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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太武帝滅佛回顧與思考(常海)▪P3

  ..續本文上一頁行淫亂,武帝得知後,異常痛恨,忌其僧衆不守人倫、違背佛理、觸犯有法、罪不容赦,加之司徒催浩恰好隨行,見此情形乘虛而入“因進其說”僧徒沙門,爲害甚烈,若不令行禁止,則勢必蠹害更重。

  有鑒長安寺中僧人所行非法、不僅有辱聖教、影響極壞,而且社會民衆反響也相當激烈,再加上司徒催浩又強力谏言力行懲誡。于是,太武帝就在盛怒之下下诏不論良莠穅稗、凡聖參差,凡是在長安城內所有沙門一律誅殺,不留活口。至于寺宇佛像盡皆搗毀。自此北魏滅佛初見端倪。寺觀廟宇慘遭不幸,而長安沙門則大禍臨頭,招致無枉之災。悲乎!無上道服卻因一寺之窳,毀于塵俗,亮道之心皆由少數僧侶,屈乎人事;而聖潔教法根由一域腐敗,幾近絕響。武帝自此強勁的拉開了曆史上自佛教傳入以來的令人膽顫心寒,余悸寥寥的滅佛序幕,從而在曆史上畫上了由佛教僧格嚴重沒落、道風敗壞、乃至腐化墮落而最終引發的曆史上最爲慘痛的沈重一筆。

  滅佛步驟和結果綜述

  太武帝滅佛是史無前例、無章可循的,關于滅佛時應該如何進行、采取那種手段以及運用何種方法等問題,幾乎沒有經過任何形式的討論,全憑掌握國家大權、至高無上的太武帝個人依願行之,雖然這裏面不無臣下僚屬之意見,但最終滅佛的程度,還是由太武帝自己拿捏輕重。所以我們根據太武帝崇信道教這一曆史事實來看,滅佛的結果想來是極其慘重的。

  我們根據上述叁月下诏的內容來看,拓跋焘的滅佛行動實際上是嚴格地按照如下的叁種步驟來進行的。一是對于已經建成的寺廟,規模不論大小、寺主不分官私、地處不管遠近,一律予以拆除,全部夷爲平地。至于佛像圖形則均皆推倒擊破,而那些不易砸粹之石雕、銅像,則斧斤錘煉或者遣命有司投入熔爐,改鑄銅錢,不令有存。同時自此以後一經發現有敢違禁令私自泥塑、木雕銅鑄佛像供奉者,不論男女老少、職務高低、貧濺富貴,其所有門人,皆遣送官曹毫不留情嚴令法辦,一律判以死刑,若有甚者,將禍及同族。

  二是針對北魏境內所有僧侶沙門年齡不問大小、有罪無罪,悉數坑埋,決不放走一個僧侶,若經發現“其有患逸者,皆遣人追捕,得必枭斬”。25

  叁是命令所有城鎮刺史、京邑守軍、乃至州郡牧守凡是能夠見到的不管是何種版本的佛教經書,全部投諸水火,焚燒殆盡,不予留存並盡力搜索大小經論,務使無一遺漏、永決後患,斷天下人學佛者之道,絕後世事胡神之根。根據《魏書·世祖紀》中的有關記載,太武帝叁月下诏命“敕流臺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之時,正直他戎馬倥偬駕幸長安,所以他爲了能夠早日實現取締佛教的願望,乃命留守平城代理天子、統揆百官、行使監國特權的太子拓跋晃(恭帝)務必按照诏中旨意毀滅佛法,但由于太子早歲曾經師事過沙門玄高,素敬佛道,頗有感情,當他接到特使飛報,或許是出于對佛教的維護,立即向遠在長安的太武帝頻繁上表,表明自己對滅佛旨意的看法。上表大意是說:“刑殺沙門之濫,又非圖像之過,今罷其道,杜諸寺門,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毀壞”。26意思是說對于這道上疏他自己並不反對,不過依他之見,上疏的目的只是在于滅絕佛法,不使流傳,可是取締佛法的方法卻可以是多種多樣,不一定非要通過慘絕人寰的殺戮手段才能達到滅佛的目的,乃至平息拓跋焘心中的一股怨氣。建議只要在全國範圍內發布絕對禁止奉事胡神,不許從事傳布佛教活動的诏令就可以了。如果有人抗旨不遵,我行我素,一經發現,勢必嚴懲。至于寺觀廟宇,有形圖像只要封閉門戶,禁止進入並不予修繕,則經年累月,天長日久,風雨侵蝕之後,自然會坍塌毀壞,荒草淒迷,並不需要分遣軍兵,燒殺寺舍的去勞神費力。但因爲太武帝滅佛心意已決,雖經太子多次勸谏努力,終究未能改變佛教慘遭法難的沈重命運。于是太武帝在公元446年叁月下诏曰:“承天緒、屬當窮運之弊、欲除僞定真、複羲農之治、其一切蕩除胡神、滅其蹤迹、庶無謝于風氏矣、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雖言胡神、問今胡人、共雲有無、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強之徒、接乞胡之誕言、用莊老之虛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致使王法廢而不行、蓋大奸之魁也、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

  能去此曆代僞物,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27正式下達除僞定真、蕩除胡神、滅其蹤迹的命令,滅佛行動不久之後就如火如荼般的展開。

