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宋代臺、禅二宗法統說之爭(宋道發)▪P6

  ..續本文上一頁昉。《釋門正統》和《佛祖統紀》均有其傳記,《佛祖統紀》的記載較爲詳盡。據《佛祖統紀》所說:

  嵩明教據《禅經》作《定祖圖》,以《付法藏》斥爲可焚。師作《祖說》以救之。又叁年,嵩知《禅經》有不通,辄雲傳寫有誤。師複作《止訛》以折之。[66]

  子昉批駁契嵩,大抵是說,其一,智炬作《寶林傳》,擅自增加、改竄世次及祖師名稱,而“(智)炬妄陳于前,(契)嵩缪附于後,渎亂正教,瑕玷禅宗” [67]。其二,禅宗既自尊爲大乘,反用《薩婆多部記》中的小乘弘律之人達摩多羅,作爲自宗的祖師,可謂“厚誣先聖”。經往複辯難,契嵩仍堅持其說,終不爲之所動。由于契嵩和子昉的論爭,二宗的對立更形顯著。

  天臺山外派還有神智從義(1042~1091),也是就法統說攻擊禅宗之人。他撰《四教儀》的補注集解,從天臺宗的立場駁斥賢首、慈恩、禅等諸宗。《釋門正統》〈從義傳〉述其斥禅宗法統說頗詳,今撮錄于次,以見其思想之一斑:

  今家承用二十叁祖,豈有誤哉。若二十八祖,未見經論所出。近見刻石镂板,圖狀七佛二十八祖,各以一偈傳授相付。嗚呼!假托何其甚歟!。識者有力,宜革斯弊,令無量之人,鹹遵正教。[68]

  從義所說的“刻石镂板,圖狀七佛二十八祖”,大概是指契嵩的《傳法正宗定祖圖》。

  總之,天臺宗與禅宗在法統說上存在的根本分歧,在于臺宗主張西土二十叁祖說,禅宗主張二十八祖說。即使前二十四祖,二宗亦不同。臺宗據《付法藏因緣傳》,以龍樹爲第十叁祖,師子爲二十叁祖,並計末田地,則有二十四祖,而世次仍爲二十叁。《寶林傳》則在前面加一婆須密爲第七祖,故龍樹爲第十四祖,師子爲第二十四祖。《傳法正宗記》攻擊《付法藏因緣傳》,臺宗則極力擁護;《正宗記》指責《續高僧傳》,而臺宗又護之,並斥禅宗的七佛偈及拈花微笑、慧可斷臂等事于佛經無載、于佛史無據,乃出于禅宗的編造。二宗相抗,勢同水火。[69]

  後來天臺宗的僧人,由于受到宋代史學的影響,轉而依照正統史書,用編撰紀傳體佛教史書的手段,試圖達到其爲天臺宗爭正統的目的。所以,天臺宗人對禅宗法統說的論難,仍持續于天臺宗所撰的佛教史籍中。

  最先出現的是元穎所撰的《宗元錄》一書,此書久已佚失,內容不詳。據《佛祖統紀》卷二十叁〈元穎傳〉可知,元穎是吳興人,北宋政和二年(1112),于郡城開元建智者院,日居慈霔閣,秉筆著書。自正像統紀,終教藏目錄,凡百卷,名《天臺宗元錄》。[70]《釋門正統》卷八〈元穎傳〉還引述了元穎所自敘的撰書因緣,文略雲:

  常歎宗元失緒,祖裔迷倫。雖奔走于江山,恨蔑聞于傳注。圖籍縱有,各擅一途,……穎不撥汲深,每懷露惑,書其萬一,呈似後賢,庶幾將來刪補有漸。[71]

  《佛祖統紀》〈敘古製〉述該書的內容說:

  吳興穎師,始撰《宗元錄》,述天臺一宗授受之事,自北齊至本朝元祐,爲之圖以系道統。于是教門宗祖,始粲然有所考矣。[72]

  可見此書于天臺法統之完善,用力甚勤,遂爲後世臺宗撰史者所宗。

  到了南宋甯宗朝,有居士名吳克己,號铠庵,婺女浦江人,爲學無所不通。在其晚年,于慶元(1195~1200年)中,對元穎《宗元錄》予以增廣,名曰《釋門正統》,未及完成而亡。書的內容約分爲紀運、列傳、總集叁部分。吳克己嘗著論攻擊《寶林傳》,其說多爲宗鑒所繼承。吳克己之侄志昭法師,居婺女左溪,述《釋迦譜》,又躬禀叔父之微旨,編次《曆代宗承圖》。

  在吳克己稍後,有景遷法師,號鏡庵。嘉定年間(1208~1224年),複取元穎的《宗元錄》及吳克己的新圖,重加诠次,增立新傳六十余人,名《宗源錄》。

  宗鑒法師,錢塘良渚人。嘉熙(1237~1240年)初,居仁壽張寺。續吳克己《釋門正統》成八卷,全書仿《史記》體例,而設本紀、世家、諸志、列傳、載記等五部。書中凡引吳克己之言,必標以“铠庵曰”叁字,以示不沒其實。本書卷首有嘉熙元年(1237)叁月十日之自序,卷末有後序。依後序所說,可知本書于紹定六年(1233)刊行。

