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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閩南高僧樵雲真常律師(林觀潮)▪P4

  ..續本文上一頁今平和縣叁平寺),由于閩南民衆的崇拜,衍生出叁平祖師信仰;宋代高僧普足居住泉州安溪縣清水岩,形成清水祖師信仰;五代時期自嚴和尚出身泉州府同安縣,隱居武平縣南岩,寂後被尊爲定光佛,流傳爲定光佛信仰。這叁大祖師信仰,與正信佛教並道而行,成爲閩南民衆心中重要的神靈崇拜,迄今流行。隨著閩南民衆移居海外,其影響波及臺灣及東南亞各國。

  樵雲律師形象的神化,也正是折射出閩南民衆的,這種喜好高僧神靈化的心理傾向。如此看來,百十年後,在閩南宗教中又添一龍褲國師信仰,或未可知。

  綜上所述,聯系明末佛教狀況,以蕅益《樵雲律師塔志銘》爲主要依據,參考清《支提寺志》、隱元語錄等相關記載,而暫時擱置清《龍溪縣志》、民國《龍褲國師傳》中的傳說性資料,可以勾勒出樵雲律師的生平輪廓。如下文所敘。

  樵雲真常,出身明漳州府海澄縣新安鄉周氏,誕生于嘉靖叁十六年(1557),圓寂于崇祯十二年(1639)。幼年入道,于漳州芝山開元寺出家,隨後往漳州南山寺跟從閑寂和尚,秉承律學要旨,咨詢淨土法門。樵雲苦行實修,先于堆雲嶺頭結庵自居,又建亭施茗,以方便行人,廣結衆緣。繼于叁臺石室,課誦枯坐,精勤不懈,遂通曉諸經。叁年後,乃啓建佛殿,結構僧寮,額曰閑雲石室。因道風日著,檀信歸投,石室日顯促狹,于是設華嚴堂,辟建寮舍,延待十方僧俗。

  樵雲住居閑雲石室,其間山西五臺山無靜律師,飛錫關前,爲之授具足戒。樵雲此時,始得成爲出家比丘。約于明萬曆十四年(1586),外出參學,東到浙江普陀山,朝拜觀音大士,南至廣東南華寺,描摹六祖寶像。

  萬曆二十七年(1599),樵雲四十叁歲,前往福甯州甯德縣支提山,創建辟支岩道場。與徒如信結茅住靜,不求世營,凡十余年。後來應閩南僧俗懇請,回歸閑雲石室。萬曆四十年(1612),樵雲重回辟支岩,擴充殿宇,構成奇觀。由是缁素不憚寒暑,爭往參學。萬曆四十二年(1614),古心如馨律師于五臺山開壇傳戒,鼓舞南北僧人振興律學。在此之後,樵雲北上五臺,求學戒律,遂重開心地,精通毗尼,具足律師資格。

  大約始于天啓五年(1625),樵雲傳戒授徒,于漳州泉州莆田等地多次開壇,從之受戒者千有余人。閩南僧人,傑出如遠門淨柱(1601-1654)、亘信行彌(1603-1659),都曾從其受戒。

  崇祯年間(1628-1644),樵雲應請兩次前往福州大寺,檢閱藏經,修缺補全。崇祯叁年(1630),樵雲住于漳州芝山開元寺內。崇祯六年(1636),住于甯德支提山辟支岩。崇祯十二年(1639),示寂于漳州久雲庵。弟子以其舍利,分別建塔于漳州閑雲石室,及甯德支提山辟支岩。

  樵雲生平修律持戒,開壇授徒,培養比丘,促進福建佛教複興,影響深遠。其德澤風範,弘法功績,得到當時高僧一致贊許。蕅益智旭稱許:“不必揮塵豎拂,已可扶宗教之衰”。隱元隆琦贊歎:“德澤潤如春膏”,“足爲濁世之標准”。永覺元賢祝福:“願師住世同寶掌,長爲明炬照昏衢”。

  總之,在明朝萬曆以後的福建佛教中,樵雲以律師身份弘揚戒律,複興佛法,開戒律重建風氣之先。相比于當時好尚參禅,師資授受混濫不齊的諸多僧人,可謂稀有難得。同時,樵雲行在戒律,棲心淨土,如蕅益所贊許“一以淨土爲指歸”。後世民國年間,行化閩南的弘一法師,也是行在戒律,指歸淨土,影響閩南佛教至深至遠。先哲後賢,交光相映,讓人不禁頓起仰慕,遐思無限。

  〔1〕《蕅益大師全集》(《靈峰宗論》卷八之叁)。*輪出版社1989年版,第11459頁。

  〔2〕明·謝肇淛、陳希拯原輯,清釋照微增補:《支提寺志》,六卷,清同治十一年(1872)刻本。《中國佛寺志叢刊》第106冊,廣陵古籍刻印社1996年影印。

  〔3〕《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五六二嘉靖四十五年九月己酉:“嚴禁僧尼戒壇說法。”上海古籍書店1984年版。

  〔4〕明·雲棲袾宏著:《蓮池大師全集》卷末附錄,清光緒二十叁年(1897)金陵刻經處開雕原本,1972年臺灣中華佛教文化館影印本。福建莆田廣化寺再版。雲棲袾宏,浙江仁和縣人沈氏子。

