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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空”義的主要邏輯解析(聖玄)

  《中論》“空”義的主要邏輯解析

  聖玄

  【內容提要】本文闡述龍樹最重要的叁種邏輯論證─兩難、假論證與四句否定,藉此展現《中論》“唯破不立”的思想;同時,將中觀學曆史上著名的論理之诤─“歸謬論證”與“自立論證”亦納入討論之中。據此,本文得以全方位解析《中論》的“空”義,其猶如利刃之兩面,一切皆空不可說,因此廣用邏輯論證遮破一切; 但正因爲“空”義,“一切法得成”,也就安立了一切。一切法在《中論》“空”義的觀照之下,將由方便權說藉助邏輯的論證與解析,走向“空”義實相的終極轉化。

  【關鍵詞】兩難(dilemma)、假言論證(Hypothetical Syllogism)、四句否定(Tetralemma)、

  歸謬論證(Prasanga)、自立論證(Svatantra)

  【作 者】北京大學哲學系博士生。

  一、引言

  龍樹的《中論》闡述諸法無自性,因而是以“空性”爲中心義理; 易言之,它是以破自性而證空義作爲根本旨趣。《中論》的“空”義,直接傳承原始佛教的緣起、無我思想和《般若經》的無自性空思想而來。龍樹在本論書中提出敏銳的論證,將這種“空性”的思想加以哲學化。

  首先,研究者就現有的中西著作中先確立《中論》空性思想的傳承,如下:其一,日本瓜生津隆真主張《中論》“一切法空”的思想特質,系繼承《般若經》的思想,並加以開展,因而形成自己的一套哲學體系。[1] 其二,理查德·德魯賓遜(Richard H. Robinson)則秉持《八千頌般若經》與《二萬五千頌般若經》的成立時期,推論龍樹思想系依止《八千頌般若經》,同時指陳其理論體系立足于空宗。[2] 其叁,穆谛(T.R.V. Murti)主張:“中觀學派可說是《般若經》的中心思想─“空”的組織化、系統化的結晶”。[3] 其四,臺灣的印順法師說:“如龍樹的《大智度論》,就是《般若經》的廣釋。龍樹的《中論》、《七十空性論》、《六十如理論》、《十二門論》、《回诤論》、《寶鬘論》等,以及提婆的《百論》,公認爲依《般若經》而作論,以發揮一切法空的法門”。[4] 其五,印順法師更具體指出《中論》整合了《阿含經》的緣起理論與《般若經》的性空思想。他說:“《中論》確是以大乘學者的立場,確認緣起、空、中道爲佛教的根本深義”;再者,“龍樹的空,是《般若經》的假名、空性,與《阿含經》緣起、中道的統一”。[5]

  誠如斯語,《中論》的空性思想不僅有其源遠流長的《般若經》傳承,而且統合了假名、空性、緣起與中道,最後自成一套哲學體系。衆所皆知《般若經》晦澀艱深,此乃不言而喻;加上《中論》在整合《阿含》思想時,不像《阿含經》由無常門出發,而是由一切法無自性來貫通“我”與“法”,[6] 這無疑更加提高閱讀《中論》的困難度。職是之故,解讀《中論》需要正確透析其邏輯論證方法,方能無礙的理解論主所闡述的要意,以避免陷“空”義于虛無主義,造成對佛教義理的曲解。本文繕寫的必要性于焉彰顯。

  

  二、《中論》邏輯理路的特色

  《中論》一貫的論證目標就是闡揚空的義理。 龍樹對各種不同主題的論證,不論其使用那一種邏輯解析方法,它通常具備下列兩個特色:其一,針對“本體邏輯”進行論證。日本學者梶山雄一稱龍樹的邏輯理路爲“本體邏輯”,此用以區別一般的“形式邏輯”。[7] 龍樹在論理上所處理的問題,並不在于形式或現象上的意義,而是本質或本體的意義;易言之,《中論》的論理側重超越現象界的本體論證,但並非以“本體論”(Ontology)爲目標,而是指向“超越本體論”(Me-ontoloty)的“存有否定”(denial of beign)。[8] 但這並不代表龍樹完全不使用一般的形式邏輯,論書中也常見矛盾律、排中律、同一律…等“形式邏輯”的論證方法,這些方法可說是世間法的施設,基本上龍樹並不否定這些邏輯原理的應用。只不過當論及本質意義之際,論書則出現“本體邏輯”的運用方法,例如:兩難、假言叁 段論證、四句否定等方法,用以凸顯本體的重要性。因此,在本文第叁節,研究者將詳細闡述本體邏輯各種方法在《中論》一書的不同運用。其二,瓦解論敵的謬誤,但不求證明自己的主張。由于《中論》傾向時時指出論敵的矛盾主張,致使對手的論點處處扞格不通,因此一般將龍樹的辨證法歸納爲“歸謬論證法”。所謂歸納論證即是由對論者的主張本身歸結出謬誤之所在,而後由此歸謬引導論敵邁向真理。[9] 在《中論》的注釋家中,由于對龍樹論理方法的見解有所不同,並且彼此攻诘問難,成爲中觀學曆史上著名的論理之诤,研究者將于本文第四節闡述“歸謬論證”與“自立論證”的不同,以利趨近《中論》的核心要旨,同時裨益日後讀者在閱讀時作邏輯性思考。

