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都是緣生無自性,無 不皆空。常人于見色聞聲等作用,以爲因我們內身有此見等的實體──我。這 是不對的,如必有此見等實體,不從因緣,那應該常能見色等,不必因緣了。 在不見境的時候,此見在內,應見自己,而實則不是這樣的。見色聞聲等作用 ,必要在能取的根與所取境和合而後起,可見執見聞覺知爲我,極爲錯誤,而 [P191] 應知眼等空無我了。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此十二處空。經文也應說 :眼等不異空,空不異眼等;眼等即是空,空即是眼等……是故空中無眼耳等 ,這是簡略可知了。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此明十八界空。「乃至」是超越詞,當中包括耳界、鼻界、舌界、身界、 意界,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 識界、身識界,合經文所出的「眼界」「意識界」,總成十八界。十八界中的 前十二界,即前十二處,由六根對六塵而生起的認識作用──從意根中現起, 即六識界。爲什麼六根、六塵、六識都叫做界呢?今取種類義。這十八類,雖 是互相關系的,然在各各的作用分齊上,又是各各差別的,不相混淆的。如眼 根能見此桌的黑色,身根能觸此桌的硬度。意根生意識,即是綜合的認識。十 二處,從精神活動生起的依止處說,明見聞覺知的緣生無我。此十八界是從完 成認識作用不同說:從認識的徑路說,有六;從構成認識的主要條件說,有叁 [P192] ──根、境、識。這樣,共有能取的六根,所取六塵,及根塵和合所發六識, 總成爲十八界。也即因此而明無我──界分別觀。這種認識作用的分類,和唯 物論者不同。唯物論者說:我們的認識活動,是外境于神經系作用摹寫,即但 有根與境而沒有識的獨特地位。依佛法,依根緣塵起識,雖相依不離而成認識 活動,但在幻現的假相上,有他不同的特性,依各別不同的特性,不能並歸于 根或並歸于境,故佛法在根境外建立六識界。根、境、識並立,所以也不是唯 心的。有情的活動,是有物理──色等,生理──眼等,心理──眼識等的叁 種現象的。以此十八界明無我,而十八界各各是衆緣所成的,求其實性不可得 ,故也是畢竟空寂。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此觀十二緣起性空。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 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此 十二支,爲何名爲緣起呢?簡單說:緣起就是因此而有彼的意思。經上說:『 [P193]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這緣起的法則,說明諸法是互相依待而有的。有 此法的存在,才有彼法的存在,有此法的生起,才有彼法的生起。世間一切因 果法的存在,都是這樣的。如推求爲什麼而有老死?結果知道老死是由于有生 。凡是有生的,就必然地要有老死,雖壽命長短不一,死的情形各殊,然死的 結果一樣。我們現見事物的存在,不過因某些條件在保持均衡狀態罷了,條件 若是變遷了,事物即不能存在。有生必有死,所以基督教所說的永生,道教的 長生,都是反真理而永不兌現的诳話。生又是從何而有的呢?佛說:有緣生。 有,即是已有當生果法的功能,如黃豆有發芽長葉開花結果等功能,近于常人 所說的潛能,有生起的潛能,即有果生,無即不生,故推求所以有生的結論, 是有緣生。如此一層層的推求觀察,達到無始以來的無明。無明即沒有智慧, 即障礙智慧通達真理的愚癡,執一切法有自性。這種晦昧的心識,是一切錯誤 的根本,愛取等煩惱都可以包括在內。但這不是說推至無明,我們的生命就到 盡頭。有生死身,所以有無明的活動,所以無始來的無明招感生死,依生死身 [P194] 而又起無明,如環的無端。此是流轉生死的十二過程,生死流轉,即是如此的 。佛菩薩等解脫生死苦已,就在了知十二緣起的法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 彼生』。把握其流轉的原因,于是控製他、轉變他。此流轉中的緣起法,其性 本空,無實體性,故此經說:「無無明……無老死」。無明至老死,是可以消 除的,于是佛又說緣起的還滅門,無明盡……老死盡。盡即滅的意思,此還滅 的十二緣起,即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 ,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 則生滅,生滅則老死等滅。事物的生起由于因緣,事物的消滅也是由于因緣, 生起與消滅都是因果現象的,所以還滅門中的清淨法也是緣起的。佛說此還滅 緣起,爲「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既滅與無是緣起于生的否定,是不離 緣起的,緣起性空,此無明滅到老死滅,當然也是空無自性了。