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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要義總結(唐仲容)

  成唯識論要義總結

  唐 仲 容

  稽首唯識性,  滿分清淨者。

  我今釋彼說,  利樂諸有情。

  

  一、此論的形成與命名:

   世親菩薩作了《唯識二十頌》,並自作長行釋之,名《唯識二十論》,以破外道小乘實有外境之邪執,而顯唯識無境之妙理。其後又作《唯識叁十頌》,未及作論而壽終。

   安慧、護法等十大論師,奮力研究唯識,並爲此頌作釋;玄奘西遊,一一取回以授窺基,基師一一折衷取舍,糅集衆說,以釋《唯識叁十頌》而成論。此論依境、行、果叁分成立唯識妙義,故命名爲《成唯識論》。此論顯唯識理,圓明純淨,故又名《淨唯識論》;又屬解釋《唯識叁十頌》,故又名《唯識叁十論》。

   《成唯識論》造論的緣起和它命名的幾個意義:

   世親菩薩本著無著菩薩的開導,對《攝大乘論》作釋,《攝大乘論》是無著菩薩建立賴耶緣起,而成立唯識學說的一種大乘論著。世親菩薩釋了《攝大乘論》後,繼續作了《唯識二十頌》,這一個頌是以二十個頌子來顯揚唯識的道理。他本人作了《唯識二十論》來說明外境非實有,內識變似外境,而愚夫執內識所變現的境爲真實有,是識外別有之法,是謂“外境”。外道和小乘呢,不明白唯識道理,固執外境實有。世親菩薩唾斥小乘外道實有外境的邪執,顯揚唯識無境的道理,作了《唯識二十論》。以後,世親又作《唯識叁十頌》,這個頌是以叁十個頌子來顯揚唯識的道理,重在成立唯識義。與《唯識二十論》相對照,前者是重在破,破中有立;後者重在立,立中有破。

   但是,世親作了《唯識叁十頌》後,未及作論就去世了。以後,印度有安慧、護法等十大論師相繼出世,一直精究唯識道理,並爲《唯識叁十頌》作長行。玄奘法師西遊印度,把十大論師的著作,一一取回中國,傳授給其弟子窺基,由基師把十大論師的著作進行糅集,對《唯識叁十頌》作出長行。窺基根據玄奘法師的指示,把十大論師的著作加以折衷取舍,主要是護法論師的見解。這樣糅集了十大論師之學爲《唯識叁十頌》作釋,而成《成唯識論》,這就是《成唯識論》形成之因和簡要曆史。

   此論從大乘境、行、果叁方面來成立唯識要義,所以,此論名《成唯識論》。此論顯理極爲圓明純淨,故又名《淨唯識論》。此論本屬解釋《唯識叁十頌》之作,故此論又名《唯識叁十論》。

  二、唯識一名的含義:

   唯識者獨有內識、無諸外境,故名唯識。外境非它,即衆生所起的我法執。內識所緣諸境,皆自變現,屬識相分,似境而實非境。愚夫不了是識非境,而依內識所變之種種有情,執爲實有主宰者,便成我、我所執;又于一切自然界和社會界種種現象,一一執爲實物,便成種種法執。此我、法執純由妄執識外有境所起,但有假名,純屬空無。

   《成唯識論》開首便說:“世間聖教說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若由假說,依何得成,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此即說明唯識無境,以破我法妄執,而顯非有非空之中道。同時,此論又強調萬法皆不離識,故名唯識。如雲:“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以無爲。識自性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叁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此即顯示萬法唯識之義。

   《成唯識論》首先就說明了唯識一名的含義。《成唯識論》當中有個造論緣起:“今造此論,爲于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爲斷二重障故。由我法執,二障俱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這就說明唯識的含義是重在破我法執。我法執從唯識的角度看來呢,就叫做“外境”。因爲諸識之生自變境界以爲所緣。這個境界不是真正的境界,只是像外境而顯現,它的體,仍然是識的一部分。它是識四分中的相分,相分是內境,似境它的體不是境,它的體仍然是識。衆生就在似境上顛倒執著,認爲這是心外別有的實境,是真實不虛的外境。那麼這個外境表現在哪些方面呢?主要是愚夫對于內識變現的有情的各種根身,執著有情有實在的主宰,這樣就成了我、我所執,也就是人我執。這個人我執就包括我自己的根身,和根身所依的各方面的東西,而成了我、我所執。同時,也認爲其他(它)有情,不管人也好,六道輪回中的其它有情,或者是聖,或者是凡,都認爲是一個有情,就是一個實在的主宰者,這也是執所攝。所以我執呢,就不僅僅是一種相,而是種種的我相。

