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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今論▪P17

  ..續本文上一頁是爲佛所呵斥的。外道 問佛:「死後去,死後不去,死後亦去亦不去,死後非去非不去」?佛皆不答。 『勝義空經』說:「眼生無所從來,滅亦無所至」。因爲,一般人說到來去,即 以爲有個從此至彼或從前至後的東西。這種觀念,就是對諸法緣起的流行,不能 如實了知所引起的錯誤。佛所以不答外道死後去不去者,以其所說的神我尚且不 可得,去與不去更無從談起。但佛也明法的不來不去,如『勝義空經』所說。然 佛法並非不可說來去,如說「從無始生死以來」,或說「來王舍城」。不過不如 自性執所見的來去,是不來相而來,不去相而去的。佛以生滅說明流行、運動, 如觀生滅無常時說:「觀諸法如流水燈焰」;流水與燈焰,是剎那不住的,時時 變動的,所以是無常的諸行。

  先從粗顯的來去,也即是從世俗谛的來去加以考察。有人以爲『中論』「觀 去來品」中廣破去來,中觀者是主張一切法不動的,那是大大的錯誤!如人的來 去、出入、伸臂、舉趾、揚眉、瞬目,都是動變的一種。薩婆多部以此爲表色, [P133] 以此爲能表顯吾人內心的物質形態。正量部學者,即以此等爲「動」。唯識者曾 破斥曰;「纔生即滅,無動義故」。因爲,動必是從此至彼,從前至後的,但這 在時間的、空間的極點,是不能成其動義的。所以唯識者以爲──色相的運動, 乃內心中的似現,在心剎那剎那的相續變上,似有從此至彼的相,稱之爲動,實 是唯識所現的。一般學者,每以爲在人的感性上,一切是動的,此如眼、耳等所 見所聽到的。但在理性的思惟推比上,即是不動的了。于是,重視感性的,即以 爲動是對的,不動不過是理性的抽象知識,是錯亂的。重視理性的,以爲一切的 本體,確是不動的,變動是感性的錯覺。佛法即不同他們所說的:一切法依緣和 合而幻現自性亂相,認識即以認識的無始自性執,緣彼自性亂相,于是能所交織 ,構成錯誤。在根識──即感性的直觀前境,不能理解緣起如幻,取實有自性相 。因此,意識的思惟推比,雖了解爲動的,而由于錯誤的自性見,到底推論所得 的結果,也陷于不動的錯誤。因爲一有自性妄見,如運動上的去來,在空間上將 空間推析爲一點一點的極微點,即不能成立動的去來相。在時間上分析至最短的 [P134] 剎那點,前剎那不是後一剎那,前後各住自性,也無從建立運動。空間的無方極 微,時間上的無分剎那,都不過自性妄見的産物。故有以爲在時間、空間的每一 點,即失運動相,是顛倒的。不知無有空間的存在而不在此又在彼的──彼此即 方分相,無有時間的存在而沒有前後相的──前後即延續相。以緣起如幻而觀一 切時間中的運動,是無有不能成立的。有的說:從甲到乙的運動,勢必先通過甲 乙中間的丙,從甲至丙的中間,又須先通過甲丙中間的丁,從甲至丁又須先通過 戊。這樣,由甲至乙中間實有無量的位數序列,即從甲至乙,永不能到達,即一 切的運動不成。所以本體實是不動的,動不過是錯亂的現象。這是極端錯誤的! 他爲自性見所愚蔽,忽略了從甲至乙的運動者,不是抽象的,本身是空間的活動 者,是有體積的方分相;是時間的活動者,是有延續前後相的。從甲至乙的運動 者,本身即占有時間與空間,本身也是有無限位數序列的。這樣,甲與乙間的無 限位數序列,與去者自身的無限位數序列相對消,即等于沒有。甲乙間的有限長 度,與去者的有限長度相比算,則從此至彼,成爲有限量的,有限量即可能達到 [P135] 。如我們在寬闊的公路上,遠處望去,好象那邊的路狹得多,等到過去用尺一量 ,仍是一樣的。路漸遠漸小,如把能量的尺放在那邊,再遠遠去看,也似乎狹小 得多。但以狹尺量狹路,依舊可得如許寬度。路有錯亂的,尺也有錯亂相的,以 錯亂衡錯亂,得到的是錯亂相的關系法則公例不亂。時空的存在,幻爲無限位數 的序列,一切是現爲在此又在彼的,忽略能動者的時空性與無限位數序列性,這 才推論爲是不能動的。

