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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讲记▪P24

  ..续本文上一页」:「三摩地」中「所行」的「影像」,它「与」能缘的「心」,应当说是「有异」还是「无异」呢?心在境界上转叫行,就是缘虑,故所行,所缘,所取,有同样的意义。专注一心叫三摩地;三摩地所行的影像,如修不净观的,先到荒山坟冢间,看那死人溃烂的相状或残骸骷髅,然后在修定时,观 [P196] 想这样的境相,即于定心中现起溃烂及骨骸的情境。这定心所现的,像明镜中现起的影像一样,所以叫影像。影像,是内心所现起的,它的本义如此。唯识学说一切皆是自心的影像,它的认识都从定中的经验得来,所以它与修定的瑜伽者,有特别的关系。

  佛的意见:应「当」说它是「无异」的!因为那「所缘」的「影像」,并不是心外的,就「是」我们心「识」的一分,所以「我说」它就是「识」。凡「所缘」虑的境界,都是「唯识所现」的。我说识的识,是能分别的心,是见识,也是指出它的自性。所缘唯识所现的识,是所分别的境,是相识,是依识而现起的。能分别的是识,所分别的也是识,那么,怎可说它是异的呢?

  『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二句,魏译作:『彼念唯识所明,识我说』;陈译作:『我说唯有识,此色相境界,识所显现』;隋译作:『唯识所现,我说唯识』。我说识的识,都有所缘即是识的意义,本译不明。 [P197]

  慈氏菩萨又问:「世尊」!心是能缘的,境是所缘的,如果像方才所说的「三摩地」中「所行」的「影像,即与此」能缘的「心,无有」别「异」;无异,就是一法,一法就不应有能所的差别,「云何此心还」能缘「取此心」呢?心若可以缘心,那与世间的眼不自见,刀不自割,指不自触的理论,不是相违反了吗?

  佛又答复他说:「慈氏」!你以为一法才不能自取吗?要知道,不论什么法,不论它是一是异,都是不能取的。根本上「无有少法能」够缘「取少法」。不过,虽没有能取的心,所取的境,然却在这样的能缘「心生」起的时候,「即有」那样的所取的「影像显现」,并不真是离能缘心以外,有什么可为心识所缘的东西!这「如」依止自己的面目等本「质为缘」,于水镜中「还见」自己的面目的「本质」;不明的人,就以为「我今见」到了「影像」,并且以为「离」开自己面目的本「质」,别有一个「所见」的「影像显现」,其实这是错误的!有情的虚妄分别「心」也是这样,在它「如是生 [P198] 」起的「时」候,就自然的现起所取的义「相」,并且还「似」乎「有异」于心的「所见影」像显「现」,所以有能取的心,所取的境。这种别体能所的观念,根本具有错乱的成分。

  【附论】本论所说的本质与影像,就是虚妄分别心与似义显现境。与成唯识论所说的本质相分影像相分完全不同,不可混滥。

  佛教的缘起论,在法与法之间,没有一法是能取者的,不过在缘起的关系下,显现有能取所取的了境作用罢了。如说『依止』,并不是像世俗的『人依于壁』,也是在缘起的前后或同时的关系上,安立为能依所依。这种见解,本是佛教的共义。所以,不是另有一法从这里到那里去依止它或者取它;在剎那生灭的见解上,这是不可能的,因此,达到了『法法不相及,法法不相知』的定义,这是缘起论的特色。这正确的缘起论,彼此也存有多少不同的见解。唯识学,也是在这个原则上而善巧建立的。剎那间妄心起时,就自然有所取影像显现。这不是心识把那实有的东西摄下来 [P199] 成为影像,而是妄心因名言熏习而映出的影像,似现能取所取的关系。

  

  即由此教理亦显现。所以者何?于定心中随所观见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无别青瘀等事,但见自心。由此道理,菩萨于其一切识中,应可比知皆唯有识,无有境界。又于如是青瘀等中,非忆持识见所缘境,现前住故。闻思所成二忆持识,亦以过去为所缘故,所现影像得成唯识。由此比量,菩萨虽未得真智觉,于唯识中应可比知。

  「即由此」上面所引的圣「教」,唯识无境的思想,在「理」论上也就可以明「显」的表「现」出来。如修不净观的行者,「于定心中」,「随」他观想「所观见」的种种「青瘀」脓烂「等所知影像」,实际上所知的「一切」,并「无」心外「别」物的「青瘀」脓烂「等事」,「但」由心识的显现,随心识的所欲,还「见」到「自心」罢了。「由此」修观的事实与理论,「菩萨」对「于一切识中」(或是十一识,或是一切的认识),也就「应可比知皆唯有识」,「无有」离心的「境界」。 [P200]

  有人说:定中见到的青瘀等影像,并不是观行者的心识所现,而是由于昔日在荒郊野冢间见到过青瘀腐烂等相貌,现在只是忆持,只是过去境相的重现,不能说是三摩地中心识所现的影像。这种说法,不然!定中所见到的「青瘀」白骨充满等影像,并「非忆持识」追忆过去所见的外境,因为过去并不曾这样见过。何况定中「见」的「所缘境」界,很明显的「现」在心「前」,坚固安「住」,绝不同忆持识所见的过去落谢影像,隐约不明,忽有忽灭的。所以定中所见的影像,唯识所现的理论,是无可否认的。

