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叁摩地」中「所行」的「影像」,它「與」能緣的「心」,應當說是「有異」還是「無異」呢?心在境界上轉叫行,就是緣慮,故所行,所緣,所取,有同樣的意義。專注一心叫叁摩地;叁摩地所行的影像,如修不淨觀的,先到荒山墳冢間,看那死人潰爛的相狀或殘骸骷髅,然後在修定時,觀 [P196] 想這樣的境相,即于定心中現起潰爛及骨骸的情境。這定心所現的,像明鏡中現起的影像一樣,所以叫影像。影像,是內心所現起的,它的本義如此。唯識學說一切皆是自心的影像,它的認識都從定中的經驗得來,所以它與修定的瑜伽者,有特別的關系。
佛的意見:應「當」說它是「無異」的!因爲那「所緣」的「影像」,並不是心外的,就「是」我們心「識」的一分,所以「我說」它就是「識」。凡「所緣」慮的境界,都是「唯識所現」的。我說識的識,是能分別的心,是見識,也是指出它的自性。所緣唯識所現的識,是所分別的境,是相識,是依識而現起的。能分別的是識,所分別的也是識,那麼,怎可說它是異的呢?
『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二句,魏譯作:『彼念唯識所明,識我說』;陳譯作:『我說唯有識,此色相境界,識所顯現』;隋譯作:『唯識所現,我說唯識』。我說識的識,都有所緣即是識的意義,本譯不明。 [P197]
慈氏菩薩又問:「世尊」!心是能緣的,境是所緣的,如果像方才所說的「叁摩地」中「所行」的「影像,即與此」能緣的「心,無有」別「異」;無異,就是一法,一法就不應有能所的差別,「雲何此心還」能緣「取此心」呢?心若可以緣心,那與世間的眼不自見,刀不自割,指不自觸的理論,不是相違反了嗎?
佛又答複他說:「慈氏」!你以爲一法才不能自取嗎?要知道,不論什麼法,不論它是一是異,都是不能取的。根本上「無有少法能」夠緣「取少法」。不過,雖沒有能取的心,所取的境,然卻在這樣的能緣「心生」起的時候,「即有」那樣的所取的「影像顯現」,並不真是離能緣心以外,有什麼可爲心識所緣的東西!這「如」依止自己的面目等本「質爲緣」,于水鏡中「還見」自己的面目的「本質」;不明的人,就以爲「我今見」到了「影像」,並且以爲「離」開自己面目的本「質」,別有一個「所見」的「影像顯現」,其實這是錯誤的!有情的虛妄分別「心」也是這樣,在它「如是生 [P198] 」起的「時」候,就自然的現起所取的義「相」,並且還「似」乎「有異」于心的「所見影」像顯「現」,所以有能取的心,所取的境。這種別體能所的觀念,根本具有錯亂的成分。
【附論】本論所說的本質與影像,就是虛妄分別心與似義顯現境。與成唯識論所說的本質相分影像相分完全不同,不可混濫。
佛教的緣起論,在法與法之間,沒有一法是能取者的,不過在緣起的關系下,顯現有能取所取的了境作用罷了。如說『依止』,並不是像世俗的『人依于壁』,也是在緣起的前後或同時的關系上,安立爲能依所依。這種見解,本是佛教的共義。所以,不是另有一法從這裏到那裏去依止它或者取它;在剎那生滅的見解上,這是不可能的,因此,達到了『法法不相及,法法不相知』的定義,這是緣起論的特色。這正確的緣起論,彼此也存有多少不同的見解。唯識學,也是在這個原則上而善巧建立的。剎那間妄心起時,就自然有所取影像顯現。這不是心識把那實有的東西攝下來 [P199] 成爲影像,而是妄心因名言熏習而映出的影像,似現能取所取的關系。
即由此教理亦顯現。所以者何?于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由此道理,菩薩于其一切識中,應可比知皆唯有識,無有境界。又于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聞思所成二憶持識,亦以過去爲所緣故,所現影像得成唯識。由此比量,菩薩雖未得真智覺,于唯識中應可比知。
「即由此」上面所引的聖「教」,唯識無境的思想,在「理」論上也就可以明「顯」的表「現」出來。如修不淨觀的行者,「于定心中」,「隨」他觀想「所觀見」的種種「青瘀」膿爛「等所知影像」,實際上所知的「一切」,並「無」心外「別」物的「青瘀」膿爛「等事」,「但」由心識的顯現,隨心識的所欲,還「見」到「自心」罷了。「由此」修觀的事實與理論,「菩薩」對「于一切識中」(或是十一識,或是一切的認識),也就「應可比知皆唯有識」,「無有」離心的「境界」。 [P200]
有人說:定中見到的青瘀等影像,並不是觀行者的心識所現,而是由于昔日在荒郊野冢間見到過青瘀腐爛等相貌,現在只是憶持,只是過去境相的重現,不能說是叁摩地中心識所現的影像。這種說法,不然!定中所見到的「青瘀」白骨充滿等影像,並「非憶持識」追憶過去所見的外境,因爲過去並不曾這樣見過。何況定中「見」的「所緣境」界,很明顯的「現」在心「前」,堅固安「住」,絕不同憶持識所見的過去落謝影像,隱約不明,忽有忽滅的。所以定中所見的影像,唯識所現的理論,是無可否認的。
