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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屆:從戒律看原始僧團的管理體製(濟群法師)▪P2

  ..續本文上一頁一切的占有。

  二是從內心深處去掉我執,達到無我的境界。一個人放棄了財富,內心裏邊就能作到什麼占有欲都沒有嗎?你的私心就沒有了嗎?事實上做不到的。因爲人的私心、我執是根深蒂固的,是無始以來的積累。所以一個人出家之後,還需要不斷的修行,修行的過程就是克服自我、超越自我的過程,是從有我達到無我的過程。一個證得阿羅漢果的人是徹底通達無我的,這個過程是要通過勤修戒定慧來完成的。“戒”就是通過戒律來割離你對世俗占有的貪著;“定”就是降伏你的自私及由自私引起的種種煩惱的心態。由于我們有私心、有我執,而使得我們妄想紛飛,一天到晚地在考慮自身利益或人際關系,什麼我的得失、榮辱、恩怨等等,很多人就在這妄想之中轉來轉去。佛法告訴我們不要把心安住在這些上面,而要把心安住在法上,比如安住在無常、佛號上,通過念佛,心就會慢慢靜下來,妄想就會少很多。或者把心安住在菩薩道的修行上,菩薩道是通過在利益他人之中來完善自己的。一個人如果整天只考慮自己,煩惱就會很多,患得患失就會越來越嚴重。如果我們整天考慮衆生,考慮別人的幸福,我們的煩惱就會越來越少,我們的思想境界就會得到不斷的提高。只有衆生的事,沒有自己的事,我執就會越來越淡。我們要通過布施來克服自己的悭貪,許多人都有這種毛病,悭貪就是吝啬、小氣,就是對占有的財産很執著。有些人,不但舍不得給孩子、妻子、父母、他人用,而且自己也舍不得用,把錢存起來放著不用才覺得高興。菩薩的修行就是“不爲自己求安樂,但願從生得離苦”。佛法的修行就是一方面在生活上的舍棄,一方面在內心上的薰修,從有我慢慢達到無我的境界。

  私有製是以我執爲根本,修行就是要把私有製的根本徹底地拔除。如果一個人已經沒有我執,這個人就不會有私心;如果他有私心的話,說明他還有我執。《金剛經》講:“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你有我相,我相還在,說明你還不是菩薩。菩薩的修行,是由無我而引發同體大悲的。一個人有我執,就無法同體大悲,就總會覺得與衆生有隔閡,就連與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也有隔閡,覺得他是他,我是我,沒有辦法融爲一體。你沒有辦法覺得他的利益就是我的利益,他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可能世界上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媽媽對兒女可以做到,當然這並不純粹。無緣大慈,就是對衆生要象對自己兒女一樣慈悲關愛,同體大悲就是把自己同衆生看成一體。這只有在破除我執的基礎上,才能做得到的。因此,佛國的淨土是以無我爲基礎建立起來的。

  (2)僧團是共産社會

  原始僧團跟現在僧團是不一樣的,現在僧團有時還從事生産。中國禅宗提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山裏的許多寺院要勞動、種田,一些旅遊寺廟還要接待遊客。原始的佛教僧團是不從事任何生産,一切財富都是來自十方供養,一般寺院沒有廚房,出家人要托缽、乞食。有的每天吃一頓,日中一食;有的一天兩頓,早餐、中午吃一點,過午不食。早期僧團是沒有財富的,隨著僧團的發展,開始慢慢擁有些財産,這些財産主要來自十方社會上的信徒對僧團的供養,有供養吃的、穿的、住的,醫藥等等,這在佛教裏稱爲“四食供養”。四食是一個人生存的基本條件,可能還有些簡單的用具。在僧團裏對施主供養的東西有一個原則,就是要嚴格遵照施主的意願。僧團裏分爲佛物、法物、僧物,有些東西是供養佛的,就直接供養他老人家,佛陀入滅後就拿來塑佛像、貼金、點油燈等。出錢用來印經書流通結緣,這叫法物供養。還有就是僧物,是用來供養僧團的,屬于十方僧人所有。過去出家人過著一種行雲流水的生活,他走到那個寺廟就是那裏的一份子,寺廟常住必須供養他吃的、住的,這就叫十方。十方叢林是屬于十方僧人所有,不是由那一個僧人所有,也不是屬那一個寺廟常住所有。

  佛教僧團的財産分爲四種:

  1)“常住常住”,相當于我們現在所說的不動産,例如寺裏的房子、土地等。每個人都有份,不可以分掉也不能拿走,你來這裏住,可以享受這裏的房子。

  2)“十方常住”,屬于十方僧人所有的財産,如衣服、糧食、用具等,十方僧人都可以吃、用。

  3)“現前現前”是施主供養給寺廟的東西,有指定的目標。比如今天有個施主拿500元錢供齋,他只供養柏林寺裏二十個常住僧,其它地方來的僧人就不能得供。這樣一類經濟,就屬于現前現前,指現前的這些人有權享受。