   同時,愚夫不了一切自然現象和一切社會現象都是我們內識所現的似境。這樣一來,就把我們根身所依的,諸識所見的天、地、日、月、星辰、草木、河水、宮室樓臺,以及社會上的種種活動,每一活動,每一現象,都認爲是一種實物;無量的現象,就認爲是無量的實物,這樣就成了種種的法執。有了我執和法執,就會引起煩惱現行,也就引起所知障現行。有煩惱障就造業,由業感果,引起生死輪回,使有情生死不斷,死此生彼,不得解脫。由于有種種法執,便于一切事物的離言本性不能通達,而起種種所知障。有了所知障,便使我們內心的智慧不得顯出,@諸法的本性也不得顯出,這樣一來,就障大菩提。總的來說,我法執就是外境的具體內容。我們要問,外境是什麼呢?主要就是種種我執和法執。所以呢,外境來說,實在沒有,我執、法執本來是空。唯識的道理首先就是說明但有內識,只有內識,沒有外境,所以叫做唯識無境。無境者,無妄執之外境,非無內識所變的似外境。因爲內識所變的似外境,它本身仍然是識,這是有的。把似外境顛倒妄執爲真實的,離識別有之實物,便有種種我法執,這個外境是絕對是無。因爲,它是遍計所執,如龜毛兔角,既無體,也無相。所以呢,唯識講唯識無境。

   同時,唯識還有一個意義。這個意義呢,即是說,一切諸法皆不離識,故名唯識。唯識講“萬法唯識”,所謂“萬法唯識”,就是說,一切法都有,不是無一切法。但是,這些法雖然是有,它都是從識內因緣而生,它本性是空,相狀如夢幻泡影,它不是離開識而獨立有的,主要是以阿賴耶識中所藏的種種諸法的功能差別,也就是諸法的種子生起的。所以呢,萬法都不是離開識而有,也就是說明,一切諸法都是從識內因緣所産生。

   唯識呢,也同中觀學說一樣,主張因緣生法。但是呢,它的特點與中觀所主張的有不同。中觀主張的因緣生法,是指一般的因緣,不是指識內的因緣,所以這樣的因緣是側重于客觀方面。像這樣競因緣生法,我們人就只能隨順客觀因緣。而我們自己呢,就不能夠創造因緣,這樣一來,我們要成佛,就不可能。因爲成佛要有一定的因緣,那麼因緣既然是客觀的,我們人的主觀怎麼能夠創造因緣呢?唯識家糾正了這個缺點,認爲法從因緣生,這個因緣不是識以外的因緣,不是客觀性的因緣,而是我們主觀內部自具的因緣。因爲阿賴耶識中種子生起現行,現行同時又熏成種子,如海水生波,波跌下來,又爲海水,水生波,波生水,輾轉往複,無有窮盡。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亦複如是,種子起現行,現行熏種子,種現熏生,輾轉無窮。因爲一切法皆從識內因緣産生,而此因緣呢,就是內識現行法熏習而成。這樣的因緣,我們人就可以加以掌握。就是說,我們在世間生死流轉,就是我們造有漏業爲因緣而産生,那麼我們要出離解脫,要成佛呢,我們就要造無漏因緣,使無漏因緣熏習成種,這樣子就具備了內識裏面的淨因緣,由此淨因緣,就可以生起出世間的淨果。也就是說,要成佛呢,就要修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廣攝衆生以爲自體;同時,又要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六度,這樣子來造種種無漏業,熏習種種無漏種子,有了無漏種子,我們就具備了無漏的因緣而成佛,就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那麼,這裏有個問題,一切法皆由內因緣産生,不是外面有,那麼識的本身來說,是不是緣生的?是不是也是從內因緣産生的呢?我們的答複是:識也是因緣所生,也是識內因緣所生,因爲識不止是一個,有本識,有轉識。轉識有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識,也有第七末那識。這個本識跟轉識之間相互爲因爲緣。轉識與轉識之間,也相互爲緣。一切衆生所有的八識,所有的五十一心所,所有的十一色法,所有的二十四不相應行法,所有的六種無爲法,都是能互爲因緣。所以呢,任何一種識都是識內因緣之所産生。識所變現的種種法,也是由識內因緣之所産生。所以呢,唯識來說就是這樣的:唯識是緣生的唯識,緣生是唯識的緣生。

   因此呢,這個唯識學,就是緣講緣生,識不是一個,而是無量的識。這與真如緣起一切法皆從一真心之所顯現,完全兩樣。因爲,一切法皆從緣生,識也從內因緣生,識所變境也是識內因緣自變。它就是現象界種種法,互爲因緣,“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相依而有,這個是現實的,是認識論,是科學,不是本體論,不是玄學。

   《成唯識論》裏有這樣的話:“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以無爲。”因爲這些法呢,一切有情的識呢,是識的本身就是識,識的自性。一切有情的六位心所,本身就是與識相應的法。那麼,種種色法呢?都是心、心所變現的。那麼種種的不相應行法呢?都是心、心所有法、色法叁種和合之所顯現。那麼種種無爲法呢?都是心法、心所有法、色法、不相應行法所顯現的我法二空的空理。這樣一來,不管有爲法也好,無爲法也好,一一都不能離開識而有。所以呢,就叫一切諸法皆不離識。因此呢,講唯識學的人就有萬法唯識之說。總起來說,唯識一名就有兩義:(一)唯有內識,無諸外境,故名唯識;(二)一切諸法皆不離識,故名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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