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知道這些痛苦如夢如幻,不是實有的。有這麼個故事:一個妙齡少女,有一天睡覺前泡了一杯茶,喝了幾口茶後馬上入睡。睡夢中自己結婚並生一子,終日勞累撫養孩子,孩子未及成人則夭折。夢此叁苦,夢醒時茶竟然未涼。正如此少女所承受生子、勞作、喪子之苦皆在夢中一樣,一切痛苦如夢幻,不必去執著。正是因爲實執爲有才感到痛苦不堪,所以應該觀想一切痛苦爲幻境。
佛法中的二谛相輔相成,修世俗菩提心和修勝義菩提心也是不相離。勝義之理在世俗中體現,世俗中蘊藉勝義。修習菩提心,不離二谛。
(叁)修菩提心次第
菩提心亦有其修習次第,《菩提道次第廣論》關于修菩提心次第,將阿底峽尊者所傳各種教授分爲二類:一類是從金洲大師傳來的七重因果的教授,一類是寂天菩薩入行論中所說的自他相換法。這兩派都是以出離心爲基礎,進爾發大慈悲心救度有情共證菩提[22]。
此論以叁個要點爲其框架,即出離心、菩提心、清淨見,稱爲叁種要道。叁士道次第如整個房屋的結構,叁種要道就是房屋的棟梁。清淨見是指離增益、損減二邊的中道正見,此見是大小乘一切道的命根,最爲重要。有求解脫、希求涅槃之心即是出離心,再欲拔一切有情離生死苦、證菩提果,即是菩提心,在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中,菩提心屬于上士道,在上士道中修菩提心最重要。下面先分析金洲大師的七重因果修心法。
1、七重因果教授
在修七重因果教授之前,要先修平等心。凡夫的慈悲,看似慈心、悲心,實際非真正的慈悲。因爲大多只是對自己的親友,並沒有把慈悲廣泛施與一切衆生。凡夫的頭腦中一般都存在親友、仇敵、陌生人等概念,並以不同的態度對之。這種慈悲不能培養出真正的菩提心,反而只是我執的延伸概念而已。所以要觀想一切衆生無分別,對一切衆生要持平等心,有了平等心境界,之後才有資格修習七重因果修心法。
一知母,思維法界有情都是自己的母親。無始以來在六道中輪回,死死生生,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屍,多于大地。每一生都有一個母親,即使在畜生道中,也有生育色身的母親,所以,每一個衆生可能都做過我們的母親。要不斷去禅思,諸有情爲己之母,故名知母。
二念恩,思維一切有情于我有恩。修成知母之後,下一步便要修念恩。以今生來說,母親懷胎十月,叁年乳哺,推幹去濕,咽苦吐甘,母親重恩,難以言表。既然每一個衆生都曾爲我們的母親,對于我們的恩德就如今生母親一樣,故應感念一切衆生對我們有母般深恩。如此思維,就是念恩。
叁報恩,思維當報一切有情恩澤。在心中反複思維,僅知母念恩是不夠的,必須回報。要思維怎樣對衆生施以最有利的幫助
怎樣才能解決衆生的痛苦困境
盡己之力,以實際行動回報衆生,這就是報恩。
四悅意慈,見一切有情猶如愛子生歡喜心。悅意慈也就是慈心,是在修習知母、念恩、報恩之後所現,在心中生起願一切衆生可以得到快樂的真切心願。龍樹菩薩曾說過:具備慈心之人,即使沒有任何其他成就,其功德已是不可思議,人與天神、毒藥、武器等都不能傷一個有慈心之人。故應對衆生有此悅意慈。
五大悲,思維一切有情于生死中受無量苦,我當如何令其得離此苦。有了慈心爲基礎,再進一步修大悲。沒有慈心,不可能有真正的大悲。如在生活中見到豬被屠殺,目睹那種慘痛情景,應思維被殺之豬可能過去生曾爲我母,由此而生起悲心。進而發願,但願一切衆生永離痛苦,這就是大悲。
六增上意樂,恒常思維自己應該擔負令諸有情離苦得樂的重大責任。增上意樂也就是利他之心,在生活中應思維承擔令衆生離苦得樂之重任。
七菩提心,須有兩種欲樂:即欲度一切有情出離苦海和欲成無上菩提。若但欲利他,不求成佛,那只是大悲心,不是菩提心。若但求成佛,不爲利他,那只是自利心,也不是菩提心。菩提心一定要具備“爲利衆生”和“願成佛”,二者缺一不可。欲令一切衆生離苦得樂,必須成就佛道,以圓滿的智慧去化導,發成佛之心就是發菩提心。在菩提心生起之後,修行者才正式入于大乘,成爲一個真正的佛子。
(1)于其漸次令發定解
開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這裏有叁重要,初重要者,若由大悲發動心意,爲欲拔除一切有情出生死故起決定誓,若悲下劣不能如是,故荷盡度衆生重擔,賴此悲心故,不荷此擔便不能入大乘數故,悲初重要;中重要者,如是一次發如是心趣入正行,然因有情數量衆多,行爲惡暴。學處難行,多無邊際,經劫無量,見己怯畏,退墮小乘。非惟一次發起大悲,應恒修習漸令增長,于自苦樂全不顧及,于利他事毫無厭離,故易圓滿一切資糧,故一切佛法根本唯是大悲;後重要者,諸佛獲得果位之時,不如小乘而住寂滅,盡虛空住義利衆生,亦是由于大悲威力,此若無者同聲聞故。