  外人说:定中所见的,是修所成的现量境,你说它不是忆持从前所见的外境,成立它是唯识;那么,人们由过去闻法,或思惟正法,现在仍能忆持不忘,这忆念所及的境界,应当是离识别有,不是自心还见自心的了!这也是唯识的:「闻思所成」的「二忆持识」,「以过去为所缘」,但过去已经过去了,过去就不是现在,是非有。现在心上现起似乎过去的所缘,这是现似过去,实际上还是现在。现在心上「所现」似的过去「影像」,这不是自 [P201] 心所现吗?因此,「唯识」的理论「得成」。「由此比量」道理,「菩萨虽」还「未得真知觉」,但「于唯识」的理论,已「可」从「比」量获得正确的「知」见。

  

  3 通释妨难

  A 有色非识疑 如是已说种种诸识,如梦等喻,即于此中眼识等识可成唯识,眼等诸识既是有色,亦唯有识云何可见?此亦如前由教及理。

  「种种诸识」的自性,不出十八界,这十八界皆唯有识的道理,前「已说」「如梦等喻」显示明白了。但有人还疑惑:十八界识中,「眼识等」的六识「识」是能分别的,「可」以「成」立为「唯识」;「眼等」的五根识,色等的五境识,这「诸识既是有色」法,怎么可以说它「亦唯有识」呢?论主说:这「由」前面所引的圣「教,及」所辨的比量道「理」,已经可以知道,如何又起疑惑呢? [P202]

  

  B 色相坚住疑 若此诸识亦体是识,何故乃似色性显现,一类坚住,相续而转?与颠倒等诸杂染法为依处故;若不尔者,于非义中起义颠倒,应不得有。此若无者,烦恼所知二障杂染应不得有。此若无者,诸清净法亦应无有。是故诸识应如是转。

  外人说:这自然还大有疑问:「若此」五根五尘的「诸识」,它的「体 」性也「是识」的话,它应该与心一样的起灭无常,变幻莫测,为什么在我们的认识上,这五根五尘,有「一类」的,「坚住」的,「相续而转」的,「似」于「色性」的状态「显现」?一类,是前后一类相似,不觉它有什么显著的变化。坚住,是长期存在,有安定不动的形态。相续,是无间断的现起。这一类的,坚住的,相续的,是色(物质)的特性,怎能说它与不一类,不坚住,不相续的心是同一的东西?

  论中解答这问题,不从问处作正面直接的解说,而是直探迷悟根本来说明的。我们的认识,谁都承认没有究竟,众生是有根本错误的。我们的认识 [P203] 有什么错误?基本的错觉在那里?这一类坚住相续而转的色性,似乎是离心实有的色境,就是错误的根本所在。无始以来的虚妄熏习,使我们的妄心起时,自然现起似色的义相,这才成为颠倒错误。所以这一类坚住相续而转的色境,是为「颠倒等诸杂染法」作所「依处」的。颠倒等诸杂染法,决非完全出于意识的幻想,在所见的影像上,有它的根据,就是非义为义。它虽不是实有的外境,却也自然的显现为实有的境相,所以一般人总觉得它是客观的存在。假使没有这一类坚住的色相,那「于非义中起义颠倒」,就「不得有」了!如果这非义为义不是倒相,那我们就没有颠倒,大家能正见法相,不是成佛了吗?我们还有颠倒,还没有认识诸法的真相,除了非义为义,还有什么作为颠倒的所依呢?正因有非义为义的色性显现,所以引起颠倒。「若无」非义所起的义颠倒,「烦恼所知二障杂染」,也就「应不得有」。因为烦恼所知二障是从根本颠倒──非义计义所引起的。如果没有二障,就没有所治所舍法,那能治能得的「诸清净法」也就「应无有」!所以根境「诸 [P204] 识应」当「如是」现似色性相续而「转」。总之,凡夫有颠倒,所以必须承认这似色是倒相;似色是倒相,所以一切唯有识。

  

  此中有颂:乱相及乱体,应许为色识,及与非色识,若无余亦无。

  这是引庄严论述求品颂来助明上述的理论:「乱」是错乱颠倒,若于无中现有,非义似义而为虚妄诸识生起的因性,叫「乱相」。相就是因「依止)与境界,异译都作『乱因』。「乱体」就是虚妄分别──能分别的自体,颠倒错乱的自体。那为乱识生起的因性──乱相,就是似义显现的「色识」;那乱识的自体,就是「非色识」;虽都是识,却现起色与非色的二分。这二者是相依而有的,依非色识而现起色识,也因非色似色的色识,生起见似色为色的非色识。既相依而共存,自然也就一灭而共灭,所以「若无」色识的乱相,「余」非色识的乱体「亦无」。这是说遍计依他的展转相依:乱相是遍计执性(从种生边也可通依他),乱体是依他起。从依他起而有遍计性,因遍计性而有依他的乱识。 [P205]

  

  C 自性和合疑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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