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a-sa^magri^。又作異性。“和合性”之對稱。唯識宗二十四心不相應行法之一。即能妨礙諸緣和合而令諸法不生之能力或性質。[顯揚聖教論卷一、瑜伽師地論卷叁、卷五十六、大乘百法明門論]
(術語)廿四不相應行之一。色心之諸法衆緣不和合也。
爲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諸法因緣乖離,不相和合。如冰炭不可同爐,熏莸不可同器。百法直解曰:“不和合者,依于諸法互相乖違假立。”在百法纂釋中則謂:“不和合者,謂于諸法相乖反故。如眼與耳了不相觸。”此指事物現象,沒有處于具體的因果關系中,彼此之間沒有關聯。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