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二十四小時,一小時爲六十分,一分爲六十秒:前秒與 後秒間,可以說無常嗎?一直推論到,分析到分無可分的時間點(『無分剎 那』),名爲剎那。這一剎那,還有前後生滅相嗎?如說有,那還不是時間 的極點,而還可以分析。如說沒有,這一剎那就失去了無常相了。而且,這 樣的前剎那與後剎那,有差別可說嗎?如說沒有,那就成爲常住,也就失去 時間相了。如說有,那前與後不同,失去了關聯,也就成爲中斷了。所以一 般思想(不離自性見)下的無常生滅,如作爲真實去觀察,非落于斷見不可 [P102] 。如色等法是有實性的,那就以常無常觀察,應可以決定。而實常與無常都 不可得,所以法性本空。佛說無常以遮常見,如執爲實有,即違反佛意。所 以說:『常與無常,俱是邪見』。
『複次,迦葉!真實觀者,觀地種非常亦非無常;觀水、火、風種非常亦非無 常,是名中道真實正觀。』
再以界來觀察。界,後代論師,舉十八界爲代表,而在阿含及古典阿毗 昙中,實以六界爲主。地、水、火、風、空、識──六界,或譯爲六種(中 論也這樣),是種類差別的意思。本經略舉四大來觀察,四大約色法(物質 )所依的通遍特性說。地是堅性,有任持的作用。水是濕性,有凝攝的作用 。火是熱性,有熟變的作用。風是動性,有輕動的作用。一切物質,在凝聚 到堅定,熟變(分化)到輕動的過程中。審細觀察起來,這是一切色法內在 的通性(所以叫大),是一切色法所不能離的,所以稱四大爲『能造』(色 法依之而成立),說『四大不離』。 [P103]
依「真實觀」察起來,「觀地種非常亦非無常,觀水火風種非常亦非無 常」。能這樣的觀察,「是名中道真實正觀」。爲什麼非常非無常呢?如是 常的,那就應性常如一,而沒有四大可說。有四大差別,有四大作用的起滅 增減,怎麼可說是常呢?如果說是無常,那堅性應可以化爲濕性……熱性也 可以化爲濕性、堅性了。這樣,就不能說是界,界是『自性不失』的意義呢 !所以,觀四大非常非無常,顯得四大是如幻假名,而沒有實性可得了。
癸二 顯中道 『所以者何?以常是一邊,無常是一邊;常無常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是名 中道諸法實觀。』
在文句上,是承觀四界而來。而意義上,是總承蘊與界的觀察而來。這 樣的觀非常非無常,爲什麼名爲中道真實正觀呢?「以常是一邊,無常是一 邊」;邊有偏邪非中非正的意思。即不落二邊,那當然是中道正觀了。不落 二邊,這又是什麼意思呢?衆生心有戲論,于一切意象,一切言說,都是相 [P104] 對的,順世俗的,不著于常即著無常的。現在從真實去觀察,了得常與無常 都不可得。觀心漸深時,觀心上的常無常相,起滅不住而了無實性。久之, 常無常不現,空相現前。再進,空相也脫落了,超越了一切相對的能所、彼 此、時空、數量,而現證真實。所以說:「常無常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 。就是從常與無常的相對中透出,而現證無色無形的中道。依瑜伽論有六句 ,本譯但出四句:一、無色,這不是色根識所得的。二、無形(相),既不 是五根識所得,也就不是色等五塵相了。叁、無明,這也不是意根識所明了 的。四、無知,也不是雜染的有漏識所知的。這四句,說明了不落二邊,非 有漏心識所得,而唯是般若現證的。般若經說:『慧眼于一切法都無所見』 ,這就是真見道的現證,「是名中道諸法實觀」。
本經的中道實觀,重于此(與般若經同)。現證以後,起方便智;五地 以上,才得真俗並觀的中道,那是進一步的中道了。
壬二 觀非我非無我 [P105] 『我是一邊,無我是一邊;我無我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是名中道諸法實觀 。』
再以我無我門來觀察。這也應有觀蘊、觀界非我亦非無我等文。經文但 直顯中道,准上文可知。
隨世俗說,因緣和合而成的,有心識的衆生,就是我。衆生妄執有實我 ,所以佛常說諸法無我。但「我是一邊,無我是一邊」,都是世俗的,相對 的。如作爲真實觀時,那不但我不可得(如上文我空觀所說),無我也不可 得了。爲什麼呢?佛說無我,是我性不可得。衆生盡管沒有實性,而如幻衆 生的因果相續,生死不已,是宛然而有的,所以說:『畢竟空中,不礙衆生 』。所以如從即空的世俗如幻來說,不能說沒有(假名)我。如從即幻的性 空,勝義自證來說,那不但沒有我相,也沒有無我相可得。能這樣的超越「 我無我」二邊,通達「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是名中道諸法實觀」。
壬叁 觀心非實非非實 [P106] 『複次,迦葉!若心有實是爲一邊,若心非實是爲一邊;若無心識,亦無心數 法,是名中道諸法實觀。』
