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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講記▪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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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了解深密經來建立本識的異名阿陀那識,阿陀那的意義,也得解釋一下,所以論中複問:「何緣此識亦複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 [P43] ,一切自體取所依故」:阿陀那在本論的解釋上,有此執受色根和執取自體的兩個意義。

  (一)執受色根義:「有色諸根」,就是眼耳鼻舌身的五色根。色根就是色根,爲什麼叫有色根呢?因爲根有二類:一有色的五根,二無色的意根;爲了簡別無色的意根,所以說有色。欲色界有情的生命活動,是由過去的業力所招感,特別在這五根上表現出來;(但生命的存在,不單是色根)。這生理機構的五根,所以能活潑潑地生存著,在一期壽命中繼續存在著,並且能引起覺受,都是「由此」阿陀那識在「執受」(執持)它,使之「無有失壞」;它才能「盡壽隨」本識的存在而「轉」起。如阿陀那不執受有色諸根,有情的生命立刻就要崩壞,成爲無生機的死屍。怎知道有它在執持呢?平常有知覺的活人,它的認識作用就是前六識,在悶絕熟睡等時候,這前六識要暫時宣告停頓,不起作用。但生命還是存在,身體是好好的,還有微細的精神覺受,與死人不同。這維持生存的微細精神作用,就是阿陀那識。所 [P44] 以說:阿陀那識和執受有著特深的關系。

  (二)執持自體義:相續,是前一生命與後一生命的連接,這生命相續的主體,是阿陀那識;因此,它又名相續識。父精母血會合的時候,這相續的阿陀那識托之而起,所謂「叁事和合」,這就是一期生命的開始,所以叫做結生。在這「相續正結生時」,前一生命結束,後一生命繼續結生的當兒,在母胎中有『羯邏藍』就是父母精血的和合體;阿陀那攝「取彼生」命體,與彼和合,這就是有情一期生命的開始了。不但結生相續時如此,在一期生命中,也沒有一剎那不「執受」這名色「自體」的。因爲阿陀那中攝受一期自體的熏習,直到命終;所以也就攝受這一期的名色自體。

  【附論】阿陀那,真谛譯爲『無解』,玄奘譯爲『執持』。成唯識論以執持、執受、執取叁義解釋它,唯識述記更嚴密的分析叁義的界線。其實未必盡然,如唯識述記說結生相續是執取義,但在本論則說結生相續是執受義。阿陀那,應簡單的譯作「取」,像十二緣起中的取,五取蘊的取 [P45] ,煩惱通名爲取的取,梵語都是阿波陀那(近取,即極取義)。取是攝取其它屬于自己,所以有攝它爲自體,與執取不失(持)的意思。因作用的不同,後人建立起執持、執取、執受等不同的名字。這阿陀那,在經論裏看起來,它與執受有特別的關系。它在攝取未來與攝持現在的生命,使有情成爲靈活的有機體中,表現了阿陀那特殊的功能,它與生命論有關。

  

  丙 心教

  一 引教 此亦名心,如世尊說:心意識叁。

  阿賴耶不但名爲阿陀那,也可以叫做心,所以這裏特舉佛說爲證。這裏,雖引有「心意識」的「叁」法,主要的在證明心是阿賴耶識。

  

  二 釋意

  1 釋二種意 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 [P46] 。第二、染汙意與四煩惱恒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者、我慢,叁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複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

  證明心是阿賴耶,原應把心是阿賴耶的道理說明了就可以。但證實了意與識的各別有體,也可以間接的證知心與識不同,而這心就是阿賴耶識;所以現在先釋意。「意有二種」:一、無間滅意,二、染汙意。如次解釋于下:

  (一)無間滅意:無間滅意,與俱舍等所說的沒有多大差別。「等」是前後齊等;「無間」是說前滅後生的過程中,沒有第叁者的間隔;「緣」是生起的條件和原因。據經上說:每一個心識的生起,都必定有它「所依止」的意根,在小乘薩婆多部等,就把它解作「無間滅識」。這無間滅去的前念意根,讓出個位子來,成爲後念生起之助緣,中間沒有任何一法間隔,這就叫等無間緣。等無間緣所生起的,本通于前六識,本論唯就意識說,但說「 [P47] 能與意識作生依止」。不但這裏,下文很多應該統指六識的地方,都但說意識。原來心意識叁法,在古代的譯本上,常是譯作『心意意識』的。意識和識,以乎不同。識,通指前六識;若說意識,這就單指第六意識了。其實不然,古譯所以譯作意識,意思說:眼等諸識,是意識的差別,都是從意根所生的識,其體是一,所以沒有列舉前五識的必要,並非單說六識中的第六識。本論說意識,是含有分別說者一意識的思想。

  【附論】真谛把這段文,釋成兩個意:一無間滅意,二現在意。這解釋,在本論的體系上是不相符的,本論沒有發生這種見解的可能。但在另一方面說,現在意是有的。如說細心,就建立在這一點上。又如十八界,于六識外說有同時意界,這意界就是真谛說的現在意。但這又與染意混雜了。

