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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经讲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记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讲记)▪P17

  ..续本文上一页,即名为动,也即是为魔所 缚,阿含经等都作此说。智论也说:『不生灭法中,而作分别相。若分别忆想 ,则是魔罗网。不动不依止,是则为法相』。末二句,或译『心动故非道,不 动是法印』。所以,如如不动而说法,即维摩诘所说:『能善分别诸法相,于 第一义而不动』。能内心不违实相,外顺机宜,依世俗谛假名宣说,而实无所 说,才是能说般若者。否则,取法相而说,即是宣说相似般若,听者多因而堕 于我相、法相、非法相中,即为谤佛!

  

  丁二 结示正观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上面,如来开示学者,应不生法相而信解一切法,应不取于法,如如不动 而受持讲说。不取相,即性空离相,本经虽处处说到,但听者或以为空是什么 都没有;假名是为初学者假说的,施、忍等一切善法,于他们──自以为解空 的是无关的。这些人,倒取空相,是断灭见者,是谤佛谤法者!而另一些人, [P139] 不满于性空假名,要成立因果缘起的自相有。众生心不容易安住于中道,落于 有见无见。所以,本经在末后,特说六喻法门,明假名即空的般若正观,使学 者知道如来说空、说假名、说离相、说不住、说不取等的正意,使初学者有个 入手处,能由此而深入究竟。

  颂意说:一切有为法,都是如梦等假有即空的,学者应常作如此观察!有 为,即有所作的,从因缘而有的,有生灭或生异灭的遍通相的,即息息流变的 无常诸行。凡夫见闻觉知的一切,没有不是有为的。有为,对无为说。但无为 不是与有为对立的什么法,非凡夫所能理解。如来假名说的无为,意指有为的 本性空寂,即无所取、无所住、无所得的离戏论相。学佛以此为标极,但必须 以有为法为观察的所依境,于此有为而观无常、无我、无生灭性,才能悟入。 总之,不论观身或观心,观我或观法。甚至观无为、无漏,在凡夫心境,离此 有为是不能成为观察的。

  这样,在凡夫,有为即一切法,应以如梦、如幻等六喻去观察他。梦,指 [P140] 睡眠时,由于过去的熏习,或梦时身心所有的感受,浮现于昧略的意识中,而 织成似是而非的梦境。幻,指幻师用木石等物,以术法而幻成的牛马等相,这 是可见可闻的,却不是真实的。泡,指大雨下注时,水上引起剎那即灭的浮沤 。影,是光明为事物所障引起的黑影;或以手指交结,藉光线而反映于墙壁的 种种弄影──影象。露,即地面的水汽,与易散热的草木等相触,因冷而凝成 的小水滴;这到天明后,温度稍高,就立刻消灭。电,指阴电阳电相磨触时, 引起的光闪,也是剎那过去而不暂住的。此六者或有经中作九喻十喻等,主要 为比喻一切法的无常义,如泡、如露、如电;比喻一切法的虚妄不实义,如梦 、如幻、如影。实际上,每一喻都可作无常无实喻,或可以一一别配所喻,而 实无须乎别别分配的。此六者,喻一切法的无常无实。所以,是无常无实的, 即因为一切法是缘起的,缘起性空的。这六者的无常无实,空无自性,常人还 容易信受;不知一切法在佛菩萨的圣见观察,都无非是无常无实无自性的。我 们执一切法为真常不空,也等于小儿的执梦为实等。所以,经中以「易解空」 [P141] 的六喻,譬喻「难解空」的色心等一切。能常观一切法如此六者,即能渐入于 无常无我的空寂。

  这样,一切法如幻、如梦等。幻等、如智论说:『幻相法尔,虽空而可闻 可见』。无定性而称之为空,不是什么都没有。因此,我们所知所见的一切, 是空的,但是因果必然,见闻不乱的。依此以求诸法的自性,了不可得;彻悟 此法法无性的不可得,即名为空性。虽没有自性而空寂的,但也即是缘起的因 果施设,称为假名。假名,梵语为「取施设」义,即依缘揽缘而和合有的。从 因果施设边说,即空的假名有,不可说无;从自性不可得边说,即假的自性空 ,不可说有。观假名如幻等而悟入空性,离一切相,即为般若的正观。知见信 解所以能不生法相,受持、为他人说所以能不取于相,都应从如幻、如梦的假 名自性空中去观察;三乘解脱以及菩萨的悲心广大行,也应从此观察中去完成 !

