樣才能解脫?佛法對這些問題,給予一種理智的解答,這就是「中道」的教說。我們可以用「中道」二字,簡別一般的宗教,顯出佛教的特色。

  「中道」很容易被人誤認爲模棱兩可,其實佛教絕不如此。「中」是中正、 [P147] 中心,即用中正不偏的態度與立場,深入人生爲本的事事物物的根本核心,窮究它底真相。解決一個問題,必須以中正不偏的立場,從關涉到的各方面去考察,在各方面結合點上深入推究,徹底了解問題的真相,才能得到合理的解決。所以佛法的中道,不是固執一端的偏見,也不是世俗膚淺的認識。「中道」代表了佛法理論與實踐的不共方法。佛法是崇高的德行宗教,所以在人類關涉的自然、社會、自我中,著重于人類的思想與行爲:有什麼樣的思想,就會引起什麼樣的行爲,什麼樣的行爲,必然遭遇到什麼樣的結果。佛陀就在人生的現實活動中,去把握人類活動的法則。這樣,佛陀指出了兩種的中道,即緣起中道與八正道中道。緣起法,指出了一般人生活動的規律;八正道,指示一種更好的向上的實踐法則。

  「如來離于二邊說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生緣老死,如是純大苦聚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生滅則老死滅,如是純大苦聚滅」(『雜含』卷十二)。「此有彼有,此生彼生」, [P148] 是緣起法的原則;無明緣行等是緣起法的內容。依中道而說的緣起,可以遣離二邊邪執,這是『雜阿含經』處處可見的。如卷十二依緣起說不一不異,說不常不斷,卷十叁依緣起說不來不去,卷七依緣起說不有不無(『中觀論』的「八不中道」,就是將『雜阿含』所說的加以總集)。緣起法的基本定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對一切事物的發生、消滅、存在,說明它有無生滅的理由。人生的痛苦,爲什麼會發生存在呢?佛陀說:這不是憑空而來的「無因」,也不是上帝梵天所造的「邪因」,是有其因緣的。一切是因果關系的存在,因生起果就生起,因存在果就存在,一切生起與存在,全是由因緣來決定的,所以說:「此(因)有故彼(果)有,此生故彼生」;這是緣起的流轉律,說明人世現象的所以如此。逆轉來說,要解除人生的痛苦,依著緣起的理則說,必須從原因上給予解除,所以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有因就必有果,有了邪謬的思想,必然發生錯誤的行爲,也就必然引起不良的後果─ ─痛苦。反過來說,因無就果無,糾正了邪謬的思想,停止了錯誤的行爲,痛苦 [P149] 的後果當然就可以消滅了。事物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有的,因緣又是必然要離散的,所以事物也就必然要隨因緣而無,隨因緣而滅。凡生必滅,凡有必無,事事物物的生與有,本身就蘊蓄一種趨于滅無的必然性。如海浪的湧來,也就內在的決定它必然的消失,所以當「此有彼有,此生彼生」的時候,立刻透視到它的「此無彼無,此滅彼滅」。因此,人生的痛苦,在緣起法則下,不但指出它有解脫的可能性,而且指出了解脫之道,不在因果法則之外。「生者必有死,崇高必墮落」,這是世間因果的必然法則;也是緣起法內在相對性的掘發,這可叫緣起的還滅律。

  緣起中道的二律,是一正一反的兩大定律,說明了流轉與還滅的必然律。此緣起因果的起滅,還是「俗數法」,還是在現象的表面上說,還不是深入的、究竟真實的、第一義的說法。但是第一義還是依緣起法說的,即是緣起法的空寂性。所以說:「爲比丘說賢聖出世空相應隨順法」(『雜含』卷十二)。在一正一反的緣起相對性中,鞭辟入裏,直顯空性,才是第一義。『雜含』卷十叁的『第 [P150] 一義空經』說:「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 ……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佛從緣起世俗谛的生滅非實中,說明第一義空,極爲明白。在第一義空中,即遣離有無、斷常等二邊。如迦旃延說真實禅(體悟第一義的禅觀)說:「觀彼悉皆虛僞,都不見真實 ……但以假號因緣和合有種種名,觀斯空寂,不見有法(有見)及與非法(無見)」(別譯『雜含』)。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的假名法──世俗的,聖弟子就在這因緣中,名相世俗法中,體觀空寂,離「有法」「非法」二邊見,就證得第一義谛。所以說:「諸佛說空法,爲離諸見故」。佛陀又說:「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起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者,則不起世間有見;如來離于二邊說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雜含』卷十二)。世俗的人,看見生,就以爲有實在的法生起,看見滅,就以爲有實在法毀滅了。有是實實在在的有,無是實實在在的取消,這是落于二邊見的。聖弟子不然,看見法生起,遣離了無見,但並不執著以爲是實有;看見法消滅了,遣除了有見,但並不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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