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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經講記(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P19

  ..續本文上一頁殊智慧致力以求,而世俗的一般智慧,也不能忽略。

  般若是最高的智慧,其內容深細難了,由于般若的最高智慧,才能親證宇宙 人生的根本真理。真理是什麼?這不必另外去找說明,可以就在日常見聞的事物 上去了解。依佛法說,一切事物的存在,都不過是原因條件的假合,凡是假合成 的東西,它底本身一定是遷動變化的;他依原因而存在,同時又與他法作緣,他 [P156] 法也遷流變化而存在。這種互相影響互相推動的關系,佛法簡稱之曰因果系。因 果法則,是遍通一切法的。如一株樹,有種子的因,與水、土、日光的緣,和合 起來,生芽、抽枝、發葉、開花、結果。若是原因和助緣起了變化,樹的本身也 就跟著變化了。人也是這樣,富貴、貧賤、賢明、不肖,都不是沒有因緣的。上 面曾說:人依內心的正確與錯誤引生行爲的合理不合理,由此感招苦樂不同的結 果,這也就是因果必然的現象。任何事物,都不許例外。佛法就是依因果法則說 明一切的。存在的是結果,同時也是因;凡是可爲因的,也必是從因所生的。但 一般宗教就不然,如耶稣教說一切事物是上帝造的,上帝不由他所造。這樣,上 帝唯是原因而不是結果了!佛法呵此爲不平等因。還有說什麼時、方、物質等爲 諸法因的,這在佛法總呵之爲非因計因。或說諸法是無因生的。諸經中依因果法 則,遍予破斥。唯有依于般若慧,了達諸法的因果事理,纔是正確的知見。然了 得因果現象,還不是佛法中最究竟的;最高的智慧,是要在因果現事的關系中, 深入的去體驗普遍而必然的最高真理。佛就是體驗了這最高真理的;佛的偉大, [P157] 也就在他能把真理完滿的洞達。宇宙人生的真理,佛說有叁:

  1.諸行無常:這一真理,說明了一切事物都在因果法則下不斷地遷流變化, 其中沒有什麼永恒不變的東西。在從前,或許不容易了解,由于近代科學進步, 已經不甚難懂了。不過,世人也只能在諸法的流動變化上了達其外表,還不能達 到諸法沒有不變性的究竟義。這諸行無常的真理,是從縱的時間方面來說明的。

  2.諸法無我:我,在佛法裏有它特殊的定義。一般人總以爲事物上有一個獨 立存在的東西──我。依佛法講,存在的事物都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相,其中沒 有什麼可以獨立自存的。如一幢房子,看來好象是整然一體,然仔細推敲起來, 房子是由衆多磚瓦木石所合成的。五指伸開來,拳還能存在嗎?這說明了物體是 因緣生的,只有假相,沒有實體。就是分析到了一微塵、一電子,也還是因緣的 假相,沒有什麼獨存的個體。這諸法無我,是從橫的空間方面說的。了知空間的 一切法,都是沒有獨立存在性的,如國家是由土地、人民、主權所合成的,人是 筋骨血肉發毛爪齒所合成的,除去了這許多合成國家、人身的質素,是沒有實體 [P158] 或是形而上的存在。

  3.涅槃寂靜:這說明了動亂變化、假合幻現物的最後歸宿,都是平等無差別 的。一切事物,是動亂差別的,也是寂靜平等的。如審細的觀察諸法,就可以發 現動亂差別的事物,即是平靜無差別。這種種差別歸于平等、動亂歸于平靜的─ ─涅槃寂靜,如枝葉花!8騔的形色各殊,但對光的影子,是沒有差別的一樣。涅槃 寂靜,是依諸行無常、諸法無我體驗所得到的。如對前兩真理不能了解,這涅槃 寂靜的真理,也就不會正確的了解。這如在波浪的相互推動激蕩──無常無我上 ,了知水性的平靜一樣。波浪是依水而有的,波浪因風而起,風若息下來,水自 歸于平靜。但這平靜不必要在風平浪靜的時候,就在波濤洶湧動蕩不停的時候, 水的本性還是平靜的。人在生死的流轉裏也是一樣,苦樂、人我、是非、好醜、 動亂萬千,就在此動亂萬千的流轉當中,了知涅槃的平等寂靜。上次說到,糾正 我們內心上的錯誤,引導行爲入于正軌,即達到此涅槃寂靜的境地,就可以得到 生死苦痛的解脫了。 [P159]

  上面叁者,總名之爲叁法印,印有不可變更和確實性的意思。這叁者是佛陀 從因果法則上體驗得到的,因人的智慧不同,所以通達的真理也有點不同。小乘 要一步步的向前悟入,先了解諸行無常有必歸無,再了解諸法無我,由此進而離 卻煩惱體驗諸法的涅槃寂靜,這是漸進的體驗。大乘菩薩就不必如此!只一「空 」字,就把叁法印統攝起來。空,是真理中最高的真理,最究竟的真理。但一般 人對于空,都有誤解,以爲空是什麼也沒有了,于是懶惰疏忽,什麼也不努力, 這是極大的錯誤!不知空是充滿革命的積極性的──太虛大師曾約空義,作「大 乘之革命」。如太虛大師自傳裏有一段寫到他在西方寺看大般若經的時候,「身 心漸漸凝定,忽然失卻身心世界,泯然空寂中靈光湛湛,無數塵剎煥然炳現如淩 虛影像,明照無邊。坐經數小時,如彈指頃,曆好多日身心猶在輕清安悅中。… …從此,我以前禅錄上的疑團一概冰釋,心智透脫無滯;曾學過的臺、賢、相宗 以及世間文字,亦隨心活用,悟解非凡」。因爲大師勝解了空義,所以就與一般 人不同!大師了知世間上的事物都是無常的、無我的,一切事物離開了關系條件 [P160] 的存在別無他物。所以對于現在佛教中有不適合時代社會需要的地方,力主改革 ;而一般保守者忽略諸法無常無我,所以多方反對。但大師仍以勇猛心、無畏心 爲佛法奔走呼號。由此看來,若真能悟證──即使少分了解空義,對于行事,也 必能契合時機,勇往直前。