再以心的實不實門來觀察。我,是如幻身心的綜和,而核心是心識。所 以有的經論,就依心識立我。現在來觀察心識,是實有呢,非實有呢?這可 以作二釋:一、如心沒有自體,待境界緣而生;或依根身(生理組織)而有 心識,如順世外道等說,那心是非實有了。如雖然依根緣境,而心有他的自 性;或分析心聚,而得心與心所等一一自性,如阿毗昙論師所說,那心是實 有了。二、如從無始以來,心是虛妄分別的,那是非實了。如有不滅的常心 ,那是實了。現在佛告訴「迦葉!若心有實,是爲一邊;若心非實,是爲一 邊」。實與非實,是世俗的相對安立。如作爲真實的,那是常是實,也就不 必待緣而有了;或不待修行而早就覺證了。虛妄無實的,也就等于龜毛兔角 了!所以就世俗說,心如幻化,緣起而有,不能說是實,也不能說非實。約 勝義說,實與非實,都是名言假立,勝義中是了不可得的。這樣,在真實觀 [P107] 時,能「若無心識,亦無心數法,是名中道諸法實觀」了。心識,是心王, 即六識(七識、八識)。心數,新譯作心所。心中所有種種的心用,系屬于 心的,名爲心所。中道真實觀中,心心所不可得,也如解深密經所說:『若 諸菩薩,于內各別,如實不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識;不見阿賴耶,不見阿 賴耶識;不見積集,不見心;不見眼色及眼識……不見意法及意識:是名勝 義善巧菩薩』。
壬四 例觀諸門 『如是善法、不善法,世法、出世法,有罪法、無罪法,有漏法、無漏法,有 爲法、無爲法,乃至有垢法、無垢法,亦複如是離于二邊,而不可受,亦不可說 ,是名中道諸法實觀。』
再例觀種種相對的二門。一、「善法、不善法」:凡順于法(理)的, 有益于他的,能得未來世出世樂的,名爲善法。反之,不順于法的,有損于 他的,能招感未來苦果的,名不善法。二、「世法、出世法」:系屬于叁界 [P108] 生死的,叫世間法。如心離系縛,一切無漏的心行功德,名出世法;出是超 勝的意義。叁、「有罪法、無罪法」:罪是過失;心有所取著,取著的都有 過失,名有罪法。如心無所著,無所得,名無罪法。四、「有漏法、無漏法 」:漏是煩惱的別名。能起煩惱,能增益煩惱的,叫有漏法。如不能增益煩 惱的,名無漏法。五、「有爲法、無爲法」:遷流造作的,也就是有生有滅 的,叫有爲法。不生不滅的,名無爲法。六、「有垢法、無垢法」:垢是垢 染;這與有罪、無罪法一樣。經論所說相對的二法門,非常多,本經且略舉 六門。這一切,如觀察而能達到「離于二邊」,不是有漏心行所行的,所以 「不可受」,受是取的異譯。也不是文字言說的境界,所以「不可說」。能 這樣,「是名中道諸法實觀」。
壬五 觀非有非無 『複次,迦葉!有是一邊,無是一邊;有無中間,無色無形無明無知,是名中 道諸法實觀。』 [P109]
末了,再以有無門來觀察。有無是一切見的根本,所以以此門來結束。 衆生爲無始以來的自性見所蒙惑,所以不是執有,就是執無。要說有,就非 實有不可;如說非實有,就以爲什麼都沒有了。雖然,衆生也承認假有,但 在說假有時,當下就肯定了實有,也就是假有依實有而有。『依實立假』, 是衆生的見解。『一切是假有』,這是衆生情見所不能想象,也不能肯認的 。所以在衆生的心境中,推求到究竟,不是實有,就是什麼都沒有(無)了 。佛在阿含的化迦旃延經中,已明確的以緣起來遮破這有無二見了。從一切 法去觀察,如真的是實有,那就不必依待因緣了。如真的沒有,也就用不著 因緣了。而世間一切是緣起的,幻幻相依,幻幻相攝,從緣起如幻的起滅中 ,不著有見與無見。所以本經說:「有是一邊,無是一邊;有無中間,無色 無形無明無知,是名中道諸法實觀」。
辛二 緣起觀
壬一 敘緣起 [P110] 『複次,迦葉!我所說法,十二因緣: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 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 惱:如是因緣,但爲集成是大苦聚。若無明滅則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 滅,名色滅故六入滅,六入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 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如是老死憂悲衆惱大苦皆滅。』
因緣,新譯作緣起,是爲緣能起的意思。世尊依緣起而覺悟,也依緣起 而說法。所以如來常說:『我說緣起』;也就是本經說的:「我所說法,十 二因緣」。佛說法不離緣起,而最常用的是十二緣起,一般稱之爲業感緣起 。其實,佛以生死及解脫爲問題核心,而十二緣起,就圓滿的開顯了這個問 題。所以十二緣起有二門:一、流轉門,如說:「無明緣行……但爲集成是 大苦聚」,這說明了生死相續的生死序列。果必從因,推求觀察生死苦果的 因緣而到達無明,也就是發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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