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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第四品 業因果▪P3

  ..續本文上一頁惱觀察執著爲染汙意識之時;此等即是七識聚。《菩薩地論》雲:“不與外境相系無分別念即阿賴耶之時;與外境相系無分別念即阿賴耶識之時;分別覺知外境之相即五根識之時;初分別外境及後以伺察而生二取即分別爲意識與染汙意識之時也。”

  戊四、各位之識:

  串習此等轉叁界,叁門迷亂痛苦因。

  不與解脫道相聯的阿賴耶位之識一緣寂止的穩固等持;明而無念穩固勝觀等持分;隨外境而生之六根的增上緣,産生粗大識,由此識而積累善惡業。以此叁者分別轉生于無色界、色界、欲界中。因未以解脫攝持、不離二取之故。也就是說,無分別等持的境界是所取,從中不散一緣安住爲能取。真實之等持雖以大悲方便與無二智慧之方式修持,然既無有境與有境之戲論,也無有所謂的“此境界墮一邊之修”,所以是與不可思議的實相關聯的,即使從中獲得大樂、神通神變,也無有自相之歡喜心與相狀執著。其余等持與之相反故未超越輪回。當今多數修禅者已明顯誤入歧途,並且自己也未見獲得功德。

  戊五、宣說叁界以何者爲主:

  思維此等識于自地、他地之主次:

  欲界七識聚爲主,色界阿賴耶識主,

  無色界中則唯以,無念阿賴耶爲主,

  其余二者隨眠附,當知各地所具之。

  佛護論師于《觀察阿賴耶與智慧論釋》中說:“欲界以眼識等七識爲主,其余爲附;色界以阿賴耶識與趨入識爲主,其余爲附;無色界以阿賴耶爲主,其余以隨眠的方式存在,當知此理。”

  戊六、融入方式:

  詳細分類:

  如是欲界夜眠時,五根識漸入意識,

  意識融入阿賴耶,一緣無念無現境,

  彼者融入法界故,自性遠離諸戲論,

  複現阿賴耶識中,意識單起而作夢,

  種種破立無而現,從中覺醒六識聚,

  趨入外境而造業,夜以繼日如是現。

  欲界衆生睡眠時,五根識與染汙意識融入意識,意識融入阿賴耶識,頃刻出現明而無念之狀態。雖然新派有些上師說:認識阿賴耶識本面的人在此基礎上安住,從而無夢享受光明法性。但我認爲是阿賴耶識融入不分別任何法的阿賴耶中,阿賴耶又融入法界而使粗細執著滅盡的,並顯現了光明離戲之法性。若了知此理,則可斷除迷惑。《集密智寶續》雲:“七聚入阿賴耶識,後阿賴耶淨法界,爾時顯現本俱生,明空自然之智慧,瑜伽士當知此理。”

  複次再現,即從法界中出現阿賴耶,從阿賴耶中産生阿賴耶識,又從阿賴耶識中單獨生起意識而顯現各種夢境,即以習氣而將外境執爲我所之時。也就是說,分別運行之風與依七識聚之脈內的風由經精脈血脈而入于中脈內時,稱爲阿賴耶叁等之識,因叁風合而爲一之故。爾後此識入中脈內成爲一味一體是阿賴耶時,即酣睡時無夢,也有整個晚上處于無夢狀態中的。之後,阿賴耶融入法界是指中脈中央具有粗界、無風運行、殊勝光明不變明性之光脈。《普明續》雲:“中脈中之脈,不變勝光明,無實明性界,自成智之處。”所謂中脈之清風是指自心。若通達心性,則顯現光明。此時,出現光明、明點、光芒、彩虹等顯現光明;現出離戲心性之空性光明;現前明覺覺受大智慧之雙運光明。再後顯現阿賴耶、阿賴耶識、意識時,即是風運行于意念所依之命脈中時,其後風入于依各根之脈中,醒來後自然對現境産生二取執著。如見色法之一境,也可以各自分類,此理下文有明說。

  戊七、各自分類:

  色界自識四禅定,住于阿賴耶識中,

  偶生執境細微識,多時等持中安住。

  禅定正行時,各以無分別念爲主,分別外境則以隨眠之附屬方式存在。一禅、二禅、叁禅分別具有分別、伺察、喜攝感受的過失,四禅偶爾有此叁種分別,如凡夫叁地的死亡以及聞法等時。

  戊八、無色界四名蘊依心之理:

  無色界之自地識,即是阿賴耶自性,

  空無邊等之四處,住于一緣寂止中。

  心相續依極細微,受想行識四名蘊,

  一緣寂止劫不醒,亦未播下善種子。

  于往昔死亡之處,融入阿賴耶之受想行識四分稱爲四名蘊,心相續依賴于意身,趨入一緣寂止,安住于空無邊等四無色處長達數劫,猶如酣睡階段,無有所行之善法。雖然無有直接所行的不善業,但因無色界自地屬愚癡地所攝,所以自然增長愚癡。

  戊九、認識四禅無色界之心:

  如是四禅無色心,前果滅盡亦死亡,

  本體無記愚癡故,顛倒因果而反複,

  投生漂泊輪回處,故當從中得解脫。

  《無憂經》中雲:“以昔所積善業力,生天界宮亦退轉,四禅無色業盡後,複墜地上墮地獄。”

  戊十(欲界識一異之理)分叁:一、修習欲心而成解脫因之理;二、宣說白日以何識爲主;叁、彼等一異之理。

  己一、修習欲心而成解脫因之理:

  如理修行欲心故,亦成上下解脫因。

  欲界衆生心識較粗大,雖是善趣人類,但也屬于業地之有情,並能作爲修法之殊勝法器,故可成爲解脫之因。《念住經》中雲:“欲界衆生播善不善種子,其心粗大之故,汝當勤修妙法也。”