  根據近代部分學者的分析認爲,(如任繼愈老先生的《中國佛教史》和日本鐮田茂雄博士的《中國佛教通史》等)太子晃采取上表勸谏的方式,其目的是在有意拖延公布诏令的時間,使其統內僧尼聞風而動,創造沙門從容逃匿、免遭殺害的機會,同時也爲經書、佛像的安全轉移他國,提供了一個甚爲關鍵的寶貴時間。這種觀點不但得到學界的廣泛認同,而且《釋老志》中的一段重要記載:“恭宗言雖不用,然猶緩宣诏書,遠近皆豫聞知,得各爲計,四方沙門,多亡匿獲免,在京邑者,亦蒙全濟。”28又爲持上述看法的學者,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證據。所以當诏令正式公布之日,凡是事先得知滅佛消息的僧尼,幾乎已悄然逃離他國重新開創安身立命,繼續傳道解惑的新天地去了,而那些未能及時逃離或者根本不願逃離,自願殺身成仁,以死明志的仁人志士,則無一幸免。由此可見“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理論,至少在北魏時期的佛教界,尤其是遭此劫難時的當下應該說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

  自從太武帝下達的诏書正式生效以後,北魏境內便開始了大規模的滅佛行動,可謂是上下一心,郡州同唱。根據《續高僧傳》中的有關記載說:“到僞太平七年,一境之內,無複沙門,始唯閉絕幽深,軍兵所不能至”。29意思是說到僞太平七年的時候北魏境內幾乎看不到一個沙門,除了那些居住在人迹罕至、深山大澤、偏僻幽遠,官兵軍隊不易到達的地方,或許還有少數深閉固居,死守荒山者幸免于難。而《南齊書》中則說:“初,佛狸討揭胡明于長安,殺道人且盡。”30道人在南北朝時是整個社會對出家人的稱呼(有部分學者認爲到南北朝時已有明確區分道士與和尚稱呼的可能,),殺道人且盡即是指長安城中的所有僧人被誅殺的一幹二淨。此外《魏書·釋老志》也說:“土木宮塔,聲教所及,莫不畢毀矣。”31這一段文字的記載,只是就當時寺廟被毀的情況作了一個極爲簡短地說明,其中沒有給我們提供僧人被殺的任何信息,但我們也可以從殿堂院塔莫不畢毀的事實看出滅佛後的結果應該是極其慘重的。而于公元547年因公務來到洛陽的揚玄之看到先前“金刹與靈臺比高、廣殿共阿房等壯”32的佛教隆盛場面,如今已是“城廓崩毀、宮室傾覆、寺觀盡燼、廟塔丘墟……京城表裏凡有一千余寺、今日寥廓、鍾聲罕聞”。33秋月殘陽淒慘荒涼的景象後撰寫的《洛陽伽藍記》,又爲我們了解北魏滅佛後的真實情況,提供了一個不可多得的很有價值的參考資料。

  叁、佛教理應轉變渡化對象

  通過上面對太武帝滅佛原因、經過和結果的系統論述後,我們已經認清佛教在北魏時期之所以會如此面臨驟然而來的外在打擊的真實情況,認真總結出其中最爲重要的幾個系屬佛教自身和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無故施加的滅佛原因。可是,現在的問題是回顧過曆史之後我們接下來該做的是什麼?或者說我們需要解決的又是什麼?回顧曆史,其主要目的是在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的同時,爲把握現在與展望未來提供一些足以讓人細細品味的東西和需要自覺生起覺醒曆史過錯和反思未來發展方向的意味。尤其應當思考的是曆史上曾經發生過的事件,是否會在未來佛教的發展中,重演曆史、命運循環。當然更值得引起佛教界高度重視的是,導致太武帝毀滅佛教的幾大主因,究竟還有哪些至今依舊如影隨形,還在繼續侵蝕原本甚爲清靜、純潔、莊嚴的佛教。如果說其中有些因素由于時代條件的轉變,而置換成全然不同的面貌出現,我們又該怎麼辦。同時面對其中有些不但讓北魏社會深惡痛絕,即使是全人類都在想千方、設百計努力克服的不良倫理現象,我們佛教界到底該不該拿出相應的辦法,來徹底清除附膻在佛教背後,阻礙佛教發展的癰疽與毒瘤。如果說是應該的話,那麼,又該拿出什麼樣的務實方法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就是下面我們將要進行力所能及探討的主要問題。

  衆所周知,北魏時期太武帝滅佛的第一個直接原因,是因爲在北魏統治的地區,僧人數量不斷激增,沙門隊伍逐漸擴大,而引發的一場醞釀已久,旨在打擊佛教勢力過分強大和傳統道教排斥異己的政治運動與宗教鬥爭。(關于僧人的數量我們在前面的回顧中已經詳細地說明過,此不贅述)可是時至今日,北魏時期二百多萬的僧人數量,不但可以肯定地說在本世紀內絕對不可能出現,而且就算是在下一個世紀的上半葉,僧團隊伍也不會擴充到北朝時期的那種程度。且不說二叁個省份的地區會出現二百多萬的出家僧衆,就算是在全國範圍內(漢族地區)恐怕也不會達到這個曾經讓拓跋焘異常頭痛的數字。所以,未來佛教存在的一個關鍵的問題,已經不是人多爲患、樹大招風從而引起統治階級忌諱的問題,而是很有可能將會面臨後繼無人、慧命如絲的新問題。因爲現代社會由于存在普遍的人口危機,大多數國家都已經實行了控製人口增長的辦法,而我國卻早在幾十年前就已經推行了計劃生育的政策。因此未來社會中,僧侶出家的人數只會是越來越少,這不僅是因爲受到社會家庭結構,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所決定的,(一個原來有5—6口之人家的結構,開始不斷向2——3口的人家靠攏)而且科學技術、唯物理念的高度張揚,都在潛移默化中分化著出家僧侶的來源。所以未來佛教,不用過多指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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