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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智慧品》講義▪P2

  ..續本文上一頁幻現法,

  當審觀彼等,何來複何去。

  何以何近見,彼無則非有,

  虛僞如影像,雲何有谛實?

  于已成有者,何需以因生?

  彼無者亦然,何需以因生?

  縱以億萬因,無不變成有,

  無時怎成有?成有者爲何?

  無時無有者,何時將成有?

  乃至有未生,定未離于無,

  而未離無者,定無生有時。

  有亦不成無,應成二性故。

  如是無有滅,有事亦非有,

  是故諸衆生,恒時無生滅。

  衆生如夢境,觀察如芭蕉,

  涅槃不涅槃,真實中無別。

  空性諸法中,有何得與失?

  有何他人敬?有何他人輕?

  苦樂從何出?有何喜與憂?

  真實性中覓,誰貪于何貪?

  觀察生存世,誰將此處亡?

  誰當生已生?誰爲親與友?

  一切如虛空,如我悉當持。

  諸求自樂者,以爭愛二因,

  引生擾及喜,憂苦勤劬爭,

  及身互殺刺,以多罪勞活。

  數數來善趣,享受衆樂竟,

  死已墮惡趣,難忍長苦中。

  叁有險地多,非真性如此,

  彼亦互違故,無此見真性,

  彼中無可喻,劇苦海無邊。

  如是力微弱,壽命亦短促,

  彼亦營壽康,饑疲及睡眠,

  損害近凡愚,如是以無義,

  命無義速逝,慧觀極難得,

  彼亦習散亂,焉有遮方便?

  爲令墮惡趣,彼中魔精勤,

  又複邪道多,疑中難超越。

  暇滿難再得,佛出世難遇,

  難度惑瀑流,嗚呼苦相續!

  如是雖極苦,癡愚不自知,

  住苦流衆生,嗚呼當悲愍!

  如人數數浴,複數數入火,

  如是住極苦,猶自以爲樂。

  似若無老死,以行而住者,

  先遭殺後墮,惡趣受劇苦。

  如是苦火逼,何時我成就,

  福雲中善出,自樂具令息。

  何時以無緣,恭敬積福德,

  于著相衰者,開示空性理。

  2004年藏曆11月15大恩上師

  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涅槃周年日

  譯竟

  

  

  智慧品科判

  全知麥彭仁波切 造

  益西彭措堪布 譯

  甲一、應需生起道之主要——智慧之理:

  甲二、真實宣說智慧度分二:

  乙一、安立基爲實空分二:

  丙一、真義分叁:

  丁一、認定所證二谛:

  丁二、顯示能證補特伽羅之次第:

  丁叁、宣說如何證悟之理

  丙二、辯駁分二:

  丁一、辯駁所诠空性分叁:

  戊一、于基辯駁分叁:

   己一、駁世間平凡者辯:

   己二、駁有事宗辯分二:

  庚一、教之辯駁。

  庚二、理之辯駁:

  己叁、駁唯識宗辯分二:

   庚一、駁真相唯識宗辨:

   庚二、駁假相唯識宗辯:

  戊二、于道辯駁:

   戊叁、于果利他辯駁:

  丁二、于能诠大乘辯論:

  丁叁、歸攝彼等之義

  乙二、 抉擇道爲無我分二:

   丙一、 真實分二:

  丁一、 人無我分叁:

  戊一 、 破俱生我:

  戊二、破遍計我分二:

  已一、破許我爲識

  己二、破許我爲無情

   戊叁、于如是遮破之辯駁分二:

  己一、辯業果不應理

  己二、辯悲心不應理

  丁二、法無我分四:

  戊一、身念住分二:

  己一、宣說無有支。

  己二、宣說無支。

  戊二、受念住分四:

  己一、觀察受之自性。

  己二、觀察受之因。

  己叁、觀察受之果。

  己四、觀察受者。

  戊叁、心念住分二:

   己一、宣說意識無自性。

   己二、宣說五根識無自性。

  戊四、法念住分二:

   己一、總說諸法無生分二:

  庚一、真實。

   庚二、辯駁分二:

   辛一、辯所立不應理。

   辛二、辯能立不應理分二:

   壬一、雖無實有然觀察應理。

   壬二、谛實之觀察不應理

   己二、于因體果叁者分別觀察分叁:

   庚一、抉擇因爲無相分二:

   辛一、破顛倒分二:

   壬一、破無因。

   壬二、破非因計因分二:

   癸一、破有識自在天爲因分叁:

   子一、觀察因自在天

   子二、觀察以彼所生之果

   子叁、觀察生果之相

   癸二、破無識無情爲因。

   辛二、宣說真實義

   庚二、抉擇體爲空性

   庚叁、抉擇果爲無願:

  丙二、證悟空性之作用分二:

  丁一、自己平息八法:

  丁二、于他無勤生慈

  

  智慧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全知麥彭仁波切 釋

  堪布益西彭措 譯

  南無曼殊師利!