  西洋學者理查德·德魯賓遜(Richard H. Robinson)說:“理性的诠釋是邏輯的诠解,亦即是說那是邏輯科學所指謂的園地。邏輯學家能從之抽離出許多存在于公理化或能給予公理化的演繹系統之邏輯架構”[10],換言之,邏輯科學乃是用理性诠譯信仰時所不容或缺者。魯賓遜認爲:龍樹在《中論》中很明白的表示他論證的形式可從其內容中抽離出來,在相同的論證類型中又驚又喜可以代入不同的語言以運作其他的證明。[11]于是,在“破”與“立”之間,《中論》有其兩面手法。言“破”者,以不說、不可說來遮遣,用各種邏輯論證以破除衆生慣性的偏執;即凡是可說、可言诠者,皆在揚棄之列,以期最終達闡述實相的目標。反之,就“立”而言,《中論》雖廣破一切,但仍有所安立,例如“俗谛”、“假名”等概念的強調,用以方便引導衆生理解“空”義。[12]

  綜而觀之,龍樹是以各種不同的邏輯論證來凸顯“本體空”的重要性,在論證的過程中他除了不斷破斥對論者的矛盾,以利引導趨向空義實相之外,他同時也認許假名的施設。誠如史提連格(Frederick J. Streng)所說:龍樹的“空”有著救度學的意向;[13] 這意謂著要藉由各種假名的安立,積極的走向“終極轉化”。

  

  叁、龍樹的主要論證邏輯

  龍樹對不同論題的否定,主要是透過對自性的批判,以論證一切法空的思想,而他最常使用的邏輯解析方法,當屬“兩難式”(dilemma)、“假言叁段論證”(Hypothetical Syllogism)與“四句否定”(Tetralemma 或稱catuskoti)。[14] 茲就此叁種方法在《中論》一書中的運用闡述如下:

  (一)兩難論證 (dilemma)

  在哲學邏輯上將兩難論證稱爲“雙關推理式”(dilemma), 又稱爲“雙刀論證”(two-horned syllogism)。這個方法是以“同一性”與“別異性”兩個範疇來展開論證的;[15]易言之,就是將對手的論題分析爲正反兩面,先證明這兩面都有困難,因此顯示論敵的基本默認是有問題的;如果要化解這兩面的困難,則必須放棄其基本預設,此後即推論出正確的結論。“兩難論證”的主要功能在于駁斥論敵的立場。

  “兩難論證”的實務操作,可以簡要說明如下:假設有兩種各具自性的東西,它們只可能構成兩種關系;其一,兩者完全相同; 其二,兩者完全互異。經過論證後發現:無論是那一種關系,都會衍生完全獨立、無法建立連貫性的困難。因此,爲了消弭困局,不得不舍棄對自性的設定,最後論證出一切法皆無自性,從而闡述空義的立場。

  在《中論》一書中,“兩難論證”的運用可謂無所不在,而且可以運用在各種不同的論題上,足見此系龍樹最擅長運用的論證邏輯。據此,研究者列舉“因果”主題爲例,用以闡述龍樹如何運用“兩難論證”處理“自性有”的困局,從而建立性空的義理:

  1、“同一性”與“別異性”

  “同一性”與“別異性”在龍樹的論證過程中,是屬必然要舉證的要素。例如偈頌雲:

  因果是一者,是事終不然;因果若異者,是事亦不然。若因果是一,生及所生一;若因果是異,因則同非因。[16]

  在上述的偈頌中,龍樹認爲如果將“原因”與“結果”均視爲具有實在的自性,則二者變成各自獨立,而且具有恒常的特性。職是之故,“因”與“果”的關系,只可能出現兩種:其一,同一性,即互相等同于對方;其二,別異性,即二者互不相幹、沒有連貫的關系; 至于第叁種可能性“既同一、又相異”的命題則是不可能存在于任何事物中,因爲“同一”與“相異”二者相互違逆故,而且自性是不會變易和不可分割的。于是,在“因”與“果”都具有自性的前提之下,上述兩種關系都因爲無法建立因果關系而出現困局,而其主要的理由就在于“具有自性”。在“同一性”的案例中,能生的“因”與所生的“果”必須是“同一”的,始稱爲“同一”。但吾人在日常生活中卻發現:在因果關系中,“能生”與“所生”卻是不同一,因此能、所的關系不得成立。而在“別異性”的案例中,既然“因”與“果”互不相幹,因果互不連貫,則與“因”不相幹的任何東西,都可以成立爲其果,這就違背了日常生活的知解,與現實不吻合。上述“同一性”與“別異性”出現兩難的主因在于“各具自性”,龍樹即藉由此兩難的困境,主張因與果、乃至宇宙萬象都是緣起,且了無自性,故名性空。

  2、因果和合能生果嗎?

  《中論·觀因果品》偈頌雲:

  若不和合者,因何能生果?若有和合者,因何能生果?[17] 

  “因”如要能生“果”者,因與果必然發生密切的結合。假如“因”與“果”各具自性,則因是因,果是果,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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