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孝道的現代實踐——以太虛大師論說爲例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黃夏年
內容提要 佛教有沒有孝道,佛教不講孝,一直是一些批評佛教人士最愛說的話題,其實它是一個僞問題,因爲佛教是講孝道的,而且一直在理直氣壯地宣講孝道。本文首先對中國佛教孝道思想的發展做了簡單的梳理,認爲曆史上的儒佛“孝道”之爭,其實並沒有什麼根本的沖突,這是在當時爲了遏止佛教勢力發展的背景下而進行的一場中華傳統文化與外來的宗教文化之間的鬥爭,其現實意義大于理論意義,所以在理論上它有僞問題的嫌疑。其次。對當代佛教領袖太虛大師的佛教孝道觀做了研究,指出他的孝道觀有叁個層面,一是儒佛倫理孝弟觀的重置,但他力倡的仍然是傳統佛教所說的大孝思想;二是佛教報恩父母孝弟觀,這是;“奠定人間佛教的.基礎”;叁是佛教種福田孝道觀,是以菩提心作種,做菩薩的大乘福田。在民國時期,“家族倫理”削弱的情況下,太虛並沒有像當時社會上激進學者那樣,徹底將儒家學說全部否定,而是主張改良或革新儒家的學說,把佛道和西方的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融爲一爐,建立一個全新的、特色的“新中國文化”。文中最後闡述了佛教孝道觀的現代實踐意義與做法,強調佛教面對轉型期的社會,佛教孝弟觀應該得到發揚。現今可以做的工作是:一、深入研究佛教孝道觀的理論與曆史文化。二、對原有的佛教孝道觀思想進行提升與創新的工作。叁、加大宣傳佛教孝道觀的力度。四、要樹立實踐佛教孝道觀的典型。
關鍵詞 孝道觀 儒佛倫理 太虛 佛教研究
作爲中國古代社會道德的基本規範的孝道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最顯著的現象之一,也是中國傳統文化裏面最寶貴的思想。經過周代禮製的孝道到宋明理學的叁綱五常,孝道思想已經成爲中國文化的代表之一,在中國社會産生了深刻的影響,是中國傳統美德之一。佛教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組成部分之一,佛教一直提倡孝道思想,本文就太虛大師的孝道思想做一些粗淺的研究,以釋學人。
一、中國傳統儒佛關于“孝道”的論爭
佛教是外來的宗教,在東漢時傳人中國。由于佛教強調出家、單身、剃除須發等等原因,曆史上佛教一直被儒道二家判爲沒有孝道思想的宗教,並且給予強烈的批判,使佛教背上了“不孝”的罪名。這其實是一個最大的誤區,因爲佛教從來就沒有反對過孝道,而且佛教曆來主張要人盡孝,並把孝敬作爲佛教學說的一個組成部分,在佛教經典裏面有過很多的論述。《佛說長阿含經》卷第二雲:“佛告諸比丘,七不退法者,一日數相集會,講論正義,則長幼和順,法不可壞。二日上下和同,敬順無違,則長幼和順,法不可壞。叁日奉法曉忌,不違製度,則長幼和順,法不可壞。四日若有比丘力能護衆,多諸知識,宜敬事之,則長幼和順,法不可壞。五曰念護心意,孝敬爲首,則長幼和順,;法不可壞。六日淨修梵行,不隨欲態,則長幼和順,法不可壞。七日先人後己,不貪名利,則長幼和順,法不可壞。”這裏的“七不退法”,就是佛教的道德倫理標准,“長幼和順”是佛教道德的根本目的,“孝敬爲首”則是具體的道德實踐。由此可見,早在釋迦牟尼的時代,佛教就已經將孝道思想放在了其獨特的教義思想體系中了。