諸余因果是此因果道理。初從知母乃至于慈,爲因之理者,總欲離苦,數數天思維其有情苦即能生起。然令此心易生猛利及堅固者,則彼有情先須悅意愛惜之相,例如親有苦而不能安忍,怨敵有苦而心生歡喜等;增上意樂及以發心爲果之理者,由其是漸次修其心,悲心若起,便能引發爲利有情,希得成佛。
(2)如次正修
修習希求利他之心。于諸有情令心平等,修此一切成悅意相,修慈,修悲,修增上意樂。修有情無貪嗔等煩惱之相,于有情自離貪嗔令心平等,緣親友修平等,遍緣一切(有情修平等心。對有情念一切欣樂厭苦皆悉同故,對自己當思維從無始來于生死中雖一有情亦不可得,貪誰嗔誰
故應平等;修一切成悅意相,修次中篇雲:“慈水潤澤內心相續,如濕潤田,次下悲種易于增廣,故心相續以慈薰習,次應修悲。”要修知母、念恩、報恩。修慈所緣,令不具足安樂有情獲得安樂。修悲所緣爲苦,令苦惱有情離此苦。修增上意樂, 在修習慈悲之後,應思維此諸有情可愛悅意如是乏樂,衆苦逼惱,故爲發心爲有情成辦利樂。
修習希求菩提之心。由如前說次第所致,便見利他定須菩提,起欲得心。然僅此猶非滿足,由思維身語意叁業功德,先應盡力增長淨信,信爲欲之因。信雖有多種,然大悲心爲用,自力所發極爲殊勝。明所修果即爲發心。作是念:爲利有情,願當成佛或應成佛。作是願已于施等行隨學未學,乃至何時未受律儀,是名願心;受律儀已,當知此心,是名行心。
這是金洲大師傳來的七重因果的教授,發菩提心者可依之修習。
2、自他交換教授
自他交換修心法始于寂天,寂天菩薩在《菩薩入行論》中有關菩提心的修習方法,那就是自他交換。
一思維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過患。先思維修自他換的功德和不修的過失,例如由利他故成佛,唯自利故只是凡夫等。
二若能修習彼心定能發生。思維自他相換的心定能修起,譬如父精母血,本非自身,卻由往昔習氣也能生起我執。
叁修習自他相換法次第。
首先應對治兩種障,一是覺自他二身各不相關。應思維自他是相對安立之法,如在此山時覺彼山是彼山,到彼山時也覺彼山是此山,不比青就是青,黃就是黃,絕對不同;
二是覺他人痛苦,無損于我,不須顧慮。當觀自他相依而存,猶如手足,足痛雖無損于手,但並不因此手就不去治足的病。
其次是正修。一是思維凡夫無始以來由愛執我所生過患,令我愛執未生不生,已生者斷,不再生起。二是進而思維諸佛菩薩由愛他所生一切功德利益,令愛他心未生者生,生已增長,安住不退。
最後乃至出息入息,都修與有情樂,拔有情苦。這是利根衆生修菩提心的簡捷方法。在修自他交換之前要先修平等舍心[23]。以上講述了七重因果修心法和自他交換修心法,行者要依之而行,真正去修菩提心。
此外,在《瑜伽師地論》裏也有關于菩薩修行之法,發心菩薩在漫長的修學之路上應做到以下四個方面:
善修事業,謂修菩薩行者,于種種財法惠施衆生,無所吝惜;諸佛戒律,堅守護持;遇諸苦難,忍受無悔;諸正法行,精進無怠;安住禅定,心不散亂;以正智慧,照了諸法;乃至種種行業皆悉修習,是爲善修事業。
方便善巧,謂修菩薩行者,于諸有情,或于聖教有未入者,令其趣入;已趣入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其解脫;乃至諸戒律儀,受持毀犯,種種方便,令諸有情,皆得利益,是爲方便善巧。
叁、饒益于他,謂修菩薩行者,于諸有情,或以布施,或以愛語,或作利他之行,或與隨類同事,令其皆得安樂,是爲饒益于他。
無倒回向,謂修菩薩行者,于己所修一切善業,及方便善巧饒益之行,以淨信心,回向于他,而求取無上正等菩提;終不以此所集善根,倒求世間果報,是爲無倒回向[24]。
《入菩薩行論》中關于衆善回向言:“如是所修一切行,我今所積諸善根,以彼回向諸有情,悉令解除一切苦。有情諸病所逼惱,乃至盡其病愈時,願我爲醫或爲藥,或爲侍疾看顧病人。若遇凶年饑馑劫,願我化身供飲食,降澍食飲如甘霖,普爲有情除饑渴。有情貧困乏資財,願我成爲無盡藏,隨心所欲諸資具,莫不現前鹹備陳。”[25]總之,修習菩提心體現在日常生活之中,修習的方法也很多,要做到難行能行,不管遇到什麼境界,都不要退失已發起的菩提心。
四、菩提心的退失及護持
殊勝的菩提心在種種因緣下發起,也會由種種外緣而退失,故應護持令其不失。《勸發菩提心集》裏引《大莊嚴論》雲:“菩薩發心有四種大。一勇猛大,謂弘誓精進甚深難作,長時隨順故;二方便大,謂被弘誓铠,已恒時方便勤精進故;叁利益大,謂一切時作自他利故;四出離大,謂爲求無上菩提故。”又言:“菩薩發心以大悲爲根本,以利物爲依止,以大乘法爲所信,以種智爲所緣”[26]。如此殊勝的菩提心,卻也有其退…
《入大乘的不二法門——菩提心(佛慈)》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