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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笈多王朝

  印度·笈多王朝

  傳 印

  作者傳印法師,中國佛學院副院長。

  對于初學印度佛學的學人來說,印度古代王朝,往往不易搞清,以致影響到與佛教史實、年代相關問題,不能明白。應乎同學們的要求,先曾編寫過《月氏族與貴霜王朝》一文見學報《法源》第十八期。茲更編寫本文,以資參考。

  笈多王朝分作前後兩個曆史時期,其年代是:

  前期:公元 320——534

  後期:公元535——730

  

  一、第一代王:旃陀羅笈多一世(Candra-guptaⅠ)

  笈多,是梵語gupta音譯。公元四世紀初,旃陀羅笈多取代了摩揭陀的案達羅王朝,據有中印度和西北印度地域,建立了笈多王朝。

  原來,摩揭陀華氏城現在巴特那附近有一個小城邦國王,名屍利笈多(吉祥護),其國弱小。公元四世紀初(據史家史密斯VASmith考爲公元308年)與北方力量強大的離車毗(Licchavi)族的庫瑪拉底毗(Kumara-devi)媾婚,由是勢力漸盛,並吞周圍小國,據有中印度地盤;恒河和朱木拿(jamna)河合流處的波羅那伽(Prayaga)今之阿拉哈巴德:Allahabad)附近地方,皆在其統治之下。

  公元320年,旃陀羅笈多即位,以此年爲笈多王朝之開元。旃陀羅笈多,此雲月護,號曰 (柯羅摩 ”多(Vikramaditya)此雲正勤日,其孫與他同名號,故冠以一世、二世區別之。月護一世王頗具雄才大略,在位十年(320—330),其子嗣位。(若按望月《佛教大辭典》第6冊帝王年代所引《印度古代史》旃陀羅笈多一世的在位年限是公元320—325年,凡六年間在位)。

  二、第二代王:薩姆陀羅笈多(Samudr-gupta)

  薩姆陀羅笈多,此雲海護,是旃陀羅笈多一世之子,繼基開業,亦甚英武,征服鄰邦,擴張國勢。關于他在攻略諸國之後,令擅詩文者撰偈頌以記其事镌刻在阿育王石柱(Allahabad-kosam)上面,近世已經發現1。這一刻文用的是梵文,足證此時梵文學已經盛行。根據刻文記事,從地理上看這位國王的向外經略可以分爲四部分,即:南部地方被其征服的有十一王;阿拉耶瓦爾塔(aryavarta,即恒河流域)地方被征服的有九王;未開發的森林地方部族以及邊境諸邦。到公元四世紀中葉,笈多王朝的領土,東起布拉馬普特拉河(BrahmaputraR),西至朱木拿河(JamnaR)和昌巴爾河(ChambalR),北起雪山之麓,南抵納巴達河(NarmadaR)。東西的阿薩姆(Assam)和恒河河口地方諸邦以及南印諸邦,也都臣服在笈多王朝勢力之下。

  此外,遠處南海的斯裏蘭卡的彌伽旺納(Meghavamna)王也派遣使節來朝。彌伽旺納王還特別派遣僧侶使團來奉貢物,得到薩姆陀羅笈多王的恩准,在佛陀成道的地方菩提伽耶附近建立斯國專用寺院。事見《島史》等二十二章。又《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唐義淨著)卷上慧輪項下也記載此事,文雲:“金剛座大覺寺,即僧诃羅國王所造,師子洲僧舊住于此。”《大正藏》第五十一卷五頁中)。

  薩姆陀羅笈多王爲炫耀征服南方諸邦的勝利,樹立王威,號令天下,舉行了盛大的“馬祠”(asvamedha;淨馬供施)式典,這一活動,從其當時的“稅賦金牌”和銘刻文字,可以明確地知道。“馬祠”這一古老儀式,自北印度孔雀王朝末期的補沙蜜多羅(Pusyamitra)王以來已有五百余年沒有舉行過了。由此可見薩姆陀羅笈多王的雄威。他于公元330—379年間在位,若按《印度古代史》326—374算在位凡四十余年,將王位讓與其子旃陀羅笈多二世繼承。

  叁、第叁代王:旃陀羅笈多二世(Candra-guptaⅡ)

  公元四世紀興起于中印度的笈多王朝,初代旃陀羅笈多一世(Candra-guptaⅠ)、叁代旃陀羅笈多二世(Candra-guptaⅡ)、五代斯坎達笈多一世(Skanda-guptaⅠ)皆同號曰 (柯羅摩 ”多(Vikramaditya),此雲超日,或正勤日。就中,旃陀羅笈多二世的政績顯赫特以此號著名。此王在位凡叁十余年,英武超邁,文武兼長,克紹先王基業,發揚光大。他父王當時主要經略南印、東印方面諸邦,他則向印度西北方面擴展,把叁百年來在塞迦(Saka)族統治下的蘇拉沙特(Surashtra)即伽提亞瓦爾(kathiawar)地方收入版圖。這一地區瀕臨阿拉伯海,由是開通了與西方世界的交往航道,開展與阿拉伯、埃及乃至羅馬的貿易活動,國力日益富強,使中世紀的印度經濟、文化臻于鼎盛時期。

  這樣,笈多王朝除了印度南端的卡丹巴斯·甘加斯和潘迪亞地方以外,統禦了印度全部領土,大約等同于孔雀王朝阿育王時的領域。不過,這裏面有些地區或部族是向笈多王朝稱臣或納貢沒有完全失去獨立性;就是說,笈多王朝對這些地區、部族的控製是相當松散的(泰晤士《世界曆史地圖集》82頁)。