  (二)染汙意:這「染汙意」,從無始時來一直沒有轉依,它「與四煩惱恒共相應」。因爲恒時被這煩惱所染汙,所以就叫做染汙意。染汙與雜染 [P48] 不同:雜染通有漏叁性,染汙唯通叁性中的惡與有覆無記性。四煩惱就是:「一者薩迦耶見,二者我慢,叁者我愛,四者無明」。薩迦耶見,就是我見或身見,即對于五蘊和合的所依,本不是我的東西,由于錯誤的認識,妄執爲我。慢是恃己輕他的作用,因自己妄執有我,覺得自己比任何人都來得高超,因此目空一切,這叫我慢。然第六識相應的慢,對外淩他,比較容易明白;七識相應的慢,對內恃己,理解上要困難一點,它是因執持自我而自高舉的微細心理。愛是貪著,于自己所計著的我,深生耽著,把它當作可愛的東西,叫我愛。無明,成唯識論稱爲我癡,這不過是名字上的差別。無明就是不明,沒有認識正確,迷于無我真理。在這四種煩惱的作用中,以無明爲根本。因爲染汙意與無明相應,使我們的認識作用蒙昧不清。在內緣藏識的時候,現起一相、常相,把它誤認爲真我,這就是我見;由我見而生起自我的倨慢;又深深的愛著這我相。在未得無我智以前,這內我的染著,是無法解脫的。這與四煩惱相應的染汙意,執本識爲自我,因此,前六識所起的善 [P49] 心,受染汙意勢力的影響,也不得成爲清淨的無漏:所以它「即是」前六「識」的「雜染所依」。有的說:第七識是染淨依,在未轉依時,有染汙末那爲六識的雜染所依;轉依以後,轉爲出世清淨的末那,爲六識的清淨所依。這是主張有出世清淨末那的。本論但說它爲雜染所依,是否認出世清淨末那的。安慧論師說叁位無末那,就在末那唯爲雜染所依這一方面立說。

  這二種意,都是與前六識有關,所以又論到六識。雜染的六識,必「由彼第一」等無間意爲所「依」止而「生」;由「第二」染汙意而成爲「雜染」。「了別境義」,這是解釋識的名義,以了別境界爲其自體,所以叫識。意,一方面有「等無間義」,爲後識生起所依止的無間滅意;一方面有「思量義」,就是與四煩惱相應而思量內我的染汙意。這樣,「意」就「成」爲「二種」了。

  

  2 染意存在之理證 複次,雲何得知有染汙意?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又五 [P50] 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故。謂無想定染意所顯,非滅盡定;若不爾者,此二種定應無差別。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汙成過失故,于中若無我執我慢。又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謂善、不善、無記心中;若不爾者,唯不善心彼相應故,有我我所煩惱現行,非善無記。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

  這科文,唐譯本有長行和偈頌兩段,魏譯只有偈頌沒有長行,陳譯和隋譯雖也有長行,但在世親釋論,只解釋頌文。所以,這長行怕本來是頌的腳注,而後人會入本論的。

  兩種意中的無間滅意,是大小乘共認的,所以不成問題。第二染汙意,小乘中有根本否認的,所以論中提出「雲何得知有染汙意」的問題,特別拈出六種理由來證成。假使一定要否認它,便有六種過失。

  (一)無不共無明的過失:不共無明是小乘所共許的,而這不共無明只 [P51] 能說是與染汙末那恒行相應。「若無」染汙意,「不共無明則不得有」。因爲五識是間斷的,不共無明是恒行的,不能相應。六識相應中有善心所,若不共無明恒與它相應,善心所就不能生起;在意識中,也不容許善惡二性同時存在。不共無明既不與前六識相應,那末,當然要有第七染汙意,爲恒行不共無明的所依。不共,是說它有一種特殊的功用,因爲它是流轉生死的根本,是使諸法真理不能顯現的最大障礙。世親說不共其余的煩惱叫不共;無性說不共其余諸識,唯在染汙意中,所以叫不共。這在理論上都有些困難,還是說它有一種特殊的作用,比較要圓滿些。

  (二)無五同法喻的過失:經上說意識依意根,是用五識作同法喻的。前五識生起認識作用的時候,各有它的所依──五色根,那末,第六意識當然也同樣的要有它的所依,這就是染汙末那。假使沒有染汙意,第六意識的不共所依是什麼呢?以五識爲「同法」喻不是也「不得有」嗎?「五識身,必有眼等」五色根爲「俱有依」,並且還是不共所依;所以第六識,也非有 [P52] 俱有依,並且非不共的依根不可。無間滅意,不但是共的,也不俱有──根識同時,所以無間滅意不能爲後念意識的不共意根。因此,一定要有第七末那爲第六識的所依。

  (叁)無訓釋詞的過失:經說:『心意識叁」,唯識學者是指第八賴耶,第七末那,和前六識說的。假使沒有第七末那,在「訓釋」名「詞」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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