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夫
有學 阿賴耶識(我愛
二乘 執藏現行位)
無學
異熟識(善惡業 叁名
聖人 七地以前 果位) 叁位
菩薩
八地以上 阿陀那識(相續
佛果 執持位)
3、異熟能變(第八阿賴耶識)的所緣行相
第八阿賴耶識能緣的作用,稱爲它的行相。能緣的識,必定有它所緣的境。《唯識叁十論頌》卷一當中,將第八阿賴耶識的能緣、所緣二者並舉,頌文說:
不可知執、受、處、了。[53]
執、受、處叁是阿賴耶識所緣的“境”,了,是第八阿賴耶識能緣的作用。了即了別,了別是第八阿賴耶識自體的能緣作用,指的即是此識的“見分”。執、受、處,是見分所緣的境,也就是“相分”。執是執持萬法種子、及攝持根身,持令不壞;受是領根身爲境,令生覺受;處是器界,即物質世界。心王是必須有所緣始能産生作用的。那幺,第八阿賴耶識的所緣又是如何呢?第八阿賴耶識所緣的境,有“兩類叁法”。[54]兩類是指“執、受”和“處”,叁法是種子、根身和器界。兩類如前,叁法如下:
a、種子:能生起萬法的種子,儲藏在第八阿賴耶識中,種子是所藏(所持),阿賴耶識是能藏。能藏,也就是“執持”萬法種子。
b、根身:由四大和合而成的“根身”,即眼、耳、鼻、舌、身的五根身,是第八阿賴耶識中的色法種子所變現的。此根身由第八阿賴耶識所“攝持”,持令不壞,感生覺受。阿賴耶識離開根身,命根即不存在,一期生命就從此告終了。
c、器界:器界即“處”,也就是物質世界。這也是爲第八阿賴耶識色法種子所變現。第八阿賴耶識何以能內變根身,外變器界呢?原來第八識所執持的種子,是一種潛在的功能(潛在的能量),此潛在的能量能變現出四種功能,即堅實的功能,流潤的功能,炎熱的功能,飄動的功能。由這四種功能集體發生作用,使我感覺到有物的形體存在。由于四種功能集合的成分不同,而顯示出各種不同密度的物質。其實以上四種功能,也就是地、水、火、風四種物性主觀上的感覺,地大雖然有堅實(質礙性)的功能,但分析到最後只是能量,根本不是實質。
器界是有情共業所感,根身是有情別業所感。若詳細說,此中又有共中共,共中不共,不共中共,不共中不共,其關系如下:
共 業 (增上緣) 共 受 用 (如山河大地)
共 變
共 相 種 子(親因緣) 不共受用(如田宅衣服)
種子
不 共 業 (增上緣) 共受 用 (如扶塵根)
不共變
不共相種子(親因緣) 不共受用 (如勝義根)
在此要特別注意的是:共業的意義。此業是各人各人所做的業,所以雖說共變,並不等于:由大家的合作,共變一法受用的意思。要知道,其所變現的果法是各人各別,只不過是在同一處變現,互相不障礙罷了這恰如:在同一室內點了許多燈光,而其光輝皆能遍滿一室,且互相映輝毫不障礙。所以甲只變甲的世界,自己受用,乙亦只變乙的世界,自己受用,各不相幹。只因爲其所變的世界類同相似,且現于同一場所,故叫做共變。不共業和不共變的意義,亦可由此類推。
4、異熟能變(第八阿賴耶識)相應的心所及五受
在八識叁能變中,與初異熟能變--第八阿賴耶識相應的心所最少,只有觸、作意、受、想、思五個遍行心所;與思量能變—第七末那識相應的心所有十八個;與了別境能變—前六識相應的心所最多,共有五十一個。談到阿賴耶識相應的心所,《唯識叁十論頌》卷一說;
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55]
遍行心所,是六位心所中的第一位,共有五個。遍乃周遍,所謂無處不至;行是心行,即能緣之心,遊履于所緣之境。合而言之,就是周遍起行的意思。心若生時,此五心所相應俱起。它通于一切識(八識心王)、一切性(善、惡、無記)、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一切地(叁界九地),所以有遍行的名稱。
(1)、觸(sparsa),觸即接觸,就是根、境、識叁者的接觸,所以又稱爲叁和。《成唯識論》卷叁說:
觸謂叁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爲性,受、想、思等所依
爲業。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叁和。[56]
根、境交涉,識必俱起,根爲識的所伏,境爲識的所取,叁者和合,可以使心、心所同緣一境,並由此繼續生些受、想、思的心理活動。
