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和拔苦,對這苦痛重重的世間而言,顯然的,拔苦更爲它所急需。如一塊荒蕪的園地,必先將那不良的荊棘雜草除去,然後播下好種,才有用處。衆生的煩惱病太多,若不設法去其病根(也是苦因),一切快樂的施予,都不會受用。就像一個少年,習氣不好,專交壞朋友,每天閑蕩胡鬧,搞到傾家蕩産,衣食無著,爲非作惡。你若想救他,單給他金錢資具,使他圖得一時的舒適,是不夠徹底的,甚至可能弄得更糟。因爲根本問題還沒有解決──他的性格,習慣,還未改正過來;也就是說,他的苦根還沒有斷除,這麼給他好處,于他不 [P101] 會有什麼實利。整個世界也都如此,若不除去種種的罪惡,苦痛,則人間雖有福樂,也是暫時的,不究竟的。所以佛教重視苦,重視救苦,好象是悲觀、消極,其實佛教正因認識而把握了這個問題,才提貢了徹底淨化世間,滿足衆生真正安樂的辨法。
四 菩提心修習的前提
談到修習菩提心,必須由淺而入深。從釋迦佛陀所開示的,大菩薩們常用一種方法,一種程序,來完成他們的菩提心。這修學程序,共有七個階段,即:知母,念恩,求報恩;慈心,悲心,增上意樂;菩提心。在這以前,還要先具兩種觀念,平等想和悅意相。
一、作平等想:對一切衆生,應該存平等無差別想。這不但從「皆有佛性」的觀點說,即在當前所見到的男女老幼,各色各樣的人物,賢愚良莠,以及怨親等等,原都彼此彼此,沒有什麼兩樣。現在之所以差別,只是一時的因緣不同而 [P102] 已。若放眼從累生曆劫去看,那麼一切衆生,誰不曾做過我的父母、兄弟、姊妹、戚友?誰不曾做過我的仇敵冤家?若說有恩,個個于我有恩;若說有怨,個個于我有怨,還有什麼恩怨親疏可分別?再就智愚良莠來說,人人有聰明的時候,也有愚癡的時候;聰明的可能變愚癡,愚癡也可能轉聰明。最壞的人,也曾作過許多好事,而且不會永遠壞;好人,也曾做過許多惡事,將來也不一定好。如此反複思索,所謂怨親、賢愚、良莠,這許多差別概念,自然就會漸淡,以至完全泯滅。不過這絕不是混沌,不是不知好壞,而是要將我們無始以來偏私的差別見,易以一視同仁的平等觀念吧了。從前有一位比丘,見某外道顛叁倒四的,加以譏笑。但佛警告這比丘說:你且別笑他,你尚未修到不退轉,外道性還存在,將來也許跟他一樣呢!這所以佛教要「不輕未學」,「不輕毀犯」。初學的人,可以由淺入深,漸成大器;即犯過者,也可能改好,甚至改得比尋常更好,當然也不可輕。從這意義說,個個賢愚一樣,人人怨親平等,不必驕傲,不必自卑,也不必爲目前一點恩怨而生愛著或憎惡。如此保持著平衡安靜的心境,依佛教的術 [P103] 語說,是「舍心」。
舍心一旦修成,偏私的怨親意識便不複存在,對任何人都不會愛得發癡,發狂,也不會恨到切骨。一般說來,愛似乎並不壞,然從佛法去理解,則未必盡然。因爲一般所謂愛,即使能多少有益于人,也是偏狹的,自私的,對廣大衆生而言,它不但無益,而且可能有害。大家知道,有愛必有恨,愛與恨似爲極端相反的兩種心理,其實只是人類同一染著煩惱的二面性。所以由愛生恨,由愛引致人間的大悲劇,是極尋常的現象。佛教所說的平等大悲,則是先去染愛,而對一切衆生,普遍的予以同情,救濟。至于偏私的愛,是人類本來就有的普遍習性,用不著修學,現現成成,人人都會,如家庭之愛,男女之愛,那個沒有?嚴格的說,就因人人都有所愛,所以世間一切最殘酷的仇殺鬥爭,才不斷的發生。若人人放棄其所偏愛,等視一切衆生,那麼人類的苦難,相信可以逐漸的沒有了。
二、成悅意相:修習菩提心,最基本的先決條件,是打破我們根深蒂固的差別觀念,讓自已與衆生一體同觀,沒有瞋恨,沒有愛念,可又不能是漠不相關。 [P104] 換句話說,不但應于一切衆生作無分別想,而且還要對一切衆生發生深刻而良好的印象,和諧而親切的感情。但這不是私愛,是不帶染著的欣悅心境,佛法稱爲「喜心」。若僅有舍心──平等觀念,還是不能成就大悲而激發菩提心。這比方大街上有成千成萬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窮的富的,美的醜的,而當我們走過時,不加注意,總是一律平等,沒有什麼好惡之感的。這當然可算是平等的無分別心,但這種無所謂的平等心,對于大悲的修學,並不能發生有效作用。因爲這完全是漠視一切,不關切衆生。所以修習菩提心,既須等視一切衆生,養成一視同仁的心境;又要能夠關切一切衆生,心中養成一團和氣,一片生機。在平等的觀念上,養成一種相關切,彼此和諧的情素,對大乘悲心,菩提心的成就,是極端重要的!
