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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今论▪P22

  ..续本文上一页形, [P175] 即各有特性与作用,不能说三角形或方形即是几条直线,但并不离直线而有。佛 法的因缘生果也如此,果不即是因缘,亦不离因缘,这是中观宗的因果特义。不 离因缘,所以即因缘求不可得,离因缘求不可得,果的自性是决不可得的。不即 因缘,所以如幻的果事,用相宛然。甚至可约用相的特色,相对的假名为自性。

  前后性的因果,是约异时因果说的;和合性的因果,是约同时因果而说的。 萨婆多部讲同时因果、异时因果,经部但说以前引后,不说因果同时。中观者依 世俗谛说:凡是存在而可称为因果的,必有能生所生,能起所起义,心有前后性 ;如同时,即如牛两角,不能成立因果义。反之,凡可称为因果的,因果必有相 依关系;待果名因,待因名果,所以又必有和合的同时性。否则,有前因时无后 果,有后果时无前因,彼此不相及,也不能成立因果义。所以从如幻因果说,因 果本是不能这样异时、同时的割裂开来的;时间必是向前后两端申展而又前后不 相离的。此处分别说此同时因果、异时因果,也不过从其相对的显著的形态而加 以分别吧了。考佛所说的十二缘起,即统此异时、同时因果而有之。如无明缘行 [P176] 乃至生缘老死,无论说他是三世因果,或二世因果,总是有它的前后性。如识缘 名色,名色缘识;即是展转为缘,「犹如束芦,相依而住」,即和合性的同时因 果。萨婆多部说十二缘起,每支都具有五蕴,即每支为和合聚,不过约显现的特 胜,说此是行、此是识等。

  佛法所说因果,其义极为深隐。如萨婆多部深究至极微细的原质,而说同时 异时的因果。如五蕴和合为我,以为此是假法,不是真实的因果;唯识者也说假 法非因果。这与中观者的因果义,绝然不同。依中观者说,假法才能成立因果, 因为凡是因缘所成的法(也即是因果的关系)都是假法,假法即是无自性的,无 自性才能安立因果幻相。有实性的因果义,依中观者看,简直是不通的,这如『 中论』「观因缘品」,「观因果品」等所说。『般若经』「三假品」,说三种假 ,依此三假可以看出三类不同的因果关系:一、名假。名即名称,凡吾人所觉为 如此如此的概念,或是说为什么的名字,都是名假,此名假是约认识的关系说。 因为心识中所现起的相,或是说出的名称,虽大家可依此了解对象,然这是依名 [P177] 言观待而假立的,名称与法的体性,并不一致。如说火,火不即是实火,所以不 烧口,故名是假;但若唤「持火来」,而人不持水来,故火名也有世俗之用。二 、受假。受,梵文的原义,应译为取;假,依梵文是施设安立义。『中论』「亦 为是假名」的假名,即是此「取施设」。取有攫而团拢的意义,如房屋是因种种 瓦木所成,此房屋即是取假。常说的和合假,与此取假义同。依龙树菩萨说,此 取假中可分多少层。如人是皮骨筋肉等所成,故人是取假。随取一骨、一皮,也 各是众缘所成,也是取假。故取假可从粗至细有许多层次。总之,凡以某些法为 材质而和合为所成的他法,皆是取假。三、法假,即是法施设义。此中的法,即 等于萨婆多部所说各有自性的诸法,他们以为分析至最后,有其最终的实在,彼 等指此最终的实在为实有,而以和合有者为假有。依『般若经』说,此实法即是 法施设。这也是因缘所显的假相,并非离因缘而存在。受假,如瓶、衣、军、林 、人我等,即常识所知的复合体,凡夫执为实有。法假,类于旧科学者分析所得 的不可再分析的实质,一分小乘学者执此为实有。中观者悟解为法假,近于近代 [P178] 科学者所知即电子也还是复合的组织的东西。依中观者所见,没有其小无内的小 一──自性一,所以缘起法的基础,决非某些实质的堆集。但就现象而分别其相 对的特性,『智论』曾分为五法:地、水、火、风、识。佛于余处说四大为能造 ,色等为所造,这是约物质方面说的。约精神说,则总名识,心所等即心识所有 的作用。此精神、物质的五法,可作为万有的基础,但此五者也是假施设的,即 是法假。『智论』所明的三假,是显示修行次第的,即由名假到受假,破受假而 达法假,进破法假而通达毕竟空。依此因果假有义上,有从粗至细的不同安立, 故因果可有种种的形态不同。

