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字,即等于下文所 要講的十二處、十八界、四谛、十二緣起等。空性,是要在具體的事實上去悟 解,依有明空,空依有顯,若離開了具體存在的事物,也不知什麼是空了。所 以佛經明空,總是帶著具體的事實的,如說五蘊空,十二處空等。蘊,是積聚 的意思,即是一類一類的總聚。佛把世間法總分爲五類:色、受、想、行、識 。一切物質的現象,總攝爲色,精神的現象,開爲受、想、行、識四種,總名 之曰五蘊。色蘊的色,不是青黃等色,也不是男女之色。此色有二義:一、質 礙義,二、變壞義。質礙義者:凡是有體積,占有空間位置的,如扇子有扇子 的體積和扇子所占據的方位,鍾有鍾的體積和鍾所占據的方位;扇子與鍾都是 有質礙的,兩者相遇即相障礙而不能並容。變壞義是,有體積而存在的,受到 [P174] 另一質礙物的沖擊,可能而且是終久要歸于變壞的。有此二義,即名爲色,即 等于近人所說的物質。舊科學家所說物質最終的單元,依佛法也還是要變壞的 。常人見到現存事物的表面,不了解事物內在的矛盾,于是設想物體最後固定 的實體。其實,一切色法──物,自始至終即在不斷的沖擊、障礙,向著變壞 的道路前進。
關于心裏活動,佛把它分爲受、想、行、識。心理現象不如物質現象的容 易了知,最親切的,要自己從反省的工夫中去理解。佛觀察心理的主要活動爲 叁類:一、受蘊:在我們與外境接觸時,內心上生起一種領納的作用。如接觸 到可意的境界時,內心起一種適悅的情緒,這名爲樂受;接觸到不適意的境界 時,內心起一種不適悅的情緒,即是苦受。另有一種中容的境界,使人起不苦 不樂的感覺,此名舍受。二、想蘊,想是在內心與外境接觸時,所起的認識作 用,舉凡思想上的概念以及對于外境的了解、聯想、分析、綜合都是想的作用 。叁、行蘊,此行是造作的意思,與外境接觸時,內心生起如何適應、改造等 [P175] 的心理活動,依之動身發語而成爲行爲。行是意志的,以此執行對于境界的安 排與處理。其它的心理活動,凡是受、想所不攝的,都可以包括在這行蘊裏。 四、識蘊,此也是心裏活動,是以一切內心的活動爲對象的。就是把上面主觀 上的受、想、行等客觀化了,于此等客觀化了的受、想、行,生起了別認識的 作用,即是識蘊。識,一方面是一切精神活動的主觀力,一方面即受、想等綜 合而成爲統一性的。
這五蘊,是佛法對于物質、精神兩種現象的分類。佛不是專門的心理學家 或物理學家,佛所以要這樣說的,是使人由此了知五蘊無我。一般人總直覺的 有一個自我存在,佛爲指出自我是沒有的,有的不過是物質與精神現象所起的 協調作用而已。若離此五蘊,想找一實體的自我,是找不到的。身體是色,情 緒上的苦樂感覺是受,認識事物的形相是想,意志上所起的欲求造作是行,了 別統攝一切心理活動的是識,除此各種活動以外,還有什麼是實體的自我呢? 佛爲破衆生實我計執,故說五蘊。有些小乘學者以爲佛說五蘊無我,我確是無 [P176] 的,而五蘊法是有情組織的原素,是實有的。這是不知佛意,我執雖稍稍除去 ,法執又轉深,故說:五蘊皆空。五蘊中的自我固不可得,五蘊法的自身也不 可得。因爲五蘊法也是由因緣條件而存在的,由此所起的作用和形態,都不過 是關系的假現。如五蘊的某一點是真實的,那末,這就是我了。真實的自我不 可得,故五蘊皆空。但這種假現的作用與形態,雖空而還是有的。如氫氧合成 的水,有解渴、灌田、滌物等作用,有體積流動的形態,從此等形態作用上看 ,一般即認爲是實有的。然若以甚深智慧來觀察,則知任何作用與形態,都是 依關系條件而假立的,關系條件起了變化,形態也就變化了,作用也就不存在 了。事物若是有實體性,則事物應永遠保持他固有的狀態,不應有變化,應不 受關系條件的變動。事實上,一切法都不是這樣,如剝芭蕉一樣,剝到最後, 也得不到一點實在的。諸法的存在,是如幻不實的,需要在諸法的當體了知其 本性是空,這才不會執爲是實有了。
一分學者,以爲我無而法有,這是因于智慧淺薄的緣故。在同一因緣法上 [P177] ,智慧深刻者,即能知其法空,所以說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 有的譯本,譯照見五蘊皆空爲照見五蘊等自性皆空,自性就是含攝得不變、獨 存的實體性,此實體性不可得,故曰皆空,而不是破壞因緣生法。空從具體的 有上顯出,有在無性的空上成立,空有相成,不相沖突。這和常人的看法很不 相同,常人以爲有的不是沒有,空是沒有的不是有,把空和有的中間劃著一條 不可溝通的界限。依般若法門說:空和有是極相成的,二者似乎矛盾而是統一 的。佛法是要人在存在的現象上去把握本性空,同時在畢竟空的實相中去了解 現象界的緣起法。能這樣的觀察、體驗,即得度一切苦。徹底的度苦,必須體 驗空性,了知一切法空,生死間的苦痛系縛,才能徹底解除。