  有人以『中觀論』不來不去,以爲是成立諸法不動的,那是錯誤的。如『中 論』「觀縛解品」說:「諸行往來者,常不應往來,無常亦不應;衆生亦複然」 。此中所說的往來,是流轉即輪回的意思。外道執有我輪回諸趣,或執有實法可 輪回。今中觀說:這樣的諸行無往來,衆生無往來,但並不是中觀者不許緣起我 法的流轉。執有自性者,以自性觀一切法的來去運動,即不能成立。以我與法若 是常,常則永遠應如此,即不能成立輪回。若謂無常,不了無常是說常性不可得 ,而以無常爲實生實滅,那末生不是滅,滅又不是生,前滅後生間中斷了,輪回 [P136] 也不成。『中論』的「觀去來品」,廣泛的以去來爲例而研究運動相,不單說去 ,也曾討論到住,去是動相,住即是不動──靜相。靜與動,是運動的相對形象 。觀去約四事廣破:一、去,二、去者,叁、去時,四、去處。去與去者,『中 論』以一異的論法而研考之。去異去者,或去者即去,把存在的去者與運動的去 ,看成一體或各別,都不能成立運動。去與去者異,那應該離去者以外而有去了 。如去與去者一,即壞體與用的相對差別相。一、異以外──自性論者,不是同 一,就是各別,再沒有可說的了。又約去時考察去,除了用一異的方法外,又說 :「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已去、未去、正去 的去時,都不能成立自性的運動。外人即轉計有發,發即是動的開始,即從靜到 動的開始。但有發即落時間相,叁世求發也還是不可得。約去者,去時求去既不 可得,去處求去亦不可得。去等四法──即本章所辨四義,本是緣起法的幻相, 是不相離而不相即的。外人于此四作自性觀,即必然落于運動的不可能了!龍樹 又批評外人的住,即從動到靜的止息:「去未去無住,去時亦無住」。這說明了 [P137] 「所有行止(住)法,皆同于去義」,可以觀去的方法去觀住的。去與住,依中 觀義:離去無住,離住無去。即離動沒有靜,離靜也沒有動。住與止,祇是運動 的相對傾向與必至的形相,同時成爲運動的前題。緣起法是相反相成,相成而又 相反的。

  以上約運動的粗顯相來說明,如以生滅破去來而顯示諸「行」的動相,那更 甚深難解了!依緣起法顯示諸行的不住,最根本的即是「剎那生滅」。剎那是形 容時間的最短者,剎那是即生即滅的,即生即滅爲「行」──有爲相,即動相。 這即說明時相就是最短的,也是運動著的。動,即使極微而至暫的,也是現有時 間相的。無有剎那的極量,剎那是即生即滅的時間相;即生即滅是剎那的動相, 緣起法是如實如此的,剎那間生而即滅。如依自性見者看來,即不易懂得。總以 爲剎那是不能生而又即是滅的;如有生有滅,即不能是剎那的。但佛說諸行即生 即滅,他們不敢反對,于是有所謂體同時而用前後的,有所謂一剎那而有二時的 。不知剎那即生即滅乃緣起的幻相,幻相是那樣诳惑人而困惱人的!即緣起而觀 [P138] 自性,生滅相即不可得,緣起即空;但如幻的緣起,即生即滅的流行,宛然如此 !所以,佛法對宇宙萬象的觀察,是動的,這是有爲的諸行。生是緣起幻現的生 ,不是有一實在的東西可生,即自性不生;自性不生,則幻相滅,也非有實物可 滅。若從實有的生滅看,則落斷常。

  經中說幻相的生滅爲不住,喻如流水燈焰,這是約相續而顯內在生滅不住的 。又喻如石火電光,這形容其至極迅速。于此,可有兩個問題來討論:一、諸法 剎那生滅,怎麼過去的行業,經百千劫而不失?有人以滅爲無,無了如何還能感 果?因此,有人以爲滅後還是有,但有爲什麼名爲滅?諸行才生即滅,究如何能 使業不失?這應該了解:沒有未來可離過去、現在而成立的:生是起有相,滅是 還無相;此有與無,不是凡外的實有見、實無見。無是依有而幻現的,是有── 存在的矛盾性即相反的幻相;如沒有存在──有,無即談不到,所以說:「若使 無有有,雲何當有無」。離有則無無,離生則無滅,滅並非灰斷的全無。不了解 此義,執無常有生有滅,即成邪見。『智論』卷一說:「若一切實性無常,則無 [P139] 行業報,何以故?無常則生滅失故。……如是則無行業。……以是故諸法非無常 性」。但世俗的一切從因而果報,曆然而有,故無常相──生而即滅,有而還無 ,僅是世俗的。經中依生滅顯無常相,即依此言其常性不可得以顯示空寂,非有 無常的實滅。滅與無,是緣起幻相的一姿態,非是都無斷滅。滅與無,都不是沒 有,如說:現在沒有抗日戰爭,這確是什麼也沒有了。如說:抗日戰爭已過去, 沒有了,但曆史曾有此抗日戰爭,此項戰爭的影響仍在。所以即生而即滅,有而 還無,與都無斷滅不同。雖念念生滅,剎那不住如石火電光,過去行業已滅而能 不失,予未來以作用。月稱論師說:滅非無法,故業雖滅而仍感生死,不須阿賴 耶持種(是否有賴耶,更當別論),即是此義。有而還無,才生即滅,是如幻緣 起流行變動的全貌。無與滅,不是沒有,這與自性論者所見,確有不同,但也決 非自性的存在于過去。又此所謂滅,系指無常滅,與性空寂滅不同。無常滅是緣 起的,有爲的。如誤會這點,把它看成性空寂滅,這即會說:滅即諸法歸于本體 寂滅。又自然要說:生是從寂滅本體起用,那是倒見了!中觀者以無常滅爲緣起 [P140] 的幻滅,幻滅非都無──無見,則不失一切行業。這樣,從即生即滅的觀點說: 諸法是徹底的動,徹底的靜。從生與有而觀之,即是動;從滅與無而觀之,即是 靜。即生即滅,即有即無,即極動而極靜,即新新不住而法法不失,此是佛法的 諸「行」觀,變動(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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