  〔5〕古心如馨的相關資料,可舉例如下:一、《清涼山志》卷五《高僧懿行·如馨律師傳》。《清涼山志》,釋鎮澄編,明萬曆原本,1933年蘇州弘化寺鉛印本。中國佛寺志叢刊第9冊。二、《新續高僧傳》卷二十八明律篇第四之二《明金陵天隆寺沙門釋如馨傳》。《新續高僧傳》,六十五卷。喻謙等編,1923年靳雲鵬序,北洋印刷局排本。叁、《律宗燈譜》,清釋源諒撰,清刻本。國家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影印,1993年12月。源諒(1705-1772),北京潭柘寺僧。四、劉大任《戒幢律寺與隆昌寺的法系因緣述略》,香港佛教月刊508期, 香港佛教聯合會,2002年9月。五、長谷部幽蹊《古祖一門法燈の譜》。《明清佛教研究資料(僧傳之部)》,長谷部幽蹊著,日本京都黃檗文化研究所2008年版,第367頁。

  〔6〕查《清涼山志》,不見五臺山無靜律師的記載。或當待考于他處。

  〔7〕達觀真可(1543-1603),江蘇吳江人沈氏子。憨山德清(1546-1623),江蘇金陵全椒縣蔡氏子。密雲圓悟(1566-1642),江蘇常州宜興縣蔣氏子。

  〔8〕《次惠安》,《靈峰宗論》卷十。《蕅益大師全集》,第11645頁。

  〔9〕《靈峰宗論》卷八。《蕅益大師全集》,第11404頁。

  〔10〕平久保章編:《新纂校訂隱元全集》,東京開明書院1979年10月版。語錄十卷,附錄一卷,共5486頁,據江戶時代諸刊本而重輯影印。

  〔11〕《法語·清漳淨塵上人求薦乃師樵雲公》,《隱元全集》,第937頁。

  〔12〕《隱元全集》,第1114頁。

  〔13〕《普照國師年譜》寬文叁年癸卯:“師開堂將叁十載,說戒一十六度,受戒弟子不知其數。”(《隱元全集》,第5242頁)

  〔14〕大眉性善(1614-1673),出身明泉州府晉江縣許氏,隱元隆琦法嗣。南明永曆八年(1654)隨隱元東渡日本。在京都黃檗山開創塔頭東林院,其門流形成黃檗宗中東林派。傳世語錄《東林夢語》,一卷。日本寬文五年(1665)自序,延寶元年(1673)以後刊本。京都黃檗山文華殿存。

  〔15〕大眉性善戒牒,崇祯十年(1637)十二月原件,豎排文字。京都黃檗山文華殿存。

  〔16〕《五燈會元續略》,八卷,遠門淨柱輯,卷首載南明弘光元年(1645)馬嘉植序。新纂《卍續藏經》第138冊,新文豐出版社1995年版。

  〔17〕亘信籍貫應爲泉州府同安縣。《雪峰志》卷五《紀當山》:“第一百四代。亘信彌禅師,同安蔡氏子。大清順治丙申年當山,兼住持慶城寺。至己亥七月十六日示寂,建塔于柽洋,後改移于漳州。”《雪峰志》,十卷,明崇祯五年(1632)原纂,清乾隆十九年(1754)重刻。《中國佛寺志叢刊》第103冊。《五燈全書》卷七十:“福州雪峰亘信彌禅師。同安蔡氏子。”《五燈全書》,百二十卷,清超永編輯。新纂《卍續藏經》,第140-41冊。

  〔18〕《永覺和尚廣錄》卷二十四《詩》上。《永覺元賢禅師廣錄》,叁十卷,爲霖道霈編。新纂《卍續藏經》第72冊。同樣內容的詩,在清《支提寺志》卷五《詩》中,題爲《祝支提樵雲老師,釋元賢,永覺鼓山》。

  〔19〕《虛雲和尚方便開示》,第181頁,《癸巳一九五叁年正月初九至二十叁日上海玉佛寺兩個禅七開示》·《初七第五日正月十叁日開示》。福建省佛教協會印1993年。

  〔20〕《廣欽老和尚開示錄》,第79頁附錄。福建莆田廣化寺印,閩新出內書第119號,1995年版。

  〔21〕本序未見于《弘一大師全集》。關于念西法師,《弘一大師全集》八·《書信卷》·《致念西、豐德律師。1936年2月,晉江草庵》,注一:“念西律師,名義俊。福建漳州人,出家石室岩,專修淨土法門,故號念西。後又從弘一法師學律,著有念西集,及龍袴國師傳。”圓拙、林子青等編:《弘一大師全集》,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版。

  〔22〕念西:《龍褲國師傳自序》。

  〔23〕《明史》卷一百十四·列傳第二《孝定李太後》:“孝定李太後,神宗生母也……四十二年二月崩。”中華書局標點本。

  〔24〕蕅益:《樵雲律師塔志銘》。

  〔25〕永曆《黃檗山寺志》卷六《外護》,葉向高《重興黃檗山募緣序》:“甲寅秋,皇上以聖母升遐,思慕不置,廣爲祈福,擇名山古刹分置藏經。海內共六處,而黃檗在其中。”永曆《黃檗山寺志》,八巻,隱元隆琦、獨往性幽編修,南明永曆六年(1652)隱元序。日本江戶時代刊本,京都黃檗山文華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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