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與他宗之間,因宗義不同而起之論爭,稱爲宗論。又作法論。印度之外道與佛教之爭,中國道、儒之沖突,此二種內外兩教之抗論,于法門之消長有莫大關系,須竭力論辯之。至如佛教內部諸宗派間所生之論爭,若爲顯揚其所立之教義則可,若一意固執于枝末小異,則所謂宗論必有害而無益。
印度提婆菩薩作廣百論,破小乘、外道之所執;護法菩薩于七日之中攝伏小乘一百論師;世親菩薩早年歸依小乘,作俱舍論,略說有部之大毗婆沙論,其長行中摘取經部之義理以糾正有部之僻說,衆賢論師因此作順正理論以對辯。又大乘中,護法、清辯二師于有、空之論等,均可稱爲宗論。此外如宋代天臺宗之山家、山外,于一宗之內所起之論爭,亦屬宗論。然或謂此類一宗(派)內之對論僅可視爲爭論,而非屬宗論。
(書名)靈峰蕅益大師宗論之略名。[囗@又](術語)宗釋二論之一。就一經總括宗旨建立法義爲宗論,一一解其文義曰釋論。淨土源流章曰:“就一類經,總攝宗旨,建立法義,名爲宗論。別解文句,名爲釋論。”