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以上能表示忍等持的名爲方便智慧穩固是《般若經》中宣說的。
辛四、以資糧表示世第一法頂加行:
四洲及小千,中大千爲喻,
以無量福德,宣說叁摩地。
本體:作爲見道的直接因的世第一法之等持。此義在經中說:四洲及小千世界、中千世界、叁千大千世界之土等以秤衡量能定其量等作爲比喻,以與之相比更大更多無量的福德,來宣說經中所闡明的見道之直接因——無間勝法位叁摩地具有無量福德智慧資糧。
庚二(見道頂加行)分二:一、宣說所斷——遍計之分別;二、宣說對治——見道之智慧。
辛一(宣說所斷——遍計之分別)分二:一、略說分別之本體;二、廣說彼之分類。
壬一(略說分別之本體)分二:一、宣說所取法之分別;二、宣說能取補特伽羅之分別。
癸一(宣說所取法之分別)分二:一、真實宣說;二、彼是遍計之理由。
子一、真實宣說:
轉趣及退還,其所取分別,
當知各有九。
遍計所取分別之本體:成爲對法取受之遍計分別的本體。以對境的差異,有對趨入所取大乘法加以分別與對舍棄所舍小乘法加以分別的兩種所取分別。我們應當知曉,它們各自也以趨入舍棄之分別對境的差異而各有九種體性。
子二、彼是遍計之理由:
非如其境性。
所有這樣的分別是見斷遍計的自性,我們要知道這些不是如實所取對境之自性的體性。
癸二(宣說能取補特伽羅之分別)分二:一、略說本體;二、彼是遍計之理由。
子一、略說本體:
由異生聖別,分有情實假,
是能取分別,彼各有九性。
成爲人能取分別遍計的本體。一般而言,由沒有現量證悟人無我的異生與現量證悟了無我的聖者的差別,依次分爲執著有情爲實有,執著補特伽羅唯假有,即被承許爲能取分別,要知道實有假有分別也各有對境之九種分類的體性。這些分別的種子雖然在凡聖二者中都存在,但明顯分凡夫與聖者決定分開,異生執著爲補特伽羅,即絕對執著人我,因爲沒有現量證悟無我的緣故。可見,憑借七相車理等道理確定補特伽羅僅僅是假有。雖然加行道者以明現的方式修無我,可是仍舊沒有現量證悟,所以只是勝解作意,而不是作意真如,因此後得不能成爲假有能取之本體。聖者在入定中現量證悟無我,故而在後得只是將補特伽羅執爲假有,因爲不執著人我的緣故。一般來說依靠這些所有要點,也要精通大中觀宗的實有與假有補特伽羅的安立方式,凡聖各自的補特伽羅實有假有執著方式等等。尤其是要想通達了此處的所有甚深含義,務必從安住聖者果位的聖解脫部論師的善說中來了悟。對于這裏的意義,講解方式有各式各樣,但我認爲,通常而言,與大中觀的共同論典一致,分別來說,結合本論頌詞的字面意義,特別是對尋求解脫遍知果位的補特伽羅來講,必須要以所斷與對治的特殊正理來證實並依靠定解才是正道的法門。
子二、彼是遍計之理由:
若所取真如,彼執爲誰性,
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爲相。
這裏成爲見道部分的一切能取分別,是遍計的增益,其原因:假設是這樣,則它們如實所取的真如義在實相中不成立,因此承許有境唯是增益,除此之外是什麼對境的能取呢?如此這些有境被承許具足能取本體空性顛倒增益法相。
壬二(廣說彼之分類)分四:一、廣說趨入所取分別;二、廣說舍棄所取分別;叁、廣說實有能取分別;四、廣說假有能取分別。
癸一(廣說趨入所取分別)分四:一、分別基方式;二、分別道方式;叁、分別果方式;四、如是宣說之攝義。
趨入所取分別以對境而分有九種,是哪九種呢?
子一、分別基方式:
自性及種姓。
1、本體空的特點:對基道果的一切法勝義空難證悟的體性加以分別。
2、自性明的特點:對作爲因的大乘種姓加以分別。
子二(分別道方式)分二:一、分別本體方式;二、分別差別方式。
醜一、分別本體方式:
道即真成就 。
3、對道之本體——大乘見修之道即能真實成就大菩提加以分別。
醜二、分別差別方式:
智所緣無亂,所治品能治。
4、所緣的特點:由證悟道之所緣現空無別如影像般而對所緣無錯亂加以分別。
5、所斷的特點:了知何者爲過患後對所斷是所治違品加以分別。
6、對治的特點:了知何者爲功德後對所取是能治品加以分別。
子叁(分別果方式)分二:一、分別如何證菩提之理;二、分別如是證菩提之本體。
寅一、分別如何證菩提之理:
自內證…
7、對依靠斷究竟的力量現前自證菩提之理加以分別。
寅二、分別如是證菩提之本體:
…作用,彼業所造果。
8、不住寂邊的特點:對以他利色身而利益有情加以分別。
9、不住有邊的特點:對證得彼之業所爲自利法身的果位加以分別。
子四、如是宣說之攝義:
是爲轉趣品,所有九分別。
所趨入的對境即是大乘菩提分的所依,而它的有境趨入的分別承許決定有九種。也有人將根本分類當中的“所治品能治”作爲一個,“彼業所造果”分成兩個,數量也是九。
癸二(廣說舍棄所取分別)分叁:一、分別道之方式;二、分別果之方式;叁、如是宣說之攝義。
舍棄所取分別以對境而分有九種。是哪九種呢?
