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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叁十頌淺釋(學誠法師)

  唯識叁十頌淺釋

  一、 叁十頌作者簡介

  世親菩薩,在印度佛教史上,要算是一位才華橫溢,多彩多姿的傑出人物。由于他的出世,使印度佛教開創了一個新紀元。他不但在總結弘揚小乘佛法上有著巨大成就,而大乘唯識學也因他的極力弘揚和推進,走上了一個新的裏程。所以,在後世唯識學者的心目中,世親菩薩無疑地成爲了一個深受廣大教徒崇敬的人物,其聲譽可與龍樹、無著二菩薩相媲美。

  有關世親菩薩曆史事迹的記載,在中國古典文獻中,陳真谛譯的《婆薮槃豆法師傳》和唐玄奘所著的《大唐西域記》中均有所記述。

  “世親”梵雲“婆薮槃豆”。印度西北健陀羅國人,出生于富婁沙步羅城,父母信仰婆羅門教。世親有兄弟叁人,皆依“說一切有部”出家。世親出家之後,曾往迦濕彌羅國潛心教典,不久便通遍小乘諸教義,造《俱舍論》,人稱世親尊者。而此時的世親,頗以精通小乘教義自得,對于大乘佛法,卻每生抵觸。其兄無著菩薩知他專弘小乘,毀謗大乘,心生不忍。于是稱病召之。世親匆匆趕來省視,見其兄安然無恙,因問:“兄得何疾?”無著說:“你不研究大乘,不知大乘教法之妙,肆意妄加批評毀謗,我恐你墮落,如何能不心急如焚呢?”可是此時的世親,仍然心有未服。其兄只得留他暫住。夜間,無著的弟子正在誦讀《華嚴經十地品》,住在隔壁的世親聽後驚歎不已,真是聞所未聞,心中滿懷法喜之樂。深悔自己過去對大乘佛法妄加攻擊,又思量誹謗之罪源自于舌,便執刀欲自斷其舌。無著菩薩勸說:“汝雖以舌謗法,難道斷舌就能消除既往的罪業嗎?何不仍以此舌贊釋大乘,以功補過。”從此世親菩薩便極力弘揚大乘教法。先後造有大小乘論典一千部,世稱千部論師。可見著作之宏富。譯傳漢地有關唯識教的有《唯識叁十頌》、《唯識二十論》、《大乘成世論》、《百法明門論》、《大乘五蘊論》、《辯中邊論》、《攝大乘論釋》等。其中以《唯識叁十頌》爲世親菩薩最爲傑出成熟的唯識學力作。

  二、 叁十頌譯者介紹

  世界著名的大宗教家、大翻譯家、大旅行家玄奘法師(600-664),俗姓陳,名祎。河南洛州缑氏縣(今河南偃師縣南境)人。父親陳惠,乃當世名儒。

  師少時因家境貧困,隨二兄長捷(??)法師在洛陽淨土寺,學習佛經。唐武德年間,朝廷勅令在洛陽度僧。其時師方十叁歲,因問辯聰利,遂破格入選。出家後,笃志研讀叁藏,不久便熟習《法華》、《維摩》、《攝論》、《雜心》、《涅槃》等經論,窮盡各家原委,聲譽遍滿京都。

  玄奘法師通過自己幾年的苦心研究以及在各地講席所聞的佛法,常常感到異說紛纭,無從獲解。尤其是當時流行的《攝論》、《地論》兩家有關法相之說,不能統一,深覺古譯未臻完善。有一次獲悉西域有《瑜伽師地論》,遂發願往西天(印度)求法。自唐貞觀二年由長安出發,至貞觀十九年回國,留學印度整整十七年時間。

  師回國之後,主要從事經論翻譯以及新知的傳播。因爲他對印度佛學全面通達,所以他所譯經論亦赅羅一切,並且他的翻譯是有計劃,有系統的。他從最初在弘福寺翻譯,直到最後遷住玉華宮,共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一千叁百叁十五卷。因爲玄奘大師對梵文的造詣精深,又親自主譯,所以所譯典籍,無論是名相的安立,文義的貫練,莫不准確精到,而且矯正了許多舊譯之訛謬。遂在中國譯經史上開創了一個新紀元,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他不但在中國佛教史上有著卓絕的成就,而且也爲中國文化史上譜下了新篇章。自然他在整個世界學術史上同樣有著崇高的地位。尤其是由他所編撰的《大唐西域記》,對于印度的曆史文化、宗教風俗等的記載,翔實精確,貢獻巨大。

  玄奘大師雖然譯籍甚多,然其主體在于法相唯識,而最能體現其唯識思想的,該推《成唯識論》,而《成唯識論》正是叁十頌的釋論。至于《成唯識論》的譯出原因,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裏有著詳盡的記述,茲不贅及。

  叁、 叁十頌的撰作意趣與內容組織

  佛陀所說一代時教,有方便隱秘說,與真實了義說,此皆根據有情資質的不同而施設。

  在未有佛教之前,世人不知佛法,思想行爲,身口意業,一切皆以私我爲中心。我執既深,則不能沒有煩惱生起,煩惱具足,則善惡二業繼之而來。因造而果必隨之,因果相循,生死輪轉,永無了期。佛陀出世,覻破衆生病根所在,因材施教,對症下藥,倡導諸法緣生,無有實我,此即小乘四谛叁科,初時我空法有之教。

