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日名羯藍位,譯爲堅肉。第五七日名缽羅奢位,譯爲肢節,又名形位。自神識投胎至五個七日生諸根形、四肢差別,總屬名色支攝。
五、六處支。又名六入。處是十二處中的內六根處。此是胎內五七日後以至出胎之間的分位。前名色支,六處初起尚未圓滿,但名名色,今此位中,身體肢節,漸已成形,眼根、耳根、鼻根、身根、意根,圓滿具足,已能生長眼等諸識,故立名爲處(處以生長爲義)。又,于出胎後,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之作用,故名六入,此爲胎中成長之位。細言之,從第五七日形位後,至六七日名毛發爪齒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五根圓滿,乃至第十九七日諸根具足。如是從名色而六入至出胎,中間總有叁十八個七日,皆屬胎中位攝。此爲吾人一期生命受用之自體。
六、觸支。觸是遍行心所之一,即出胎後由根境識叁和合而生起的觸。謂十月圓滿出胎,六識依六根遂與外境相接觸。當嬰孩自出生長至二叁歲時,天真純潔,六根對境,但起單純知覺,尚無憎愛分別。此爲六根交攝一切外境之作用。此觸有二種:(1)無明相應觸。(2)明慧相應觸。唯取無明觸立支,明慧觸非流轉生死法故。
七、受支。受也是遍行心所之一,以領納爲性。即領納所觸境界。由觸爲緣,于順樂諸根境界生起適悅受,名樂受。于順苦諸根境界生起逼迫受,名苦受。于順不苦不樂諸根境界,生起非苦非樂的舍受。也即根境相對于順違等境上,生起苦樂等感受。當四五歲至十歲左右,年紀稍長,知識漸開,知道接受一切境界,對于飲食、衣服、玩具等,皆有所求,且能分別好醜。此爲對境所生的一種情緒。
以上五支。總爲五蘊報身,即過去因緣(無明、行)所引生之現在苦果——五蘊身。由五蘊身則熾然起惑造業,隨之又生成現在因緣,而又引生未來苦果。
八、愛支。即由愛爲緣而于叁界諸行上生起染著希求,體是貪。有二種:(1)自體愛,即迷內異熟果愚而發起的貪愛;也就是對精神物質組合成的生命體,戀戀不舍的耽著。(2)境界愛,即迷外增上果愚,緣境界愛而發起的貪愛;也就是對客觀存在的一切境相,生起堅固的貪著。由此二愛潤發親生當來老死位的識等五果種子,轉更增盛,是爲愛支。雖然其余的煩惱也有潤發當來苦果種子的功能,然就勝而論,以貪爲本,貪愛如水,于種子有特殊的潤生勢力,故立愛爲支。當十一二歲至十八九歲時,行將成年,欲望既開,對于五欲六塵,自然心生貪愛。所謂于樂受順境,則起貪戀之心;于苦受逆境,則生憎惡之念,唯未遍廣求罷了。經雲:“貪愛如水,能潤生死。”愛爲七情根本,最能潤生。古德雲:“愛不重不生娑婆。”此爲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九、取支。《十地經》等說愛增名取,體是貪,亦即是上品之貪愛。由貪愛爲緣,于叁界貪著,由是貪心發展增盛。複生起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是爲取支。執持生命內在的自我,叫我語取;由此我語取爲根本,或向外在的環境奔放,執取客觀的五欲成爲欲取;或向內在的心靈探索,執取主觀的倒見,成爲見取;甚而把那不是解脫的真因執取爲真因的,成爲戒禁取。據實而論,取支通取一切煩惱。《十地經》等雖說愛增名取,是約愛潤勝說,非無余惑。約二十歲後,血氣方剛,貪欲轉盛,于一切境界,廣爲追求,是名爲取。此爲貪染欲境之一種趨求。
十、有支。即積聚的善惡業種及識、名色、六入、觸、受五名言種,由愛取滋潤攝受,有大勢力,能引生後有苦果,立名爲有。簡言之,即由愛取之煩惱,興起諸業,必有當來之果,故名爲有。
以上叁支,愛取爲緣,有支爲因,因緣和合,又生未來之果。
十一、生支。生是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之一,體即五蘊現行果法。即依現有的愛取有叁支爲因,又引起當來世于四生中結生,是名爲生。就是從中有初生以後,至本有中未衰變位,皆是生支所攝。
十二、老死支。萬法無常,有生就必有死。色心等衰變位,總名爲老。老非定有,附于死支中,故合老死爲一支。自老至死,其間不免種種憂悲苦惱,此爲未來受報之結果。如上所說十二支,包括過去因緣,現在苦果,現在因緣,未來苦果,是爲雙重因果,此約有情的異熟因果而說;由叁世異故,名分段緣起。實際說來,在有情的生命活動中,一刹那間亦具足十二支,名之爲刹那緣起。即:癡爲無明支,思爲行支,心爲識支,余爲名色支,六根爲六處支,觸心所爲觸支,領納的受心所爲受支,于受起貪爲愛支,其余的煩惱爲取支,身語二業爲有支,諸法起用爲生支,變異相爲老,無常爲死,是爲老死支。此乃佛陀說明吾人生死相續的一種法則。
總之,一個有情之所以流轉生死,首先是對于所應知的事相理體愚迷無知。由此無知發起定招叁有果報的業行善惡,這種業行違于還滅,論中總稱爲邪行。起邪行故,令心識顛倒,由心識顛倒故,結生相續而有名色,由有名色,諸根漸次圓滿而有六處,由此有觸,由觸引受,觸爲受依,由此觸受二法受用境界,于境界耽染愛著,希求追取,由是煩惱滋長,發後有業行,業滋長故,五趣果生,生已變壞,老死生起,故十二支如是次第。這種因果關系,如環相銜,互相牽製,于是無窮無盡的生命就在時空的舞臺中演出一曲曲沒有終點的戲。
