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得,一切法自性本空,假名幻有;六者了知建立義故有無量相,由大空對治;“建立”指有情所依住的器世界,了知一切諸法雖有無量差別相,無非四大組成。因緣法皆是虛妄,畢竟空故;七者了知無色故,有內靜寂解脫相,由有爲空對治。無色指四無色定即: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這些定還未究竟,還在叁界內並未真正解脫,行者不應以少爲足執此解脫相,應以無所住心繼續修習;八者了知相真如義故,有補特伽羅無我相,法無我相,若唯識相,及勝義相,由此畢竟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及勝義空破之。《金剛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故真如實相是無一少法可得;九者了知清淨真如義,有無爲相、無變異相、由無爲空、無變異空對治;無爲法是相對有爲法而言,無變異法也是相對變異法而立,既然是對待法,即是因緣法,因緣故無自性,畢竟空,故此二相也不可執;十者即于彼相對治空性,作意思維故,有空性相,由空空對治。行者修習止觀連能空一切相的“空”執也要遠離,住而無住,無住而住,修而無修,無修而修,這才是大乘空義。本經雲:“善男子,若于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中,一切品類雜染清淨遍計執相,畢竟遠離性,反于此中都無所得,如是名爲于大乘中總空性相。”〔19〕
以上不僅是一空對治一相,而且一空也能對治一切相,行者能除此十相,則能解脫雜染縛相,圓滿佛果。
(二)遠離十五種障
首先,五系者:一者顧戀身財,愛戀身體和貪財是修止的兩大障礙。世間沒有一個人不愛自己的身體,每天除了給它吃穿洗漱外,照顧得比誰都勤勞。有些人爲享受五欲之樂,而爲聚集大量錢財奔波勞命,哪能靜下心來修習佛法。修道之人應別于俗人,如今俗氣未泯,好樂五欲,戀著色身,實在不該。修習奢摩他應遠離五欲才能成就。二者于諸聖教不得隨欲,對佛陀的教法不能正確理解或缺乏理解,會障礙觀的修習。叁者樂相雜住及于少喜足,假如行人喜歡熱鬧,不堪寂寞,心向外攀緣,不得安住,這叫樂相雜住相。因此,初學者修習止觀應盡量遠離熱鬧處擇空閑處修行。行人不應以少許成就而倍感自豪,心滿意足,應以無所得心而進趣菩提。所以,行者修習止觀應離五系。
其次,五蓋者:一者掉舉和惡作是障礙修止,掉舉令心躁動爲相,惡作是對做過的事總感討厭後悔不圓滿,心總是停留在悔意當中不能快樂;二者昏沈睡眠及疑是障礙修觀,昏沈是令心沈沒不明了,睡眠是令心昧略不清楚,疑是令心猶豫不決,因此,難以修觀;叁者貪欲和瞋恚是障礙修習止觀,貪心重的人,每天在財色等五欲中打轉,哪有心思修止觀。若瞋心重者,俗話說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內心被瞋火煎熬誰還能坐得住,是故行人應遠離五蓋。
最後,五種散動:一者作意散動,簡單說菩薩不發大心,只爲自己求安樂的作意就是作意散動;二者外心散動,好樂五欲,心向外攀緣就是外心散動;叁者內心散動,指內在的心念或上或下而不得安定,如昏沈或欲界貪著等都是內心散動;四者相散動,本經雲:“若依外相,于內等持所行諸相,作意思維是名相散動。”外相指先見聞覺知所以認識的色等事相,于內等持所行諸相,修止觀時,不能明了現前所緣境,令心不得安住,就是相散動;五者粗重散動,指定中作意粗重是我見我慢的種子,當修習止觀有點輕安覺受時,就認爲自己很了不起,生起我慢之心,障礙修止觀,這就是粗重散動。
以上十五種心是菩薩修習止觀所應遠離的心相,才能成就止觀。
(叁)斷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
