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葉阿月將這句話解讀爲:在八識之中的任何一識,受不淨品法熏習,從而得到勝功能,作爲生起雜染法。這種解讀方式是將八識都可以作爲所熏,認爲這是從一識的立場來說明八識與阿黎耶識的不一不異的作用。見葉阿月《唯識思想の研究——根本真理としての叁性說を中心にして》,東京國書刊行會1975年版,第146頁。我們不同意這種解讀方法,從一識的立場是對的,但並不是八識中的任何一識都可以受熏。真谛包括唯識古學的思想,雖然主張八識“同體別用”,但是八識的功能仍然比較清楚,只有第八識才可以受熏,這是瑜伽行派的基本觀點。
〔27〕以上文句散見于《轉識論》,《大正藏》第31冊,第61-62頁下。
〔28〕葉阿月曾將真谛譯、玄奘譯、藏譯有關叁相的解釋進行比較,同上書,第144-148頁。
〔29〕玄奘譯:《攝大乘論釋》卷二,《大正藏》第31冊,第327頁下。
〔30〕加達默爾主張“一切理解都必然包含某種前見”,[德]漢斯-格奧爾格·加達默爾著,洪漢鼎譯:《真理與方法——哲學诠釋學的基本特征》上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349頁。
〔31〕印順:《攝大乘論講記》,第76頁。
〔32〕霍韬晦:《安慧〈叁十唯識釋〉原典譯注》,第57頁。
〔33〕《成唯識論》卷叁,《大正藏》第31冊,第12頁上。
〔34〕勝呂信靜:《唯識說的體系之成立——特以〈攝大乘論〉爲中心》;高崎直道等著:《唯識思想》;李世傑譯:《世界佛學名著譯叢》第67冊,臺北華宇出版社1985年版,第146-151頁。
〔35〕《瑜伽師地論》卷一,《大正藏》第30冊,第279頁上。
〔36〕《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六識身無覆無記,異熟所攝,類不可得。”《大正藏》第31冊,第579頁中。
〔37〕《決定藏論》卷上:“于六識中,若有一無記識,而獨是執所攝持者,無有是處。”《大正藏》第31冊,第1018頁下。
〔38〕《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六,《大正藏》第31冊,第664頁下。
〔39〕勝呂信靜:《唯識說的體系之成立——特以〈攝大乘論〉爲中心》;高崎直道等著:《唯識思想》;李世傑譯:《世界佛學名著譯叢》第67冊,第148-149頁。
〔40〕霍韬晦將“非煩惱性的存在”,等同于“阿黎耶識自身清淨”。見《安慧〈叁十唯識釋〉原典譯注》,第58頁。
〔41〕《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大正藏》第43冊,第238頁下。
〔42〕《轉識論》,《大正藏》第31冊,第62頁上。
〔43〕真谛譯:《攝大乘論釋》卷四,《大正藏》第31冊,第181頁。
〔44〕方東美將虛妄唯識分爲四個層次:所緣轉相、相應轉相、互爲緣性轉相、阿黎耶識與諸識等俱轉。見《中國大乘佛學》,臺北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版,第634-641頁。
〔45〕葉阿月:《唯識思想の研究——根本真理としての叁性說を中心にして》“資料篇”,第31頁。
〔46〕山口益譯注:《中邊分別論釋疏》,破塵閣書房1935年版,第53頁。
〔47〕玄奘譯:《攝大乘論釋》說:“受用是生起義”,《大正藏》第31冊,第330頁中。
〔48〕山口益譯注:《中邊分別論釋疏》,第52頁;《辨中邊論述記》卷上:“即七轉識皆名受者,以受用境,受數用勝。識從俱時之受,立受者名,即鄰近釋。皆非根本,並名受者”,《大正藏》第44冊,第5頁上。
〔49〕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二:“能受用者即六轉識,爲受用故,從緣而生,所緣境界可分別故。”《大正藏》第31冊,第390頁中。真谛譯《攝大乘論釋》卷叁:“此六識雲何說名生起識。”《大正藏》第31冊,第167頁上。
〔50〕《中邊分別論》卷上,《大正藏》第31冊,第452頁上。
〔51〕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二:“如是叁蘊皆能助心,受用境界,故名心法。”《大正藏》第31冊,第390頁。
〔52〕《辨中邊論》卷上,《大正藏》第31冊,第465頁上。
〔53〕真谛譯:《攝大乘論釋》卷二,《大正藏》第31冊,第167頁上-中。玄奘譯:《世親釋》根本沒有相應的此段解釋,真谛依《中邊分別論》增補進的。
〔54〕印順《攝大乘論講記》,第107頁。
〔55〕《大乘莊嚴經論》卷五說:“偈曰:所取及能取,二相各叁光,不真分別故,是說依他相。釋曰:此偈顯示依他相,此相中自有所取相及能取相。所取相有叁光,謂句光、義光、身光。能取相有叁光,謂意光,受光,分別光;意謂一切時染汙識,受謂五識身,分別謂意識。”《大正藏》第31冊,第613-614頁。
〔56〕印順《攝大乘論講記》第107頁。印順此解的一個中心,是將“心所”理解爲“從心所生”,“心現起的各種作用”。但是,“心所”(caitasikq),是從“心的”之形容詞而來的,在成爲“被心所有的、爲心所有者”之名詞後,就被稱爲“心所”。水野弘元認爲,不能將心所法稱爲“心的作用”,說成“心的屬性”會比較貼切。《佛教教理研究》,《水野弘元著作選集》(二),釋惠敏譯:臺北法鼓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335頁。
〔57〕牟宗叁不同意印順的解釋,他指出,諸轉識之所以得名曰“受者”,因爲它們是“受用主故”。叁心所中的“能受用”就是此“受用主”的能受用性(受蘊),“分別”就是“受用主”的分別性(想蘊),“推”即“受用主”的推度造作性(行蘊即思蘊),所以此叁心法就是叁心所。牟宗叁:《佛性與般若》上冊,臺灣學生書局1997年版,第399-401頁。
〔58〕真谛譯:《攝大乘論釋》卷二,《大正藏》第31冊,第167頁中。
〔59〕無性:《攝大乘論釋》,《大正藏》第31冊,第390頁中。
〔60〕《雜阿含經》卷十二,《大正藏》第2冊,第80頁下。
〔61〕唯識論書多處引用《阿毗達磨大乘經》,學界一般承認其確實存在。學界追溯唯識思想的源流,可以分成《解深密經》與《阿毗達磨經》。前者流入《瑜伽師地論》,形成一大主流,産生《阿毗達磨集論》、《顯揚聖教論》、《叁無性論》,而進入《成唯識論》。後者經由《大莊嚴論》、《攝大乘論》、《攝大乘論釋》,之後又歸《成唯識論》。此二大系統的前驅是《十地經》。保坂玉泉:《唯識諸經論組織系統》,《佛典研究·續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第28冊,臺北華宇出版社1989年版,第73-77、158頁。
〔62〕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二,《大正藏》第31冊,第390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大正藏》第30冊,580頁中。
〔63〕《決定藏論》卷上,《大正藏》第31冊,第1019頁中-下。
〔64〕吳學國認爲阿黎耶識不是西方知識論之永恒的先驗意識者,也不是純粹自我。見《境界與言诠——唯識的存有論向語言層的轉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4頁。
《真谛叁藏對阿黎耶識的建構——具有認識論意義的存有論》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