所以在說了照見 五蘊皆空後,接著說「度一切苦厄」。苦是苦痛,厄是困難。衆生的苦痛困難 ,不外內外兩種:屬于內自身心的,如生老病死等;屬于外起的,如愛別離、 怨憎會、求不得等。這一切的苦難,根源都在衆生把自己看成有實體性而起, 大至一國,小至一家,互相鬥爭,苦痛叢生,即都是由于不了我之本無,于是 [P178] 重自薄他,不惜犧牲他人以滿足自己。我這樣想這樣做,你也這樣想這樣做, 于是彼此沖突,相持不下,無邊苦痛就都跟著來了。若知一切法都是關系的存 在,由是了知人與人間是相助相成的,大家是在一切人的關系條件下而生活而 存在,則彼此相需彼此相助,苦痛也自不生了。物我、自他間如此,身心流轉 的苦迫也如此。總之,若處處以自我爲前提,則苦痛因之而起;若達法性性─ ─無我,則苦痛自息。菩薩的大悲心,也是從此而生,以能了知一切法都是關 系的存在,救人即是自救,完成他人即是完成自己,由是犧牲自己,利濟他人 。個人能達法空,則個人的行動合理;大家能達法空,則大家行動合理。正見 正行,自能得到苦痛的解放而自在。
以上是經的總綱,下面依此廣釋。
甲二 顯義
乙一 正爲利根示常道
丙一 法說般若體 [P179]
丁一 修般若行
戊一 廣觀蘊空
己一 融相即性觀──加行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 是。』
這是解釋總標中五蘊皆空的。五蘊爲什麼是空的?欲說明此義,佛喚「舍 利子」而告訴他。舍利子是華梵合璧的名詞,梵語應雲舍利弗多。弗多即子義 ,舍利是母名。印度有鳥,眼最明利,呼爲舍利;其母眼似舍利,因名爲舍利 。舍利所生子,即曰舍利子,從母得名。舍利子在佛弟子中,智慧第一。本經 是發揮智慧的,故佛喚舍利子以便應對。
佛明五蘊皆空,首拈色蘊爲例。色與空的關系,本經用不異、即是四字來 說明。不異即不離義,無差別義。色離于空,色即不成;空離于色,空亦不顯 。色空、空色二不相離,故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有人聽了,以爲空是 [P180] 沒有,色是有,今雖說二不相離而實是各別的,空仍是空,色仍是色。爲除此 種計執,所以佛接著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表示空色二不相離,而 且相即。
佛法作如是說,有其特殊意義。印度的一分學者,以爲涅槃與生死,煩惱 與菩提,是不相同的兩回事,離了生死才能證得涅槃,離了煩惱才能獲得菩提 。生死和煩惱是世間雜染法,涅槃、菩提是出世清淨法,染淨不同,何得相即 ?這種見地,是從他們的宗教體驗而得來。宗教體驗,世間的一般宗教,如耶 、回、印度教等,也都有他們的體驗,如上帝、真宰、梵我等。若說他們都是 騙人的,決不盡然,他們確是從某種體驗,適應環境文化而表現出來的。不過 體驗的境地,有淺深、有真僞。佛法的目的,在使人淨除內心上的錯誤──煩 惱,體驗真理,得到解脫──涅槃。一分學者依佛所說去持戒修定淨除煩惱, 體驗得「超越」現象的,以此爲涅槃。于是,以爲世間和涅槃,是不同性質的 。在修行的時候,對于世間法,也總是遠離它,放身山林中去,不肯入世作度 [P181] 生的事業。這種偏于自了的超越境,是不究竟的,所以被斥爲沈空滯寂者。真 正的涅槃空寂,是要在宇宙萬有中,不離宇宙萬有而即是宇宙萬有的。因此, 修行也不同,即于世間利生事業中去體驗真理,淨化自己。古德說:『佛法在 世間,不離世間覺』。覺悟即在世間法而了達出世法,由此大乘能入世度生, 悲智雙運。有所得的小乘,體驗到偏于「超越」的,于是必然地走入厭離世間 的道路。龍樹菩薩在智論裏,講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 色』時,即以中論生死涅槃無別去解說。大乘的體驗,不妨說是「內在」的。 論到宗教的體驗,有人以爲這是一種神秘經驗,既稱爲神秘的,此中境界就不 是常人所能了解。因之,經驗的是否正確,也無從確論。現見世間一般宗教, 他們依所經驗到而建立的神、本體等,各不相同,如耶教的上帝,印度教的梵 我,所見不同,將何以定是非?依佛法,這是可判別的,一方面要能洗盡一切 情見,不混入日常的計執;一方面要能貫徹現象而無所礙,真俗二谛無礙的中 道,即保證了佛法的究竟無上。佛法是貫徹現象與本體,也是貫通宗教與哲學 [P182] ,甚至通得過科學的,所以有人說佛法是科學而哲學的宗教。
從理論上說,色(一切法也如此)是因果法,凡是依于因緣條件而有的, 就必歸于空。如把因果法看成是有實自性的,即不成其爲因果了…
《般若經講記(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