菩薩行者于四加行中“世第一位”精進勇猛修習止觀,遠離惡趣煩惱業生雜染障,證得初歡喜地。菩薩繼續修習,遠離微細誤犯之業現行障,證得第二離垢地。于此地修習止觀得勝定,遠離五欲境界的貪愛,引發妙慧證得第叁發光地。又遠離對第叁地上所得的勝定之心和所得的大法總持之心的貪著,證得第四焰慧地。菩薩繼續加功用行,遠離生死涅槃一向背趣障,證得法界生死涅槃無差別性,即是第五難勝地。第六現前地菩薩,觀緣起畢竟空,通達十二因緣的染淨差別相皆平等;證得無染淨的法界。第七遠行地菩薩,已遠離對如來種種教法微細的取相現行,入于純無相觀,通達如來一切法門皆無差別。第八不動地菩薩,已遠離有功用行和有相不得自在障,能夠無功用行,隨心所欲化現一切身相及國土。第九善慧地菩薩,已遠離一切善巧言辭不得自在障,證得四無礙智。第十法雲地菩薩,已遠離不得圓滿法身證得障,得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證得無量無邊妙功德法所莊嚴的法身。如來地,已遠離極微細最極微細煩惱障及所知障,究竟證得無著無礙一切智見,依于所作成滿所緣,建立最極清淨法身。故本經雲:“于法假立,瑜伽中,若行放逸失大義,依止此法,及瑜伽,若正修行得大覺。”〔20〕可見,瑜伽止觀實乃入道要門,菩薩行者依此修行則能轉染成淨,成就佛果。本經亦雲:“善男子,一切聲聞及如來等,所有世間及出世間一切善法,當知皆是此奢摩他,毗缽舍那所得之果。”
結 語
《分別瑜伽品》通過慈氏菩薩和佛陀的一問一答形式,逐層深入地解析唯識修學方法及次第,以止觀爲方便契入唯識實相之理。讓行者依此次第能實踐佛法,平靜心湖,從而成等正覺。從中可以得知,佛法修學次第盡在聞思修叁慧與戒定慧叁學。《楞嚴經》雲:“從聞思修入叁摩地。”《華嚴經》雲:“戒爲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任何經論皆是佛陀應衆生之病執而開演,經論內容一定具有除病執的方法及次第。唯有我等凡愚未能了知,縱然了知,也未必深信,猶如窮子雖身系摩尼寶珠,卻不知自己本是富者,甘願流浪叁界,窮苦不堪。同時也告訴我們心佛衆生叁無差別,唯一心所現,應反觀修,莫向外求。如《華嚴經》雲: “若人欲了知,叁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雖然,初發心菩薩修習止觀是需要依次第而入;但是,若能了知萬法唯在一心中得,則能善用其心,依法行持,運用止觀,恢複心性本來具足寂照功能。《大乘止觀法門釋要卷》雲:“止則不隨妄想,而一相永淨。觀則不滯空寂,而妙用恒興。頓了諸法,觸處皆通,可謂成菩提于彈指。” 〔21〕所以如果行者離止觀,而別談寂照,如此心行與騎牛覓牛有何區別?
參考資料:
1.演培法師:《解深密經語體釋》,福建莆田廣化寺印贈。
2.唐·圓測撰:《解深密經疏》下冊,佛陀教育基金會印贈。
3.唐·圓測撰,羅時憲教授節要:《解深密經疏節要》,香港佛教法相學會出版。
〔1〕《續藏經》第55冊,第590頁。
〔2〕《大正藏》第43冊, 第272頁。
〔3〕《大正藏》第16冊, 第690頁。
〔4〕同上, 第697頁。
〔5〕同上, 第688頁。
〔6〕《大正藏》第45冊,第511頁。
〔7〕《大正藏》第9冊, 第5頁。
〔8〕宗喀巴大師造,昂旺朗吉堪布譯:《菩提道次第略論釋》卷十一,下冊,佛陀基金會印贈,第694頁。
〔9〕《續藏經》第62冊,第234頁。
〔10〕宗喀巴大師造,昂旺朗吉堪布譯:《菩提道次第略論釋》卷十一,下冊, 第693頁。
〔11〕《大正藏》第16冊, 第697頁。
〔12〕《大正藏》第16冊, 第697頁。
〔13〕《肇論》卷一,《大正藏》第45冊,第157頁。
〔14〕《大正藏》第2冊, 第235頁。
〔15〕《續藏經》第37冊, 第640、641頁。
〔16〕勝雨比丘尼編述:《四分律比丘尼戒相表記》,第1頁。
〔17〕《大正藏》第16冊 ,第698頁。
〔18〕《肇論》卷一,《大正藏》第45冊,第152頁。
〔19〕《大正藏》第16冊, 第701頁。
〔20〕《大正藏》第16冊 ,第702頁。
〔21〕《續藏經》第55冊, 第590頁。
《試談對大乘瑜伽止觀的認識及體會——《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釋善白)》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