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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明代佛教孝道觀——以《目連救母勸善戲文》爲例(王月秀)▪P3

  ..續本文上一頁明聖,仰望相憐憫,仰望垂靈廄。羅蔔爲救母而修行,向叁官聖帝拜禀,祈求相憐憫、垂靈瘧。

  由以上二引文可知,羅蔔孝子,在祭祖時,或內心無助祈求時,其宗教信仰的對象,除了佛祖,亦含道教的叁官神明。而在(目連挂燈)一出中,目連爲救其母,決心“以挂燈破地獄”,雲:

  [生查子]身挂佛前燈,先啓諸神聖,仗此大光明;普照無遮境。其中,目連挂燈救母,須“先啓諸神聖”,可見同禮佛、道聖賢在當時也很盛行。

  另外,考察鄭本《戲文》可知,在宗教信仰上:《戲文》主以佛教教理爲孝道的依據,並納入儒家對天神地只的崇敬,此外更大量滲進道教的神明與祭拜方式。諸如(叁殿尋母)劉氏困于血湖池中,唱十月懷胎歌,哭訴女人叁大苦,說明婦人爲撫養子女,曆盡幹辛萬苦,身爲子女切記要報慈母恩;目連用世尊所贈錫杖,打破重重獄門救拔亡魂……,這固然與《地藏王菩薩本願經》中,地藏菩薩受佛囑咐,願“以神力方便救拔”,“爲碎地獄”的經文相符,也與道士超度亡魂儀式裏的破血湖、破地獄等科儀有關。

  由上可知,《戲文》之佛教孝道觀,不僅儒學化,並且某方面少部分受道教的影響。

  (五)融和叁教合一的思想

  鄭本《戲文》,主以目連救母故事爲基本架構。然因時代的改變,情節內容與中國初期佛教的漢譯本《盂蘭盆經》、以及隋唐時代的《大目乾連冥問救母變文》有著顯著差異。原因在于鄭本《戲文》,更加突顯儒、釋、道“叁教合一”的思想,可爲反映明代佛教孝道觀的典型作品。如(齋僧齋道)一出,雲:

  [閱金經] (淨)釋家人要在華嚴一經,大抵教人明此心,心明時見性靈。(小)心和性,釋同儒

  濕成……。老君大要在道德一經。大抵教人修此心。心修時煉性真。(淨)心和性,道同儒濕成…

  …。聖人遺下四書五經。大抵教人存此心。心存時在性明。(淨小)儒釋道須知通濕成。

  [孝順歌] (外)儒釋道本一流,名並叁光誠不偶。

  鄭本《戲文》大力宣揚儒、釋、道叁教,分別以“心存時在性明” 、 “心明時見性靈”,及“心修時煉性真”,來表示儒、釋、道叁教的要義皆可在“心”上“混成”,皆是勸人爲善,因此叁教可並行不悖。

  四、就目連救母故事的演變論鄭本《戲文》 “中國化”的程度

  目連救母的故事,古往今來盛傳于民間,世人尤是耳濡目染,是一則欲勸人盡孝道、爲善行、含藏著佛教孝道觀的軟化故事。關于目連救母的故事情節,由古至今,隨著人、事、時、地、物,以及隨著宣說方式的不同,而不斷蛻變化身,並由單純趨至複雜豐富。因此,若將《戲文》與記載目連救母故事的典籍相較,亦可厘測鄭本《戲文》中所反映的明代佛教孝道觀“中國化”的程度。

  考察目連救母故事的起源,概是印度佛教初傳人中土的漢譯作品。支謙(約叁世紀)譯《目連因緣功德經》,竺法護(約叁、四世紀問)譯《目連上淨居天經》等,皆言目連的神通。《報恩奉盆經》,則出現完整的目連,述說目連以神通入地獄救母,和其母受業報的故事。而竺法護譯的《盂蘭盆經》 (《佛說盂蘭盆經》),則可說是鄭本《戲文》故事最根源性的影響者。此經篇福極短,全文僅七百多字,故事內容亦簡短,重點敘述目連其母,罪根深結,死後入地獄轉爲餓鬼,目連僧竭盡自身法力卻救不得其母,于是請教于佛,佛告之以百味五果供養十方自恣僧,則目連其母及七世父母,必將得以解脫超度。