  己二、宣說白日以何識爲主:

  白日七識多爲主,余二一體爲附屬,

  當知執色之眼識,無念明分普基識,

  無分別分阿賴耶,其余六識亦複然。

  如是眼見色法之分爲眼識;明而無念之識明分爲阿賴耶識;無分別念分爲阿賴耶。同樣,聞聲、嗅香、品味、受觸以及覺知回憶對境時,明知各自對境分爲彼等之識;識之明分爲阿賴耶識;無分別念分爲阿賴耶。于明清不動阿賴耶識之時,也不遮各自之對境分爲五根識;從明分而言是阿賴耶識;從無念而言是阿賴耶。諸識聚融入一緣中時,實際上就是諸識融入了阿賴耶並以隨眠的方式存在,如太陽升起時群星以隱沒的方式存在。佛铠論師于《觀察心智釋》中說:“意識不分別任何法即安立爲阿賴耶;僅就明分而言爲阿賴耶識;覺知各自對境乃六識聚。即彼融入無念者爲阿賴耶時。”

  己叁、彼等一異之理:

  宣說彼等一體異體。

  一緣眠時阿賴耶,夢中阿賴耶之識,

  意識二者爲一體,醒時一切一本體。

  一緣睡眠時即是諸識于阿賴耶中互爲一體之時,毫無外散;夢中時意識從阿賴耶識上獨自生起,所以是從阿賴耶性中稍許外散之時,從阿賴耶中出現的阿賴耶識與意識一體存在;醒覺時諸識從阿賴耶中嚴重外散,所以阿賴耶與八識聚均以一體的方式存在。此等是依照《密藏疏》中所說而述。

  此處以極爲明確之語歸納而言,即光明心性是一切之所依或來源,從這一角度來說,無論輪回還是涅槃皆無破立、無異體、無遷變,因此稱爲輪涅之源——本性真實義實相如來藏。《道歌集》雲:“唯一心性諸種子,從中顯現輪涅法,能賜一切所欲果,頂禮如摩尼寶心”《密嚴莊嚴經》雲:“所謂殊勝因,彼能生一切,無心皆無有,無作亦無有。與涅槃同體,阿賴耶無二,若與涅槃異,阿賴耶非常,無現無壞常,斷除四邊也。亦稱如來藏,幻化智慧名,互爲一體藏,如手镯而住。異地阿賴耶,亦是如來藏,彼藏阿賴耶,如來所宣說,藏名阿賴耶,淺慧者不了。”

  由于是清淨本性身智等之因故稱爲無漏真實義阿賴耶;作爲輪回所依故立名爲有漏種種習氣阿賴耶。所依法是一本體(法界無分類),是以能依法分類而安立不同名稱的,此理與《現觀莊嚴論》中所說的“以能依法別,宣說彼分類。”相同。意思是說,存在垢染的階段根據清淨每一垢染時的佛性或如來藏而安立不同的名稱也是合理的。如《密嚴莊嚴經》雲:“愚者雖分別,月有盈與虧,然月無盈虧,照明大小洲。如是諸愚夫,于阿賴耶識,恒分別增減,彼乃無始佛。諸法之本基,爲慢等習氣,分別所染汙,清淨則無漏。若獲無漏相,彼等恒穩固。”意思是說,雖然月亮本體上無有增減,但因時間運行,而于四大洲中照射似有增減。同樣,盡管于心性光明本體中成佛無有自相苦樂,但因流轉輪回而感受善趣惡趣等不同苦樂。倘若修煉本性實義,即是所謂的“趨至阿賴耶本義”。

  這以上已完整地宣說了從阿賴耶中所現的阿賴耶識與七識聚。即意識由于無明迷亂而積業,如經中雲:“意者爲主極迅速,諸法之初意先行。”因未了知無變本性之圓成實而産生各種不淨迷現之遍計依他起,要想斷除如夢般的輪回迷亂也必須通達心性圓成實,通過修持無倒之道——生圓次第方便智慧可現前本基如來藏。因此應當了達此理。

  業之所依本基已宣說完畢。

  丁二(能依)分二:一、宣說根本無明;二、宣說不善業。

  戊一、宣說根本無明:

  現在宣說能依之業:

  一切諸法之所依,業之根本即無明,

  本體叁毒貪嗔癡,所生叁有黑白業。

  由于最初未了達光明心性之本面而成爲二取迷亂之基,進而迷亂爲輪回中的一切衆生。《般若攝頌》雲:“佛說諸有情,皆由無明生。”下等惡趣衆生、中等人類、上等天衆均由各自業力而感受種種苦樂,這一切的根本即是無明,由此産生相應之叁毒、相應之不善業,以及隨福德分善業之叁有樂果。

  戊二(宣說不善業)分二:一、宣說分基;二、宣說分類。

  己一、宣說分基:

  以善業獲得善趣享受安樂,以不善業轉生惡趣遭受痛苦。此處宣說不善業。

  令墮輪回上下趣,十不善業各自現,

  十不善中次第分,身叁語四意叁業。

  什麼是不善業呢?是指令衆生從善趣墮入惡趣唯受痛苦的十不善業,即殺生、不與取、邪淫叁種爲身不善業;妄語、離間語、绮語、惡語四種爲語不善業;貪心、害心、邪見叁種爲意不善業。

  己二(宣說分類)分叁:一、身業;二、語業;叁、意業。

  庚一、身業:

  宣說身之叁種不善業:

  故意無誤殺他衆,同分毆打等害命,

  不與取即盜他財,同分狡詐受他財,

  與他所屬行邪淫,同分非處不淨行。

  對于乃至蚊蟲蜂蠅以上的衆生,明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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