  4)“十方現前”,比如中午打齋,施主在此之前沒有限定,那麼無論那個地方來的僧人都受供養,都可享受,這就叫“十方現前。”僧團裏的財物基本屬于這四種類型。

  現在的僧團,可以發些單錢。我出家時,每月寺院發5元或10元單錢,現在可能要多些,有200元、300元不等。其實,根據戒律的生活,原始僧團是不發單錢的,單錢就是工資。“單”是指衣單,單錢就是給你添製衣單用的。在戒律裏有一條戒叫“不持銀錢戒”,原始僧團裏,是不可接受人家供養的金錢,出家人是不拿金錢的。當然,現在要不持銀錢,真的就寸步難行了。原始僧團僧人的一切所需都歸僧團負責,吃、住、用都是僧團分配的,而且這種分配帶有一種平均成分在裏邊。現在人死了以後,是按他生前的遺囑,將他的遺産給他的徒弟或要好的朋友。在原始僧用,是不可以這樣的,由于你本身都是屬于僧團所有的,你沒有資格去分配這些財産。但如果一個人生病了,有人長期照顧他,僧團會考慮犒勞他一些東西,這得由僧團來做決定,而不是個人所決定的。戒律裏有一條是“亡人物戒”,對亡人物的處理,不是誰說的就算,而是要敲楗錘,就象現在我們每天聽到的打板,生活在這個範圍內的所有人都要到。如果有人沒到,他必須請假,請假不是一般的請假,還必須說:“我對大衆會議的所有決定都表示贊同。”這樣才可以開會,才可以把亡人的遺物處理。我以前住廣化寺時,有個老和尚去世了,大家就把他的手表、衣服、開水壺等十幾樣東西擺出來,通過抽簽決定該誰拿那樣的物品。在原始佛教的僧團裏,財物屬于僧團共有的,個人不能私自、擅自給誰,你分到了什麼才屬于你所有。

  (3)僧人是無産者,是無産階級

  根據戒律規定,出家人是不能持銀錢的。這個問題在印度佛教第二次結集時就討論過,當時有些比丘已開始接受金錢供養,一些東方長老發現後表示抗議,指出這樣做不如法。于是分成了兩派,開化的一派表示能接受,保守的一派表示不能接受,第二次結集討論的結果,是保守派取得了勝利。

  佛陀成道的時候,出家人是以“四依”生活的。穿的是“糞掃衣”,就是別人扔下的破舊衣服、舊布。印度人當時很迷信,認爲生孩子或去墳地所穿的衣服是不吉利的,必需扔掉。所以,當時在印度很容易撿到這樣的“糞掃衣”,拾到後洗洗幹淨就縫補合體穿在身上。最初成立僧團時,是沒有房子的,印度是熱帶地區,出家人就住在樹下,生活得很天然,每天都能感受到大自然的鳥語花香,不象現代人住在大城市裏,天天看到的是牆壁,聽到的是噪音。吃靠乞食,每天日中一食,不吃兩頓。生病時,就將別人吃剩下的醫類似病的藥取回來服用,反正當時出家人道心堅固,禅定功夫好,一般也不容易生病。這就叫“四依”生活,是有規定的。

  隨著僧團不斷發展,信徒越來越多,很多信徒看到自己的師父叁寶過著艱苦的生活,感覺過意不去,就請求佛陀開准,允許供養師父好的衣服,允許請出家師父吃好的東西。佛陀很慈悲,認爲這種“四依”的生活畢竟不具普遍意義,不是每個出家人都能接受,佛陀也可能考慮爲了度更多的人,就同意比丘接受居士的供養。有些比丘由于口才、修行很好,就得到了很多居士的供養,衣服一大堆,出門雲遊時還要扛著、托運,給生活帶來了一定的麻煩與不方便,也影響著修行。于是,佛陀就根據當時印度的氣候,規定出家人只能有“叁衣”和必需的象毛巾、牙杯等零碎用品,戒律對出家人的生活用品是有嚴格的限製。作爲僧團可以非常富有,可以接受施主大量的供養,可以有很多的土地、房子,但是僧人自己所擁有的財産必須是很有限的,而且一旦多了,就是犯戒,必須拿出來交給僧團,還要忏悔。

  當然,佛法修行並不是提倡苦行。當時印度的外道,爲了解脫過著極爲艱苦的生活,近似于對自己進行折磨,甚至每天把自己泡在水中,或者一只腳站一整天,每天象牛一樣過著吃草的生活。佛陀悟道之後,發現苦行並不能真正使我們解脫,甚而是無益的。佛陀所倡導的“中道”思想,就是要在生活上遠離兩種極端,一是放縱欲望地生活,充分享受自己的根欲;二是前面所提到的執苦極深。佛陀的戒律,對出家人的生活有開放、有限製。有個例子可以說明佛陀是很靈活的,據說,當時有位富家弟子要出家,這個人在家裏享受著非常好的生活環境,但他也是個非常有善根的人。他到了僧團後,看到僧人艱苦的生活,就不想出家,提出如能讓他享受好的生活條件,他才出家。佛陀用慧眼觀察到這個人的善根正成熟,于是叫阿難去皇宮裏借來很多國王的用品,讓他享受。由于有些人只是對生活環境比較習慣,但並一定貪戀,有了那樣的環境,心才能安下來,佛陀就給他營造了那樣的環境,給他講佛法的道理,教“四谛”法,讓他去修行,這個人很快就證得了阿羅汗果。

  佛陀雖然規定僧人要過著無産者很簡單的生活,但並不是極端的禁欲者和苦行者。之所以要出家人過著一種簡單的生活,是出于對人性的考慮。人最大的特點就是貪著,擁有越多就越貪著。貪著是解脫的最大障礙,我們對家庭、財富、感情的貪著使得我們有牽挂、顛倒、妄想、煩惱等等。爲了避免比丘們的貪著,佛陀提倡出家人要過著無産者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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