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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寶鬘》導讀 第二篇 釋正文 一

  《四法寶鬘》導讀 第二篇 釋正文(一)

  《四法寶鬘》梵名Dharmacatur-ratnamala

  藏名Cho-zhi rinpochei trengwa

  龍青巴 造論

  談錫永 譯注

  皈敬述意

  【正文】頂禮十方諸佛諸菩薩

  以無上百重信意,獻于如日諸佛前。

  諸佛法身自性,如晴空無際,合容萬法。

  諸佛色身壇城,有五決定。由佛行光輝,令諸佛子如蓮花開放。

  【注釋】諸佛法身自性,即是法界,即如來藏,即真如,詳見後文。色身有二,一報身,二化身。此處指報身而言。

  五決定——一處決定:報身佛唯居色究竟天,不住余處。二法決定:唯說大乘法。叁相決定:唯相好莊嚴,不變現余相。四眷屬決定:唯十地菩薩,無異生眷屬。五時決定:乃至生死未空,不取般涅槃。

  【正文】勝利王之教法,若如意寶樹之清涼樹蔭,令一切受輪回熱苦者得依怙,使能圓熟解脫。爲具信者能依次第入此樹蔭,今且將此碩大寶樹分四支解說。其谛聽之。

  歸心于法第一

  【正文】欲度輪回無邊大海至彼岸者,先須思維,今生即應精進成就,得安樂解脫。難得易失之人身,爲得解脫之筏,具聞法思法修法之資質。一旦獲得人身,若任其空過,則不能脫此輪回海,不能中止生死流轉之苦,仍于此難堪怖畏大海中浮沈,其迷妄之潮遍叁善道,老死如泡沫濺至一切處,生死之流由是無盡。

  【注釋】輪回有六道,又稱爲六趣,即生命之六種趣向。叁善道爲天人、非天(阿修羅)、人;叁惡道爲地獄有情、餓鬼、畜生。六者統名“六道有情”。

  【正文】唯得聞法教者,則可斷生死流轉而不離無上大樂,故應以此能得安穩之無上法門,爲最勝寶筏,精進度越叁界迷誤海。

  【注釋】一切未解脫之有情均住于叁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仍有輪回生死。

  欲界有情有淫欲及食欲,上至六欲天,中至人畜所居的四大部洲,下至無間地獄,皆爲欲界。

  色界有情無淫食二欲,然尚具有物質身(色身)一如欲界。四禅十八天屬之。

  無色界有情既無淫食二欲,又無色身,但住心識于定境。四空天屬之。

  【正文】若今不修此趨向解脫之覺道,即難具福再生,經曆無盡具苦生命,世複一世,仍無能脫離流轉。故今既得暇滿人身,即應精進至誠修道,由是得利樂,能圓滿自利利他。

  【注釋】輪回得暇滿人身,即爲具福再生。六道中唯人最堪聞思修佛法,下叁道太苦兼且愚昧,不堪修法;天人及非天太樂,亦不堪修法,故皆不具聞思修佛法之福。然得人身者,亦須具八有暇及十圓滿,始名具福。八有暇者,一非生于地獄;二非生于餓鬼;叁非生于畜生;四非盲聾瘖啞;五非世智邪辯,不信佛法;六非生當正法滅盡時,無佛法可聞;七非生于北俱盧洲,此洲有情長壽安樂,不信正法;八非生于無想天,此天有情住于深定,不能聞思修法。非此八者,稱八無暇。

  十圓滿分內五圓滿與外五圓滿。

  內五圓滿者,一衆同分圓滿,即既得人身,又得丈夫身;二處所圓滿,即生于人中,又生于有正法可聞之國;叁依正二報圓滿,即既處所圓滿(依報),又無身根殘缺,複能分辨邪正,堪能受法(正報);四無業障圓滿,即于現生中不曾作五無間罪,亦未教他人作(五無間罪即殺父、殺母、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五無信解障圓滿,即不因信邪法或外道而于正法不生信解。

  外五圓滿者,一大師圓滿,即遇佛出世叁。二正法施設圓滿,即能值佛說法。叁正法流轉圓滿,即值佛弟子能依正法證果。四正法不滅圓滿,即正法未滅,能證果之勝義法未斷。五隨順資緣圓滿,即修行人能得衣食臥具湯藥等緣。

  【正文】色身雖得暇滿,心識卻無保障。蓋萬法均不堅牢,且具變易而無本質,以萬法無常且易壞故。故應深切思維,死即將至。

  【注釋】世間一切事物現象,佛家稱爲萬法。萬法無本質,具變異,即稱爲無自性。自性之定義,即爲能獨立存在,獨自成立,而不依附任何客觀條件,且無任何變易。依此定義,萬法皆無自性,是即有爲法,唯涅槃無爲,其自性實有。下文即逐步詳論及此。

  【正文】周圍世界亦一體如是,此世界將爲七火一淹及風所壞,無發尖許地能得保存。萬物蕩然,只余虛空。寄于其上之無常流轉有情,如天人、非天、人、地獄、餓鬼、畜生等,無論爲何種有情,一旦時至,都將投入死海,轉識再生。年月日時亦短暫無常,分散消逝,如四季之變換即爲其證。時地均無常,故當思維自身亦如是無常。