中國的佛教是承襲印度佛教而來的,但是中國的佛教徒不是全盤接受印度的佛教思想,而是將印度佛教的思想予以改造後,最終建立了中國人的佛教理論。儒道兩家指責佛教“下棄妻孥,上廢宗祀。嗜欲之物,鹹以禮申。孝敬之典,獨以法屈。悖德犯順,曾莫之覺。又曰,全角守祀,繼善之教也。毀貌易姓,絕惡之學也。理之可貴者道,事之可賤者俗”。[1]這是儒道兩家從“夷夏論”這個角度來指責佛教的,說佛教出家,不要家庭,不祭祖宗,只尊佛骨佛發舍利,[2]並將此當作禮儀。佛家所謂孝敬經典,在道理上不夠。悖離道德,違犯了順理的原則。佛教自稱全方位的守住祭祀,是繼承了善的宗教;出家人剃發毀容,改變姓名,是絕惡向善之學,雖然從道理上說似乎是貴在于修道,但是從事情的現象來看,則是低賤粗俗。對此,中國佛教徒對此給予了回應,認爲“今以廢宗祀爲犯,順存嗜欲以申禮,則是孝敬之典在我爲得,俗無必賤矣。毀貌絕惡自彼爲鄙,道無必貴矣。愛俗拘舊,崇華尚禮。貴賤疊置,義成獨說。徒欲蠢溺于凡觀,豈期卒埋于聖言耶”。[3]佛教徒說,表面上看我們是廢棄了宗祀,只孝敬佛祖,但是我們踐行了孝敬的經典,世俗沒有這樣的事情,當是覺得低賤粗俗。出家人毀容與惡隔絕,你們鄙視,然而沒有修道者不能顯示其高貴之處。喜歡世俗,執著于舊的習慣,是崇尚中華的禮俗,這與佛家的貴賤還是疊置重合的,只是在教義上佛家獨執一說而已。你們只是沈溺于凡人的眼界,豈不是遮蔽了聖人之言
“夷夏論”的爭論焦點是在于是否以中華爲正統,傳統的中國儒道兩家把佛教判爲夷教,認爲佛教是外來的,不具備正統的資格,而反映在夷夏之別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佛教不講“孝”,讓人出家,不祀宗祖,違背了儒家的倫理,故“傷毀與禮教正乖,蓮華非結绶之色,貝葉異削珪之旨。人以束帶爲彜章,道則冠而不帶。人以束發爲華飾,釋則落而不容。去國不爲不忠,辭家不爲不.孝。出塵滓割愛于君親,奪嗜欲棄情于妻子,理乃區分于物類,不可涯檢于常塗。生莫重于父母,子則不謝。施莫厚于天地,物則不答。君親之恩事絕名象,豈稽首拜首可酬萬分之一者欤”。[4]儒家的孝道理論基礎是建立在宗族血緣關系上的,《孝經》裏講“不孝有叁,無後爲大”,就是將血脈的傳承、血緣關系的親情放到了很高的地位。
佛教講出家,僧人不結婚,沒有兒女,不延續血脈子嗣,這在儒家看來是最大的不孝。但是雖然佛教不講血緣,並不等于不提倡不孝,佛教所講的孝是指要尊敬老人,長幼和順之孝,所以佛教認爲自己的孝超出了儒家,是行最大的孝。東晉慧遠法師專門指出:“佛經所明,凡有二科。一者處俗弘教,二者出家修道。處俗則奉上之禮,尊親之敬,忠孝之義,表于經文。在叁之訓,彰于聖典。斯與王製同命有若符契。此一條全是檀越所明,理不容異也。出家則是方外之賓,迹絕于物,其爲教也……隱居則宜高尚其迹。夫然,故能拯溺俗于沈流,拔幽根于重劫,遠通叁乘之津,廣開人天之路,是故內乖天屬之重,而不違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固不應以人廢道。以道廢人則宜去其服。以人廢道則宜存其禮。禮存則製教之旨可尋。”[5]這裏慧遠已經指明了,從佛教的凡聖兩道來看,在凡必講“奉上之禮”,“忠孝之義”廣載經典。出家人因爲戒律的原因,不生嗣子女,但是他們住在深山修道,爲衆生修福,這也是一種大孝,所以“不違其孝”。正如時人所評價,“出家之于君父,豈曰全無輸報