  此後,便有許多衆生又執一切法皆爲實有。此執一起,仍不能解除二障之纏繞,得二依之妙果。佛陀大悲,乃進而倡一切皆空之旨。不但有爲諸法皆悉空寂,無爲諸法亦複是空。此爲第二時我法皆空之教。

  迷茫的衆生習空既久,複執一切皆空,以爲我法皆不可得,便撥無因果,造甚深罪業而無所忌憚。才離于有,複墮于空。因此佛陀爲破除衆生有空偏執,乃說非空非有之第叁時唯識中道教。所以,唯識中道教之理,在整個佛教中的地位,毫無疑問是至高無上的。

  世親菩薩遍通大小乘諸佛法,而歸宗唯識中道之教,撰寫言簡意赅,轟動一時的《唯識叁十頌》,其目的正如《成唯識論》卷一之二所說:“今造此論,爲于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又爲開示謬執我法迷唯識者,于唯識理如實知故。複有迷謬唯識者,成執外境如識非無;或執內境,如識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爲遮此等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造斯論。”

  本論組織內容:全篇共有叁十個頌。五言四句爲一頌。前二十四頌,說明唯識相。因爲一切衆生從無始以來,愚迷諸法依他起性之理,妄計二取,産生二執,遂起二障,隨障造業,招感苦果。世親菩薩本著大慈悲精神,爲了破除我法二執,顯離心識無別二取,說唯有識。是故用大量篇幅,廣辯諸相,以期了知真性。若未知真,妄亦不了。故經中雲:“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次一頌(即第二十五頌)說明唯識性(即圓成實性),意令有情知妄歸真。最後五頌,說明唯識住,即資糧等五位也。

  論主以一切有情,不知唯識無境之理,乃于心外起實我實法之迷執,因而起惑造業,沈淪生死,故以種種善巧方便,闡明諸法相狀,令諸有情明了宇宙萬象皆唯識所現,因緣所生,無實我法。

  衆生既明諸法緣生,無其實體。但諸法有無實性?若無,則假由何而起?如有,則其性爲何?所以其次便談唯識性。

  論主先示唯識相,又顯唯識性,其目的究竟爲何?所以再次便要談及唯識果位了。以衆生迷情妄執,故二障滋生,妙果隱晦,爲令衆生轉染成淨,故以最後五頌詳談唯識果位,以明進趨階段。

  若以境、行、果來劃分。前二十五頌明唯識境,第二十六頌至二十九頌明唯識行,最後一頌彰唯識果。以先觀所知,方起勝行,因行具備,果德方圓。

  四、正釋頌義

  第 一 頌:無數我法皆系識所變

  有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叁。

  世間迷情及出世聖者所說的有漏、無漏等種種我法,都是假名施設,沒有自體。世出世間,千差萬別,種種不同的我相與法相之存在,皆是依托有情八識的心王與心所變現出來的,而能變現的心識,卻只有叁種。

  “由假說我法”,《成唯識論》卷一說:“世間聖教說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謂主宰。法,謂軌持。”我,就是不變的(常義),有個體而不是集合體(一義),有裁判力(主宰義),和自由自在毫無拘束(自在義),叫做我相。

  法,有二義:一、軌生物解。二、任持自性。人類對宇宙萬有的現象,無論有形無形,只要一見到聽到,即能知其爲何物何聲。而對那事物的認識,無論正確與否,那事物的本身能保持它的個性,決不受能認識的影響而有所改變,這叫做法。

  一切我法,由假名施設。這可以從兩方面來說:第一,世間人所說的我法,都是因緣所生,並無實體。只因爲不了解我法緣生之理,迷執爲實而已,這是衆生認識上的錯誤。第二,佛教聖典所說之我法等名相,是隨順人世間的名字言诠而說的,其目的是爲了使衆生了知一切事物的真實相,進而成就解脫道,故有其實際作用存在。

  “有種種相轉”:《識論》卷一說:“彼二俱有種種相轉。我種種相:謂有情、命者等;預留,一來等。法種種相:謂實、德、業等;蘊、處、界等。轉謂隨緣施設有異。”

  種種,言其非一。相即相狀。“轉”字在唯識學中有特定的意思。是“生起”義。如聞世間假說有我有法,俗人心體上便有種種我相法相生起。其實世間或聖者,其說我法都不過是假的名詞,沒有實體存在。

  世間所說的我種種相,如:有情、命者、壽者、生者、養者、衆數、人、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聞者、覺者、識者、食者、說者等等。

  聖教所說的我種種相,如:預流、一來、不還、應供、叁賢、十地、五姓、二十五有等。

  世間所說的法種種相,如:勝論六句義,數論二十五谛、本際、自然、虛空、時、方等。

  聖教所說的法種種相,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緣、六度等。

  “彼亦識所變”,《識論》卷一:“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彼是代名詞,指上面所說的我法種種相。識指八個識的心王與心所,即叁能變識。變者轉似義,既不是本,故曰轉。又不異于本,故曰似。所變對能變而言,所變即被八識變現,是被動的,被支配的我法種種相。能變是主動者,支配者。

  “此能變唯叁”,“此”有二說:一、指所變的見相二分。二、指所變的識。二義都通。“唯”,決定義。《識論》卷二:“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叁。”由識所變的我法種種相,雖說有無量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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