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觀想:
第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比丘在吃飯時,應當觀想:我們所吃的飲食,都是經過人們辛勤耕耘,炊煮而成。一缽飯中滲透了很多人的血汗,如果懷著貪心去吃,就會難消信施,死後也會墮到地獄中受苦。將來從地獄出來,還要作畜生來償還施主的債。應生起厭離心,不可貪著美味。
第二,自忖己身德行。《行事鈔》中說:“若不坐禅、誦經,不營佛法僧事,受人信施所墮。若無叁業,知故而施,俱爲施墮。”〔113〕持戒修行的人,可以安心地接受居士的供養。如果自己沒有德行,沒有修證,又不坐禅誦經,就無法消受信施。出家僧衆應常常思維法義,精進修行,否則真是信施難消。
第叁,防心離過。《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觀法》說:“出家人受食,先須觀食後方啖。”〔114〕吃飯的時候,應防止叁種過失:對好吃的飲食不可貪吃;對不喜歡吃的不可生心;對一般的飲食不可以生愚癡心。吃飯時要善于調節心念,對一切飲食生平等心,念念不起貪癡,這樣才能變叁毒爲叁善根。
第四,正事良藥觀。把飲食觀想成藥,四食都是良藥。我們吃藥是爲治療身病,維持色身,使道業不廢。因此,吃飯就是最好的藥。
第五,爲成道業觀。出家衆要借助飲食才能維持生命,吃飯時應發願:吃飯是爲了支持色身,以便修習戒定慧、斷除煩惱。將來成就法身,廣度衆生。
佛在世時,常常詢問遠來的客比丘:“乞食可得否?”出家衆飲食無憂,才能安心辦道。古德說:“過堂進齋也是一堂功課。”隨時隨地將心用在道業上,則吃飯也是極好的修道方法。
3、住房
原始僧團最初的住處非常簡陋,如阿蘭若、樹下、空房、山谷窟中、露地、草堆邊、林邊、冢邊、水邊,在這些地方敷草,或敷樹葉,即可以休息。《四分律》卷五十記載:瓶沙王深信佛法,供養世尊迦蘭陀竹園,施佛及僧,這是僧團最初接受檀越供養住房。《五分律》說,王舍城有位長者,聽聞比丘少欲知足,心生歡喜,建六十房舍,一切用具備辦充足後,供佛及僧,佛允許比丘接受。僧衆也可以自己建造房舍,建造房舍所需的一切工具也都開畜。《四分律》說:“佛聽比丘作房,隨作房法,所須一切聽與。”〔115〕
(1)房舍衆事:僧房建好後,需要有人常常料理。《四分律》記載,居士爲僧作房而無人住,佛令僧團作羯磨法差人看守住處,料理僧房。羯磨雲:
大德僧聽,僧以此某甲房與某甲比丘料理,若僧時到,僧忍聽,白如是。大德僧聽,今僧以此某甲房與某甲比丘料理。若僧時到,僧忍聽,白如是。大德僧聽,此某甲房與某甲比丘料理。誰諸長老忍,僧以此某甲房與某甲料理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以某甲房與某甲比丘料理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116〕
安排住房時,應對病老比丘及年少沙彌給予關照。《四分律》說:“佛言:病比丘不應在閣上大房中住,應在小房中住,若別作小屋。”〔117〕因病比丘行動不便,無法至大小便處,佛又開許在近處安便器。若不能出房,可以在房中安便器,以方便病人。另外,安排小年沙彌的住處時,可在比丘屋中安隔障,以方便照料沙彌生活。
修建房舍時遇到種種情況,佛即隨緣製戒。如:比丘露地經行,被風吹雨淋患病,佛說可以作經行堂,作成長形。比丘經行時疲憊不堪,佛說在經行堂兩頭安床,使老比丘得到休息。僧房離水池很遠,用水不便,佛說可以作渠池。
建造寺院住房是件細致的工作。《四分律》卷五十中,詳細記載了佛陀教導比丘作房的方法,指導完善各種配套設施:如水房、洗腳房、浴室、廚房、盥洗室、水井等。佛說建造寺院房舍不可倉促。《行事鈔》說:“若營屋者,不得卒成,以不堅牢。若作重閣堂聽十二年經營。余者隨大小量宜。”〔118〕
(2)房屋料理:佛世僧團中作執事經營房屋精舍的多是阿羅漢。如《薩婆多論》中說,舍利弗經營癨桓精舍,目犍連經營五百精舍。阿羅漢所作已辦,爲何又要忙碌于僧事經營呢?《薩婆多論》說有五種原因:“一爲報恩故;二爲長養佛法故;叁爲滅凡劣衆生作小福業自貢高;四爲將來折伏驕豪心故;五爲發起將來衆生福業故。”〔119〕
若房舍年久損壞,比丘應隨力修治。《四分律》、《十誦律》都記載佛開許修治住房所需的一切工具,僧皆可以蓄。如《十誦律》有僧問:“若僧中有兩房舍欲壞,得賣一房治一房否?”佛言:“得。”〔120〕寺院的住房若年久失修而損壞,可以賣一房來維修另一房,也可以賣臥具來修治房舍。
房屋適當裝修,也是佛所開許的。《僧癨律》中佛告諸比丘:“如過去世,時有王名曰吉利,爲迦葉佛作精舍,一重二重乃至七重,雕文刻镂,種種彩畫,唯除男女和合像。”〔121〕比丘建造房舍時,可以彩畫牆壁,如禽獸、山水等。但不可以畫男女和合之像。