  爾後,目連救母故事發展至隋、唐、五代,有了很大改變。現存教煌變文中,如《目連緣起》、《目連變文》,及《大目乾連冥問救母變文》等,均涉目連救母的故事,尤其《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全卷不下兩萬余言,目連救母故事已俱完整。

  若就佛教初傳中土時的佛教典籍《盂蘭盆經》,與隋唐有著講唱文學形式的《大目乾連冥問救母變文》相較,可見《盂蘭盆經》的故事,僅爲通過目連下地獄查找其母此一貫穿線,來突出因果報應,情節較簡單,而《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則更強調“救母”的過程,更具有濃厚的儒家色彩,情節越來越充實、生動,有著越來越世俗化的表現內容,並且加入不少中國固有的傳統意識和風俗習慣。因此,目連故事發展至《大目乾連冥問救母變文》,宣揚佛教的守戒行善與佛法無邊,雖仍是其進行傳唱的主要思想內涵,但從中可見中國佛教已更加中土化。若取民間《目連傳》改編而成的鄭本《戲文》,與《大目乾連冥問救母變文》相較,可知雖一是戲文,一是變文,然就教義思想內容比較,將可發現鄭本《戲文》更加傾向儒、釋、道“叁教合一”的思想。

  在末出(盂蘭盆會)中的末段,

  水團圓一曲雲:、 (衆)一家今日皆仙眷,喜骨肉共團圓,感得天、相憐念,願已遂,緣非淺,這隆恩盛典,感激情

  何限!我而今奉勸:人間須是大家爲善,皆如大目連。父母劬勞也,須是追薦,共登倦,不枉了平

  生願。衆人在慶賀傅相阖家團圓之余,並不忘宣揚父母劬勞,子女必須行孝超度追薦。這是佛教本有的孝道觀。然而鄭本《戲文》中,其超度的對象,著重于當世父母,而未能普及七世,這與中國初期佛教孝道觀不太相同。原因在中國初期佛教作品《盂蘭盆經》中,雖然目連“爲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但是救度的對象除了在世父母,還包括七世父母。而包括七世父母之因,在于佛教認爲,世間之孝,僅止于一世,是小孝。可見初期佛教孝道觀,並非僅限于現實生活中的親屬關系,而是還包含出世間的孝,其孝道的對象不僅惠及現世父母,並且上至七世遠祖。其恩澤綿長、慈悲救濟的胸懷可說普及衆生。然而這種悲憫衆生的宗教情懷,在鄭本《戲文》中卻減至微乎其微,反而再叁強調家族倫理的觀念,可見鄭本《戲文》中國化的程度。

  由上可知,若就所含藏的數義部分,比較鄭本《戲文》與早期陳述目連救母故事的經典比較,明顯可見,目連故事隨順時代的脈動,愈加中土化,尤其是目連故事所宣揚的孝道觀,能漸與中國傳統文化思想、祖先崇拜思想緊密結合一起,形成崇善重孝的思想內涵,並且更加適應中國社會廣大民衆生活的需要。此外,目連救母故事隨著時代的潮流,逐步吸收身爲中國傳統思想軸心的儒家孝道觀,使有一相契相融之處。而這些,皆在鄭本《戲文》中表現得更爲鮮明。

  五、就鄭本《戲文》論明代佛教孝道觀保存“本色”的因應之道

  印度佛教傳人中土後,明了要在中國有良好發展的重要關鍵,即須解決與中國傳統文化所産生的矛盾、沖突。宏觀中國佛教史,可知曆來佛教概有兩種應對方式,一是積極入境隨俗的中國化,二是深知積極的中國化,並不意謂即表示要全盤舍棄自己的教義,而淪于失根的浮萍,反倒是應有一套善巧的因應之道。