(2)、作意(manasi-kara),作意即是注意,指有所警覺而將心意投注某處的精神作用。《成唯識論》卷二說:
作意,爲能警心爲性,于所緣境引心爲業,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57]
它的作用就是使心生起警覺,令緣其境,這就是生心動念的開始。警心有二義:一是令心未起而起;二是心已起時,令引趣境。《大乘廣五蘊論》卷一稱:
雲何作意?謂令心發悟爲性,令心心法現前警動,是憶念意,任
持攀緣心爲業。[58]
(3)、受,(vedana):就是領納、感受。《成唯識論》卷叁說:
受謂領納順違境相爲性,起愛爲業,能起合、離、二非欲故。[59]
由于受到順境(可愛境),違境(不可愛境),非順非違的中庸境(非可愛亦非不可愛),産生樂,苦,非樂非苦舍受,由于順境産生起樂的感受,由此引起追求(合)的欲望。由于對違境生起苦的感受,由此引起脫離的欲望。由于對非順非違的庸境産生非樂非苦的舍受,由此引起非合非離的欲望。
(4)、想(sam!jna),想是心識構畫的名言概念。《成唯識論》卷叁說:
謂于境取相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謂安立自境分其故,方能
隨起種種名言。[60]
所謂取相,是于所緣種種境上形成印象,安立構畫種種名言概念。對于所取境相界限分明,才能安立各種不同的名稱。如緣樹時,計較此非花非草,而是樹;緣馬時,計較此非牛非羊,而是馬。這種于樹于馬的取相,就是未出口的名言。如果心中沒有取相作用,就沒有出口的名言了。
(5)、思(cetana):思是意志作用。《成唯識論》卷叁說:
謂令心造作爲性,于善品等役心爲業。[61]
思的自性,只是造作,以其造作的力用與心相應,使心于種種善惡的境,作出種種善惡的業用,這即是身、口、意叁業中的意業。心識的産生,由作意而至于思,思以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叁思之後,則善惡念已經形成,而付之于行動,已不能中止了。由此而至于別境,就是有必須造作的心了。《大乘廣五蘊論》問:
雲何思?謂于功德過失及與俱非,令心造作意業爲性。此性若有,識攀緣用即現在前,猶如磁石引鐵令動,能推善,不善,無記心爲業。[62]
“思”也就是對功德,過失,非功德過失的思考,于是引起意向,産生善,惡,無記性的行爲。
受有叁受(苦受、樂受、和不苦不樂的舍受)五受(叁受再加上憂受和喜受稱爲五受的分別)。在苦、樂、憂、喜、舍的五受中,與第八阿賴耶識相應的,只有舍受。《唯識叁十論頌》卷一說:“相應唯舍受”。[63]第八識爲何不與余受相應?一是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順違境相,且是微細的一類相續而轉,因此與對立的憂、喜、苦、樂等受法不相應,所以唯與舍受相應;二是第八識是由善惡業引生的真異熟果,與其相應的不能不是異熟受;叁是此第八識爲第七識緣之境,倘若和變異受(即苦、樂、憂、喜受)相應,那就不是常一我見的對境境了。
5、異熟能變(第八阿賴耶識)的叁性分別
在善(在此世來世,于自于他順益者曰善)、不善(在此世來世,于自于他達損者謂不善)、無記(既無順益、亦無違損,非善非不善的中容之法)叁性中第八阿賴耶識與無覆無記[64]相應。《唯識叁十論要釋》卷一稱:
于善不善損益中,不可記別,故名無記。[65]
又《俱舍論疏》卷二說:
無記者,不可記爲善不善性,故名無記。[66]
第七末那識是有覆無記,因爲第七識有煩惱心所覆蓋,使之成爲染汙識。而第八識則是無覆無記,沒有煩惱心所覆蓋。第八識何以必須是無記性呢?因爲“冰炭不同爐、熏莸不同器。”善、惡相違而不能兼容。第八識含藏萬法種子,如果第八識性善,則不能容納惡種子,如果性惡,則不能容納善種子。必須是平等的中庸無記,才能兼蓄並容,統納一切善惡種子。
以心王的體性,援心王之例,來推知與其相應心所的體性,得知與第八阿賴耶識相應的五遍行心所也是無覆無記。[67]阿賴耶識,具有心王十義,而觸等五心所,以與此心王相應,例同心王,所以在十義中與此心王相同的有六點,即:這六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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