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所以知道遍計所執性顯現不就是依他起性。
【附論】名前無覺,可知義覺是依名言而成,這豈不可以成立名義的一致嗎?不然!名,義,都是意言安立的,因觀待不同,名與義沒有一定的關系;但遍計所執性顯現爲義時,因無始熏習而有倒相現前;這似義的能遍計,也覺得它確乎如此,或者覺得它離名言而有,或者認爲與名一致。離名而有,這固可用名前無覺去掃破它的妄執,成立唯是意言。但它唯是意言安立,而我們的義覺,卻覺得它確乎如此,不能正覺它唯識,唯是假立,這又得用名前無覺去擊破它隨言(依他)執義(遍計)的一見了。
(二)多體相違:如果依名覺義,認爲名言與義體一致,那世間的任何一法,它的「名」字都「有衆多」,名言既有多種,那某一法也該隨名而有「多體」了。但事實與此「相違」,一法雖有多名,而並沒有多體,可見名義是不相稱的。 [P263]
(叁)雜體相違:反之,同一名字,可以表顯不同的所诠法,如『瞿』字可以表诠九法,可見「名」稱是「不決定」表诠那一義的。這樣,诠種種義的一名,這與名一致的義,就在一名之中而成爲「雜體」了,這也是與事理「相違」的。
此中有二頌:由名前覺無,多名,不決定;成稱體,多體,雜體相違故。
這是重頌前義。「成」字貫通叁相違,就是:由名前覺無,成稱體相違;由名字衆多,成一體相違;由名不決定,成雜體相違。本頌的前半頌,顯揚聖教論成無性品中也有。
法無而可得,無染而有淨,應知如幻等,亦複似虛空。
這是順便解說因遍計執性真實性所起的疑難,引莊嚴論弘法品偈來解答。偏計所執性既是「法無」所有,怎麼顯現「而可得」,成爲我們的所認識的。圓成實是清淨的法性,它本不是雜染所染汙的。既然本來「無染」,自然也就沒有離染的清淨,怎麼又說「有淨」呢?這不是等于沒有生而說有死 [P264] 嗎?「如幻等」,先答第一個問題:譬如幻化象馬等的幻事,雖說沒有象馬的實體,但似象似馬,還是顯現可得,遍計所執性的無實而可得,也是這樣。
【附論】要注意的:這以幻化譬喻遍計執性,與下面的『幻等說于生,說無計所執』不同。幻化喻,平常都頑固的執著它是喻依他起的,這固然有根據;但依本文與莊嚴論看,是可以譬喻二性的。莊嚴論說:『如彼起幻師,譬說虛分別;如彼諸幻事,譬說二種迷』。這幻師指『依他術力變木石等爲迷因』,就是依他起性的『起種種分別(如十一識)爲顛倒因』:指幻師所幻的幻相,成爲顛倒迷執的所依。它雖不是象馬,但這象相馬相,也確是幻相具有的形態,所以也可以稱之爲幻。那遍計所執的能取所取二迷,就是所見象馬等相貌顯現,這也叫做幻事。這兩者,都有似有而實非有,非有而現可得的定義。從它種子所生唯識爲性的幻相來說,它是可得而無實的,稱爲依他起性。從成爲所遍計的偏計心境來說,它是無 [P265] 實而現可得的,稱爲遍計執性。我們雖可以從差別的觀點,把它分爲二事:實象實馬的倒相,它沒有實體,是遍計所執性,是無;幻象幻馬的緣起相,顯現可得,是依他起性,是如幻。但幻的本義,可以譬喻二性,是可以表示無實與現有的。後來一分唯識學者,以爲幻不能說是無實,無實不能說如幻,把無實與可得分配二性,忘了幻相就是無實的,可以譬喻遍計所執性。因之,更走上依他實有上去。
再來解答第二個問題:「似虛空」本來如此,從沒有絲毫的變化,也無所謂清淨不清淨。但被烏雲所遮時,它雖依然如此,而可說受不清淨法的隱覆。風吹雲散,晴空顯現,它雖還是如此,卻不妨說它清淨。圓成實性的清淨也是這樣,因它離垢清淨,不是新淨,所以又說本性清淨。這兩者的本體,沒有差別,但可以假說差別,就是一在因位在染上建立,一在果位離染上建立。也就因此,諸法雖不能染汙圓成的本來清淨,但要顯現本來清淨,非離去染汙不可。古人說:『修證則不無,汙染則不得』,正是這個意思。 [P266]
第叁項 依他都無難 複次,何故如所顯現實無所有,而依他起自性非一切一切都無所有?此若無者,圓成實自性亦無所有;此若無者,則一切皆無。若依他起及圓成實自性無有,應成無有染淨過失。既現可得雜染清淨,是故不應一切皆無。
根據遍計依他異門安立的觀點,討論依他爲什麼不是徹底沒有。「如所顯現」的一切法,確是「實無所有」的,像幻象幻馬的不是真實,那爲什麼說遍計所執無實,「而依他起自性」顯現可得,「非一切」所現的也于「一切」時中「都無所有」呢?圓成實性,是依他起上離去遍計執性(顯現爲義)而顯出的真實性;假使依他起法(唯識所現)如遍計所執性一樣的是「無」,「圓成實自性亦無所有」了。又若依他起是「無」,「則一切」法「皆」應是「無」!依他起是雜染的,圓成實是清淨的,因此,「若依他起及圓成實自性無有」,便「成無有」雜「染」清「淨」的「過失」。「既」然「 [P267] 雜染清淨」是明白顯「現」的「可得」,「故不應」說依他起法「一切皆無」!總之,似義顯現的雖然不是實有,但從它唯識爲性種子所生的緣生法說,並非完全沒有。辨中邊說:『非實有全無』,就是這個道理。