  勝聖文殊喜光芒,住于彼意蓮花蕊,

  佛子行香能周遍,寂天尊前敬頂禮。

  深乘中觀之妙道,唯依佛力與宿習,

  此外大慧勤難證,況如我者何須言,

  然隨聖教事勢理,當見智者善道時,

  斷諸偏執迂曲行,無疑行此寂靜處。

  爲聖者文殊攝受,並于如海佛子菩薩行自在通達,以此希有殊勝傳記遍揚廣闊大地的共稱具德寂天尊者,所造大論《入菩薩行》之《智慧品》,即此處所說之法。此亦分二:應需生起道之主要——智慧之理,真實宣說智慧度。

  甲一、應需生起道之主要——智慧之理:

  此等一切支,能仁爲慧說,

  故欲息苦者,當發勝般若。

  如上所說布施等此等一切支,大能仁是爲智慧而說。對此,以布施等前前爲因方生智慧之故,雖也有因果之相的解釋,然此處“爲”字如國王入沙場時四兵 也爲王而行,如是果母 一切相智的不共親因者,乃是道之主要——智慧,因爲以此能斷二障、也能究竟二智,而由其余波羅蜜多非但不能如是,且此等五波羅蜜多唯以智慧攝持後方能得度之名,並是趣行于佛位。如《般若十萬頌》雲:“須菩提,如是譬如凡所有江河,悉入大恒河,彼等江河隨恒河入于大海,須菩提,如是五波羅蜜多亦若以智慧攝持,則去往一切相智。”如是乃至廣說。總之,對于依靠道之主要——智慧能究竟斷證,宣說了其助伴布施等一切方便,故主要者智慧不容缺少。如是顯示了大義。

  所謂“此等一切支”,雖有與本品前無間的靜慮對應,然需與一切波羅蜜多 對應。而且從支與爲字的文勢,此處唯說智慧是主要而己,不應另取他義。

  由上述根據,故諸欲徹底息滅輪回痛苦者,彼證悟真如之智慧,應當精勤發起。

  甲二、真實宣說智慧度分二:一、安立基爲實空;二、抉擇道爲無我。

  乙一、安立基爲實空分二:一、真義;二、辯駁。

  丙一、真義分叁:一、認定所證二谛;二、顯示能證補特伽羅之次第;叁、宣說如何證悟之理。

  丁一、認定所證二谛:

  世俗與勝義,許此爲二谛。

  勝義非心境,說心是世俗。

  如此,于染淨所攝此等一切法,承許住于二谛——有法盡所有顯現分世俗谛及法性如所有空性勝義谛。如《父子相見經》雲:“世間知者此二谛,非從他聞自證悟,所謂世俗勝義谛,離此更無第叁谛。”于此,世俗者,即是無有生等自性的同時顯現、此如夢幻毛發般的顯現性,若觀察彼顯現的自性,以生等相空的真實性,即是勝義。《入中論》雲:“由于諸法見真妄,故得諸法二種體。說見真境即真谛,所見虛妄名俗谛。”因此,如是二谛,彼亦若是勝義中異體及世俗中一體,則將以四四過失損害,應知如《解深密經》所說。

  勝義者彼亦:破生住等的無生無住等單單無遮之空性,僅僅是離四邊大空性的入門故,稱爲假勝義或相似勝義。《中觀莊嚴論》雲:“與勝義相似,故此名勝義。”暫時對于無始以來串習實執的諸有情無機會産生離四邊智慧的緣故,首需發起以諸法僅勝義中無有所安立的心所妙慧。因此,自續派的一切論中,對于經論中諸破色等之相,宣說僅是遮實有的單空假勝義之義,複次,對此單空也不承許是實相究竟之義。《中觀莊嚴論》雲:“生等無有故,定無無生等。”又《中觀二谛論》雲:“真中明無破。” 如是所說也。

  盡管如此,暫時抉擇道時,勝義中雖然無生但世俗中似有生的顯現不能遮破的緣故,諸法于世俗中持其自相以觀察名言的正量成立;彼按顯現般于勝義中不成立故,對所破加勝義的簡別而如是宣說“勝義中無、世俗中無欺有。”如是二谛不壞各自之處,是于初學者意前極爲相合,如清辯論師雲:“諸真世俗梯,無彼而欲上,真實大樓閣,智者前非理。”然而就實相究竟而言,所謂世俗中有與勝義中無,此有無二種體相並非各自偏墮而住,因爲此所現色等即是空,空的同時是此色等顯現,是故乃至未現前現空雙運遠離叁十二種增益的法界時,不是真實般若波羅蜜多。因此,具德月稱與寂天等從最初即著重抉擇離四邊的各別自證智,如是彼世俗中成立自相也破除故,破滅執二谛各自,將會現空雙運,故與勝義實相已達相應的見解遠離一切承認,由此應成理論能作摧毀一切有無戲論,故名爲應成派。雖然智者上首的布頓等,承許此應成自續二派的差別唯是由藏人臆造,印度不曾有,但究竟意義上雖無任何差別,然就講論方式而言決定有差別,比如對佛護之論,清辯論師說有對所破未加簡別的過失,而月稱論師又破清辯。因此,中觀應成派與自續派諸大車雖然在究竟密意的關要上沒有任何差別,但又分別唯是著重抉擇真勝義及假勝義而宣說。此廣義應閱《中觀莊嚴論釋》。因此,應成派此處唯一著重抉擇雙運離戲的大中觀故,當知對此宗沒有真假勝義的兩種分類。

  雖有人說“聖者的智慧即是真實勝義,此是遠離戲論,而凡夫所修一切空性僅是修無遮的相似勝義”,但此處說空性時,破色等僅是無遮,因爲若非遮而破、終究成爲執著有事故,不能成爲空性之義,故是無遮的同時緣起無欺顯現故現空雙運,故需摧毀破立的執著。如雲:“已知諸法空,業果依緣起,較希尤希有,較奇尤希奇。” 《五次第論》雲:“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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