  菩薩悟證了空的真理,即于此空性中融攝貫串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 寂靜的叁法印。因爲,我們要了解空,須從這叁方面去理解:一、世間沒有「不 變性」的東西,這就是諸行無常,諸法既沒有不變性,所以都是無常變化的。從 否定不變性說,即是空。二、世間沒有「獨存性」的東西,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假 合,小至微塵,大至宇宙,都是沒有獨存性的,所以無我。從否定獨存性說,也 即是空。叁、世間沒有「實有性」的東西,常人總以爲世間事物有他的實在性, 這是一種錯覺,克實的推求起來,實在性是不可得的;實在性不可得,也即是空 。叁法印從否定的方面說──泯相證性,即是顯示空義的。不變性不可得,獨存 性不可得,實在性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空,不離開因果事物而有空,即事物 [P161] 的無常變化,無我不實,自性寂滅。以空──一實相印貫通諸行無常、諸法無我 、涅槃寂靜的叁法印,每爲一般人所不了解,所以特別指出來。

  般若是通達真理的智慧,與世間的一般知識不同。般若──實相慧,即能真 知諸法真理的,如即空的無常、無我、涅槃寂靜。凡是真理,要合乎叁個定義: 一、凡是真理,必定是本來如此的;二、又必定是必然如此的;二、還必是普遍 如此的,時不分古今,地不分中外,大至宇宙,小如微塵,都是如此的。這近于 哲學者所說的「最一般的」或「最哲學的哲學」。但哲學家所說的,由于推論、 假定,或由于定境,與佛法不同;佛法是佛陀及其弟子們,以般若親自證得的。 至于普通的知識,大概可以分做兩種:一、有些認識,即常識(科學也是常識的 精製)可以知道是錯誤的。二、有些認識,常識即使是科學,也不能知道是錯誤 的。常識上以爲不錯誤的。爲大家甚至世間學者所共同承認的,都是外由五根緣 境,以及內由意識分別所得到的影像,即爲世間的真實,或者即作爲真理看。依 佛法,常識可以知道是錯誤的,有些是完全錯誤的,或也有相對真實性的。如小 [P162] 孩看到「雲駛月運」,以爲月亮是在跑,這當然是錯誤的;但這種錯誤在眼根緣 境的印象上,有他相對的客觀性。不過成人以意識推察,知道由于雲的飛行,這 才以意識比量修正根識的似現量。雖明明見到月亮飛行,而不以爲然,說這是錯 誤的認識。這種認識,在人類知識的發展中,不斷在進步,不斷在修正自己過去 的錯誤。所以世間的知識,每每是覺得今是而昨非的。還有常識──那怕是科學 ,也是不能徹底知道是錯誤的。如一般人總以爲事物有不變性的、獨存性的、實 在性的東西,總以爲這是千真萬確的。其實,事物那裏是這樣?一切事物都是變 動的、假合的、非實在的,即是畢竟空的。然而常識不以爲然,即科學與哲學家 ,也只達到部份的近似。科哲學家雖能推知世間某些常識是錯誤的,然仍不徹底 ,因爲常識和科、哲學家的推論,都是依據見聞覺知爲基本的,而五根的觸境生 識,是靜止的、孤立的、取爲實在性的。而無始來習以爲性的意識,也不能免除 自性的妄見。佛法能從根識及意識的認識中,徹底掀翻自性的妄見,這才能契入 究竟的真理。所以,佛法教人修定習慧──般若,根除心理上的錯誤,通達法性 [P163] 空即無常無我涅槃寂靜,親切證驗,做到去來坐臥莫不如此。

  依般若慧體驗真理,根除內心中的錯誤,導發正確的行爲,則煩惱可除,生 死可解。論到內心中的錯誤根本,即是執爲實有自性而是常是我的,略可分爲二 類:一、我執,二、法執。法執,是在一切法上所起的錯誤,其中最根本的執著 ,即有情──人們在見聞覺知上不期然而起的含攝得不變性、獨存性的實在感。 衆生于中起執,不是全由意識計度得來,在五根對境時,影像相生,即不離此實 在感;意識再繼之以分別,于是妄執實有自性。一切的錯誤,根源于此,舉凡宗 教上的天神,哲學上的實體、本體,都從這種錯誤而來。我執,這是對于有情不 悟解爲因緣幻有而執有不變性、獨存性、實在性。我即有情,不外是因緣的聚合 ,有什麼實在性、不變性,如一般所計執的個體、靈、神我?特別是人們直覺的 ,于自身中計執有我──薩迦耶見,于所對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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