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因法的自性 實有,即應法法本來如是,不應再藉因緣而後生起;若必仗因緣而能生起,那 法的自性必不可得。由此,一切果法都是從因緣生,從因緣生,果法體性即不 可得,不可得即是空,故佛說一切法畢竟空。反之,果法從因緣有,果法的作 用形態又不即是因緣,可從因緣條件有,雖有而非實有,故佛說一切法緣起有 。可知色與空,是一事的不同說明:所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常人于此不了 解,以爲空是沒有,不能現起一切有。不知諸法若是不空,不空應自性有,即 一切法不能生。這樣,有應永遠是有,無應永遠是無。但諸法並不如此,有可 以變而爲無,無的也可由因緣而現爲有,一切法的生滅與有無,都由于無自性 畢竟空而得成立。性空──無不變性、無獨立性、無實在性,所以一切可現爲 有,故龍樹菩薩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本經所說:色即是空,空 [P183] 即是色,即說明此空色不相礙而相成的道理。經中接著說:「受想行識,亦複 如是」。這是說:不但從色的現象說:色不異空,乃至空即是色,若從受的現 象上說:也是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的。想與行識,都應 作如是說。空是一切法普遍而根本的真理,大至宇宙,小至微塵,無不如此, 即無不是緣起無自性的。能在一法達法性空,即能于一切法上通達了。
己二 泯相證性觀──正證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滅。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 行識。』
上面講菩薩依般若通達五蘊──物質現象與精神現象空,現象與空寂,是 相即不相離的。這從有空的相對性而觀察彼此相依相成,得二谛無礙的正見, 也即是依緣起觀空,觀空不壞緣起的加行觀,爲證入諸法空相的前方便。由此 引發實相般若,即能達到『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的中道實證。上來說 :一分學者不能得如實中正的體驗,于現象與空性,生死與涅槃相礙,成爲厭 [P184] 離世間的沈空滯寂者。解除此項錯誤,必須了達空有相即──生死即涅槃,煩 惱即菩提,成爲入世度生的悲智雙運。但如滯留于此,不能親證空性,戲論于 『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即偏于內在的,即每每會落入泛神、理神的窠臼, 甚至圓融成執,弄到善惡不分,是非不辨。不知華嚴經說:『有相無相無差別 ,至于究竟終無相』;中論說:『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爲是假名,亦 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無不從有 空相即的相待,而到達畢竟空寂的絕待的。所以本經在說不異、即是以後,接 著說「是諸法空相……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諸法,指一切法。空相作空性解。性與相,佛典裏沒有嚴格的分別,如實 相、實性,譯者常是互用的。空相──空性,即一切法的本性、自性,一切法 是以無自性爲自性,自性即是無自性的。色、受、想、行、識,本爲世俗常識 的境界,經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使從空有相即的相對觀中,超脫空有相 待而親證無色、受、想、行、識的空性。此空性,本經以不生不滅,不垢不淨 [P185] ,不增不減來表示他。中道實證的空性,不但不是與有相對差別的,也還不是 相即一體的。是從相待假名的空有相即,冥契畢竟寂滅的絕待空性。這用世間 任何名字來顯示,都是不恰當的,在畢竟清淨纖塵不立的意義上,空,還近似 些,所以佛典裏都用空──無、非、不等字來顯示。然空性是意指即一切法而 又超一切法的,用世間的名言來顯示,總不免被人誤解!語言和思想,都不過 是世間事物的符號。世間的事物,語言思想都不能表現出他的自身,何況即一 切法而超一切法的空性呢?空性亦不過假名而已。空性,不是言語思想所能及 的,但不是不可知論者,倘能依性空緣起的正論來破除認識上的錯誤──我執 法執,般若慧現前,即能親切體證,故佛法是以理論爲形式而以實證爲實質的 。真能證得空性,是即一切而超一切的,所以本經結論說:是故空中無色,無 受想行識。此空中無色等,從相即不離而證入,所以與一分學者的把生死涅槃 打成兩橛者不同。佛法的中道實證,可說是內在的超越──證真,這當然即是 超越的內在──達俗。中國的部分學者,不能體貼經義,落入圓融的情見,以 [P186] 爲色不異空是空觀,空不異色是假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中道觀。本經即 是即空即假即中的圓教了義。假定真是如此,那經文應結論說:是故即空即色 ,即色即空纔是。但經文反而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他們爲了維持 自己,于是割裂經文,以爲前四句明圓教,而空中無色等,是結歸通教。當然 ,經義是可能多少異解的,但經義尤其是簡短的本經,應有一貫性,不是隨意 割裂比配可以了事的。應該明白:菩薩修學般若時,觀察諸法從緣起,所以自 性空,諸法自性空,所以從緣起,了知空有相依相成,實沒有諸法自性可得; 入地才能如實證見一切法畢竟空性──即根本智證真如,幻相不現。所以本經 首標五蘊皆空,次說五蘊皆空的理由: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 是色。由此爲觀察方法而後能得實證的結果:是諸法空相………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想行識。這是佛門中道實證的坦途,切莫照著自己的情見而妄說!