  在明代,出世的佛教與人世的儒家,雖在孝道觀上彼此漸能相容、相融,然而在究竟本質上仍不盡相同,致使明代佛教孝道觀雖積極中土化、儒學化、道教化,及世俗化,對于教義的本色精髓,則有其善巧融通的保存之道。而明代佛教孝道觀的“變”與“不變”,成因即在此。茲舉例說明之:

  (一)誦經念佛與報恩的結合 鄭本《戲文》 (壽母勸善) 一出,第一阕[瑞鶴仙]羅蔔有聞:

  百行孝爲先,(歎)椿府淒涼,(幸)萱堂康健,更春光明媚,(須)對景承歡,及時修善,人事

  周全,在天理自然發見,且自看經念佛,敢將分外責報于天。

  佛教孝道觀“看經念佛”的實踐方法,與儒家孝道觀不同。于此,《戲文》則強調“百行孝爲先”,要及時修善,看經念佛是爲了報天恩。這即是自圓之說。

  (二)強調出家是爲報親恩 在(議婚辭婚)一出雲:

  [古輪臺] (淨)論人生不孝有叁椿,不孝有叁,無後爲大,不聚妻房絕先嗣,最爲謬妄,況悅浮屠,

  卻悔婚盟,翻鹹虛謊,莫不是前生燒了斷頭香,那相府堂、恁樣風光卻無福享。(生)悲傷念萱

  親,養子淒涼,懷胎十月,乳哺叁年,劬勞萬狀,我未報親恩,焉敢受妻兒奉養,況欲往西方救度

  苦一堂,脫離地網。……我真心救母無他向。

  此段顯見儒、釋二家對“出家”看法的歧義。儒家認爲“不孝有叁,無後爲大” (《孟子·離婁》 (上)),批評目連不該剃除須發、投佛出家,及斷絕後嗣。然而目連卻言甫往生的母親在世時劬勞萬分,而自己未能盡報親恩,豈敢結婚生子,唯有出家投佛,救度母親,才是要事。可見,佛教透過目連的回應,來對儒家的不滿,提出應對之道。亦即明代佛教孝道觀,爲了保存出家是要事的本色精髓,而強調人倫是一切道德之要,出家修道雖違倫常、雖妨害家族香火的傳承,然其出家目的,若是爲救度父母以脫離苦厄淵薮,是爲報父母養育之恩,即是盡孝。因此出家本是佛教出世的修爲,本與儒家人世倫理互爲沖突抵觸,諸如剃除須發與投佛出家,本是儒家所不容,卻因佛教,如《戲文》 “出家是爲救母”的權宜,而巧妙連結儒、釋二種相互矛盾的道德觀,並漸爲中土所認可。

  在《戲文》中,不僅目連爲了超度其母而出家,連目連未婚妻曹氏亦爲超度婆婆出家,以求能與目連“僧尼兩下相幫襯,成善果,超度了慈魂” ((求婚逼嫁))。此中,亦可見明代佛教孝道觀爲維護出家非惡事,而所作出的努力。

  (叁)救度與救母的結合 “救度”思想,可謂是儒、釋孝道觀顯著的區別之一 。(齋僧濟貧)一出雲:

  [梧葉兒犯]痛恨娘親。不幸愧無能措辦棺椁衣衾,仰天東手渾無策,只得賣了吾身殡老親。款待

  賣身羞作忍,顧不得羞來怕不得恥。……(小)只因親喪無錢殡,賣取吾身也,報答生身罔極恩。

  ……葬之事不成,祭之禮不行,報不得慈母恩,盡不得人子情,吾乃是天地之間一個大罪人。《戲文》藉叁買身葬母之人的心聲,說明儒家在父母死後,要“葬之以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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