五 修習菩提心的所依──知母‧念恩‧念報恩
以下說到知母等七重次第: [P105]
對于一切衆生,從深切關懷而不失平等的心境中,引生一種意念,這意念就是知道一切衆生,都曾經是自己的母親。在生死輪回中,一切衆生都曾做過我們的親密眷屬,那是無可置疑的。佛經上說,每個人從無始來所喝過的母乳,比四大海水還要多呢!本來,父母對我們都有大恩,父母在兒女的心目中,應有同等的地位。但這裏特重「知母」,「念母恩」。因以一般世情說,母恩似乎更重,如十月懷胎,叁年乳哺,大部份的養育責任都落在母親身上,所以母子之情最深。兒女若見母親受苦,應感到切膚之痛。若不顧母親的死活,那就算是忤逆不孝,世間的法律與輿情,也不會容許。佛教視一切衆生爲父母,即是把一般關切父母的心,擴大到一切衆生。
不但佛教如此,即中國儒、墨二家,及西洋耶教等,也都以此爲一切道德行爲的根源。如儒家的德行,主要的是孝,故以孝爲首善,以不孝爲極惡。而德行的心理,主要是仁,仁的初意也就是愛敬父母,而後擴大起來。所以說:「孝悌也者,其爲仁之本欤」。儒家說仁,必從孝順父母做起,若不能盡孝,似乎就沒 [P106] 有仁可說。印度婆羅門和西洋耶教,他們不從如何孝父母出發,但卻以天或上帝爲一切之父。世間萬物皆爲上帝所造,上帝是人類最早的祖宗,所以每個人應當愛上帝,信奉上帝,這跟兒女與父母的關系一樣。不但愛父母──神,體貼神的意思去愛世人,也等于愛兄弟姊妹。但人與神(上帝)成立于渺茫的神話,還不如中國儒家直約親子的恩情來說,比較切實。不過儒家著重現生,忽略過去與未來,因此一般儒者都偏重家庭的仁孝,氣魄不夠大。佛教的德行,也基于親子的關系,但通論到叁世輪回,視一切衆生爲父母,所以悲憫心是著實而廣大的,不同神教的渺茫,也不同儒家的狹隘。
有人說:佛教把一切衆生都看作是父是母,平等慈悲,是不近人情的事,這可說是代表了中國儒家的傳統觀念。孔孟所表揚的仁,是先孝父母,先愛家屬親友,然後乃可擴及他人。如孝愛父母,愛敬兄弟的心,和一般人一樣,便被斥爲次序顛倒,輕重不分,甚至被斥爲違反人性。但這與其它宗教──佛教,耶教,以及墨子,是不大同的。墨子提倡涵容廣普的兼愛,就被孟子罵爲禽獸。孔孟的 [P107] 學說本來很好,只是範圍太狹,永遠離不了家庭的小圈圈。墨家兼愛一切人,佛教悲憫一切衆生,其道德內容,顯然與家庭本位的儒家不同。其實,道德心的隨機緣而顯發,不一定有次第的。如孟子說:「恻隱之心,人皆有之」。人人有不忍心,恻隱心,隨機緣而引發,並無次第。孟子又曾說過,當路見不相識的小孩掉下井去,他的第一念心,應該是考慮怎樣救起小孩,而不是考慮那是不是自己的小孩。又如見牛而心生不忍,而忘了羊也是一樣的苦痛。所以仁愛的德性,是不應該拘泥于先此後彼的,可是儒者每不能融通。
再就現實世間的情況來說,有的在家庭裏不一定孝悌,但對朋友卻非常真誠笃愛,熱心幫忙,甚而可以爲朋友出生入死。這愛人之心,不能說他不合理(義);既屬于道德心行,照儒家的傳統說法,就應該先及家庭(親),然後朋友(疏),但事實恰好相反,我們不能因其違反親疏次序而否定其倫理價值。以佛法說,人類的最一般的德性──慈悲心,也即是孔家以仁爲體的良知,是人人所有,而且是廣大圓滿的。不過有些人,只能在家庭中,或某一階層中發揮出來,以 [P108] 外就隱而不顯。這問題在:一、理智不夠,局限而沒有得到擴充。二、因爲每一衆生,無始以來因緣複雜;有因過去恩愛關系結爲母子,有因過去仇恨關系結爲母子。在現世,以個性、習欲關系,或與父母同而相親,或與父母異而疏遠。所以有些人,能夠盡孝,愛他的父母,但對一般人,就不怎麼有同情心。有的人就不同,他在家庭裏對父母兄弟,也許不怎麼孝悌,而對一般朋友或陌路人,卻極熱心,絕不因他未曾熱愛家庭,便老不能愛其它的人。慈悲或仁愛的本質,原是平等而無偏頗的,它之所以未能一視同仁,即因有障礙差別,如燈光原可遠近都照,而若遮以障物,雖近也照不到,若去障物,雖遠也能照。因此,世間有的孝父母而不愛外人,有不愛父母兄弟(近)而愛朋友(遠)。總之,凡于人而能悲愛的,我們都應該稱歎的,當然最好是平等普愛。若定要先親親而後仁民,不但不合世情,反而是障人爲善了!
父母撫愛兒女,兒女應當盡孝──念恩而求報恩,這是世間倫理觀念的要素。佛教從時空的無限中,體認得一切衆生平等義,以一切衆生爲己母,即是此一 [P109] 倫理觀念的擴大、圓滿。故孝父母和悲愛一切衆生,實質並無差別。不過以一般凡夫心境,對那無量數的父母(也即一切衆生),所加諸我們的慈恩,已無從記憶,即有所知也不真切。因此實踐的唯一辦法,無論是念恩,及求報恩,可從當前的父母,親屬做起,然後由親而疏;更由一般無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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