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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今論▪P22

  ..續本文上一頁形, [P175] 即各有特性與作用,不能說叁角形或方形即是幾條直線,但並不離直線而有。佛 法的因緣生果也如此,果不即是因緣,亦不離因緣,這是中觀宗的因果特義。不 離因緣,所以即因緣求不可得,離因緣求不可得,果的自性是決不可得的。不即 因緣,所以如幻的果事,用相宛然。甚至可約用相的特色,相對的假名爲自性。

  前後性的因果,是約異時因果說的;和合性的因果,是約同時因果而說的。 薩婆多部講同時因果、異時因果,經部但說以前引後,不說因果同時。中觀者依 世俗谛說:凡是存在而可稱爲因果的,必有能生所生,能起所起義,心有前後性 ;如同時,即如牛兩角,不能成立因果義。反之,凡可稱爲因果的,因果必有相 依關系;待果名因,待因名果,所以又必有和合的同時性。否則,有前因時無後 果,有後果時無前因,彼此不相及,也不能成立因果義。所以從如幻因果說,因 果本是不能這樣異時、同時的割裂開來的;時間必是向前後兩端申展而又前後不 相離的。此處分別說此同時因果、異時因果,也不過從其相對的顯著的形態而加 以分別吧了。考佛所說的十二緣起,即統此異時、同時因果而有之。如無明緣行 [P176] 乃至生緣老死,無論說他是叁世因果,或二世因果,總是有它的前後性。如識緣 名色,名色緣識;即是展轉爲緣,「猶如束蘆,相依而住」,即和合性的同時因 果。薩婆多部說十二緣起,每支都具有五蘊,即每支爲和合聚,不過約顯現的特 勝,說此是行、此是識等。

  佛法所說因果,其義極爲深隱。如薩婆多部深究至極微細的原質,而說同時 異時的因果。如五蘊和合爲我,以爲此是假法,不是真實的因果;唯識者也說假 法非因果。這與中觀者的因果義,絕然不同。依中觀者說,假法才能成立因果, 因爲凡是因緣所成的法(也即是因果的關系)都是假法,假法即是無自性的,無 自性才能安立因果幻相。有實性的因果義,依中觀者看,簡直是不通的,這如『 中論』「觀因緣品」,「觀因果品」等所說。『般若經』「叁假品」,說叁種假 ,依此叁假可以看出叁類不同的因果關系:一、名假。名即名稱,凡吾人所覺爲 如此如此的概念,或是說爲什麼的名字,都是名假,此名假是約認識的關系說。 因爲心識中所現起的相,或是說出的名稱,雖大家可依此了解對象,然這是依名 [P177] 言觀待而假立的,名稱與法的體性,並不一致。如說火,火不即是實火,所以不 燒口,故名是假;但若喚「持火來」,而人不持水來,故火名也有世俗之用。二 、受假。受,梵文的原義,應譯爲取;假,依梵文是施設安立義。『中論』「亦 爲是假名」的假名,即是此「取施設」。取有攫而團攏的意義,如房屋是因種種 瓦木所成,此房屋即是取假。常說的和合假,與此取假義同。依龍樹菩薩說,此 取假中可分多少層。如人是皮骨筋肉等所成,故人是取假。隨取一骨、一皮,也 各是衆緣所成,也是取假。故取假可從粗至細有許多層次。總之,凡以某些法爲 材質而和合爲所成的他法,皆是取假。叁、法假,即是法施設義。此中的法,即 等于薩婆多部所說各有自性的諸法,他們以爲分析至最後,有其最終的實在,彼 等指此最終的實在爲實有,而以和合有者爲假有。依『般若經』說,此實法即是 法施設。這也是因緣所顯的假相,並非離因緣而存在。受假,如瓶、衣、軍、林 、人我等,即常識所知的複合體,凡夫執爲實有。法假,類于舊科學者分析所得 的不可再分析的實質,一分小乘學者執此爲實有。中觀者悟解爲法假,近于近代 [P178] 科學者所知即電子也還是複合的組織的東西。依中觀者所見,沒有其小無內的小 一──自性一,所以緣起法的基礎,決非某些實質的堆集。但就現象而分別其相 對的特性,『智論』曾分爲五法:地、水、火、風、識。佛于余處說四大爲能造 ,色等爲所造,這是約物質方面說的。約精神說,則總名識,心所等即心識所有 的作用。此精神、物質的五法,可作爲萬有的基礎,但此五者也是假施設的,即 是法假。『智論』所明的叁假,是顯示修行次第的,即由名假到受假,破受假而 達法假,進破法假而通達畢竟空。依此因果假有義上,有從粗至細的不同安立, 故因果可有種種的形態不同。