  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二健馱羅國條中記述當佛涅之後一千年中此王禦世。記曰:“時室羅伐悉底國2毗訖羅摩阿疊多王,威風遠洽,臣諸印度,日以五億金錢周給貧窭孤獨。主藏臣懼國用乏匮也,乃諷谏曰:“大王威被殊俗,澤及昆蟲,請增五億金錢,以赈四方匮乏。府庫既空,更稅有土,重斂不已,怨聲載揚,則君上有周給之恩,臣下被不恭之責。”王曰:“聚有余,給不足,非苟爲身,侈靡國用。”遂加五億惠諸貧乏。”這是說,超日王要求每天從府庫裏取出五億金錢用以周濟窮人,掌管府庫的官員勸阻無效,還是依從國王的意見每天撥出五億金錢用來布施。這樣,因地赈恤孤貧,愛撫臣僚,臣民稱他爲“聖仙大王”(rajadhiraja-rsi)。

  《婆薮盤豆法師傳》世親菩薩傳所記阿喻國王 (柯羅摩阿 ”多(Vikramaditya)便是此王。同傳並記述說有一數論派外道名頻诃婆娑,聰才自恃,向國王啓請要與佛徒沙門辯論,其時適值世親不在此國,便同頹令之年的世親之師佛陀蜜多羅(覺親)辯論。師因年邁,記誦不濟,墮負遭外道鞭辱。世親聞知後,即造《七十真實論》,破數論外道《僧 )論》,甚得國王崇信。王妃出家爲世親弟子,王子(新日)從世親受戒。

  這一因緣,在《大唐西域記》卷二健馱羅國條目中複記其事,內容有些不同。記說,超日王打獵追逐一頭野豬失蹤,懸賞能找到者給一億金錢。時有如意(梵名末奴曷刺)論師(編著《大毗婆沙論》者之一)每次剃發即賞剃者一億金錢。王聞此事以其作法高過自己,心中甚是不快,便以召集國中異學互相辯論爲由,進行迫害。據記,召集了異學德業高深者一百人,超日王下令說:“外道論師,並英俊也。沙門法衆,宜善宗義。勝則崇敬佛法,負則誅戮僧徒。”當如意論師論敗九十九人之後,下席一人,視之蔑如。因而劇談,論及火煙時,王與外道便大聲打斷他的話,說他“辭義有失,夫先煙而後及火,此事理之常也。”如意論師雖欲釋難,竟不容分說。論師自恥當衆受辱,自斷共舌,作書告誡門人世親說:“黨援之衆,無競大義。群迷之中,無辯正論。”這是說,在不公平和不以真理爲依據的情況下,去爭大義、辯正論是徒勞的。如意論師,因此死去。後來在次代國王(應即新日王)時,表彰英賢,世親情求國王召集先前參加過辯論的外道,複述先旨,外道謝屈,昭雪了這一冤案。

  若按《婆薮盤豆法師傳》,當新日王時,有一外道婆羅門名婆修羅多,是新日王的妹夫,他用《毗迦羅論》(亦名《聲明記論》)來破世親的《俱舍論》,後爲世親一一論破。國王(新日王)和王母(超日王妃)因此對世親大加信崇,賞給叁億金錢。

  東晉法顯遊學印度(399—413),正當超日王治世之際,從法顯的記述,可以看到當時笈多王朝社會的一些概況,特別是有關佛教的一些概況。《法顯傳》3記說:“從是(摩吐羅)以南,名爲中國4,中國寒暑調和,無霜雪。人民殷樂,無戶籍官法,唯耕王地者,乃輸地利。欲去便去,欲住便住。王治而不用刑斬,有罪者但罰其錢。隨事輕重,雖複謀爲惡逆,不過截右手而已。王之侍衛,皆有供祿。舉國人民悉不殺生,不飲酒,不食蔥蒜;唯除旃陀羅。旃陀羅名爲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搪突。國中不養豬雞,不賣牲口,市無屠店及沽酒者。貨易則用齒貝。唯旃陀羅,漁獵師賣肉耳。

  “自佛般泥洹後,諸國王長者居士爲衆僧起精舍,供給田宅、園圃、民戶牛犢、鐵券書錄,後王王相傳,無敢廢者,至今不絕。衆僧住止房舍,床褥、飲食、衣服,都無缺乏,處處皆爾。衆僧常以作功德爲業,及誦經坐禅。客僧往到,舊僧迎逆,代擔衣缽,給洗足水,塗足油與非時漿。須臾息已,複問其臘數,次第得房舍臥具,種種如法。

  “衆僧住處,作舍利弗塔、目連、阿難塔,並阿毗昙(論)、律、經塔。安居後一月諸希福之家,勸化供養,僧行非時漿,衆僧大會說法。說法已,供養舍利弗塔,種種華香,通夜然燈。使伎樂人(扮演)作舍利弗爲大婆羅門時諸佛求出家。(扮演)大目連、大迦葉(事迹)亦如是。諸比丘尼多供養阿難塔;以阿難請世尊聽(允許)女人出家故。諸沙彌多供養羅雲。阿毗昙師者供養阿毗昙。律師者供養律。年年一供養,各自有日。摩诃衍人(大乘學人則供養般若波羅蜜、文殊師利、觀世音等。衆僧受歲竟,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各將種種衣物,沙門所須,以布施衆僧。僧受,亦各各布施。

  “佛泥洹以來,聖衆所行,威儀法則、相承不絕。”5(《大正藏》第五十一卷859頁中)

  由上傳記,可見當時佛教得國王和社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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