不生不滅等叁句,是描寫空相的,空性既不是言思所能思議,這只有用離 言思的方法去體證。如我們未能證得,不解佛說的意趣,那就是佛再說得多些 [P187] ,明白些,也只有增加我們的誤會。這如從來沒有見過白色的生盲,有人告訴 他說:如白鶴那樣白,盲人用手扪摸白鶴,即以爲白是動的。有人告訴他說: 不是動的,白如白雪那樣白,有人又以爲白是冷的。結果都不能得到白的本相 ,我們對于真理──空性,也是這樣。所以佛不能爲我們直說,不能用表顯的 方法,而用遮顯的,這如繪晝的烘雲托月法,從側面的否定去反顯他。本經所 說的空相,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這六不、叁對,即是對我們一 切法的種種認識,予以否定,使我們從此否定悟入諸法的空性。這裏所應注意 的:爲什麼要舉生滅、染淨、增減,一對一對的法加以否定呢?這就是說明我 們的言語思想,都是有限的、相對法,世間的一切存在也沒有不是相對的。即 使說絕對的,絕對又是對相對而說的,稱爲絕對,也還是不離相對。一切法沒 有不是相對的,相對的即是緣起幻相,不能顯示即一切又超一切的空性。佛把 這些相對的都否定了,從此否定的方式中顯示絕對的空性。龍樹說:『破二不 著一』,所以這些相對的──二法否定了,我們不應執爲一體,如還有所執, [P188] 還是不對的。用否定來顯示法空性,不是把現象都推翻了,是使我們在即一切 法上了知超越相對的空性;這超越相對的空性,是內在的超越,不單是內在的 ,或超越的。所以,即超越的內在,能成立那不礙空性的生滅、染淨、增減等 等緣起法。至于本經只舉此六不叁對來顯示空性,不多不少,這可以說有理由 ,也沒有理由。依世間所知的方面講,以六不叁對來顯示,有他恰當的意義。 生滅,是就事物的自體存在與不存在上說的:生是生起,是有,滅是滅卻,是 無。垢淨,是就性質上說的:垢即是雜染,淨是清淨。增減,是就數量上說的 :增即數量增多,減即減少。世間的一切事物,不外是體性的有無,性質的好 壞,數量的多少。如一個團體,團體的存在與否,這是生滅方面的;團體健全 、墮落,前進或反動,是垢淨方面的;團體的發展或縮小,是數量方面的。任 何一法,都不出此體、質、量叁者,所以本經特舉此叁對。如專約菩薩的證入 空相說,即通達諸法自性空,空非先有後無,或本無今有的,所以說不生不滅 ;空性離煩惱而顯,然在纏不染,離纏也並非新淨;空不因證而新得,不因不 [P189] 證而失去,所以也就沒有增減。此究竟真理──畢竟空,只是法爾如此。悟入 畢竟空性,離一切相,所以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戊二 略觀處界等空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此下說處界緣起等空;先明十二處空。十二處,也是一切法的分類,但與 五蘊不同。十二處是把宇宙間的一切現象,總分爲能取所取:能取是六根,即 眼、耳、鼻、舌、身、意;所取是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這是認 識論的分類法。我們所以有種種認識,是因爲內有能取的六根爲所依,外有所 取的六塵爲對象。眼等前五根,不是可見的眼、耳、鼻、舌、身,這不過扶護 五根的,名爲扶根塵。眼、耳等根,是一種極其微細的物質,類如生理學家所 說的視神經等,佛法名此爲淨色根,有質礙而不可見。意根,也有說爲微細物 質的,這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腦神經,是一切神經系的總樞。據實說,此意根, 和我們的肉體──前五根有密切的關系,他接受五根的取得,也能使五根起用 [P190] ;他與物質的根身不相離,但他不僅是物實的,他是精神活動的根源,不同一 般唯物論者,說精神是物質派生的。此六根是能取方面的,眼根所取的是色境 ,即青、黃、赤、白──顯色,長、短、高、下、方、圓──形色等;耳根所 取的是聲音;鼻根所取的是香臭;舌根所取的是味,即酸、甜、苦、辣等;身 根所取的是觸,即冷、暖、細、滑、粗、澀、軟、硬等;意根所取的是法境, 法即內心的對象,如在不見不聞時,內心所緣的種種境界,如受、想、行,叫 做法塵。我們的認識活動,不離此能取所取,這兩大類總有十二種。十二種都 名爲處,處是生長義,即是說:這是一切精神活動所依而得生起的。佛說此十 二處,主要的顯示空無自性。從根境和合而起識,根與境…
《般若經講記(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