外人說:定中所見的,是修所成的現量境,你說它不是憶持從前所見的外境,成立它是唯識;那麼,人們由過去聞法,或思惟正法,現在仍能憶持不忘,這憶念所及的境界,應當是離識別有,不是自心還見自心的了!這也是唯識的:「聞思所成」的「二憶持識」,「以過去爲所緣」,但過去已經過去了,過去就不是現在,是非有。現在心上現起似乎過去的所緣,這是現似過去,實際上還是現在。現在心上「所現」似的過去「影像」,這不是自 [P201] 心所現嗎?因此,「唯識」的理論「得成」。「由此比量」道理,「菩薩雖」還「未得真知覺」,但「于唯識」的理論,已「可」從「比」量獲得正確的「知」見。
3 通釋妨難
A 有色非識疑 如是已說種種諸識,如夢等喻,即于此中眼識等識可成唯識,眼等諸識既是有色,亦唯有識雲何可見?此亦如前由教及理。
「種種諸識」的自性,不出十八界,這十八界皆唯有識的道理,前「已說」「如夢等喻」顯示明白了。但有人還疑惑:十八界識中,「眼識等」的六識「識」是能分別的,「可」以「成」立爲「唯識」;「眼等」的五根識,色等的五境識,這「諸識既是有色」法,怎麼可以說它「亦唯有識」呢?論主說:這「由」前面所引的聖「教,及」所辨的比量道「理」,已經可以知道,如何又起疑惑呢? [P202]
B 色相堅住疑 若此諸識亦體是識,何故乃似色性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爲依處故;若不爾者,于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此若無者,煩惱所知二障雜染應不得有。此若無者,諸清淨法亦應無有。是故諸識應如是轉。
外人說:這自然還大有疑問:「若此」五根五塵的「諸識」,它的「體 」性也「是識」的話,它應該與心一樣的起滅無常,變幻莫測,爲什麼在我們的認識上,這五根五塵,有「一類」的,「堅住」的,「相續而轉」的,「似」于「色性」的狀態「顯現」?一類,是前後一類相似,不覺它有什麼顯著的變化。堅住,是長期存在,有安定不動的形態。相續,是無間斷的現起。這一類的,堅住的,相續的,是色(物質)的特性,怎能說它與不一類,不堅住,不相續的心是同一的東西?
論中解答這問題,不從問處作正面直接的解說,而是直探迷悟根本來說明的。我們的認識,誰都承認沒有究竟,衆生是有根本錯誤的。我們的認識 [P203] 有什麼錯誤?基本的錯覺在那裏?這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色性,似乎是離心實有的色境,就是錯誤的根本所在。無始以來的虛妄熏習,使我們的妄心起時,自然現起似色的義相,這才成爲顛倒錯誤。所以這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色境,是爲「顛倒等諸雜染法」作所「依處」的。顛倒等諸雜染法,決非完全出于意識的幻想,在所見的影像上,有它的根據,就是非義爲義。它雖不是實有的外境,卻也自然的顯現爲實有的境相,所以一般人總覺得它是客觀的存在。假使沒有這一類堅住的色相,那「于非義中起義顛倒」,就「不得有」了!如果這非義爲義不是倒相,那我們就沒有顛倒,大家能正見法相,不是成佛了嗎?我們還有顛倒,還沒有認識諸法的真相,除了非義爲義,還有什麼作爲顛倒的所依呢?正因有非義爲義的色性顯現,所以引起顛倒。「若無」非義所起的義顛倒,「煩惱所知二障雜染」,也就「應不得有」。因爲煩惱所知二障是從根本顛倒──非義計義所引起的。如果沒有二障,就沒有所治所舍法,那能治能得的「諸清淨法」也就「應無有」!所以根境「諸 [P204] 識應」當「如是」現似色性相續而「轉」。總之,凡夫有顛倒,所以必須承認這似色是倒相;似色是倒相,所以一切唯有識。
此中有頌:亂相及亂體,應許爲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余亦無。
這是引莊嚴論述求品頌來助明上述的理論:「亂」是錯亂顛倒,若于無中現有,非義似義而爲虛妄諸識生起的因性,叫「亂相」。相就是因「依止)與境界,異譯都作『亂因』。「亂體」就是虛妄分別──能分別的自體,顛倒錯亂的自體。那爲亂識生起的因性──亂相,就是似義顯現的「色識」;那亂識的自體,就是「非色識」;雖都是識,卻現起色與非色的二分。這二者是相依而有的,依非色識而現起色識,也因非色似色的色識,生起見似色爲色的非色識。既相依而共存,自然也就一滅而共滅,所以「若無」色識的亂相,「余」非色識的亂體「亦無」。這是說遍計依他的展轉相依:亂相是遍計執性(從種生邊也可通依他),亂體是依他起。從依他起而有遍計性,因遍計性而有依他的亂識。 [P205]
C 自性和合疑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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