  上章曾提到:一切法剎那灭,何以能一期相续?如「大地劫住」,「人生百 岁」,虽知道他剎那不息的在变,而到底是一期相续了。这应加以解说:凡是某 一事态的存在与消失,无不由于因缘,确乎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 的。但因缘与果,有亲疏的差别,有层次的差别。这是说:一法的存在与生起, 是由极其复杂,甚至说以一切法为因缘而起,但在极复杂的因缘中,有主因与疏 [P179] 缘,总是由主因(也不是唯一的)限定其特相,由种种疏缘助成他,如引业满业 之类。某法的存在,即由此亲因疏缘和合的假有;只要因缘──实在是主因没有 大变动,那疏缘虽有些变动,或有或无,某法的存在,能延续下去。进一步,此 主因与疏缘的存在,本身也由于因缘决定的,也是只要主因不变,即使疏缘有些 变动,还是能一期相续的。在这层层的因果网中,尽管是缘在变,因也在变,但 在主因还能延续以前,果相能延续下去。如主因所依的主因变了;或疏缘的变化 过大,影响主因的存在,由于主因的突变,那果相才不能延续原有形态而走上灭 无之路。延续不变,是相对的安定,实是剎那变动的。要知道:果事的幻相,依 于因缘;因缘是无常的,依因缘而有者,即使是延续,实际也还是剎那变动的。 因与缘,即使维持原有的形态,但主因与疏缘所依的主因与疏缘,层层推论,是 不能一无所变的,例如某法以甲因及乙丙为缘。此甲因又以丁戊为因己庚为缘; 乙缘又以辛为因,壬癸为缘;丙缘又以子丑为因,寅卯辰为缘。假使第二剎那, 甲因仍以丁戊为因而以己巳为缘;那甲因虽以主因不变而维持原有的形态,而实 [P180] 则疏缘已渐变。依因缘而成的甲,与前剎那也不尽相同了。假定乙缘的主因变化 ,丙缘的主因未变,那末,某法的疏缘,已仅是丙缘及新起的午未为缘。此第二 剎那的某法,甲因未变而实际也不尽同,乙缘消失,丙缘还在而有午缘未缘的新 起。此时,虽主因的甲大体仍旧,而某法能延续原有形态,而依甲因及丙午缘所 现的假相,剎那间已早不同前念了。近人说质变与量变,即近于因变与缘变。然 在剎那生灭的如幻观中,因不变或说依主因形成的特质不变,不过相对的假说, 实则此因或质,也未尝不在潜移变化中。由于主因疏缘不息的变,不离因缘而有 果事,果相也不能不在剎那变化中。由于果相的不即因缘,所以在主因的相对安 定下,果相能一期延续。剎那即灭与长时相续,毫无矛盾。也可以说:绝无自性 所以剎那灭,不即因缘而幻相宛然所以能相续。 [P181]

  第九章 现象与实性之中道

  第一节 太过‧不及‧中道

  缘起是侧重于现象的,性空是侧重于实相的,本性的。依佛法来看,现象与 本性的中道,是甚深的。佛法的说明诸法实相,以此相对的二门──缘起与性空 为方便。从缘起明性空,依性空明缘起,如不能适中的恰到好处,即有太过与不 及的误解。本来,佛法以内的各宗派,对于空有,都自以为见到了中道义,然在 把握空有中道义的中观者看来,各宗派所了解的中道,近于中道而多少还是不偏 于此,即偏于彼,不是太过,便是不及。

  一、汉传的般若三家:依中土所传,对于二谛空假,有三宗的传说。齐智琳 法师与隐士周颙唱导此三宗说。此三宗的思想,渊源甚早,如智琳与周颙的信中 [P182] 说:「年少见长安耆老,多云关中高胜,乃旧有此说」。罗什法师来关中时,关 中即有此三宗说。不过传到江东,要迟一些。其中,一是究竟的,二说稍差一点 ,在佛法属于不了义。周颙的三宗说:一、以空假名破不空假名,二、以不空假 名破空假名,三、以假名空双破二者,为中道正义。后来三论宗,即常谈此三宗 。

  「不空假名」:如『大乘玄论』说:「不空假名者,但无性实,有假世谛, 不可全无,如鼠喽栗」。此说:诸法从缘起,缘起无实性,所以名空,而假名是 不空的。缘起无性名空是真谛,假名不空是俗谛。此不空假名宗,古人比喻为如 鼠喽栗,他虽知无实性空,而犹存假名不空,如鼠食栗中仁尽而!2沌相还在。这因 为,他们以为现象界,不能甚么都没有,若一切皆无,则堕断见邪见。这本是对 的,但以为若说有,即应当是不空,这即不能与空相成而无碍,即不能恰当。主 张假名不空,所以对于空义的了解还不够,这是不及派。

  「空假名」:不空假名宗,空得不够,此空假名宗又空得太过火了。此宗以 [P183] 为:从缘起法的假有义,以观察因果、事相等,此属俗谛;以真智去观察,则缘 起法无不皆空,即是真谛。『大乘玄论』说:「第二空假名,谓此世谛举体不可 得。若作假有观,举体世谛;作无观之,举体是真谛,如水中按瓜」。我们用手 去按瓜入水,瓜随手沈入水中;然手一出,瓜即浮起来。此空假名者,以为空是 连假名也要空掉的;空是能破析假有而不可得的。此宗以为真谛空,能空破因缘 假有,即空得太过了,也不能把握空有之中道。他虽承认一切法空,但不能即空 而善巧安立于有,成为得此无彼,得彼无此的二谛不相及,这是太过派。

  「假名空」:三论宗的正义是假名空,简说为假空。缘起是假有法,假有即 非真实性的,非真实有即是空。假名宛然现处,无自性即是空,不是无缘起假名 的,此与空假名不同。空是即假名的,非离假名而别观空,即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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