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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從叁個方面講佛教是公有製的。在現實社會中,公有製只能是一種理想存在,而在佛教界卻是一種現實存在,這是與出家人的製度及佛教的修行有關系的。世俗的生活是以私有爲基礎的,以私人占有爲基礎,在這種前提下,要實行公有製社會是非常難的。出家人第一步邁出來,就是要放棄私欲的占有,佛教的僧團是一群放棄私欲占有的人組成起來的,自然容易建立這樣一個公有製的社會;而且佛法修行又從“無我”這樣一個理論上徹底鏟除了人類私有的根源,自私的根源就是“我執”。這就是公有製爲什麼能在佛教界現實存在的原因。
二、平等
平等是指人的權力在性質和數量上相同,它包含人在自然狀態下和社會中權力的兩個方面。社會上存在著許多不平等,千萬不平等的因素,有宗教神權上的不平等和社會方面的不平等。印度婆羅門教認爲人天生存在四種姓差別,四種姓指婆羅門種姓、刹帝利種姓、吠舍種姓、旃陀羅種姓。人是由大梵天創造的,大梵天的嘴巴、肩膀、肚臍、腳底分別創造不同種姓人。人天生就不一樣,前叁種人可以再生,旃陀羅種姓是賤民,不可以再生。在印度,婆羅門至高無上;刹帝利掌握政權,管理國家;吠舍是從事工商業、資産階級;旃陀羅則是不可見的人,不允許碰到別人身上,萬一碰到了別人,別人可以將其打死,生存的基本權利都沒有。基督教認爲,人是由神決定的,人生下來就有富貴、貧賤之分,生命的起點、天資不一樣,人天生就不平等。人死後要遭到上帝的審判,上帝根據你的行爲判定升天堂或下地獄。而每個人天生不一樣,有些人生存善良家庭裏,受到良好的教育,不需要做壞事;有些人從小在盜犯之家,那就該搶劫、偷盜,由此決定著人死後的命運,顯然也是不平等的。另外,在社會方面也是不平等的,奴隸與奴隸主、君主與臣民之間肯定是不平等。在封建專製國家,皇帝至高無上,官僚等級層次明顯,不同層次官僚權力是不一樣的,官僚與百姓的權力差別很大。中國古代社會是根據倫理綱常,現代社會還有血統論、民族優越論、職業優越感,總是充滿著不平等。以盧梭爲代表的西方人本主義認爲,人天生就該平等、自由,人在法律保障基礎上的社會權力也是平等的,人在自然狀態下是平等的,有了私有製後,産生了特權階級,使社會産生不平等現象,人類社會要通過一種契約方式,建立一種更高級的平等。佛教也講平等,可以從以下六個方面來說明:
(1)四姓出家同爲釋種。佛陀製定的僧團是沒有種姓差別。《阿含經》講:“四河入海,同一鹹味。”出家後,原來的種姓不再存在,同爲釋迦種姓,僧團裏面靠“戒臘”,受戒年齡長爲長,走、坐在前面。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講的法律主要指的是戒律,佛以戒爲師。《遺教經》講:戒律就是你們的老師,戒律就是你們的准則,戒律就是你們生活的規範,大家都要以戒作爲自己的老師。每位出家人都要受戒,在家居士學佛後,首先受“叁皈”,叁皈包含著戒的內含。皈依佛,不皈依邪魔外道,這就有戒在裏面;皈依法,不皈依外道典籍,也包含著戒;皈依僧,不皈依外道邪衆,這又是條戒。在家居士最基本的准則是戒律,就是五戒。佛教徒合格的標准,是以戒律來衡量,如法持戒,才是合格的在家佛教徒。同樣,出家也有不同級別的戒律,剛入僧團要受沙彌戒,接著受比丘戒,沒有那個僧人是可以不受戒的。看你是否是僧寶,就要看你受戒的級別,戒律是取得某一資格的必然手續。受了菩薩戒,就取得了菩薩的資格;受了比丘戒,就取得了比丘的資格;受了在家戒,就取得了在家居士的資格。
受完戒,出家人還要學戒,每半個月要參加誦戒。還要持戒,僧團裏沒有人不持戒,修行再好也得持戒,佛陀也是持戒,只是他老人家不需要用心去持戒。我們一般人要有心持戒,要費很大勁才能把戒持好,修行越高的人,持戒就會越簡單、輕松。平常人沒有禅定的功夫,沒有智慧的力量,持戒可能會拘謹、被動些;禅定功夫好的修行人,欲望、情感方面的妄想會得到比較好地降服,自然不會有破戒的行爲。所以,僧團裏任何人都要受戒、持戒,這一點大家都是平等的。無論是剛出家的沙彌,還是老資格的長老,都要受到戒律的製裁,充分體現戒律的平等。
(3)出家人在僧團裏面平等享有各種權利。出家人平等享受僧團的財富,僧團是“六和”團體,“六和”裏有一條是利合同均,僧團裏的利益是大家平等享有的。私有製是人類社會不平等的根源,在現實社會團體裏往往由于財富的不平均而産生糾紛,股份公司裏,誰的錢多,誰說話就算數,錢多的人要比錢少的人權力大。整個社會由于財富的不均,往往造成許多紛爭、矛盾與對立,很多問題都是由于財富引起的。佛陀建立的是一個解脫的僧團,爲了避免出家人在財富上的糾紛,避免由于財富造成僧團裏的不平等,而形成特權階級,佛陀規定出家人在財富的享受上是平等的,在衣服、飲食、居住環境各方面,戒律都是有規定的。
