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所以也可说赖耶是能遍计。
(二)「缘相分别」:就是「色等识」。色等一切法为缘而生颠倒分别,是能分别的所缘相,它本身是虚妄分别为自性,是识的一分;并且依色等相而生起分别,所以名为缘相分别。
(三)「显相分别」:这是「眼识等」的六识识,「并」六识「所依」的染意「识」。这七转识能显了境相,它是能分别,又因之而起分别,所以名为显相分别。
这三种分别,统摄分别的一切,根本分别就是阿赖耶识为义识,缘相分别就是身识,彼所受识的相识,显相分别就是彼能受识,及所依止的身者识的见识。这三者都是识,本身就是分别,不必一定说因它而现起分别。安立赖耶为义识段,说意识及所依止,是一意识师的思想,这里说眼识等并所依止,是依多识论者的见地。 [P253] (四)「缘相变异分别」:这是由缘相分别的变异转动而产生的分别。如「老」病死等的变异,「乐受」与苦舍的三受变异,「贪」瞋痴三毒的变异,杀缚拷打的「逼害」变异,寒暑「时节」新陈「代谢」的变异,「捺落迦」、饿鬼、旁生等的「诸趣变异」,「欲界」色无色的「诸界变异」。因这种种的变异而引起分别,叫做缘相变异分别。
(五)「显相变异分别」:这是在识及所依止的显相分别上,因「如上所说」的种种「变异」,而起的「所有」一切的「变异」,如因根有利钝而识有明昧的变异,这叫显相变异分别。这两者,就是因一切法(现)变异而生的分别。根本分别微细不可知,所以不说根本变异分别。
(六)「他引分别」:这是因从他听「闻非正法类,及闻正法类」而引起的「分别」。
(七)「不如理分别」:「外道」们听「闻」那些「非正法类」,而于其中生起的不称正理的妄「分别」。 [P254]
(八)「如理分别」:「正法中」的佛弟子,听「闻」种种如理的「正法类」,引生正见的「分别」。这三者,他引分别是总,如理不如理是别,是依分别生起的思想学说的邪正而分别,不像前四五两种是有情俱生的分别。
(九)「执着分别」:是「不如理作意类」的「萨迦耶(身)见为本」,而起的「六十二见趣相应」的「分别」,是小乘所对治的对象。以我见为主体,引起六十二种各别的意见,所以叫见趣。六十二见,以五蕴三世来分别:如说色是我,我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第一句是我见,后三句是我所见。色蕴有这四句,受想行识四蕴也各有四句,总成二十句。再约三世相乘,过去二十句,现在二十句,未来二十句,成六十句;加上根本的身异命异(常见)身一命一(断见)的二种,合成六十二见。
(十)「散动分别」:这是大乘「菩萨」不共所对治的「十种分别」。散是散乱,动是流动;因这散动分别为障碍,使无分别智不得现前,使我们 [P255] 不见诸法的真实性。般若经中说的无分别智,就是对治这散动分别的。这十种散动分别依般若经而立。虽然,整个般若经都是遣除十种分别,而学观品有一段文,特别说得具足。现在且引般若经文,然后再一一的对照解说。经云:『舍利弗问世尊言:云何菩萨应行般若波罗蜜多?舍利弗!是菩萨实有菩萨,不见有菩萨,何以故?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谓之为色,此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假立客名,别别于法而起分别;假立客名,随起言说,如是如是生起执着。如是一切菩萨不见,由不见故,不生执着。如说于色,乃至于识,当知亦尔』。陈隋二译,都引证般若经文,魏译也是没有的。唯识学者把这段经文,配为对治十种散动,这也就是唯识家对般若经的一种见解。(1)「无相散动」:听说到无,譬如说无我,以为什么都没有自体,这无相,就是分别(遍计所执性)。要对治这无体的妄执,所以经说『实有菩萨』。意思说:诸法真性,为菩萨的自体,即是大我,不可说无。 [P256]
【附论】『实有菩萨』一句,唯识系所传的般若经中有,我国其余的译本都是没有的。从空宗的见解看来,『实有菩萨』一句,可说非常奇特,根本不通。唯识家说我空,无我,不在无其所无,在因无而显的诸法真实性,在有情中,就是如来藏。一切有情,平等具有这真实,所以一切有情有佛性,这就是大我。唯识学究竟是真常不空论者。
(2)「有相散动」:听说到有,就以为什么都有,虚妄杂染都是真实,这有相,就是分别。为要对治这有相的妄执,所以经说『不见有菩萨』。依依他起的五蕴,而妄计的小我,这是不可得的,现在就说不见这样的菩萨。世亲说:不见依他遍计,无性只说不见遍计所执性。
(3)「增益散动」:于似义显现的非有中计有,执为实有,叫增益。对治这增益的妄执,所以经说『色自性空』。遍计性的实有色法,但是假相安立,不是自相安立,了知它本无自性空,就可对治增益散动。
(4)「损减散动」:真实性的实有法,妄执为无,就是损减。对治这 [P257] 损减执,所以经说『不由空故』。色性与法性,并不是没有的,不因遍计性空而无,由此可以对治损减散动。
(5)「一性散动」:执依他圆成是一法,这是错误的,因为法与法性不能说是一,法是无常,法性是常,怎么可说是一性呢?要对治这计执,所以经说『色空非色』。就是说法性的色空,不是法的色;换句话说:圆成实不是依他起。