此中有頌:若無依他起,圓成實亦無,一切種若無,恒時無染淨。
這是重頌,文義明白可知。
第六節 通契經
第一項 依叁性通大乘經
甲 通方廣教
一 正釋叁性 諸佛世尊于大乘中說方廣教,彼教中言:雲何應知遍計所執自性?應知異門說無所有。雲何應知依他起自性?應知譬如幻、焰、夢、像、光、影、谷響、水 [P268] 月、變化。雲何應知圓成實自性?應知宣說四清淨法。何等名爲四清淨法?一者、自性清淨,謂真如空、實際、無相、勝義、法界。二者、離垢清淨,謂即此離一切障垢。叁者、得此道清淨,謂一切菩提分法波羅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淨,謂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淨緣故,非遍計所執自性;最清淨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如是四法,總攝一切清淨法盡。
緣生法的唯識無義,虛妄無實,已可宣告成立。現在就以這成立的叁性說,貫通一切大乘經。
方廣,是一部經的別名,還是大乘經的總稱?這雖難確定,但據集論法品的解釋,這是大乘經的總稱。莊嚴論述求品也說到幻等八喻,以爲『世尊處處說此八譬』,可見不是一經的名字。開顯廣大甚深的法性,所以叫方廣(有人見後梵問經有密意二字,判方廣教是顯說,錯)。
佛在「大乘中說方廣教」,凡是怎樣說的,「應知」在說「遍計所執自性」?「應知」依「無所有」的「異門」而說的,像無實,不可得,非有等 [P269] ,就是。「依他起自性」又怎樣可知呢?凡是說「如幻焰……」等八種譬喻,就可以明白他在說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呢?凡是「宣說四清淨法」,就「應知」是說圓成實性。本論的圓成實,範圍很大,凡是清淨法,都包括在內,所以本論沒有別立清淨依他的必要。四清淨是:
(一)「自性清淨」:它的本體,從來是清淨的,不是染汙所能染汙,就是在衆生位,也是清淨無染的。這自性清淨,隨義立名,異名是很多的,這裏且說六種:1「真如」:真是真實不虛,如是如如不變,這真實不變的法性,說名真如。2「空」:這不是說無所有,是因空所顯的諸法空性。3「實際」:不虛假叫實,究竟叫際,就是諸法的究竟真實性。4「無相」:于法性海中,無有虛妄不實的亂相。5「勝義」:勝是殊勝的妙智,義是境界,妙智所證的境界,叫勝義。6「法界」:叁乘聖法,依此而有,所以名爲法界。此自性清淨,即在纏真如,一切衆生本具的如來藏性。
(二)「離垢清淨」:這「即」是真如等的自性清淨法,「離一切障垢 [P270] 」顯現出的清淨本來面目。離垢清淨與上面的自性清淨,不但是一體,並且沒有增減垢淨。不過在因位未離垢時,叫自性清淨;在離垢的果位,叫離垢清淨吧了。
(叁)「得此道清淨」:能得能證這清淨法性的道,像叁十七「菩提分法」、十「波羅蜜多等」。這裏說的,還是單指無漏道,還是也該攝地前的世間有漏道?依本論的思想說,厭離于雜染趨向于清淨的,雖還在世間,就攝屬清淨法。如前說的正聞熏習,尚且是法身所攝;世間波羅蜜多,像加行無分別智等,當然是包含在這得此道清淨中的。
(四)「生此境清淨」:能生此清淨道的所緣境,就是「諸大乘妙正法教」,也是清淨的圓成實攝。這大乘教法,爲什麼是清淨的呢?「由此法教」,是引生「清淨」無漏道果的因「緣」,不像顯現似義的亂相,是雜染的因緣,「故非遍計所執自性」。它是佛陀悟證「最清淨法界」的「等流性」,不像依他起是從遍計妄執熏習所生,所以也「非依他起自性」。不是依遍 [P271] 二性,當然是圓成實性了。這「四法」,可以「總攝一切清淨法」。
【附論】四種清淨,就是叁種般若:生此境清淨是文字般若,得此道清淨是觀照般若,自性離垢清淨是實相般若。龍樹菩薩說:叁般若中,實相般若是真般若;觀照般若在它能顯發般若方面;文字般若在能诠顯般若方面,說它是般若。無漏妙智契證實相無相的空性,境智不二,爲超越能所,融然一味的實相般若。離垢清淨,不但是一般人心中的寂滅性而已。
唯識家平常把圓成實分兩大類:一不變異圓成,就是自性離垢清淨;二無顛倒圓成,就是得此道生此境清淨。他們把自性離垢清淨單看爲無生滅不變異的法性,把四智菩提(生滅)攝在得此道中。但從另一方面看,法性本來清淨,由聞教法而修清淨道,由修清淨道而顯現離垢的清淨,這離垢清淨是攝有果位福智的。陳那論師有般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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