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即名爲動,也即是爲魔所 縛,阿含經等都作此說。智論也說:『不生滅法中,而作分別相。若分別憶想 ,則是魔羅網。不動不依止,是則爲法相』。末二句,或譯『心動故非道,不 動是法印』。所以,如如不動而說法,即維摩诘所說:『能善分別諸法相,于 第一義而不動』。能內心不違實相,外順機宜,依世俗谛假名宣說,而實無所 說,才是能說般若者。否則,取法相而說,即是宣說相似般若,聽者多因而墮 于我相、法相、非法相中,即爲謗佛!
丁二 結示正觀 『何以故?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上面,如來開示學者,應不生法相而信解一切法,應不取于法,如如不動 而受持講說。不取相,即性空離相,本經雖處處說到,但聽者或以爲空是什麼 都沒有;假名是爲初學者假說的,施、忍等一切善法,于他們──自以爲解空 的是無關的。這些人,倒取空相,是斷滅見者,是謗佛謗法者!而另一些人, [P139] 不滿于性空假名,要成立因果緣起的自相有。衆生心不容易安住于中道,落于 有見無見。所以,本經在末後,特說六喻法門,明假名即空的般若正觀,使學 者知道如來說空、說假名、說離相、說不住、說不取等的正意,使初學者有個 入手處,能由此而深入究竟。
頌意說:一切有爲法,都是如夢等假有即空的,學者應常作如此觀察!有 爲,即有所作的,從因緣而有的,有生滅或生異滅的遍通相的,即息息流變的 無常諸行。凡夫見聞覺知的一切,沒有不是有爲的。有爲,對無爲說。但無爲 不是與有爲對立的什麼法,非凡夫所能理解。如來假名說的無爲,意指有爲的 本性空寂,即無所取、無所住、無所得的離戲論相。學佛以此爲標極,但必須 以有爲法爲觀察的所依境,于此有爲而觀無常、無我、無生滅性,才能悟入。 總之,不論觀身或觀心,觀我或觀法。甚至觀無爲、無漏,在凡夫心境,離此 有爲是不能成爲觀察的。
這樣,在凡夫,有爲即一切法,應以如夢、如幻等六喻去觀察他。夢,指 [P140] 睡眠時,由于過去的熏習,或夢時身心所有的感受,浮現于昧略的意識中,而 織成似是而非的夢境。幻,指幻師用木石等物,以術法而幻成的牛馬等相,這 是可見可聞的,卻不是真實的。泡,指大雨下注時,水上引起剎那即滅的浮漚 。影,是光明爲事物所障引起的黑影;或以手指交結,藉光線而反映于牆壁的 種種弄影──影象。露,即地面的水汽,與易散熱的草木等相觸,因冷而凝成 的小水滴;這到天明後,溫度稍高,就立刻消滅。電,指陰電陽電相磨觸時, 引起的光閃,也是剎那過去而不暫住的。此六者或有經中作九喻十喻等,主要 爲比喻一切法的無常義,如泡、如露、如電;比喻一切法的虛妄不實義,如夢 、如幻、如影。實際上,每一喻都可作無常無實喻,或可以一一別配所喻,而 實無須乎別別分配的。此六者,喻一切法的無常無實。所以,是無常無實的, 即因爲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性空的。這六者的無常無實,空無自性,常人還 容易信受;不知一切法在佛菩薩的聖見觀察,都無非是無常無實無自性的。我 們執一切法爲真常不空,也等于小兒的執夢爲實等。所以,經中以「易解空」 [P141] 的六喻,譬喻「難解空」的色心等一切。能常觀一切法如此六者,即能漸入于 無常無我的空寂。
這樣,一切法如幻、如夢等。幻等、如智論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 可見』。無定性而稱之爲空,不是什麼都沒有。因此,我們所知所見的一切, 是空的,但是因果必然,見聞不亂的。依此以求諸法的自性,了不可得;徹悟 此法法無性的不可得,即名爲空性。雖沒有自性而空寂的,但也即是緣起的因 果施設,稱爲假名。假名,梵語爲「取施設」義,即依緣攬緣而和合有的。從 因果施設邊說,即空的假名有,不可說無;從自性不可得邊說,即假的自性空 ,不可說有。觀假名如幻等而悟入空性,離一切相,即爲般若的正觀。知見信 解所以能不生法相,受持、爲他人說所以能不取于相,都應從如幻、如夢的假 名自性空中去觀察;叁乘解脫以及菩薩的悲心廣大行,也應從此觀察中去完成 !
