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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頌講記▪P45

  ..續本文上一頁分別,其過則甚多』。是什麼過失,還沒有說明;現在因不斷不常的外計,倒要順便加以破斥了。

  

  壬二 出外人過失

  癸一 斷滅過不離

  子一 無常滅 [P396] 若因果生滅 相續而不斷 滅更不生故 因即爲斷滅

  外人說有「因果」,有「生滅」,因滅果生「相續」「不斷」。說他沒有常住過,這或許是可以的。說他不斷,這卻有間題。先從無常滅作破。滅有兩種:一是剎那滅,一是分位滅。如剎那不能離斷常過,相續中也就不免過失了,試問:這因法滅了,是不是還存在?能不能再生?如造善業感善報,感報以後,此感善業的功能,是否也滅了?不滅有常住過。既承認因果生滅,當然是滅的。滅了,因能是否還存在?會不會再生善報?感了報的業,滅了是不再生的,這你也承認。又如前一念心滅,後一念心生,前念心還會更生嗎?不會的,因爲後念心不是前念心的重生。這樣,雖說果生于後,而實因滅于前。因法「滅」過去,「更不」再「生」,這「因」不就是成了「斷滅」了嗎?你說因果相續故,不斷亦不常,其實是不離斷滅的。

  

  子二 涅槃滅 法住于自性 不應有有無 涅槃滅相續 則墮于斷滅 [P397] 青目說上二句,出有部的常住過。一切有部說因體如剎那滅了,不更生可說是斷;但法法恒住自性,過去雖已過去了,他還是那樣。這作用雖滅,法體恒住的思想,論主指出他不能從有到無的常住過。現在不這樣解說,這是約一分學者的涅槃滅而破的。因果法如有自性,「法」法「住」在他的「自性」中,以爲他確實如此,是實有自性的,那就「不」可說他「有」本無今「有」的生,從有還「無」的滅。因果既有自性,生滅即不可能。外人在生死相續上,以因果生滅的理由,自以爲不常,他沒有想一想涅槃的從有而無。如因果生滅的諸行,確有自性,煩惱是成實的,那「涅槃」的滅煩惱,滅「相續」的生死,不是「墮于斷滅」了嗎?相續諸行,是實有自性的因果法,修對治道得離系,因果相續不起,這不是斷滅是什麼?

  

  癸二 相續有不成 若初有滅昔 則無有後有 初有若不滅 亦無有後有 若初有滅時 而後有生者 滅時是一有 生時是一有 [P398] 若言于生滅 而謂一時者 則于此陰死 即于此陰生 叁世中求有 相續不可得 若叁世中無 何有有相續

  自許不斷不常的因果生滅相續論者,既不免斷滅過,當然不能成立業果相續。相續,此中約前後生命的聯系說。如現生人間的生命,與未來天報的生命,其間有聯系性,叫相續。經中說『叁有相續』,就是約前生後生說的。相續中,前一生命叫初有,後一生命叫後有。薩婆多部建立本、死、中、後的四有,實際還是初有與後有二者。有,是生命的存在,是相續的。但有所得的因果生滅論者,實在不能成立相續。因爲,假使「初有滅」了,那就「無有後有」。初有是因,後有是果;初因滅了以後,即沒有因能生起後果。後有無因,無因不能有果,所以說無有後有。「初有」假使「不滅」,不滅同樣的「無有後有」。如果說有後有,那就有兩個生命同在的過失。一是原有的生命,一是新生的生命,在同一時侯,一有情有兩個生命,這可以想象嗎?外人救說:未來新生命的出生,既不是現生命滅了以後生的,也不是 [P399] 現生命不滅而生的。現在生命滅時,就是新生命生時,如秤的兩頭高低同時,所以沒有上文所出的過失!然而這太缺乏思考了!初有正滅時,真能說後有正生嗎?時間是依法建立的,這是外人所許的。這樣,有生有滅,就有生時與滅時,有生時與滅時,怎麼能說就是那個時候呢?所以,說「初有滅」的「時」候,「而」有「後有生」起,那就是二時二有了。「滅時」有「一」個所依的「有」,「生時」也「是」有「一」個所依的「有」。分明是兩個生命,兩個時間,你怎麼說初有滅時就是後有生時呀!從二有的生滅,難破同時。翻過來,從他的同時,否定他的二有。所以說:假使「生滅」「一時」而有的;時與法相依不離,法也只能是一個了。那應該是這一個五「陰」身在「死」,也就是這一個五「陰」身在「生」。假定死的是現在的人生,生的也應該就是這個人生了。這樣,死有即生有,是同一的有;如此生滅,也就根本談不上相續了。二時二有,不能說相續;同時一有,也不能說相續:到底怎樣成立因果相續呀!前有滅,後有生,滅時即生時,也就是「叁 [P400] 世」。在此叁世中,尋「求有」的「相續」,都「不可得」,這在上面已說到。如「叁世中無」有的相續,那裏還「有」「有」的「相續」呢?不能成立相續,可見外人不離斷滅過。這更可見不解性空的自相實有論者,有所取著,始終是不離斷常的。本頌不但總破因果相續的外人,也就顯示正義。有情無始來沒有實智觀察這叁有的如幻緣起,所以在叁有海中,相續不斷。現在以正智于叁世中審谛尋求這有的相續相根本不可得,叁世中既沒有,又那裏有這叁有相續的自相呢?所以一切畢竟空,不可取著。有所取著,即不出斷常,即不能見緣起實相的不斷不常了。 [P401]