  上章曾提到:一切法剎那滅,何以能一期相續?如「大地劫住」,「人生百 歲」,雖知道他剎那不息的在變,而到底是一期相續了。這應加以解說:凡是某 一事態的存在與消失,無不由于因緣,確乎是「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 的。但因緣與果,有親疏的差別,有層次的差別。這是說:一法的存在與生起, 是由極其複雜,甚至說以一切法爲因緣而起,但在極複雜的因緣中,有主因與疏 [P179] 緣,總是由主因(也不是唯一的)限定其特相,由種種疏緣助成他,如引業滿業 之類。某法的存在,即由此親因疏緣和合的假有;只要因緣──實在是主因沒有 大變動,那疏緣雖有些變動,或有或無,某法的存在,能延續下去。進一步,此 主因與疏緣的存在,本身也由于因緣決定的,也是只要主因不變,即使疏緣有些 變動,還是能一期相續的。在這層層的因果網中,盡管是緣在變,因也在變,但 在主因還能延續以前,果相能延續下去。如主因所依的主因變了;或疏緣的變化 過大,影響主因的存在,由于主因的突變,那果相才不能延續原有形態而走上滅 無之路。延續不變,是相對的安定,實是剎那變動的。要知道:果事的幻相,依 于因緣;因緣是無常的,依因緣而有者,即使是延續,實際也還是剎那變動的。 因與緣,即使維持原有的形態,但主因與疏緣所依的主因與疏緣,層層推論,是 不能一無所變的,例如某法以甲因及乙丙爲緣。此甲因又以丁戊爲因己庚爲緣; 乙緣又以辛爲因,壬癸爲緣;丙緣又以子醜爲因,寅卯辰爲緣。假使第二剎那, 甲因仍以丁戊爲因而以己巳爲緣;那甲因雖以主因不變而維持原有的形態,而實 [P180] 則疏緣已漸變。依因緣而成的甲,與前剎那也不盡相同了。假定乙緣的主因變化 ,丙緣的主因未變,那末,某法的疏緣,已僅是丙緣及新起的午未爲緣。此第二 剎那的某法,甲因未變而實際也不盡同,乙緣消失,丙緣還在而有午緣未緣的新 起。此時,雖主因的甲大體仍舊,而某法能延續原有形態,而依甲因及丙午緣所 現的假相,剎那間已早不同前念了。近人說質變與量變,即近于因變與緣變。然 在剎那生滅的如幻觀中,因不變或說依主因形成的特質不變,不過相對的假說, 實則此因或質,也未嘗不在潛移變化中。由于主因疏緣不息的變,不離因緣而有 果事,果相也不能不在剎那變化中。由于果相的不即因緣,所以在主因的相對安 定下,果相能一期延續。剎那即滅與長時相續,毫無矛盾。也可以說:絕無自性 所以剎那滅,不即因緣而幻相宛然所以能相續。 [P181]

  第九章 現象與實性之中道

  第一節 太過‧不及‧中道

  緣起是側重于現象的,性空是側重于實相的,本性的。依佛法來看,現象與 本性的中道,是甚深的。佛法的說明諸法實相,以此相對的二門──緣起與性空 爲方便。從緣起明性空,依性空明緣起,如不能適中的恰到好處,即有太過與不 及的誤解。本來,佛法以內的各宗派,對于空有,都自以爲見到了中道義,然在 把握空有中道義的中觀者看來,各宗派所了解的中道,近于中道而多少還是不偏 于此,即偏于彼,不是太過,便是不及。

  一、漢傳的般若叁家:依中土所傳,對于二谛空假,有叁宗的傳說。齊智琳 法師與隱士周颙唱導此叁宗說。此叁宗的思想,淵源甚早,如智琳與周颙的信中 [P182] 說:「年少見長安耆老,多雲關中高勝,乃舊有此說」。羅什法師來關中時,關 中即有此叁宗說。不過傳到江東,要遲一些。其中,一是究竟的,二說稍差一點 ,在佛法屬于不了義。周颙的叁宗說:一、以空假名破不空假名,二、以不空假 名破空假名,叁、以假名空雙破二者,爲中道正義。後來叁論宗,即常談此叁宗 。

  「不空假名」:如『大乘玄論』說:「不空假名者,但無性實,有假世谛, 不可全無,如鼠喽栗」。此說:諸法從緣起,緣起無實性,所以名空,而假名是 不空的。緣起無性名空是真谛,假名不空是俗谛。此不空假名宗,古人比喻爲如 鼠喽栗,他雖知無實性空,而猶存假名不空,如鼠食栗中仁盡而!2沌相還在。這因 爲,他們以爲現象界,不能甚麼都沒有,若一切皆無,則墮斷見邪見。這本是對 的,但以爲若說有,即應當是不空,這即不能與空相成而無礙,即不能恰當。主 張假名不空,所以對于空義的了解還不夠,這是不及派。

  「空假名」:不空假名宗,空得不夠,此空假名宗又空得太過火了。此宗以 [P183] 爲:從緣起法的假有義,以觀察因果、事相等,此屬俗谛;以真智去觀察,則緣 起法無不皆空,即是真谛。『大乘玄論』說:「第二空假名,謂此世谛舉體不可 得。若作假有觀,舉體世谛;作無觀之,舉體是真谛,如水中按瓜」。我們用手 去按瓜入水,瓜隨手沈入水中;然手一出,瓜即浮起來。此空假名者,以爲空是 連假名也要空掉的;空是能破析假有而不可得的。此宗以爲真谛空,能空破因緣 假有,即空得太過了,也不能把握空有之中道。他雖承認一切法空,但不能即空 而善巧安立于有,成爲得此無彼,得彼無此的二谛不相及,這是太過派。

  「假名空」:叁論宗的正義是假名空,簡說爲假空。緣起是假有法,假有即 非真實性的,非真實有即是空。假名宛然現處,無自性即是空,不是無緣起假名 的,此與空假名不同。空是即假名的,非離假名而別觀空,即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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