甲叁 流通分 [P142]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 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金剛法會圓滿了。當時,比丘與比丘尼,即出家弟子的男女二衆;優婆塞 、優婆夷,即在家弟子的男女二衆。此即如來的四衆弟子,曾從佛受皈依及應 持的戒律者。此外,還有從一切世間來的天、人、阿修羅,即叁善道衆生,有 善根見佛聞法的,也在法會中。大家聽了本經,明白菩薩發心修行的宗要與次 第,感到佛法的希有,都各各法喜充滿。歡喜,即信受佛說以及悟入深義的現 象。能深刻信解,所以都能奉行佛說,自利利他,流通到將來。我們還能知道 這部經,聽說這部經,也即是當時佛弟子信受奉行的成果。大家既聞此法,也 應生歡喜心,信受奉行,這才不負如來護念付囑的大悲,名爲報佛恩者!(演 培記) [P143]
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 ──民國叁十六年夏在雪窦寺說──
懸論
一 釋經題
一、波羅蜜多:佛法有他的目的,和達到此目的的方法,我們要想了解他, 可以用本經的「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即經題的「波羅蜜多」來說明 。佛法就是要對這現實世間的苦難,予以徹底的解決。波羅蜜多是梵音,譯成中 文可有兩個意思:一、凡事做到了圓滿成就的時候,印度人都稱做波羅蜜多,就 是「事業成辦」的意思。二、凡作一事,從開始向目標前進到完成,中間所經的 過程、方法,印度人也稱做波羅蜜多,這就是中文「度」(到彼岸)的意思。其 [P144] 實,這只是同一語詞的兩種──動、靜解釋。佛法的目的,在使人生的苦痛得到 解決,達到超脫苦痛的境地。能解除這人生苦痛的方法(動的),名之曰波羅蜜 多;依照佛法中的方法做到苦痛的解除(靜的),也名爲波羅蜜多。這樣,現在 就把「波羅蜜多」,局限在解除苦痛的意義上。但苦痛是什麼?從何而來?「度 一切苦厄」的方法又如何?
苦是一種感受。苦痛,有他的原因,知道苦痛的原因以後,才能用適當的方 法來防製他消滅他。從引發苦受的自體說,可大分爲「身苦」與「心苦」。身苦 是因生理變化所引生的不適意受,如餓了、冷了、疲勞辛苦了……,這都是身體 上的苦受。心苦是精神上所感受的苦受,如憎、怒、哀、懼等。身苦是大體同樣 的,如餓了覺得難過,你、我、他都是一樣的。心苦就不然了,如人觀月,有的 人覺得月光皎潔深生愉快,有的人因望月而思親念舊,心懷悲楚。觀劇、觀花、 飲酒等一切,都有同樣的情形。在同一境界,因主觀心緒的差別,可以引生不同 的感受,這就和身受不同了!實在說來,身心二受是互相影響的,如生理變化所 [P145] 引生的饑渴等苦──身苦,可以引生心理上的煩憂,因之弱者自絕生路,強者挺 而走險,這是極常見的事。反之,心理上的痛苦,也可以引發身苦,如因情緒不 佳而久臥床榻等。身苦,由于人爲的努力,還易于解決;但同樣的環境,因人的 身世不同,知識不同,情緒不同,意志不同,感生的心苦也各各不同,這就難得 解決了。世間一般學術,對此心苦簡直是沒法解除的,只有學習佛法纔可以得到 解除。雖然佛法不是偏于心的,但可以知道佛法的重心所在。
從引發苦痛的環境說:有的苦痛是因物質的需求不得滿足而引生的(我與物 ),有的是由人與人的關系而引生的(我與他),有的是與自家身心俱來的(我 與身心)。此與身心俱來的痛苦,雖很多,然最主要的有「生」、「老」、「病 」、「死」的四種。生與死,一般人不易感到是苦;在苦痛未發生之前,盡管感 不到,可是生理心理的必然變化,這些痛苦終究是會到來的。人不能脫離社會而 自存,必然地要與一切人發生關系,由于關系的好壞淺深不同,所引生的痛苦也 就兩樣。如最親愛的父子、夫妻、兄弟、朋友等,一旦生離死別,心理就深生懊 [P146] 喪、苦痛,佛法中名此爲「恩愛別離苦」。另有些人是自己所討厭的,不願與他 見面的,可是「冤家路狹」,偏偏要與之相會,這名爲「怨憎會遇苦」。此因社 會關系而引生的愛別離、怨憎會苦,是常見的事,稍加回思,就可以知道。還有 ,人生在世上,衣、食、住、行是生活所必需,有一不備,必竭力以求之。求之 不已,久而不得,事與願違,于是懊惱萦心,佛法名此爲「求不得苦」。也有想 丟而丟不了的,也可以攝在此中。像上所說諸苦,可大分叁類:一、因身心變化 所引生的苦痛──生、老、病、死;二、因社會關系所發生的苦痛──愛別離、 怨憎會;叁、因自然界──衣食等欲求不得所引生的苦痛。
世間的學術、宗教、技巧,莫不是爲解除人生痛苦而産生的。然而努力的結 果,至多能解除自然界的威脅和少部份的因社會關系所發生的痛苦。這因爲自然 界是無生的,依必然的法則而變化的,只要人能發見他的變化法則,就可以控製 他、利用他。社會關系就難多了,如發生同一事件,以同一的處理法,但每因群 衆的心境與處理者之間的關系不同,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這還不是最難解除的 [P147] ,最難的那要算各人身心上的痛苦了。照說,自家身心的事,應該易于處理,實 則是最難的。人對自己究竟是什麼?心裏是怎樣活動的?實在不易認識,不易知 道。連自己都不認識,還能談得到控製自己,改造自己嗎?因此,想控製自己, 解放自己,非認識自己不可。佛法雖無往而不在,…
《般若經講記(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