所以本經說: 「無無明盡……無老死盡」。此十二緣起與蘊、處、界法不同,蘊、處、界是 一切法的分類,是具體的事實。此緣起法也可說是事實,如老死、生、有等都 [P195] 可是事實的現象,然緣起法重在說明諸法的彼此依存性,前後程序性,即重于 因果的理性。這種理性,是一切法的必然法則,如生緣老死,生與老死之間, 有一種不變不移的必然關系,佛在複雜的現象中把握它彼此與前後的必然法則 ,于是對流轉的雜染法與還滅的清淨法,能正確的悟解它,進而改善它。緣起 的意義很深,所以佛對多聞第一的阿難說:『緣起甚深』。緣起是生死流轉, 涅槃還滅法的道理,依緣而起的一切,不含有一點的實在性,所以菩薩修般若 時見十二緣起畢竟空,沒有生起相,也沒有十二緣起的滅盡相。如大般若經說 :『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緣起如虛空不可盡』。
『無苦集滅道。』
此觀四谛空。人有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等苦,雖有 時少有所樂,然不究竟,終必是苦。人生是苦,谛實不虛,名苦谛。苦的原因 ,爲無明、愛、見等煩惱,由此爲因而引起苦果,名爲集谛。從因生果,非不 可滅,苦滅即得解脫,是滅谛。欲得苦滅,須依滅苦之道,道即道路方法,由 [P196] 此可以脫苦,如八正道、六波羅蜜多,是道谛。谛是真實不顛倒義,四谛即是 四種真理,亦名四種真實。此也不但是苦等事實,在此等事實中,所含正見所 見的苦等真理,也稱四聖谛,因爲這惟有聖者能真實通達。此四聖谛與十二緣 起同是諸法的理性,有不可變易的意義,如佛遺教經說:『月可令熱,日可令 冷,佛說四谛,不可令異』。苦集二谛明有漏的世間因果,滅與道谛明清淨的 出世間因果。世出世間都有因有果,所以分爲四谛。染淨因果法,一切從衆緣 起,緣起無自性,故菩薩修般若時,觀此四谛畢竟空,即不礙四谛的一實谛。 參看中論的觀四谛品。
『無智亦無得。』
此觀能證智與所證理空。奘法師在般若學觀品,譯智爲現觀,此處隨順羅 什叁藏的舊譯。現觀,即是直覺的現前觀察,洞見真理。有能證的現觀,即有 所證的真理。「智」是能觀,「得」爲所觀;智爲能得,得是所得。所證所得 ,約空有說,即空性;約生死涅槃說,即涅槃;約有爲無爲說,即無爲。總之 [P197] ,對智爲理,對行爲果。此智與得,本經皆說爲「無」者,此是菩薩般若的最 高體驗。在用語言文字說來,好象有了能知所知、能得所得的差別;真正體證 到的境界,是沒有能所差別的。說爲般若證真理,不過是名言安立以表示它, 而實理智是一如的,沒有智慧以外的真理,也沒有真理以外的智慧──切勿想 像爲一體。能所不可得,所以能證智與所證理,也畢竟空寂。前說五蘊、十二 處、十八界空,此是就事象的分類說,屬于事;十二緣起、四谛,是從事象以 顯理說,屬于理。又十二緣起、四谛是觀理,智得是證果。此事象與理性,觀 行與智證,在菩薩般若的真實體證時,一切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的,一切是畢竟空寂,不可擬議的。
戊叁 結顯空義 『以無所得故。』
這是對于照見一切皆空所提出的理由。一切法所以無不皆空。有以爲空是 外境空,內心的精神不空,這是境空心有論者。有以爲空是除去內心的錯誤, [P198] 外境不空,這是心空境有論者。這都是偏于一邊,不得法的實相。真空,要在 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上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緣起、四谛、智、得,求自 性本不可得,因爲法法的自性不可得,所以是空。如蘊等是有自性的,今觀其 不可得,反而是錯誤了。因諸法本性是不可得的,不過衆生未能徹悟而已;不 可得的,還他個不可得,直顯一切法的本來,所以說:「以無所得故」。一切 法本性不可得,衆生以無明而執爲實有。如童孩見鬼神塑像,不由地害怕起來 ,這因爲不知假名無實,執有實鬼。聞名執實,這是衆生不得解脫的唯一根源 ,即是無明,以有所得心求一切法。今菩薩般若以無所得慧照見五蘊等一切法 空,由此離我法執而得解脫。從理論上說,以一切法本不可得,說明蘊等所以 是空;從修證上說,即以無所得慧所以能達到一切法空性。這一句,總結以上 五蘊等皆空的理由,可以遍五蘊等一切法說,即如:無色、無受、想、行、識 ,以無所得故;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以 無所得故等。 [P199]
丁二 得般若果
戊一 涅槃果──叁乘共果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 ,究竟涅槃。』
觀空,不是知識的論辨,而是藉此以解脫衆苦的,所以接著明般若果。此 明菩薩得涅槃果,即叁乘共果。菩薩「依般若波羅蜜多故」,觀一切法性空不 可得,由此能「心無罣礙」,如遊刃入于無間,所以論說:『以無所得,得無 所礙』。無智凡夫,不了法空…
《般若經講記(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