子一(分別道之方式)分二:一、分別本體方式;二、分別差別方式。
醜一、分別本體方式:
墮叁有寂滅,故智德下劣。
1、對由于墮入叁有、寂滅其中之一的緣故以至單單人無我的證悟智慧下劣加以分別。
醜二、分別差別方式:
無有攝受者,道相不圓滿,
由他緣而行。
2、對于道之因下劣而不具備內外緣攝受者加以分別。
3、對于道相下劣,只有煩惱障之對治——四谛無常而所知障的對治——遠離叁十二增益相不圓滿加以分別。
4、對于道的作用下劣,在最後有時也觀待善知識即由他緣而行加以分別。
子二(分別果之方式)分二:一、分別總方式;二、分別別方式。
醜一、分別總方式:
所爲義顛倒。
5、總體來說,對于不具備叁大所爲之果致使所爲顛倒加以分別。
醜二、分別別方式:
少分及種種,于住行愚蒙,
及于隨行相。
6、對于斷德下劣,只斷煩惱障而是相似斷德加以分別。
7、對于證德下劣,由于緣人無我四谛無常十六種不同戲論而妄念種種加以分別。
8、對于作用下劣,斷所知障之斷無有本性身致使住行愚昧加以分別。
9、對于沒有獲得法無我圓滿之證悟智慧法身而在自果之後趨入大乘加以分別。
子叁、如是宣說之攝義:
九分別體性,是所退還品,
聲聞等心起。
這樣的九種分別體性,對境是舍棄品——小乘法所依的所取分別,它們的對境——小乘道果是由聲聞等心中生起。
癸叁(廣說實有能取分別)分四:一、對異生凡夫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二、對聲聞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叁、對大乘所依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四、彼之攝義。
子一、對異生凡夫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
所取及所舍,作意與系屬,
所作意叁界 。
本體:猶如虛幻的事物一樣,1、對所取投生及所舍投生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實有。到底是怎樣的呢?
2、對非理作意不是正因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實有。
3、對與叁界之果相系屬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實有。
子二、對聲聞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
安住與…
4、對不住于空性之證悟而安住于有色等實有之相似證悟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實有。
子叁(對大乘所依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分二:一、對道差別之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二、對根性差別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
醜一、對道差別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
…執著,法義唯假立。
5、盡管不分別實有的有實法,但對一切法以相執耽著不清淨時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實有。
6、對法義實有與相法不執著而對執著唯虛幻爲假立清淨地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實有。
醜二、對根性差別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分別方式:
貪欲及對治,失壞如欲行。
7、利根補特伽羅斷除的特點:對由于了知真如而精通斷除貪執所斷的所依補特伽羅加以分別;8、對治的特點:對由于證悟等性而精通生起對治智慧的所依補特伽羅加以分別;9、對于利根者不善巧修般若的方便而隨心所欲失壞趨入最終果位的所依補特伽羅加以分別。
子四、彼之攝義:
當知初能取:
應當知道,以上九種分別是第一執著的實有能取分別。
癸四(廣說假有能取分別)分叁:一、對小乘補特伽羅執爲假有之能取分別;二、對大乘補特伽羅執爲假有之能取分別;叁、彼之攝義。
子一、對小乘補特伽羅執爲假有之能取分別:
不如所爲生,執道爲非道,
謂生俱有滅,具不具道性,
安住…
總體而言,1、對下等果決定不會獲得如大乘所爲一樣究竟果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假有;2、對由于趨入小乘道而執著大乘道非自己應入之道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假有。
分別而言,3、對基世俗因果法具有滅法之生執爲勝義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假有;4、對道入定有無違緣而具不具備道法持續性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假有;5、對後得以實執安住色等法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假有。
子二、對大乘補特伽羅執爲假有之能取分別:
…壞種姓,無希求無因,
及緣諸敵者。
6、對于以方便發菩提心而能失壞小乘種姓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假有。
7、對于以智慧證悟修行勝義真如本體之果無有希求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假有。
8、對證悟勝義中無有自性而無有因所修道法的所依補特伽羅分別爲假有。
9、對在名言…
《現觀莊嚴論釋——彌勒言教(哦巴活佛 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