如果住房破損,比丘無力修治,若有俗人能夠發心修治破房,應請在家人發心修繕,由僧執事管理。應在僧中作白二羯磨說: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此房與某甲居士修治,某甲比丘經營,白如是。大德僧聽,僧今以此房與某甲居士修治,某甲比丘經營。誰諸長老忍,僧持此房與某甲居士修治某甲比丘經營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某甲居士房修治某甲比丘經營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122〕
《四分律》、《十誦律》都說,僧房當“如法施,如法受,如法住”。若將房施僧,又轉施尼,是非法施,非法受,非法用。同樣,施尼轉僧也不如法。
寺院的住房是僧團所有的公有財産,不可分爲私有。《四分律》中有四比丘恐客僧來寺,便將上房留給世尊後,其余寺産四人平分。佛以此因緣集僧告言:
此四分物是四方僧物,不應分、不應自入、不應賣買,亦非僧所賣,非衆多人,乃至一人所賣。若彼僧衆多人、一人,自入己,若分、若賣買者,不成自入,不成分,不成賣買,犯偷蘭遮。〔123〕
4、生活用具
佛陀時代的比丘過著較爲單純的生活,生活物品也簡單。缽器等物即是製教所攝,十六枚器等養生衆具爲聽門所開。製中有開,開中又有限製。以下即對比丘的日常生活用具作簡略介紹:
(1)缽器受用製教所攝
缽器,是佛製比丘每天飲食使用的餐具,也是諸佛標志。護缽應如愛護眼睛一樣,不可隨意亂用。每次洗缽後應擦幹,不可放在日光下曝曬。
新熏缽在洗淨後,應加法受持。《四分律》中無羯磨文,依《十誦律》應說:“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此缽多羅應量受,常用故。”(叁說)〔124〕
缽是飲食之具,不可以作非缽用,一切長物不可以放在缽中。《四分律》說:“若故失、若故壞、若作非缽用、若數數用,一切突吉羅。”〔125〕缽的外表也不可雕刻花鳥圖案,或雕刻法名等。另外,爲防止缽被碰破,不可直接挂在牆壁上,應用巾袋裝好再挂。《四分律》中還規定:不可一手拿兩缽,除非是用手指隔中央。也不可一手拿兩缽去開門,除非小心謹慎。目的都是爲了護缽不壞。
(2)養生衆具聽門所開
佛開許衆僧可畜的生活用具稱爲“衆具”,都歸入聽門所攝。既然稱爲衆具,就是說佛開畜的養生衆具很多,略述如下:
《四分律》中比丘可以畜十六種生活用品:大釜、釜蓋、大盆及杓;小釜、釜蓋、小盆及杓;洗瓶、瓶蓋、盆及杓;水瓶、瓶蓋及盆、杓。總計共有二釜、四盆、二瓶、四蓋、四杓。總稱爲十六枚器,是比丘常用的生活用品。
佛世時有鐵匠出家,想自己製作鐵缽,佛開可以。作缽所需的一切工具可以裝在袋中,懸挂在木樁上。熏缽所用的工具也開畜。
比丘縫衣需要繩墨、赤土、白褽、雌黃、線、尺度、耧線、剪刀、補衣等物,佛都開畜,而且規定把工具裝入袋中,不使零散。《十誦律》說:“比丘無針,不應行。”〔126〕比丘外出應准備針線,以免衣解形露。縫衣針容易散落,應作鐵筒存放,不會傷到他人。住在蘭若的比丘,佛製可以存火石等打火用具。
佛世時的交通工具十分簡單。《四分律》中對老病比丘開用步挽車、攆、乘等。這些都屬于小車之類,不會令居士譏嫌。車子可以用畜生駕,或是人拉。但比丘不許用母牛、母馬拉車,以防染觸。
關于拂塵的使用,《十誦律》中規定比丘如果爲灑掃佛塔,可以使用牦牛尾作的拂塵。如果是爲自己,則不開使用。《僧癨律》說:“捉拂時,不得如淫女捉拂作姿作相,是名拂法。”〔127〕出家衆當處處督攝六根,執拂灑掃時也應注意威儀,念念在道中。元照律師談及拂法時慨歎說:“今時後生,持扇執拂,多作女態,教名淫女,豈不懷慚!”〔128〕
比丘所用的生活用品還有許多。如《行事鈔》中列有:木作器、角器、浣器、板、剪刀、算子、刀、煮藥铫、銅釜、鐵釜、土釜、瓶、銅杓、銅褾、缽支、塵坌蓋、杵臼、簸箕、掃帚、琉璃篦、灌鼻筒、煙筒、吹火筒、鉗、椎、火把、暖水瓶、注水筒、洗腳器等,不再一一贅述。
古德常說:“富貴學道難。”現代僧團的生活條件要比過去優越得多,如果心能放下對物質的貪求,則可在道業上取得進步。若在優越的物質生活中沈緬下去,那麼道業是難以成就的。因此,修道人應看透世間的一切,才會不被境所轉,不被物迷,才能真正安心辦道。
(叁)對待客僧法
出家僧衆本是超世無系之人,沙門釋侶,遊方漂泊,本不應分彼此。但隨處暫居,就應緣而有主客之別。舊住爲主,暫居爲客。實際上從叁界而言,無主無客,方便說有主客。因此,佛製舊住比丘要如法接待來寺的客比丘,客比丘來寺參訪,也應整束威儀。本節即簡略介紹接待客比丘的方法:
1、入寺受房法
客比丘遊方到某寺院,應具威儀入寺。《行事鈔》說:“客比丘欲入寺,應知佛塔,若上座等。至門中應開,若不能者,徐打令內人聞。不聞大打,猶不聞者,持衣缽與…
《試論原始僧團的財物製度(釋恭融)》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