比如吃飯是日中一食,多吃就要破戒,衣服只能有幾件等等。這種規定並不是絕對平均化,比如寺裏住房比較富余,就可優先選擇照顧那些上座、長老、大德,但不可多吃多占。僧團裏的財物是大家共有的,必須讓大家平等享受。寺裏吃飯前打板是爲了告訴大家,現在到了吃飯時間,讓大家都來用餐,如果你不打板,不告訴外來比丘參加,或者不讓吃飯,你卻吃了,這就犯了偷盜戒。寺院裏分東西時,必須每個僧人都到場,否則,就剝奪了別人享受這份財富的權力,就是犯戒。每個僧人都有參與僧團處理各種事務的權利。誦戒、重大羯磨會議,每個僧人必須參加,應先打板通知,由于生病、有事等原因不能參加,需要請假,並留有無異議的表決意見。如果有人沒有來參加,僧團這次所做的決定就不能成立,是不合法的。每個僧人對會議所作的決定,都有否決權,大家默然表示通過,有人說話表示反對,決定就不能成立。有故意搗亂的,僧團裏也有方式製裁。並不是每位僧人都有資格參加大會和有否決權的,如法清淨、沒有犯罪的僧人才可參加,犯罪的僧人就會被剝奪參加會議和否決的權力。一個僧人在僧團裏可享受35種權力,包括講法、與居士交往、接受供養、參加會議、否決等權力。按照犯罪的不同,剝奪的權力也不同,犯的越多,被剝奪的就越多。製裁的方法很多,甚至不和你講話,大家都不理睬你。
(4)人天生是平等的,果報行爲卻有差別。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的起點是不一樣的,如貧富、外貌、聰明、機遇等方面都不一樣。佛教爲什麼講人天生是平等的呢?這主要從因緣、因果的規律上來說的。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因果規律之中,貧富、衣食、聰明等是與我們生命的過去有關系的。生命所呈現的不平等,是由于我們過去生命中所造的因不一樣。我們現有的一切處境不同,但並不是永遠固定的,皇帝不會永遠是皇帝,乞丐也不會永遠是乞丐,一切都可以變化,總統可以成爲百姓,乞丐可以成富翁,愚癡的人通過學習可以變聰明。佛法講生命是無常的,無常生命最大的特點就是一切都會變化,一切都可以改造。我們希望未來有好的人生,現在就需努力;希望將來富有,我們現在就布施、種福田;希望將來被別人尊重,我們現在就尊重別人;我們現在地位很好而瞧不起別人,將來就會低賤被別人看不起。所以,一切在因緣、因果規律上是平等的,不論任何人,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表面上看,好象有些特權階層,那些貪官可以爲所欲爲、逍遙法外,但按因果規律,他現在雖然沒事,將來卻一定會受報。人天生並沒有優劣,沒有特權,機會都是均等的,關鍵在于自己如何努力,每個人的命運是由自己造成的,而不是別人決定的。現實生活中的不平等,佛教認爲主要是由于每個人的品行和因緣不一樣,人的品行不同,人性就有優劣,行爲就會不同,你不斷做好事、善事,人格就會不斷提升,越來越高尚;一個人如果無惡不做,就會不斷墮落。一個人高尚與否,不是看他的財富、地位,而主要看他的品行,品行高尚就是高等的種姓,品行不好就是賤民。從因果來看,人的差別很大,人的行爲造成生命的現狀不一樣,每個人過去因緣條件是截然不同的。
(5)人人皆有佛性,人人都能平等成佛。這是根本意義上的平等。世界上雖然有種族的不同,有宗教信仰的不同,有男女、國家、職業的不同,好象充滿著不平等,充滿著差別,可是在佛性上,人都是一樣的。六祖惠能大師講:“人有南北,佛性沒有南北。”人天性上有差別,佛性上的差別卻是不存在的,都是平等的。《涅槃經》剛傳這來時,由于翻譯不完整,既提到一切衆生皆有佛性,又講沒有善根、無惡不作的一闡提人是不能成佛的。道生法師根據《涅槃經》的總體思想,發現並宣揚一闡提人其實也能成佛,因而遭到了僧衆的排斥,被擯出僧團。道生法師便來到蘇州虎丘,對周圍的一堆石頭講法,並對石頭說,如他的觀念沒錯就表示肯定,結果一堆石頭都向法師點頭,留下了“生公說法,玩石點頭”的曆史典故。後來《涅槃經》完整翻譯過來後,證明了道生法師的觀念是對的,一切衆生無論是善是惡皆有佛性。
一切衆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的思想,在禅宗裏得到很好的應用。《六祖壇經》講:“菩提自性,本來清淨,但悟此心,自了成佛。”意思是每個人都具有菩提佛性,只要你悟到了自己的佛性,直下承擔、通達,你就是佛。從這層意義上講,佛和衆生也是平等的,我們覺得佛和衆生懸殊很大,佛陀是至高無上的,我等衆生下劣凡夫,比起佛陀差得太多,但是佛性確實是平等的,這就是佛教所講的“心、佛、衆生,叁無差別。”佛和衆生的差別在哪裏呢?《壇經》講:“前念迷,即是衆生;後念悟,即是佛。”意思是你迷失了你的佛性…
《八屆:從戒律看原始僧團的管理體製(濟群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