  

  甲三 流通分 [P142]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 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金刚法会圆满了。当时,比丘与比丘尼,即出家弟子的男女二众;优婆塞 、优婆夷,即在家弟子的男女二众。此即如来的四众弟子,曾从佛受皈依及应 持的戒律者。此外,还有从一切世间来的天、人、阿修罗,即三善道众生,有 善根见佛闻法的,也在法会中。大家听了本经,明白菩萨发心修行的宗要与次 第,感到佛法的希有,都各各法喜充满。欢喜,即信受佛说以及悟入深义的现 象。能深刻信解,所以都能奉行佛说,自利利他,流通到将来。我们还能知道 这部经,听说这部经,也即是当时佛弟子信受奉行的成果。大家既闻此法,也 应生欢喜心,信受奉行,这才不负如来护念付嘱的大悲,名为报佛恩者!(演 培记) [P143]

  二、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讲记 ──民国三十六年夏在雪窦寺说──

  

  悬论

  一 释经题

  一、波罗蜜多:佛法有他的目的,和达到此目的的方法,我们要想了解他, 可以用本经的「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即经题的「波罗蜜多」来说明 。佛法就是要对这现实世间的苦难,予以彻底的解决。波罗蜜多是梵音,译成中 文可有两个意思:一、凡事做到了圆满成就的时候,印度人都称做波罗蜜多,就 是「事业成办」的意思。二、凡作一事,从开始向目标前进到完成,中间所经的 过程、方法,印度人也称做波罗蜜多,这就是中文「度」(到彼岸)的意思。其 [P144] 实,这只是同一语词的两种──动、静解释。佛法的目的,在使人生的苦痛得到 解决,达到超脱苦痛的境地。能解除这人生苦痛的方法(动的),名之曰波罗蜜 多;依照佛法中的方法做到苦痛的解除(静的),也名为波罗蜜多。这样,现在 就把「波罗蜜多」,局限在解除苦痛的意义上。但苦痛是什么?从何而来?「度 一切苦厄」的方法又如何?

  苦是一种感受。苦痛,有他的原因,知道苦痛的原因以后,才能用适当的方 法来防制他消灭他。从引发苦受的自体说,可大分为「身苦」与「心苦」。身苦 是因生理变化所引生的不适意受,如饿了、冷了、疲劳辛苦了……,这都是身体 上的苦受。心苦是精神上所感受的苦受,如憎、怒、哀、惧等。身苦是大体同样 的,如饿了觉得难过,你、我、他都是一样的。心苦就不然了,如人观月,有的 人觉得月光皎洁深生愉快,有的人因望月而思亲念旧,心怀悲楚。观剧、观花、 饮酒等一切,都有同样的情形。在同一境界,因主观心绪的差别,可以引生不同 的感受,这就和身受不同了!实在说来,身心二受是互相影响的,如生理变化所 [P145] 引生的饥渴等苦──身苦,可以引生心理上的烦忧,因之弱者自绝生路,强者挺 而走险,这是极常见的事。反之,心理上的痛苦,也可以引发身苦,如因情绪不 佳而久卧床榻等。身苦,由于人为的努力,还易于解决;但同样的环境,因人的 身世不同,知识不同,情绪不同,意志不同,感生的心苦也各各不同,这就难得 解决了。世间一般学术,对此心苦简直是没法解除的,只有学习佛法纔可以得到 解除。虽然佛法不是偏于心的,但可以知道佛法的重心所在。

  从引发苦痛的环境说:有的苦痛是因物质的需求不得满足而引生的(我与物 ),有的是由人与人的关系而引生的(我与他),有的是与自家身心俱来的(我 与身心)。此与身心俱来的痛苦,虽很多,然最主要的有「生」、「老」、「病 」、「死」的四种。生与死,一般人不易感到是苦;在苦痛未发生之前,尽管感 不到,可是生理心理的必然变化,这些痛苦终究是会到来的。人不能脱离社会而 自存,必然地要与一切人发生关系,由于关系的好坏浅深不同,所引生的痛苦也 就两样。如最亲爱的父子、夫妻、兄弟、朋友等,一旦生离死别,心理就深生懊 [P146] 丧、苦痛,佛法中名此为「恩爱别离苦」。另有些人是自己所讨厌的,不愿与他 见面的,可是「冤家路狭」,偏偏要与之相会,这名为「怨憎会遇苦」。此因社 会关系而引生的爱别离、怨憎会苦,是常见的事,稍加回思,就可以知道。还有 ,人生在世上,衣、食、住、行是生活所必需,有一不备,必竭力以求之。求之 不已,久而不得,事与愿违,于是懊恼萦心,佛法名此为「求不得苦」。也有想 丢而丢不了的,也可以摄在此中。像上所说诸苦,可大分三类:一、因身心变化 所引生的苦痛──生、老、病、死;二、因社会关系所发生的苦痛──爱别离、 怨憎会;三、因自然界──衣食等欲求不得所引生的苦痛。

  世间的学术、宗教、技巧,莫不是为解除人生痛苦而产生的。然而努力的结 果,至多能解除自然界的威胁和少部份的因社会关系所发生的痛苦。这因为自然 界是无生的,依必然的法则而变化的,只要人能发见他的变化法则,就可以控制 他、利用他。社会关系就难多了,如发生同一事件,以同一的处理法,但每因群 众的心境与处理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这还不是最难解除的 [P147] ,最难的那要算各人身心上的痛苦了。照说,自家身心的事,应该易于处理,实 则是最难的。人对自己究竟是什么?心里是怎样活动的?实在不易认识,不易知 道。连自己都不认识,还能谈得到控制自己,改造自己吗?因此,想控制自己, 解放自己,非认识自己不可。佛法虽无往而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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