(6)「异性散动」:先从依圆二性来说,执依他圆成截然不同,这是不对的;因为圆成实是依他离义而显的,怎么可说是异?为对治这执着,所以经说:『色不离空』,就是依他与空性有不能相离的关系。再从遍圆二性来说,遍圆不能说是异,所以经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遍计色,就是无所有,它与圆成空性不异。古人有的以不离解『即』,有的以相即解『即』,依本论的见解,不离并非是即,依他不能说即是空性,只能说不离。遍计不能说不离空性,只能说当体即是空性。 [P258]
(7)「自性散动」:于诸法执有自性,如色自性,声自性;为对治这妄执,所以经说『此但有名』。就是一切诸法,但依假名安立,不能妄计一一法的真实自性。
(8)「差别散动」:于诸法中,分别是生,是灭,是染,是净,这种种分别,名为差别。为对治这种妄计,所以经说『此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
(9)「如名取义散动」:或者听到某一种名字,就依名而取其义为真实,名是假立,并非名中就有真实的所诠义。为对治这散动,所以经说『假立客名,别别于法而起分别』。这不过假名安立,依名的假立而起分别,并非实有所取的义。
(10)「如义取名散动」:还有见到某一事,就如其所取的义而推度它的名字,以为这法确有这名字。为对治此种散动,所以经说『假立客名,随起言说』。名字是假立的,并不能真实诠表。 [P259]
真能「对治」上述的「十种散动」,唯有无分别智,所以「一切般若波罗密多」经「中」,都「说无分别智」。由这无分别的智慧,扫荡一切有分别的散动。这十种「能治」的智与「所治」的分别,「应知具摄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要「义」。
第五节 释妨难
第一项 异门无别难 若由异门,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云何三自性不成无差别?若由异门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遍计所执及圆成实;若由异门成遍计所执,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圆成实;若由异门成圆成实,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遍计所执。
「三自性」是「由」不同的意义与不同的观点的「异门」而说明「依他起自性」的,那为什么「三自性不」混杂而「成」为「无差别」呢?要知道 [P260] :在依他熏习种子起的「异门,成」立它为「依他起」,并「不即由此」从种子生的定义去成立「遍计所执及圆成实」。在依遍计所缘相及遍计所遍计的「异门」,「成」立为「遍计所执」性,却并「不即由此」定义去「成」立「依他起及圆成实」。在依所遍计毕竟不如是有的「异门」,「成」立「圆成实」性,却并「不即由此」定义去「成」立「依他起及遍计所执」。三自性既都是观待它不同的异门而安立,在随义安立的差别上,自然也还是体系严整,毫不紊乱。如一人有多种技能立有多种的名字一样。
第二项 名不称体难 复次,云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显现而非称体?由名前觉无,称体相违故;由名有众多,多体相违故;由名不决定,杂体相违故。
这段文,在成立唯识无义的教理上,有很重要的地位。「依他起自性」成为所遍计的认识境,就是依虚妄分别而起的「遍计所执自性」的似义「显 [P261] 现」;这似义显现的遍计执性,怎么知它「非」是「称」合依他起的法「体」呢?从种子所生,虚妄分别为性的,本来是依他起。在它显现为义成为乱识所计的境界,就说它不合乎依他起性的本相,是都无所有的,这确乎不易理解。简单的答复一句,依他起是名言识,虽一切都是意言假立,但我们认识时,觉得它确乎如此,不知它因意言的假立而无实;甚至觉得它离名言识而别有意境,所以义境不能称合依他的本相。要说明义境的不称名言,用三种理由来成立:
(一)称体相违:由显境名言识的假名(依他起),觉得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就是本论说的『缘名为境,取彼相貌』。这似义显现,属遍计所执性。如心里泛起茶壶的名言,才觉得这是茶壶;一般人觉得这茶壶(义)与茶壶的名言一致,其实不然。在没有安立茶壶名言的时候,只能认识其它名言假立的形相,不能认识它这是茶壶。若说名与义是称合的,那在不知它名字的时候,也该觉知它是茶壶才对,在没有「名」言以「前」,义「觉」就 [P262] 「无」能现起,名「称」与义「体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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