  

  觀如來品第二十二

  此下四品,說明斷證。修現觀體證寂滅的實相,即有人有法:人是能破能觀能證者的如來,法是所破的顛倒,所觀的谛理,所證的涅槃。所以有此下四品的次第。體悟寂滅的實相者,通于聲聞、緣覺、如來的叁乘賢聖。但緣覺不重言教而自悟的,不出佛世;釋尊的根本教典,少有論到。聲聞是依如來的教法而現證真理的。佛法以如來爲主,這裏就專從如來說。如來是佛陀的別號,梵語多陀阿伽多。本有叁個意思:如法相而說;如實相法的原樣而悟解;證覺如實法相而來的。平常說:『乘如實道,來成正覺』,就是如來的解釋。雖有叁說,通常都直譯如來。然如來,外道也有這個名字,但是作爲梵我的異名看的。如如不變,來往叁界,這就是神我了。如來可約兩方面的意義說:一方面,是約佛陀的假我說,如印度的釋迦如來。一方面,是約如來之所以爲如來說,即通于一切佛。在來去、出入、言談、語默的人間 [P402] 的如來,他的性質,本與一切有情同樣的;不過有染無染而已。此在有部,認爲五陰和合中只有假我,沒有真實的如來。犢子系說:不可說有如來,是對外道說的;然佛也說我,不可說沒有。所以他所主張的如來,是非離蘊非即蘊的不可說我。如有部等的假我,不免減損了緣起我;犢子部等的真我,又不免增益了。不可說的真我,與外道所說的如來是神我的異名,是身心活動中的統一體,實在所差不多,容易與外道說合流。本品破斥的如來,也是約這義而破的。至于如來之所以爲如來,從道谛的立場,以如來的五分法身爲如來;有此五分法身,所以被稱爲如來(佛)了。然大乘先驅的大衆學者們,以體現諸法的法空性爲如來。所以,見緣起的空寂性,即是見佛;若欲禮如來,應觀法空性。本品從正觀勝義的見地,破斥了外人的實我論,也就顯示寂滅空性的無戲論相爲如來。性空,如來的實相,是不可以言說的。不過即性空而緣起,可說有如來,可說如來生,如來出家,如來說法,如來有父母,如來有老病,也就是性空中不礙人間正覺的如來。一分學者,認爲有 [P403] 情身中,不即五蘊不離五蘊的真我,是一切衆生所都有的,是流轉不滅的聯絡者;這可以稱爲如來。如來本爲有情或我的異名,所以一切衆生都可以有,就成爲普遍的名詞了。性空者的法性空寂不可得,即如來之所以爲如來的,到了真常唯心論者的手裏,從神秘實在的見地去理解他,把如來當作諸法的真實微妙的自體看,以爲有情身心的真實相如此,萬有諸法的實體也如此。把緣起有、法性空的二義,在神秘微妙真實中統一起來。于是乎,凡夫如如不變來往叁界,受生死,是有情的如來;佛陀如如不變,隨處示現,往來救度,這是佛陀的如來。衆生的如來,佛陀的如來,平等平等。而且,他就是一切法的真實體,所以與諸法實相也平等平等。現在流轉是他,將來證覺還是他。證覺是如來的全體開顯,衆生位上的如來,與佛果位上的如來,質量無別。這樣,後期的大乘佛教,以生佛平等的如來藏、如來界、如來性爲所依體,說明流轉還滅,說明一切。這樣的如來,抹上一些性空的色彩,而事實上,與神我論的如來合流。外道梵我論者,所說的如來,也是衆生的實 [P404] 體,宇宙的本體。所以,中期佛教的性空學者,與梵我論的所以能泾渭分流,差別點就在勝義谛中觀察外道的實我性不可得,達到一切法性空寂;空寂離言,決不把他看做萬有實體。轉向世俗邊,明如來沒有自體,唯是緣起的假名。此假名,也決不想象爲如如不變的實體。只因爲一分學者,不得性空的中道義,所以又走上梵我論的老家了。自性見是衆生的生死根本,是多麼強有力呀!

  

  丁叁 斷證

  戊一 觀如來

  己一 破有性妄執

  庚一 別觀受者空

  辛一 五求破 非陰非離陰 此彼不相在 如來不有陰 何處有如來

  外道說有神我異名的如來;佛教說如來出世說法,因此也有人執如來是 [P405] 實有。既所執是同樣的真實有,微妙有,所以現在要考察他,是不是有他們所想象的真實如來。如來依五蘊施設的,所以以五門尋求:一、五陰不能說他是如來:假使五陰是如來,五陰是生滅的,如來也就應該是生滅。如來是生滅的,這就犯了無常有爲的過失,這不是外人所能承認的。所以說「非陰」。二、離了五陰也不可說有如來:假使離了五陰有如來,就不應以五陰相說如來,如來就成爲挂空的擬想。也不應在如來身中有生滅相,沒有生滅相,不是沒有,就是常住。常住不生不滅的實在,實在是不見中道的顛倒,落于常邊。所以說「非離陰」。叁、如來不在五陰中:假使說如來在五陰中,那就等于說人住在房子裏,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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