一念必以人王爲願首,四谛則于父母爲弘益,方祛塵劫永離死生,豈與夫屈膝爲盡忠
色養爲純孝而已矣,必包之俗境,處之儒肆,屈其容降其禮,則不孝莫過于絕嗣,何不製以婚姻。不忠莫大于不臣,何不令稱臣妾。以袈裟爲朝服,稱貧道而趨拜,儀範兩失名稱兼舛,深恐一跪之益,不加萬乘之尊。一拜之勞,式彰叁服之墜。則所不可而豈然乎”。[6]
綜上可知,曆史上的儒佛“孝道”之爭,其實並沒有什麼根本的沖突,佛教並不是反對孝道的,特別是在中國傳統道德倫理規範下,佛教一直在強調要尊重孝道。古人之所以攻擊佛教不守孝道,主要還是從“夷夏論,,的觀點來看問題,其目的是想將佛教趕出中華地區,恪守尊崇華夏正統的地位,這是純屬政治權利和意氣用事之爭。隨著佛教的中國化之後,儒佛兩家孝道之爭日趨淡薄,到了宋代,孝道思想全面引入佛教界內部。佛教界專門撰出《父母報恩經》,明代憨山德清大師就是將佛道與孝道並列之人,他說釋迦牟尼成佛以後,“人王宮而升父棺,上忉利而爲母說法,示佛道不舍孝道也”。[7]釋迦牟尼是對父母最孝的人,他不僅自己成佛,而且也讓父母成佛。憨山甚至提出佛“教本多生孝道人,常持一念奉慈親。若將孝道求成佛,萬行無如此念真。”[8]儒佛兩家倫理思想調和的最大特點是在人常倫理方面,儒家的做人要求與佛教的做人准則被重置在一起。《禅林寶訓》曰:““僧修戒定慧,儒行孝弟忠信,皆謂之德。仁者,心之德,愛之理也。義者,心之製,事之宜也。趨者,向也、取也。謂前之非理者當除,此之當理者宜取,要使學者趨向道德仁義而已。而已者,結盡無余之意。”正是因爲儒道兩家的倫理道德被重合以後,所以兩家在社會上發揮的道德功能也有了共同的價值取向,于人于家于國皆爲有利,一改往日儒道兩家批評佛教是破人破家破國的說法。古人指出:“又雲佛家五戒殺盜邪妄酒,儒教五常亦複如是。不殺仁之大,不盜義之廉,不邪禮之正,不酒智之明,不妄信之至是也。先德雲百家之鄉十人持五戒,則十人淳。謹千室之邑。百人行十善,則百人和睦。夫能行一善,則去一惡,去一惡,則息一刑,一刑息,于家萬刑息,于國故,我能仁設教大有補于治化矣。籲假若人人持五戒修十善,國家刑罰可以不用,太平可以坐致也。果能如是,況又感得諸天八部,下降閻浮,衛護凡世,風調雨順,五谷豐殷,火盜潛消,災殃殄滅。如斯利益,非但補于治化,抑亦利于存亡矣。《蓮宗寶鑒》雲使一人能行是道,以訓于家,家以導于鄉,鄉以達于邦,以至于無窮,則天下之民涵道泳德,融神實相,高步無何,而極佛境界,豈止以爲善人君子而已哉。夫如是,則何患乎忠孝不修,禮讓不著欤。以此觀之,豈非能仁之道與仲尼之道共爲表裏,以訓于民耶。今之人多不察其所由,視其徒之不肖者,而遷怒于善人教法焉,豈可以道士不肖,而輕老子,士人不肖,而輕孔子,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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