  【注釋】據《阿毘達磨》,世界須經成壞劫,于壞劫時,世界爲火水風所壞,然後再入成劫。

  【正文】既心識無保障,而色身亦無常,故于今日即應深切思維,明日之前,生命或即已消盡。

  【注釋】上來說此身無常。色身易壞,一如時空之變易毀滅,而心識則亦無自性。故吾人所據以爲有者,實乃妄認。

  若不能由無自性及無常而知無我,則雖修持亦入邪道。如修神我、修生天、修長生等,皆持我見;如修無想定等,則陷入常見,終不能得解脫。

  下來說六道之生苦,由是建立出離心。

  【正文】生苦比死苦更可畏。無論生于六道中任何一道,均無悅樂。因生命流轉即以熾燃火爲自性故。由是當下即應求取解脫法門。

  地獄聚生爲冷熱折磨。餓鬼則受饑渴。畜生互相殘殺,且愚昧無知。人則有叁苦八苦。阿修羅爲鬥爭及戰爭所苦。天人則受死苦,且有墮落惡趣之苦,其墮落也,享樂旋變爲憂痛,此實爲至難堪之大苦。天人享樂既盡,尚且或入地獄火海,思維及此,自當修持以離輪回。

  人生諸相無非爲醒覺前之一夢,諸相變幻且複無常。以終須舍棄故,眷屬與財富等等,又複何用。由是即應于法精進。

  【注釋】人之叁苦,即苦苦、壞苦、行苦。苦苦者,謂身心受苦時所生之苦,如生老病死等。壞苦者,謂偶現之樂境悴然失去之苦,如所愛者別離,欲求者不得。行苦者,謂諸行無常,遷流不息,不得安定之苦,如五蘊苦,即由色受想行識五者引生之苦。

  八苦者,即一“生苦”;二“老苦”;叁“病苦”;四“死苦”;五“愛別離苦”,即所愛者不能長聚;六“怨憎會苦”,即所厭憎者卻偏偏會聚;七“求不得苦”;八“五陰熾盛苦”,即五蘊作用覆蓋佛性,由是輪回流轉。

  自世俗言,輪回有六道,即有六種不同生命形態,若自勝義而言,六道其實只在人之一心。譬如有所求而不得,心識熬煎,不眠不食,如此即是地獄。若心胸曠達者,付諸一笑,如此即是天堂。倘能知業力緣起,則爲佛道,能離六趣。

  【正文】貪欲如毒如兵如火,困擾持續而來,無少間有樂。從此即以積聚、護持、增上所貪者爲要務,由是即爲鄙吝及貪念所縛。與人鬥爭,妄念愈增,于是心爲物轉,形骸與性命都銷。

  沈溺世法而所爲皆背出世法,每爲聖者所呵。蓋減少貪欲,功德則自能增長,故欲趨安樂解脫者,自當寡欲知足。

  故雲:無欲即爲聖者,寡欲則近乎聖。苦受與妄念隨欲而增,功德則隨寡欲而長,故當繼聖者之步武,時常知足寡欲。

  交遊實亦有無窮過患,過多無義利,身心紛擾,易增忿爭,由是乃生取舍分別,終爲結習所染。無論何所作,不能有一瞬令人真正得樂;無論何所爲,亦不能令人得益;無論何所聞,皆無任何義利;無論何所親,最終必至離散。是即宜屏侍從,離親友,居于淨所,精進修持清淨法。

  古代無上聖哲嘗雲:唯靜居始得嘗法甘露味,故行者宜隱居山林,俾得安甯。

  諸勝利王佛陀亦曾稱贊靜居。無人煩擾,始能深心專一。行者能自在修法,無常心自能增上。置世法不顧,便自無俗務紛擾。不爲世縛,則信意與出離心皆得倍增,諸行自能倍減。

  是故不爲八風所動,不求取悅他人,亦不求名望,但朝夕于法樂中得自在,如是始不負暇滿人身。如斯利益不可思議,故行者即宜退居密林,一生深心修持。

  【注釋】八風,指利、衰、毀、譽、苦、樂、稱、譏。如見有利于己者,即喜然而趨;見無益于己者,即聳然而避,此即爲利衰二世風動。

  【正文】願如上闡述之清涼法雨,能滌淨妄念汙染心。願一心修持之功德,充滿蓮池;願同登安樂土。

  修法爲道第二

  【正文】若因具信得入此無上功德法門,且欲進而求解脫道者,即應以修法爲道,亦即寓修持于日用,此爲調禦自心法要。

  有人巳得遇勝利佛陀之教授,且曾閉思修,而依然未得甯靜者,則以有塵俗心故。或追尋邪道外道而離正軌,或具欲望與渴望,或專注今生而困擾,凡此種種過失,皆與正法相背,實因不以修法爲道所致,今生來世遂有無窮過患。人若爲種種虛幻所愚,臨命終時,將生懊悔,其中有身則生怖畏與焦慮。來生或將墮惡道,更無緣得自輪回道上解脫。是故應修法爲道。

  【注釋】中有身,又名中陰身。即有情既舍此生身,而尚未取他生身之中間狀態。世俗之稱爲鬼者,即此。

  【正文】如人以藥療病,苟用藥不當,則病患更深,以法爲藥者亦如是。修法不當,亦生無窮過患,具信者須深知此點。

  【注釋】末世多僞法,論者因特筆點出。以下即述擇師及事師之道。

  【正文】修法爲道者,首須依止上師,承事一具德上師實爲要事,以一切功德皆由上師生起故。

  具德上師者,即具慈悲與善巧,複能寂靜自製,及能容忍。其誓句,其信諾,其行止,皆應善妙圓滿。且曾聞思修多種法要,其感染無可限量,使人自然受陶化。複能不執世法,于八風能清淨如晴空。如是具德上師,能令親近之者皆成善知識,得入解脫道,實爲勝利王于末世化身示現,即宜以極尊敬心向彼皈依。

  皈依具德上師之義利無量無窮,能因之厭離輪回,減少世俗牽挂,萬緣放下,離虛幻相。由是即能自製,聞思修法,從而獲正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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