四、十二緣起的別說
起信論對十二緣起的解釋
《起信論》說,依衆生心建立生死流轉解脫還滅,一切以心爲本。衆生心,即“一心”,世間法出世間法唯是一衆生心;也就是說,一心是法界之本源,是世出世間一切現象的本質。依一心建立一切法,從二門說,即“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此二門說生滅,即說到真如,說真如,也不離生滅。所以在真如門與生滅門中,都舉心爲根本。心真如門中,舉真心爲根本;心生滅門中,舉生滅心(阿賴耶識)爲根本。
論雲:“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爲阿黎耶識。”如來藏是絕對平等不生不滅的真如本體;阿賴耶識是雜染有生滅的,也就是無明虛妄熏習。不生不滅與生滅,在矛盾中有統一,在統一中有矛盾。簡單說:“阿黎耶識”是真如本體與無明妄念這一對矛盾對立而又相互統一的産物。
由于“阿黎耶識”具有生滅、不生滅兩種屬性,從而又派生出“覺”與“不覺”二義。“覺”與“不覺”二義是建立生死流轉與解脫還滅的所依。所謂“覺”,即是覺了真如自體的智慧。所謂的“不覺”,就是不覺悟真如自體的無明;它由細轉粗,千變萬化,而現出一切妄染境界。不覺分爲根本不覺和枝末不覺。根本不覺,是不如實了知“真如法一”的無明,也就是對真如理法絕對平等的惟一相不了解,忽然起心,于是産生不覺無明的妄念,以至引起無明業相、能見相等“叁細相”和“六粗相”的枝末不覺;即所謂“一念不覺生叁細,境界爲緣長六粗”。然根本枝末二者非有別體,也非一念同時具足而可分前後的,只是述說時有前後而已。這不覺的九相就是起信論對十二緣起的另一種解釋。爲能清楚地了知,下面先列表以示:
甲、叁細相(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依此不了一法界之不覺,故生起叁種細相。叁相雖從不覺生,但與彼能生的不覺相應不離。如根發爲枝葉花果,而枝葉花果與根息息相關而不相離。不覺,泛通一切雜染因,而重在根本無明。叁細相,雖說有次第,而實同時存在。如無明緣行、行緣識……似乎是一個生一個,但佛陀說緣起時,卻說如環無端。所以依不覺而生起的叁細六粗,雖可說作次第相生,但究其實,不可說無明是第一因。說有前後,而實不可以前後相來局限的。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明爲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無明業相,在十二緣起中,分別說爲無明與行。無明是不覺,行是業。不如實知即無明,不覺即有業;業與無明,是沒有先後而同在的。不覺所起的妄念是虛浮不實的,有不覺就有不覺心現前,也必然有動念的表現,此不覺心的活動就是業。若一旦真覺,則無動念;若有動念,則無邊生死苦患從此而生。十二緣起,不外惑、業、苦;而無明的當下即心動,動是行業,作業自然感苦報。動必有果,因爲生死之苦果是不離業因的。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能見相即十二緣起中的識。見,指心識的了知作用。能見相,是依業相的動而能見的,若不動則無有見。如修習禅定的人入定時,一切相不現前。出定時,心念一動,即漸知一切。所以不動即不見,動即有見。
叁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境界相,在十二緣起中,是名色與六入。名是精神界,色是物質界,約認識說,六入可含攝于名色中,總即五蘊的境界相。以依能見心的能取,自然會有所取所見的境界妄現;沒有心動能見就沒有所見境。有如此心動,即有如此境現。當下動、當下見、當下即有境現,彼此輾轉相依,不可分別前後。
六粗相(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系苦相):以有境界爲緣故,複生六種粗相。上說叁細,如初醒朦胧的心,雖有心境而渾然不明晰;而此說的六粗,如醒時,境能引心,心緣于境,心境分明,也就是到達心境明鮮的境界。
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智相,等于十二緣起中的觸。境界是名色與六入;依此爲緣起觸;觸是心境相涉時所起的識觸。所以智相不是智慧,而是依于境界爲緣,心起分別的分別智。由于心分別境,因而有愛與不愛,在十二緣起中,名可意不可意觸。適合自己情意的起可意觸;不合自己情意的起不可意觸。
二者相續相:“依于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相續,即是次第相續不斷。以十二緣起說,這是觸緣受。由于對境起心而有愛與不愛的分別智生,依于智相生起苦樂的感受。即可愛的生起樂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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