  對于禅宗的法統說,宗鑒之《釋門正統》在多處加以批駁。例如,北宋初,道原以真宗景德元年(1004)具表上進《景德傳燈錄》,並奉敕入藏,其後相繼共有五種燈錄問世,而皆宗《寶林傳》之說。針對此事,宗鑒引铠庵之論曰:

  《寶林》說詭,非特達磨、慧可事迹與僧傳(《續高僧傳》)不同,其最虛誕無稽,而流俗至今猶以爲然者,七佛說偈、世尊拈花是也。七佛緣起,……所經劫波,前後隔遠,豈有遞相說偈付法之事?縱若有之,未審吾佛何處舉似,梵僧何年譯至此土也?又據《涅槃經》,……世尊將入涅槃,乃雲:我宣正法眼藏,分付摩诃迦葉。良以迦葉頭陀第一,能爲四衆作依止,可以匡持法藏故也,茲其所以爲付法初祖。……殊不知迦葉自于法華了此大事,豈待涅槃會上重新微笑而受法耶![73]

  在卷八的〈禅宗相涉載記〉裏,又引子昉的辯祖書,斥責《寶林傳》“詭說百端,以惑無識。”

  道原之後,契嵩又于仁宗嘉祐六年[74](1061)進《定祖圖》、《正宗記》等,亦奉敕入藏,宗鑒評之曰:

  自慧炬撰《寶林傳》,稱有二十八祖,及此土六祖,厥後《傳燈錄》複踵其訛,嵩遂取小乘禅經及《寶林傳》等定之,以謂《付法藏傳》可焚。吳門子昉法師著論辯之,去其僞謬四名,複准《付法藏傳》,止二十四代。[75]

  爲了表明天臺宗是佛教的正統,他又引用柳宗元所撰《無姓碑》中“佛道逾遠,異端競起,唯天臺大師爲得其正” [76]之文以爲證明。除了在書中明文攻擊禅宗的法統說之外,宗鑒主要是想通過《釋門正統》的紀傳體例,來舉揚天臺宗,貶抑其他諸宗,達成其爲本宗爭正統的目的,卻由于體例運用不當,反而造成有違初衷的結果。

  然而,上述諸師所著之書,僅爲草創,皆存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還沒有達到完整無缺的程度,都不能很好地達成爲天臺宗爭正統的目的。志磐批評他們說:

  然鏡庵(景遷)則有不立體統之失,良渚(宗鑒)則有名位顛錯之謬。至于文繁語鄙,事緩義乖,則皆有之。而題稱釋門,尤爲疏闊。[77]

  志磐爲了彌補這些缺點,使所述能更好的突顯出天臺一宗作爲佛教正宗的全貌,于是在《宗源錄》、 《釋門正統》二書的基礎上,加以改編,並擴大範圍,依仿《史記》和《資治通鑒》體例,編成《佛祖統紀》一書,內分本紀、世家、列傳、表、志五科。不僅內容增加,而且組織嚴密,並廣泛涉及佛教各方面,而不限天臺一宗。作者自寶祐六年(1258)著筆,到鹹淳五年(1269)八月,凡閱十年,五次改易其稿,夜以繼晝,撰成本書。完成之後,又請必升、慧舟、善良、宗淨、法照等五位僧人校正,才作爲定本,鹹淳七年(1271)刊行于世。

  志磐對于臺宗法統說的完善貢獻巨大。首先,在《佛祖統紀》中志磐爲天臺宗建立了一套很完整的法統說,包括一佛、西土二十四祖和東土九祖、興道下八祖,並將其全部列于本紀,表明天臺宗是佛教的嫡傳正統。

  其次,對于禅宗法統說的評述,《統紀》的論調已不再如前代那樣激烈,更帶有調和的性質。這固然是由于志磐本人具有統攝諸宗的態度,同時可能也說明,到了南宋末年,二宗已經由對抗趨向于融合了吧。《佛祖統紀》卷五的“述曰”:

  佛所得宿命,記未來成道,雖累億劫必能前知,豈今記祖止二十四。竊原佛意,當用二義:一者,以師子遭命難,爲傳持佛法之一厄;二者,此後諸祖,雖有其繼,恐非四依大聖之比,以故金口齊此而言,非謂無繼祖也。世或謂師子遭難不傳法者,癡人之言耳。吾宗謂祖承止師子,而禅林加四人,于是競相是非,連代不息。試以大意決之,則無所爲礙。謂師子雖遭命難,非無弟子可以傳法,特不在金口預記之數耳。然則加以四人,至于達磨,而始爲東土之來,謂之二十八人,斯亦何害。禅人欲實其事,但言四人相承,傳之達磨,則可矣。今乃妄引《禅經》之證,適足以自取其不實也。嵩明教作《定祖圖》,謂《禅經》具載二十八祖,今檢經但列九人,而名多不同,昉法師作《止訛》以斥之,宜矣。[78]

  總括上文,志磐的大意是說,天臺宗認爲祖承止于師子,禅家又另加上四人,遂惹得紛爭不息。《付法藏傳》所謂師子時付法斷絕,其理由之一是因師子遭難,第二是因到師子爲止是正法之世,傳持者中的多數是第四依[79]的聖者。但師子以後到像末之時,傳持者也是第二依、第叁依者,因此在釋尊金口相承之外者,決非意味著付法斷絕。所以,再加上四人,謂之二十八人,也並沒有什麼妨礙。但是,禅徒欲證實其事,就胡亂地引證《禅經》,是不可以的。

  

《宋代臺、禅二宗法統說之爭(宋道發)》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